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甜 甜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外语系,广西柳州545000)
维特根斯坦的语用哲学思想再探
刘 甜 甜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外语系,广西柳州545000)
维特根斯坦是理论语用学的拓荒者,他的整体语用观批判了笛卡尔的“二元论”,体现了他激进的反心智主义立场,他对理论语用学的贡献不可否认。维特根斯坦的整体语用观突出了他的社会构建思想,但是他对语言交际现象的解释有失公平,他的整体语用观是不完整的。维特根斯坦的社会观和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在一些(而不是全部)语境中具有重要的解释力,他的语用哲学思想尚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社会构建主义;语用哲学思想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意义在于使用”、“遵守语言游戏规则”、“语言的生活形式”的语用哲学观带动了奥斯汀、斯特劳斯、赖尔等牛津哲学家致力于日常语言分析,形成了日常语言牛津学派。他被哲学家石里克称为是现实“语言转向”的第一人。特别是1929年以后,维氏重新审视了他的早期哲学、逻辑学、心智、语言等理论观,提出了“私人语言”、“语言游戏”、“生活形式”等一系列语用哲学观点并用“家族相似性”概念替代语言本质概念,构成了他后期语用哲学的核心理念,奠定了语用学理论的基础。他的整体语用思想涉及心智、社会、文化、客观世界、互动、历史各方面,给语用学带来了广阔的新视野,他后期哲学思想的重大改变推动了语言转向的发展。
后期的维特根斯坦放弃了早期的计算逻辑观、语言游戏根源论、语法镜像论;他用家族相似概念取代语言形式分析,把描写规则、语言游戏解释为家族相似概念;弱化语言规则,主张意义在于使用;支持非模式化语用观;批判笛卡尔的二元论,阐述了他的整体语用理念。但是他的著作在表现他的洞察力和天才的同时,也表现出他整体语用理论的不成熟;他的语用观留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根据波兰语言学家科皮特科(Kopytko)、里斯(Rhees)对没有发表的保存在挪威卑尔根《维特根斯坦遗稿》的研究可以发现,人们对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哲学思想研究是不充分的,对他的整体语用观、社会建构的语言哲学思想存有误读。
(一)语言游戏问题
维特根斯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从语言视角来观察世界、认识世界和理解世界的人,他的语言哲学观大体可划分为前期的语言逻辑图像论和后期的语言游戏学说。“语言游戏”是维特根斯坦后期重要的语用哲学思想,这一哲学思想是基于语言逻辑主义基础上的批判,注重语言和生活整体的关联以及语言的多样性。人们在讨论他的语言游戏观时,一般都引用他这段耳熟能详的话:“在使用语言的实践中,一方面说出这些词,另一方面则根据这些词而行动。我们可以把使用的整个过程看作是儿童学习他们的母语种种游戏中的一种。我们将把这些游戏称之为‘语言游戏’。我也将由语言和行动(指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1]7。维特根斯坦明确表达了他认为人的行为社会性是语言游戏基础的观点。他的“语言游戏”是基于习惯的社会性的互动规约模式,词语、表达形式只有在习惯的、规范的互动形式中使用才有意义;语言游戏参与者要有理想的语言技巧,要表现出遵守社会(语言)互动的社会实践能力;理解交际是社会惯例。维特根斯坦还认为语言游戏具有家族相似性,他在《哲学研究》中这样写道:我想不出比“家族相似性”更好的表达形式来刻画这种相似关系:因为一个家族的成员之间各种各样的表达相似之处:体形、相貌、眼睛的颜色、步姿、性情等等,也以同样的方式互相重叠和交叉——所以我要说:“游戏”形成一个家族。[2]121这些都反映了维氏基于社会和行为的语用哲学思想,这一思想对语用理论的构建和发展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语言哲学家们不完全同意维氏的“语言游戏”观,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
