象征交换与人际互动: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行为研究

2016-03-21 21:06赵巧艳
广西民族研究 2016年1期

【摘 要】互惠交换是人类学研究传统中诠释文化规则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交换提供了理解侗族文化特质的新路径,其表征方式就是劳务互惠和礼物互惠。劳务互惠表现出与一般交换不完全相同的三个特征——即时性、延时性和多义性;礼物互惠是一套糅合了“父系法则”与“个人亲疏”的社会关系网络体系,在强化侗族文化传统的同时,也建构出新的人际网络。两种象征性互惠交换在上梁庆典中的有机结合,完成了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整合,实现了侗族传统社会结构的再生产。

【关键词】象征交换;人际互动;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互惠

【作 者】赵巧艳,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驻站研究人员。桂林,541006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54X(2016)01 - 0043 - 007

引 言

考察一个社会内部的互惠交换以何种社会关系为基础展开并以何种方式进行一直是人类学研究的一个经典课题。从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埃文斯-普里查德的《努尔人》到阎云翔的《礼物的流动》,开创了人类学对“物品的流动”的研究传统,并揭示了物品的流动与人际交往之间互为表征的关系,特定的社会关系可以界定物品的流动方式,反过来,物品的交换也可以促成特定的社会关系,并且通常而言,这种交换都以仪式的方式来实现。而仪式,作为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 [1 ]228-241,不仅是一种文化建构的象征交流系统 [2 ]17,而且还是一种蕴含丰富观念体系的社会实践,是满足人们对社会秩序和共同需求的一种特殊活动 [3 ]347-357,反映了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和解释,揭示了文化与社会的基本结构 [4 ]20,并藉由仪式过程中代际传递的意义模式,达到沟通、交换、延续和发展其社会生活的目的。而且,从仪式过程来看,每一个仪式都存在物品的流动或者说仪式性的赠礼和回礼行为,这种由给予、接受、回报所构成的互惠性交换网络关系也是社会赖以组织、秩序得以彰显、关系所以维持的主要手段。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交换实践,结合笔者在2011至2015年间,先后数次历时半年之久在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乡宝赠村所做的细致田野调查基础上,探讨侗族传统社会的互惠关系网络、亲属组织结构与社会互助形式,揭示上梁庆典互惠交换表征的深刻文化意义。

一、劳务互惠的交换特征解读

在宝赠,一幢新屋的落成,不仅是一个新的核心家庭形成的关键标志,而且意味着原有的社会秩序也会发生相应的调整,在人与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处理上也会随之出现改变。宝赠侗族常说“一家起屋,阖族相助”(il yanc jiml yanc,daengx bux deic banc)。因此,虽然在传统民居建造过程中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主东一家在操劳,可是主东的亲戚以及主东所属村落的每一户家庭,甚至每一个人其实都不可避免地牵涉其中。这种关联性的突出表现就是上梁庆典当天,全村的青壮年劳动力以及亲戚家的劳动力差不多都会前来帮忙,即使不来帮忙也会受邀参加落成宴。表面上看,这种大量劳动力参与上梁庆典只是一种简单的帮忙,实则是一种以劳务为载体、带有互惠性质的交换行为,包括了给予、收受和回报互惠交换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而且表现出与一般有形礼物互惠不完全相同的三个交换特征:即时性、延时性和多义性。

