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云岭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依法治校视阈下学生会组织的参与机制完善研究
叶云岭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事业领域的重要体现,已成为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学生会组织作为由学生自发建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对于学生与校方利益纠纷协调、冲突化解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探究学生会组织在高校治理中参与机制的完善,对推动高校民主建设与依法治校具有深远意义。
依法治校;学生会组织;民主决策
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重要体现,是指把法律作为管理学校的依据和最高权威,校方以依法治校为管理方略,将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所谓“法”,是指学校管理之法源,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包括其他与学校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相比学校管理,学校治理鼓励学生和各方的共同参与,更加注重激发组织活力,更加强调制度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学生参与学校治理,可有效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学生会组织作为代表广大学生的先进性自治组织,更是在学校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学校治理中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参与机制、对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合理完善以及对权利责任的平衡都肩负着不可或缺职责。目前,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机制不健全,导致在学校治理中学生参与度不高,学生主体地位得不到有力保障,因此,学校治理中学生会组织的参与机制亟需完善。
现有的高校管理制度之下,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程度较低,民主决策公开机制不健全,学生权利维护与义务施加契合度过低,又限于维权申诉渠道缺乏,学生处理程序、处分实施不当等矛盾问题使得学生权益时常无法得到保障。
(一)实体冲突
个别高校在管理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现象,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学生主体参与和人文关怀,对于与学生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决策过于程序化和形式化,对于学生的个人隐私、人格尊严、知情权利等等保护不力,校规规制存有疏漏,做出若干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没有遵循“先调查后决策”的原则,偏离自身服务职能定位,忽视民主化的前置程序构建,导致学生怨声载道,利益受损。例如:大学生享有要求学校对自己的学业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在完成相应的学习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但是个别高校将学生是否能取得毕业证书与大学英语三级或者四级成绩挂钩,或规定受过处分的学生得不到毕业证书,侵害了学生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二)程序冲突
个别高校职能部门在行政过程中由于法治思维淡薄、程序意识不强,导致管理决策随意性大、行政程序不正当,使得学生实体权益受到侵犯。各类规章、管理办法中缺乏重要的程序性规范,或者即使有程序规制也缺乏具体操作性规范。个别高校漠视校务公开和行政透明,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暗中进行,不尊重学生知情权的行使,从而学生无法参与到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事项的决策中,造成学生正当权利受到侵害且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同时,由于申诉机制不健全,申诉程序形同虚设,使得学生权利救济途径匮乏。
(一)学生会组织在依法治校中的应然角色
学生会组织是由学生自发组织的群众性、先进性组织,是学校与学生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全国学联二十六大提出,学生会组织要“积极引领学生努力践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形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在学校的日常运行中,学生会组织是广大同学的代言人,拥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贴近同学,深知同学诉求。学生会组织在依法治校过程中代表并且有序引导广大学生以主体地位积极参与高校治理,对于维护学生合法利益、建设校园文化、保障校内管理机制正常运作意义深远。
(二)学生会组织在依法治校中的现实角色
在实践中,高校主要以在校行政管理人员为治理主体,导致学生会组织自主性缺失,往往只负责执行校方的决策,在依法治校过程中的应有主体地位未得到真正体现。部分学生会组织已沦为高校某些职能部门的一个从属组织。在实践中,学生会组织较少地参与学校事务管理中,在参与内容方面,学生会组织职能的发挥主要集中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服务、上传下达等表层事务中,而对于校园之力深层次的实质性参与较少。学生会组织在实际职能与本质上发生偏离,在高校治理中并未真正发挥主体作用。
(一)学生会组织在高校治理中的地位不平等
学生会组织作为维持学校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平台,是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执行者、辅助者,其行为代表管理部门的意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但当前高校治理主体结构现状并不合理,管理主体成分主要还是以行政管理者为主,教师为辅,少数学生参与表层管理,行政权力明显大于学生权力,高校行政权力缺少制约机制,公平民主的高校氛围尚未形成,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在高校职能部门与学生发生冲突之后,学生会组织仅仅作为高校某些部门的辅助者,无法真正代表学生与校方平等对话。
(二)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主体意识缺失