1)语言游戏与真正的游戏并不一样。语言游戏表达的可能是很多的目的和功能,这许多的目的和功能取决于游戏参与者(发话人和受话人),维氏对这点并没有给予重视。语言游戏参与者要有理想的语言获得技巧,要掌握语言使用技巧,在社会实践中要有遵守社会语言互动规则的能力;人际交往是社会惯例,语言现象是对社会实践的描写。维氏用语言游戏和生活方式将语言互动予以新的概念化,认为语言和表达形式连续嵌在生活中。但是,语境是动态的,维氏这样简单地表达形式同语境的关系是不能令人满意的。[3]
2)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游戏嵌在不同的生活形式之中(如生物、社会、文化)。“生活形式”与“语言游戏”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两个灵魂性概念。虽然维氏的生物、社会、文化生活形式中的语言游戏被延伸为语境化,但问题是这种语境化没有足够的理由不考虑心智系统对人类行为、言语行为及社会(语言)交际无数现象作出解释。事实上,群体的社会或语言现象并不是人的个体成员行为,在人际交往中,总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突发现象,如误解、尴尬、冲突、幽默、失面子等情况,并不存在什么准备好了的应变语言游戏。在随机应变的交际中,语言游戏参与者,即发话人和受话人,都要具有应变能力,语言游戏参与者对于语言交际、规则控制的游戏都有控制作用。[3]
3)维氏认为语言游戏是习惯性的,是受社会互动制约的形式,所以语言游戏如同下棋一样,词语和各种表达形式只有在惯常的互动规则了的形式中使用才有意义,他形象地把惯常、规约了的互动比喻为“生命的溪流”。[4]我们不能只从表面去看“语言游戏”,“游戏”是个集体概念,语言游戏与语言游戏之间各有其具体的特征、规则和目的,语言要素不能在不同的语言要素之间完全共享。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的相似性也受到科皮特科的质疑。科皮特科认为语言游戏与语言游戏之间并没有共享的本质,新的语言形式在交际中随时都可以出现,其他的语言形式和语言游戏随时都可以消失;家族相似形式无法恰当定义语言游戏。也许正因如此,维氏无法对语言游戏中的家族相似性给出确切的定义,他只能说游戏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出现而又消失,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有时是总体相似,有一张错综复杂的互相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网络。[1]47-48维特根斯坦之所以没有刻意完善“语言游戏家族相似性”的定义,那是因为维氏的“语言游戏”论从概念上是不严密的。
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说的核心思想是:语言是一种活动;语言活动具有规则性;语言活动多种多样,各种游戏之间具有家族相似性;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密切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同一关系。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对语用学、对语言哲学具有重要价值。然而,实际上,语言游戏在本质上是一种对话,一种由不同参与者展开的对话;不管是独白、两人参与的对话还是多人参与的对话,都蕴含着游戏内核。之所以把独白也看成一种对话,是因为一旦出现这种交际方式,说话人就会发生裂变,结果变成本我和他我两个人,前者依然行使说话人功能,后者则行使受话人功能。[5]
(二) 规则与遵守规则问题