(一)即时性

回报的即时性是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最常见的一种互惠形式,最典型的就是庆典当晚举行的具有夸富宴特点的落成宴。关于夸富宴,莫斯和布迪厄都曾有过精彩的阐释。莫斯认为夸富宴包含了交换关系中“给予-收受-回报”的三个结构性要素:给予是精髓,收受是束缚,回报是本质。[5 ]67-75而布迪厄则指出,虽然夸富宴中确实存在着利益结构,可是这并不是举行夸富宴的根本目的,追求荣誉和声望才是本质所在。[6 ]7宝赠侗族的新屋落成宴体现了夸富宴的上述特点。为了置办好落成宴所需的物品,主东至少需提前一年就开始准备,包括猪牛羊、鸡鸭鹅的饲养等,总之上梁当天主东会毫不犹豫地倾其所有,目的就是为了及时答谢为之帮忙的众人,而且为了获得“慷慨”“大方”“有钱”的好名声,甚至在原本经济就很紧张甚至困难的情况下,主东依然不会轻易降低落成宴的档次,以免落下“小气”的不好名声。事实上,落成宴的夸富特征还可以延伸至落成宴的前一个仪式环节——抛梁粑上,因为所抛梁粑的数量、制作的精美、个头的大小等都会影响到主东的声望和荣誉。一些家庭除了抛用糯米制成的梁粑以外,还会抛钱币(过去是抛铜钱)、糖果等物品,而且物品的数量越多越好。带有夸富性质的落成宴传递出的主东慷慨、大方等品性,不仅顺利完成了对上梁庆典中别人劳动付出的即时性回报,而且隐含了将来主东在别人新屋上梁时对自身劳务给予所能获得回报的期待。

(二)延时性

上梁庆典过程中的劳务互惠并非简单的等价劳动交换,而是一种人情互惠。这种观念背后的社会制度,是一种与莫斯所定义的“全面服务”类似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规则,体现了社会生活中经济、威信、权力、物品等之间灵活互换的关系。[7 ]135人情互惠不同于市场交换的即时性,而往往遵循“延时性”的原则。这种人情交往的“延时”互惠与储蓄相似,能够为人们提供某种保障,从而在群体内部建立起一种互惠机制。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过程中的互惠交换就具有这种延时性的回报特点,而且彼此之间正是通过劳务、礼物和资金的灵活交换建立起一种竖屋建房的互惠共同体,表现出“给予-收受-(等待)-回报”的周期性特征。比如落成宴只是主东给予客人的一部分回报,社会债务的其他部分需等待将来的互惠活动才能偿还,因此互惠非但没有在落成宴之后马上就结束,而且回报的义务会一直延续到日后村内每一次上梁庆典所需劳动力之时。上梁庆典需要村落集体的力量才能完成,此“集体”其实是由一桩桩个别式的“互惠”累积而成的——如果主东参加过足够多次的他人上梁帮忙,即使每一次帮忙都有即时性的落成宴作为回报,但在自己新屋上梁时,村人仍会回报以劳务。通过这一互惠共同体,人们不但加深了情感的交流,也实现了劳务、礼物和资金的互换、互帮、互助,从而保证上梁庆典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多义性

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的互惠交换在给予和回报的形式上存在着差异,这主要与上梁自身的特点有关。传统的上梁庆典不仅是一项劳动密集型的活动,而且对时间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即无论天气如何,上梁环节必须在当天完成,否则新屋便会被认为部分或者完全失去应有的神圣性。因此,上梁庆典当天,村里和亲戚家的成年男女都会来帮忙。如此集中的人群难免会存在一些复杂的社会关系,比方由于性别、亲疏、分工、个人偏好、给予程度等的差异,就会导致对回报的期待不同,因而在互惠的形式上也必然呈现多义性的特征。如在尚未举行上梁活动时,前来帮忙的一方即使与主东有纠纷,双方都会暂时压下不表,等新屋上梁之后再说,因为“我们竖屋时他来帮忙了,算是欠下了一次人情债,等到房子建好后再来算”。事实上,这种“等到落成之后再来算”的想法还包括了一种对解决纠纷的心理期待:通过无私的劳务给予,双方因为纠纷而导致的隔阂可以有一定程度的缓和,从而在之后的纠纷解决时可以有更友好的协商氛围。可见,物质性的“给予-回报”原则已经衍生出更为复杂的互惠形式。此外,从不同类型的庆典参与成员来看,他们所获得的差别性回礼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详见表1)。