在学生会组织实际运行过程中,受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影响,原有服务职能缺失、服务主体意识缺失、参与治理的主体缺位,已沦为高校职能部门意志代表者。学生会组织开展校园活动往往不是为了为学生提供各类文体展示平台、信息交流共享平台,而是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这种“任务式服务模式”造成的校园文化繁荣假象没有使广大学生切实受益,也没有发挥出学生会组织应有的任务与职能。学生会组织在化解校园纠纷过程中,自身主体意识混乱,一方面作为学生代表理应为学生伸张正义同时另一方面又受校方管理影响,难以从执行者、辅助者的角色围城中走出,在现实中表现为不作为,实质性参与较少。
(三)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的制度保障尚未完善
高校在观念意识上对学生会组织在高校治理中所能发挥的巨大作用关注度不够高,未能建立完善的学生会组织引导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机制,对有关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的内容、形式、范围、边界等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学生在高校治理中的参与权并没有法制保障。这与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与行政管理一体化的模式密不可分,高校管理体制与政府行为模式存有高度契合度,可以说高校的管理模式就是在以政府管理体制为模板的制度环境中逐渐形成的,致使学生会组织力求以主体身份参与校园治理,发挥自主权较为困难,既妨碍了学生民主参与校园治理,也不利于学校民主建设进程。
(一)强化自治意识与主体意识,直面责任承担
随着高校改革步伐逐步加快,程度逐渐深化,学生会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代表学生、服务学生”的作用,明确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正如全国学联二十六大上李源潮同志所说,“要始终保持与青年和青年学生的密切联系,热情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服务”。学生会组织应进一步牢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服务宗旨,提高参与热情,尽其所能积极参与高校治理,开拓多种渠道参与治理,加强走访和调查研究,切实维护广大学生正当权益。当校方与学生发生冲突之时应积极参与,做矛盾的化解者,难题的处理者,冲突的协调者,以极强的主体意识直面责任承担,维护好校方与学生的关系。
(二)积极参与管理决策,化解冲突于未萌
学生会组织参与高校治理,不仅优化高校治理结构,也对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显著意义。这不仅能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也让其在参与中自觉形成责任感,激发主体意识。高校职能部门与学生冲突的产生多半是基于缺乏民主基础的政令颁行以及单向性的程序不当,阻断了学生意志表达渠道,造成了与学生息息相关之事学生无法参与的尴尬境地。学生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责任承担,以主人翁的身份积极参与高校依法治理过程中,配合和监督校方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透明化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和监督校方建立公平公正的处理程序,真正化解冲突于未萌。
(三)依托民主解纷机制,有效化解管理纠纷
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会组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学生与校方职能部门之间存在地位不对等,而产生争议后的解决措施又与学生息息相关,学生依靠学生会组织团体的力量参与问题解决无疑是一条好的途径,所以学生会组织应积极参与校方探索建立科学民主决策的参与机制。学生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在纠纷解决民主决策中的责任承担。在依法治校背景下,各高校正逐步设立专门相对独立的申诉或者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学生会组织应积极参加申诉,代表学生争取正当权益。当学生与职能部门发生冲突纠纷或对学校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时,学生会组织要主动承担责任,代表学生与校方平等会谈协商,民主解决纠纷,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积极运用听证等方式保证调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难于在校内完全解决的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交争议处理机构依法解决。
(四)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建立学生听证制度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中指出,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化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学校与学生既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而学生与校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在学生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学生会组织应代表学生提请公开听证,配合校方建立学生听证制度和设立听证监督委员会,在招生、考试、学位、学费、教材、饮食、住宿、奖学金、助学金等各个方面设有听证程序,规范学校的行政行为,提供学生权利救济渠道。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校方的工作以学生需求为导向,以真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10.28.
[2]李源潮.带领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发挥生力军作用[N].中国青年报,20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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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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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02X(2016)03-0093-03
2016-03-01
叶云岭(1990-),男,安徽铜陵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法。E-mail:448790193@9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