“规则”及“遵守规则”是维特根斯坦语用观的重要概念。他认为:“语言交际遵守规则是社会实践”,遵守规则不是私人的事,遵守规则就是遵守秩序,遵守规则不是选择。他还明确地表达了人类的共性行为对于理解未知语言、语言游戏及其规则具有参照系的角色作用。他反对理解是唯心智状态或心智过程的观点。[6]209-231他还认为语言规则的使用首先是社会的而非心智的,规则与行为和反应密切相关;语句间的匹配关系是同一言语社区所默认的,类似棋间的关系。他的“遵守规则”的本质并不是要使语言规则模式化,他认为规则不是理解,而是怎样使用;社会实践(如语法)属于不要求任何辩解的基本概念:实践本身必须能说明自己。维氏对语言游戏规则的这些阐释奠定了语用学的理论基础,反映了他强烈的语用社会观,但也带来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1.“规则”与约束力
“规则”是有缺点的,因为“规则”总是强调同样的东西,规约人的行为。[3]从整体去看,规则从其所栖身的实践中获得了主体性,只有成功地实践的人才能全面地理解规则。维氏的“语言游戏”虽然体现了人类普遍行为及游戏的社会文化真实,但他没能对“人类普遍行为”同心智主义的关系作出解释,在诸如“语言”、“命题”、“游戏”这些术语中,他没能提供关于“规则”的分析定义,而是用“家族相似性”通过分类实例去解释“规则”、“遵守规则”、“语境支配”、“社会及语言不确定”等现象,在不确定的语言现象中“规则”显得苍白无力,如游戏参与者不合作、不协调的游戏,如激烈的辩说、争吵等,都可以使“规则”失去约束力。
2.“规则”与不确定性
语言规则及其使用的确定性是相对的。“规则”及规则的使用与所涉语境密切相关,很难想象出语言交际都在单义交际语境中进行,“规则”与知识、语言游戏参与者使用规则的意图都可以增加语言交际互动的不确定性。维氏在他的哲学调查和《遗稿》中表达了对“理解规则”的解释,强调“理解规则”就是要知道如何运用规则,他认为语言是规则控制的行为,但同时他又说规则不需要明确、完整、连续性。[7]56-61夏兹金(Schatzki)指出:规则是各式各样的,有某种相似,不应该把规则视为必不可少的,要对规则进行必要性和充分条件分析。[8]52-63放弃徒劳的唯心实在主义是语言哲学重要的一步,这样才能使语言哲学在语言实践的自然环境中研究语言实践,是去调查真实的语料及语言行动,而不是去研究具体化了的意义或是被公式化了的逻辑数学规则;同时要把语言实践以规则分类为基础,从抽象的规则到无规则的原则,把沿着连续体的范畴作为规则。
维特根斯坦强调语言规则、遵守规则及互动和理解是自主的社会技能或能力,他认为规则植根于社会实践,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交际取效是理解和决定语言在互动中继续的尺度,错误的理解会带来交际互动的混乱,会给交际继续带来不确定性,对于这些问题维氏没能阐释清楚。[3]对规则和遵守规则的考察必须面对“家族相似性”的非唯心实在论方法和与“原则”这一类术语相关的唯心实在论使用和主张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规则同必要性、规范性、表征性、确定性联系在一起,语言交际中的规则也是如此。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语言规则是规约和任意的,而不是自然的,也不是像法律规定的规则那样,如果谁固执地依照所谓的规则去思维、去行动、去辩论,那么这个人就无法摆脱唯心实在论的困境。比如,人们的交际要“清楚”、“礼貌”或者要符合格赖斯(Grice)说的会话合作,但“清楚”与“礼貌”之间(有时简捷“清楚”的话语对于喜欢详细的老人听者未必“礼貌”)、“有效”同“礼貌”之间(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呼喊、怒骂并不顾忌“礼貌”)彼此是矛盾的。在很多情况下,语言游戏参与者必须在规则和规则实际所指之间作出选择,在具体语境中,一些规则可能是空悬的,而一些规则则是被激活的。
3.“规则”的遵守
语言交际不完全是“规则”指导所能奏效的。所谓规则控制的语言行为会由于语境的原因,可以被语言互动风格技巧所取代,特别是在语境不确定的情况下,人们常常使用猜想、建议、误导、取笑、企图、混淆、机敏等方法。正因如此,人们无法肯定语言行为者要掌握达到相同程度的同样交际规则。交际不同于下棋[9],下棋的规则对于棋手双方都有约束力,但在语言交际中,要求两个语言行为者表现出同样的语用能力几乎是不可能的。每个语言社区都拥有具体的语言清单和不具体的语言交际倾向,进入全部语言社区实践的通路是可选择的,语言学习者和研究者获得的仅仅是适于具体语言社区的语法规则的子系和语言游戏的碎片。语言学习者和研究者要运用不同程度的确定性理解、遵守规则,如果加入语言游戏的参与者盲目地、不假思索地遵守规则进入广阔的不稳定的语言社区时,盲目的顺从必然遭遇语言社区不稳定所带来的交际困难。维特根斯坦主张语言使用规则首先是社会的而非心智的,语言使用规则与行为规则、应变规则密切相关,使用一个表达形式的唯一尺度是使之语法合理化。这一主张说明他忽略了“规则”同语言游戏参与者的语用能力是不尽相同的这一事实,他的遵守规则与语言交际无法测量的倾向性之间存有障碍。