二、礼物互惠的交换网络诠释

礼物作为一种符号,在表征人与人之间的亲疏关系、亲情关系和亲属关系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8 ]5,礼物交换更是一种包含着情感、经济、道德等多重因素的社会事实。如在萨摩亚人婴儿诞辰宴中,虽然人们在收受礼物的同时必须回赠oloa(男方财产)和tongga(女方财产)而导致夫妇双方丝毫没有比先前更富有,但是大家因此而聚在一起本身却使他们有一种深受尊敬的满足感。[9 ]17在中国,赠礼与回礼更加复杂,包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和精神意蕴。就如阎云翔所指出的:礼物的流动标识了人际关系,展现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多层社会关系,如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姻亲关系等,从而成为建构社会关系网络的基础。[10 ]103在宝赠,礼物互惠是一种除劳务互惠之外的常见互惠形式。聚族而居使得村落内部和村落之间的亲属网络十分紧密。在亲属网络交织的小社区里,家庭间的分工互助非常频繁。传统上,宝赠侗族家屋建造时的送礼与回礼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呈现出基于血亲、姻亲、地缘、业缘、趣缘等多重关系的复杂组合。

(一)血亲与姻亲

传统上,宝赠侗族强调以家庭为单位的父系血缘认同,基于血亲(娶妻者,wife-taker,也称本家)和姻亲(供妻者,wife-giver,或称外家)形成的亲属群体也是上梁庆典中最重要的交换对象。宝赠侗族亲属群体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形成的双边亲类结构,其范围包括向上追溯四代尊亲、向下追溯四代卑亲以及向外拓展四代旁系。这种血亲导向的亲缘认同在上梁庆典中的体现就是“五服”以内的家族成员不需要交换礼物,而是表现为一种劳务互惠。与血亲相比,姻亲关系的维持主要依赖礼物交换,并且呈现出复杂的转换与替代关系:

一是外家赠礼超越本家。在劳务互惠上,外家和本家的付出是相同的,如男性劳动力都参与到竖屋立柱活动中,女性则在旧屋帮忙准备食物和仪式用品。可是在礼物馈赠上外家却要超过本家。上梁庆典中,外家长辈无论男女,都必须赠送梁布、糯米、白酒和红包,作为“娘亲舅大”代表的母舅还必须赠送一整头生猪、一满桶糯米和一满桶白酒;同辈的已婚表兄弟和表姊妹则可以免送糯米和白酒。相比之下,本家的男性家庭不需要赠送任何礼物,女性家庭的赠礼虽然与外家女性家庭一样,但在礼物分量和红包金额上要少于外家。

二是使外家与本家并重。对一个家庭而言,很难判断外家和本家在家庭发展过程,特别是家庭自然发展过程中重要性的高低,因此过分突出其中任何一家都不恰当。在上梁庆典中,平衡本家与外家的关系主要通过在劳务给予上的同质性来实现。为了不偏向任何一方,仪式中的劳动分工、祝福用语(祝词或贺词)和对话环节都将外家与本家相提并论,表明外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取代本家位置的,从而削弱本家作为家庭孕育力量唯一来源的地位,以达到外家取代本家,或者说将本家降为与外家同等地位的目的。

三是将外家置于本家地位之下。宝赠侗族与中国传统文化尚左观念一致,遵循左边优于右边的原则。在悬挂梁布的时候,通常将外家的梁布挂于主家梁布的右边,而本家的梁布却挂于左边,意即男左女右,代表男尊女卑。当然,这种亲疏远近的关系划分是以自己(或主家)为中心建构出来的。新屋上梁时,主家要准备与外家和本家一样的梁布,只是自备的梁布在体量上必须要大于其他任何赠送的梁布,梁布上书写的祝词也是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写的“上梁大吉”四个字,并且悬挂于最引人注目的梁木中心位置,使他人所送梁布处于陪衬地位。这种彰显主家,企图通过主家来统合外家的做法,又降低了外家(供妻者)在人观建构中的重要性。

