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卖羊”也是一种权力任性
【舆情回放】 近日,山西蒲县多户山羊、绵羊养殖散户接到通知,政府要封山禁牧,要求限期10天内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对此,蒲县林业局副局长称,10天只是摸底时间,实际专项行动为4个月。面对农民的经济损失,这位负责人表示,搞养殖需要承担政策、经营、市场三方面风险。但在两年前,蒲县政府曾鼓励发展畜牧业。
【网络舆情】
@新京报:无论是此前的鼓励,还是现在的限制,实际上都体现了当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实“执政为民”,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湘都市报:蒲县如此做派,不仅是懒政、苛政,更是“刁政”——将经济风险、法律风险都转嫁给了民众,还塑造出了民众破坏生态环境、有令不行的“刁民”形象。这种以“善政”为借口,行“懒政”“苛政”之实的政令,陷民众于不义,透支了政府公信,不是“刁政”是什么呢?
【决策点睛】禁牧工作对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但农民的利益确实也受到了损害。应该将卖羊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实行政府兜底,也可通过大的养殖企业或屠宰场收购,让农民不因卖羊而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