(三) 不确定性与生活方式问题
前期的维特根斯坦为了弄清命题本质、命题的普遍形式、意义之所以为意义,他预设了命题的确定性,而且把确定性等用于生活方式[10],似乎命题的确定性决定了命题的不变性,确定性成了可说与不可说的标准。维氏认为:语言游戏的原本形式是确定的,因为不确定从来不能导致行为;语言生长的基础是由稳定的生活方式和稳定的行为规律所组成的,这就是我们语言的特点;语言的功能取决于行为,语言伴随行为。[1]392-445其实“生活方式”并不总是稳定的,“行为规律”也并不总是稳定的。维特根斯坦并未把语言游戏的确定性和语言游戏使用的语言交往理论问题说清楚。他说的确定性是不可靠的,对于语言游戏的解释不能依赖于确定性。人类社会(语言)互动作用的空间很广,特别是在复杂的语言游戏中。语境是动态变化的,在语言游戏中,交际者往往会“看风使舵”、“见机行事”、“顺情说话”,有时确实难以预测要发生什么,所谓的“确定性”是不存在的,何况语言游戏参与者对他们参与的语言游戏也可以是不确定的。
语言游戏参加者必须关注话语操作者之间的互动,对于话音话意作出回应,而且时刻要适应语境形式及变化着的语境因素;不能在语言互动中做出适应语境话语行为调整的语言游戏参与者,如果墨守成规于所谓的确定性,在语言交际中必然失败。语言游戏参与者在游戏与游戏规则之间的位置关系是协调关系,并且要有创造性的语言行为,要从互动中的参与者那里学习社会(语言)实践。人类的语言实践存在不确定性,而人们所掌握的语言游戏对于必然性程度的有限性会导致这种不确定性增多,所以人们常常没能为参加恰当的语言游戏作好准备。社会互动中的语言游戏常常是在不同层面上同时进行的,不同语境下语言游戏的不同感情、不同目的、不同话语形式说明语言游戏不是确定性的。况且,并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语言游戏,也没有不同语言游戏产生相同的语言效果,确定性的概念是不可靠的。[3]
维特根斯坦认为确定性与生活形式紧密相连,我们之所以对某些论题或说法不表示怀疑,是因为我们有着相同或一致的生活方式。[11]维特根斯坦在后期著作《论确定性》中表达了他对具有高程度逻辑确定性的反对。他在《哲学研究》中写道:“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方式”[2]13。但是他对此并没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人们在生活形式中学会的一致的技巧使得人们对确定性得以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性决定了人们对正确与错误的认知,但是这不意味着在语言游戏中人们没有不同的确定性,语言游戏中的主观确定性同客观存在都是不可回避的,确定性的本质必须在人的社会行动中、生活形式中去理解。
(四) 意义和理解问题
维氏强调使用词就是在语言游戏中将它说出来,词语的意义在于使用,词语的意义与抽象的心智的东西无关,词语的规约使用决定了词语的意义。他认为使用规则是功能的,规则嵌在语法中,而不是在语言游戏参与者的意图中;语法规则是词语使用形式意义的理解,由于用法不同而导致了意义的不同。[3]维氏的这种“意义使用观”突出了语言的使用功能,奠定了语用学的理论基础,为言语行为、以言行事、以言取效、交际合作原则等语用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语言表达形式的规约化(即语法规则)是不充分的,语言游戏参与者的语用能力会由于社会、文化的不同或者语言游戏的目的及情绪的不同、认识的不同影响语言游戏的顺利进行。对“意义在于使用”需要清楚“使用”指的到底是什么。在维氏的前期作品中,“使用”指的是心智运作;在后期的作品中,“使用”指的是社会行为。其实意义不完全是语言及使用或语言游戏及规则的推理,还涉及语言游戏发生的具体语境及语言游戏的参与者;意义也取决于语言游戏参与者的语用能力、意图、想法及间接地取决于社会化过程中的规则与规范。词语、表达形式或命题不能在单一语言游戏中被概念化,而是分层次地分布在许多有组织的游戏中。意义的理解具有多元语境依赖性,句子、表达形式、词语的意义需要多元语境对其作出解释,这样可以降低与语言游戏相关的不确定性。每一个语言游戏、语境情况、语言互动都不尽相同,都有其自己的解读,而不是盲目顺从,特别是复杂语篇表现出的语境约束不充分性带来了意义理解的复杂性。