综上,经过这样一种“扬-平-抑”的转换程序,使得血亲与姻亲对于新屋的力量贡献基本处于均衡的状态,很好地平衡了本家与外家的关系。

(二)亲属与非亲属

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时,亲属间的互助和往来是维护亲属网络关系的关键途径,成为藉由新屋落成实现建构或重构亲属网络的一个重要实践过程。聚族而居的村落布局决定了宝赠侗族的人际关系难以跳出以亲缘团体(包括血亲和姻亲)为基础的界限,不过这些关系也不是简单地拘囿于父系谱系的直线方向,而是与姻亲、地缘,业缘、趣缘关系相互嵌合,拓展出更多层面的社会关系。正式的父系系谱关系只有在宗教祭祀的场合里才会得到体现,平时人际关系运作的是更为意象性、目的性的亲属关系,而且基于个人社会地位、性别甚至个性等因素的差别,不同的人可以实践出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实际亲属关系。这种实际亲属关系又可分为亲属与非亲属两种,而且与杨宜音区分的“先赋性人际关系”和“获致性人际关系”[11 ]3具有很好的对应性:前者是指通过婚姻建立起来的家族结构、家庭成员关系;后者是指建立在地缘、业缘和趣缘基础上的各种关系。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仪式过程中的礼物互惠根据亲属关系的类别差异有所不同,而且在来宾赠礼与主东回礼上都有体现。

先赋性人际关系(亲属)是一种稳固的关系,上梁时亲属间关键的互惠行为主要体现为劳务互惠,而且礼金的高低也不代表亲属间距离的远近。由于亲属之间的随礼只是每个家庭人际网络关系的反映,故礼金数一般都不公开。获致性人际关系(非亲属)不具有先赋性人际关系的稳定性,因此随礼的高低与关系的亲疏通常存在紧密的关联性,而且宾客们一般仅仅参加落成宴而不参与上梁的劳动过程。为了表示重视,这一类别的人“随礼”要在上梁仪式进行之前送到主东手中,然后在上梁当天主东前去“奉请”其来参加落成宴。非亲属随礼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群体内部一致性。在接到邀请后,受邀者会根据自己在主东所邀对象中找到自己所属的群体,并以此衡量自己应当随礼的内容和方式。通常情况下,群体内部会达成统一的随礼标准。如果随礼者的礼金低于这一标准,随礼者会觉得很没面子;而如果超出这一标准,又会使得群体内部产生很大的压力。而且,由于是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联结,所以随礼的金额一般要低于亲属关系的标准,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只要大概能够抵付落成宴的成本就可以了。二是等价偿还原则。跟亲属间的送礼需要在偿还时加礼金不同,这一类的随礼往往要求等价交换,下次等到对方竖屋建房时,自己以相同数额的礼金随礼庆贺就行。由于非亲属的人员构成来源多样和分散,因此随礼形式又分为集体和个人两种:集体形式主要发生在具有业缘关系的群体之间,前往恭贺落成宴的人统一将份子钱装在一起,并在红包上注明每个人的姓名,然后再派代表送给主东,主东根据红包上的名字和礼金数便能明白每个人随礼的多少。个人形式是之前同主东有过一对一的赠予关系才采取的形式,碰到对方新屋落成上梁,此时就需要单独进行回赠。

其实,除了礼金多寡和随礼形式能够反映亲属与非亲属关系之外,邀请与受邀的方式也能体现相同的内涵。新屋上梁时,主东邀请谁或不邀请谁都是很微妙的事情,常被视为梳理人情圈和建构关系网的大好机会。通常来说,如果能够在庆典中请到更多的客人,说明主东的关系网很大,主东也会觉得很有面子,特别是有亲属关系以外的人来参加落成宴在村子里会被看成是一件很风光的事情。相反,如果预计的酒席有余反而会显得尴尬,意味着村民们对这个人的行为存在不满,从而在重要事件中孤立他。因此迫于构建和再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的压力,在新屋上梁时,村民们一般都会积极履行相互邀请的义务,而且针对不同的关系群体也会采取不同的邀请方式:第一种是“全福”,发生在最亲近的亲戚中,一般邀请全家老少来参加为期一天的仪式;第二种是“双福”,即关系稍微远一点的亲戚,仅邀请夫妻两人来参加,时间也是一天;第三种是“奉请”,主要是指由于业缘、地缘和趣缘等形成的非亲属关系网络,平时相互有些往来,上梁时只请一人,只吃一餐。有意思的是,新屋上梁时,偏偏是邀请这些本家、外家之外的人才显得更加有意义,凡任何一个想来参加落成宴或为来而来的人都应该在受邀之列,任何疏忽遗漏都是不合时宜的。如果该请的人没有受到邀请,那么从此以后主东与那人的关系便会日益淡化甚至中断。