维特根斯坦关注语言理解同意义、解释、意念之间的关系。[12]在具体语言游戏的规约使用中,他认为词语表达形式(即语法规则手段表达的形式)产生了语言游戏对方参与者的意义理解。后期的维特根斯坦主张理解应该是能力,而不是心智行为或过程;他认为任何逻辑都不能说明理解是依据心理的或心智的现象,因为心智现象不能保证理解,语言理解是语言游戏中使用词语的能力,理解是种技巧,在使用词语、在语言互动中对使用词语的反应、解释词语的意义,都可以体现出语言游戏参与者的能力。[3]维氏还认为理解语言的意义离不开对生活形式的理解,词汇只有在思想和生活的河流里才有意义,任何脱离社会互动研究的实践调查都是不完整、不充分的。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这种哲学思想反映了他的意义观从牛津心智主义观向意义社会观的转变。他深知“理解”是各异的,有语言的、科学的、美学的,所以他把“理解”视为“家族相似性”,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维氏是概念理解研究的拓荒者。但是,维氏的学生及好友里斯在分析维氏的话语可能性时质疑:人际互动中的话语可能性以及互相间话语的可理解性折射的是语言与现实的关系问题,而语言与现实的关系却聚焦在语言的整体联合上。[13]44-45科皮特科发出这样的疑问:把理解看成能力的认识是否具有普遍性,特别是在范畴内或语言理解家族内,理解的不同类型是什么?误解能否影响到理解?虽然用于一种表达、命题、某种形式的能力对理解是不可少的,起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这样,但是理解是有程度的,能力不总是能保证满意的理解,因此要关注整体理解而非个体词语的理解,要关注多元使用规则下理解的渐变能力,理解是同规则连在一起的,理解的概念是范畴性的。[3]
维特根斯坦之所以把“理解”这一概念定义得这样窄的原因是:1)为了保护他的语言是规则行为控制的观点。2)维氏想回避“理解”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认为人的行为是建立在对语言游戏的其他参与者全面、及时理解的基础上,建立在想象语篇文本基础上,其实人的理解经常是不全面的、不准确的,仅仅是表面的、不确切的,常常是不到位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语言游戏参与者彼此的语用能力、社会体验、互动目的、教养、认知能力、感染力的不同,对语用学、逻辑学等具体概念的理解不同,对互动语境的理解与处理不同。
人类对丰富多彩的社会认知现象的理解是有限的,动态的语境随时都在改变进行中的语言交际的理解,动摇着语言实践规则控制,语言游戏参与者之间的交际误解与语言游戏参与者的社会、文化、语言、语用、心智、认知、情绪、接受条件密切相关;理解还涉及人的记忆、注意力、重新认知及其它类似的技巧。[3]所以,维特根斯坦对理解的阐释明显地以社会视角为出发点而非以心智为出发点,他的话语理解观的认识基础是话语在生活形式中的作用与地位,但是他忽视了话语的不完备性,惯例与规则有时对理解不起作用,语言的理解具有生长与发展的特点。
(五) 社会建构主义与心智主义问题
维特根斯坦把诸如意义、使用、理解、认知、记忆、确定性、感觉、情感这些概念都纳入了社会建构主义去理解,他以社会建构观重新评价心智主义概念。维氏拒绝笛卡尔的二元论,驳斥了笛卡尔的心智模式、心智表征即认知的合理性,他主张私人与公众、心智个体与社会的一分为二,他认为规则、意义、语言、理解、感觉、情绪是由社会构成的,植根于社会实践。[3]他从社会视角去洞察、重新解释这些概念,他对纯认知主义的批评受到了语言哲学家们的欢迎。笔者赞同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游戏参与者认为人的交际必须依赖于具体的、语言社区的社会性规范的观点。但他忽视了交际中个人思想的表达手段因素。我们应该看到语言游戏参与者表现出的语用能力和取效能力是不同的,语用能力和取效能力是围绕动态语境进行的,是交际不确定的主要源泉,可以把语言游戏参与者视为语言标记的双重或多元的表达者。语言游戏参与者不能镜像般反映社会实践,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对社会的反映是不充分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语言游戏参与者常常在语言实践中利用不同规则的优点,如严格的规则、原则、无规则,支配语言游戏、规则、意义及语言游戏参与者的个人理解。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社会建构主义削弱并排斥心智主义,他认为语言交际的心智语境是没有说清楚的东西。科皮特科则认为语言游戏参与者的语用能力不仅仅是依靠语言的社会实践问题,而且有心智语境问题。不可否认维氏的社会观及他对语言现象的新认识在一些语境中有很强的解释力,但并不是在所有的语境中都有解释力。[3]语言交际中的个体差异很难由规定的社会现象统一起来,交际语境中交际者的个体差异也并不是语境化所能奏效的。动态语境总是制造出混乱的秩序,支配语言社会实践和习惯的社会行为,并决定规则和遵守规则的自治权和客观性,交际中的心智历程与作用是不可否认的。
维特根斯坦是19世纪有深远影响的语言哲学家,他的整体语用观集中体现在:1)关注规则及引申行为和互动;2)语言游戏参与者是规则、社会机制的遵从者,语言游戏参与者的根基是社会实践;3)确定性是由规则形成的,规则根基于社会实践;4)不确定性不能产生行动,通常情况下,人们是在社会的、认知的、不确定的交际环境中采取行动。他成功地拓展了理论语用学。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他的建构主义语义学引发了激进的反心智立场,导致了把人类交际过分社会化的倾向,他的语用观尚缺乏整体性。[3]在肯定维特根斯坦是一位原创性的语用学家、他的洞察力推动了语言哲学的发展的同时,他的语用哲学思想的整体性尚需进一步探讨。
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具有丰富的语用蕴涵。其中,“语言游戏”观表明:不同的语言游戏有不同的语言规则,语言游戏依照一定的语言规则进行,规则的产生和完善必须在游戏中才能得到实现(此即“语言规则悖论”);有些语言规则因为“过时”遭到淘汰,有些规则却会成为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生活形式”是语言游戏的基础,语言游戏是在生活形式这个大的生活场景中进行的。我们可以怀疑一切,但不能怀疑我们赖以生活的生活形式。语言游戏是否合适要以具体的生活形式为参照。他的语言生活形式观避开正面回答语词的含义,这是因为许多语词在日常语言中的精妙用法远非词典所能解释或界定,一个语言游戏只有在一定的生活场景中才能确定它的意义。语言是变化的,随着生活场景的变化而改变。“意义即使用”观表明:没有抽象的语词的意义,语词的意义生发于语言的具体使用之中;我们不仅能用语言来表达思想、反映世界,也可以用语词来做事,对世界作出反应;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有不同的意义和不同的用法。[14]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言哲学研究对20世纪语言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语用学的“言语行为”“合作原则”“语用关联”等核心理论根植于维特根斯坦对“使用中的语用”的执着思考;社会语言学的“交际互动”“言语变异”与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的两大灵魂即语言游戏、生活形式的启发高度关联;维特根斯坦对传统“范畴观”的变革为新兴的认知语言学“原型范畴”理论的建立注入了思想的活力,并为认知语言学的发展奠定了哲学基础。维特根斯坦的理论贡献对20世纪60年代新兴语言学流派的产生及发展提供了哲学支持,语言学研究由此走出形式主义的禁锢,从动态角度审视语言的本质。[15]
[1]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 [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3] Kopytko, Roman. Philosophy and Pragmatics: A Language-game with Ludwig Wittgenstein[J]. Journal of Pragmatics, 2007(39):793-810.