与邀请和赠礼(随礼)对应的是主东的回礼(答谢礼)。宝赠侗族传统民居上梁时主东的回礼主要有两种——猪肉和糯米饭,其中糯米饭是所有参加落成宴的来宾都可以获得的回礼,而且分量都一样,目的在于表达主东对来宾的感谢和借助上梁强化双方已有的紧密人际关系。比较而言,猪肉是答谢礼中最具象征意义的互惠介质,在重量和部位上都表现出大大超过礼物本身的象征价值,而且与赠礼相似,呈现出随关系类别而变化的局面,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母舅,这一点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的舅甥关系类似。在一些传统社会里,母舅与外甥的关系十分特殊 [12 ]119,这种权利与义务关系也被格外重视。[13 ]1在宝赠侗族传统观念里,母舅的权力非常突出,有“娘亲舅大”“天上最大的是雷,地上最大的是舅”“树最高的是杉木,人最大的是舅舅”之说。不过,在拥有权力的同时,上梁庆典中母舅也比其他人负有更为重大的赠礼义务,当然他也可以获得最多的回礼。如果将宾客划分等级,母舅位居最高等级,可以获得一整块猪后腿肉,其他姻亲的猪肉回礼要次于母舅,但要超过村民、朋友和喇汉。桑美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和贡献,会得到一个猪头和糯米饭作为答谢礼。比较而言,宗亲的答谢礼是最轻的,无论男性或女性宗亲,都只能得到糯米饭,没有猪肉。朋友虽然在物质性赠礼上付出较多,但由于没有血缘关系,平常的社会生活中联系也没有其他人那么紧密,所以也只能得到一份糯米饭作为回礼,没有猪肉。综合赠礼与回礼的规则,可以建立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礼物互惠的社会网络关系图(表1)。

宝赠侗族上梁庆典中的邀请方式和礼物互惠印证了我国乡土社会中人际网络结构上的差序格局 [14 ]24-36,在这种人际网络中,虽然亲属是优先考虑的对象,但非亲属关系也很重要,因为只有通过非亲属群体才更可能扩大人际网络,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在宝赠侗族观念里,亲属关系是最稳定的关系,代代相传而且无法回避。因此,以“全福”或“双福”的方式邀请参加庆典,表征亲属在主东心目中的重要性。亲属方面,“五服”以内的亲戚都应该邀请,首先以血亲关系为中心,按照长辈-平辈-晚辈的顺序考虑;然后再以姻亲关系为中心,按同样的原则依序进行。非亲属关系主要涉及因家屋建造而形成的邻里关系和以市场(交易)为媒介结交的朋友,是一种个人通过努力而培育和创设的私人关系,不存在代际传递特点。不过就功能而言,亲属和非亲属关系都很重要,也是建立个人、家庭乃至聚落社会网络关系的基础。这种结构性组合在上梁庆典的礼物互惠中也得到表达,如与主东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人也被邀请参加落成宴;各种庆典物品须先全部集中到主东家里之后才能以共餐的方式和亲朋好友们分享,共餐结束后每个参与成员都将获得糯米饭作为回礼,吃不完的猪肉和糯米饭还要馈赠给亲属带回他们所在的家庭和聚落。借助这种“集中-共享-分发”的再分配方式,使得社会网络关系得以不断重构和强化。

三、结论

按照萨林斯的分类,互惠有概化互惠(一般的互惠性)、均衡互惠(均衡的互惠性)和负化互惠(否定的互惠性)三种。[15 ]78-79概化互惠一般不计较利益得失,完全出于情感需要,因而存在于家庭内部;均衡互惠按照人情往来法则进行,有明确的回报期待(允许延迟还报),主要发生在关系比较密切的亲朋好友之间;负化互惠具有明显的功利化特征,是以获取利益为动机的互惠方式,通常发生在关系较远或陌生人之间。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形式是一种均衡互惠,通过劳务互惠与礼物互惠两种方式,获得情感的交流从而建立起一种互助机制,并借助社会义务实现非物质性和非营利性的交换。在此意义上,上梁庆典所发生的赠送与回报行为象征性地借助交换的一般形式,实现了劳务和食物的再分配以及关系的强化与重构,发挥了表达性馈赠和工具性馈赠的双重功能,并藉此完成了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整合,实现了侗族传统社会结构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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