[4] Schatzki, Theodore R. Wittgenstein & Heidgger on the Stream of Life[J]. Inquiry, 1993(36):307-328.
[5] 范波.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说反思[J]. 外语学刊,2013(4):88-91.
[6] Miller, Alexander &Wright, Crispin (Eds.). Rule-Following and Meaning [M]. Chesham: Acumen, 2002.
[7] Fogelin, Robert J. Wittgenstein’s Critique of Philosophy[G]. In: Sluga, Hans, Stern David, G (Eds), 1996.
[8] Schatzki, Theodore R. Social Practice: A Wittgensteinian Approach to Human Activity and the Social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9] 杜世洪.里斯、维特根斯坦与话语的可能性 [J].外语学刊,2007(2):20-24.
[10] 陈嘉明.维特根斯坦的“确定性”与“生活形式”[J].哲学研究,1997(1):63-70.
[11] 范连义.维特根斯坦的语言生活形式观 [J].外语学刊,2007(2):11-15.
[12] Stern, David G. Heraclitus and Wittgenstein’s River Image: Stepping Twice into The Same River[J]. The Monist, 1991(74):579-604.
[13] Rhees, Rush. Wittgenstein and the Possibility of Discourse[M]. Edited by D.Z. Phillips. UK: Cambridge University, 2001.
[14] 范连义.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思想中的语用蕴涵[J]. 外语学刊,2008(5):5-8.
[15] 邓小琴.我经验到因为——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对20世纪语言学发展的影响[J]. 前沿,2010(24):181-184.
[责任编辑 刘文俊]
Research Summary and Analysis of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Pragmatics View
LIU Tian-tian
(Foreign Language Department, Lushan College, 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uzhou 545000, China)
Wittgenstein is the pioneer of theoretical pragmatics. His views of holist pragmatics criticized the ‘Dualism’ of Descartes and showed his radical anti-mentalist stance. 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he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theoretical pragmatics. His holistic views on pragmatics highlighted his ideas of social construction. While his explanation of the verbal communication failed to do justice to its complex reality and his version of holism was incomplete. Wittgenstein’s social view and his interpretation of linguistic phenomena possess a considerable explanatory power in some contexts, but not in all contexts. Further study is needed on his philosophical pragmatics.
Wittgenstein; holistic pragmatics; social constructionist; philosophical pragmatics
10.16088/j.issn.1001-6597.2016.04.018
2016-03-28
2016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广西少数民族大学生民族认同与语言态度研究”(KY2016LX566);2015年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科学基金项目“广西少数民族大学生元语言意识研究”(2015LSKY20)
刘甜甜(1986-),女,河南驻马店人,广西科技大学讲师, 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
H0-06
A
1001-6597(2016)04-01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