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克强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 512005)
粤北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及其启示
洪克强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 512005)
粤北过山瑶和排瑶的传统文化,蕴含着尊重他者的“客民”意识、崇尚“和合”的共生期盼、眷恋故园的返乡情结。这一文化特色体现了作为山地丛林民族的瑶族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肉体与灵魂关系问题上的质朴的生态智慧。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可以为当前山区的生态文化建设提供一种本土精神资源的支持。
瑶族;生态精神;客民意识;共生期盼;返乡情结
粤北瑶族主要是指广东乳源以及连南等地的过山瑶和排瑶。研究资料表明,这两支瑶人历史上迁入粤北的时间和路线有所不同,过山瑶迁入的时间晚于排瑶,其迁徙路线也较曲折。[1]6-8而且,二者在居住环境、社会组织、经济形态、语言文字、婚姻制度、丧葬和服饰上也不完全相同。[2]181-197然而,如果我们从文化的基本精神方面考察,就能够发现过山瑶和排瑶在敬畏自然、崇尚共生、注重精神生活等方面,有着惊人的一致性。这一共同的文化特色,体现了作为山地丛林民族的瑶族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肉体与灵魂关系问题上的质朴的生态精神。这种精神,既与现代意义上的生态伦理精神有着相通之处,又带有浓郁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色。当前,作为广东省建设生态文明的重点区域,粤北山区亟需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地域性生态文化,而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即为不可多得的本土精神资源,需要我们去挖掘、整理、吸收或借鉴。从近几年来学者研究粤北瑶族文化的成果来看,仍主要集中在服饰刺绣、节日习俗、宗教信仰、民族歌舞等领域,而鲜有对其中所蕴含的生态精神加以概括和提炼的。因此,尝试性地解读粤北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及其当代价值,是很有必要的。
日本民族学者竹村卓二(たけむらたくじ,1930—2008)曾把瑶族视为中国的山地型“客民”之一。但是,他讨论“客民”问题主要限于社会生态领域,而未延伸至自然生态领域。他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客民”是指“由于过去发生政治事件和历史变动的结果,离开原住地,踏上流遇之途,寄居于他处的住民”。因此,那些历史上原居于河南、山东等地,后来迁徙于华中、华南的出身于汉族的客家,在移入之初也可以称得上是“客民”。但客家“与普遍意义的‘客民’相区别”,因为他们能较早地移住到环境更为优越的平旷土地,能较快地融入当地的社会发展,并在政治、经济竞争中逐步成为“强有力的势力”,从而最终改变了那种流落和寄居的境况。而瑶族则不同,他们坚持其作为山地民族的社会、政治上的自律性,甘愿处于文明社会的边缘,在与平地汉族不即不离的关系中创造着属于自身的文化。[3]93-97例如过山瑶,“即使在一部分集团中引入水稻耕作,但他们生计之根本无论何时都是与刀耕火种耕作联系的开发山林资源的技术……20世纪末的现在,他们明显变成了定居居民,但即使那样,他们也没有被占绝对优势的汉族所吸收和同化”[3]62。我们可以看到,竹村卓二所言的普遍意义上的“客民”,实际上注重的是那种能够相对独立于主流族群文明,且主观上具有恒定地保持其生存模式愿望的族群共同体。
竹村卓二关于瑶族“客民”意识的看法,可以进一步通过其他文献资料来佐证。如据资料记载,洪秀全曾深入广东连南瑶山传播“拜上帝会”教义,希望发展教徒,但最终无功而返。民国时美国传教士也曾试图在连南三江传播基督教,但最终也夭折。[4]40历史上的粤北瑶民虽有反抗平地汉族统治者剥削和压迫的事例,但总的来说,他们愿意尊重平地统治者的宗主权。在他们的神话传说中,其祖先——盘瓠就是一位为平地统治者立下战功、而得以敕封普天下之山林任凭其子孙耕管的人物,这本身就象征着瑶族愿意尊重平地族群的宗主地位。但瑶族同时又极力避免完全编入平地族群的统治机构内,他们多数时期都不愿加入所在地的编户和人口。在瑶族社会流传甚广的《过山榜》(《评皇劵牒》)中,瑶人极力表白自身族群拥有免税、通行和利用资源的自由特权。这些都是瑶民想要坚持自律社会体制的“客民”意志的明显表现。
瑶族这种自愿游离于主体文明边缘、坚持自律社会体制的“客民”意识,有时难免会被误解为一种被动的、封闭保守的、不思进取的民族个性。然而,从社会生态学的视角看,这种意识恰恰是符合生态精神的,是人类文化健康发展所不可缺少的。社会生态学的一个分支——文化生态学理论认为,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同,“人类社会存在一个文化生态系统,并有许多子系统。子系统下的每一种文化都有其位置,组成一个个链条并保持平衡。多样性文化是保持文化生态系统生命力的关键。在多元文化相互尊重和同处的基础上,人类文化生态系统平衡才能保持。”[5]38-42瑶族的“客民”意识反映了其在处理与外族文化关系时坚守的是“客—主”关系原则,即与平地民族保持时敬时疏、不即不离的状态,充分尊重平地民族作为他者的主体地位。尊重他者,需要有一种谦卑意识,有一种甘愿扮演客体的勇气。但尊重他者并非意味着屈从他者或融入他者,而是包容他者、欣赏他者,这本身也是自尊或维护自身主体地位的表现。在当代经济全球化浪潮中,要确保人类文化发展的多元性而不是一元性的文化生态系统,瑶族式的“客民”意识也许值得每一个民族去反思和借鉴。
在自然生态领域,过山瑶和排瑶的“客民”意识也非常突出。他们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相信万物有灵,认为自己只是大自然中的来客,并且永恒地是自然之子。不过,瑶族在自然生态领域与社会生态领域的“客民”意识是存在差异的。在对待自然的态度上,他们奉行的不是如对待他族的时敬时疏的“客—主”关系原则,而毋宁说是顶礼膜拜的“从—主”关系原则。李默在《韶州瑶人:粤北瑶族社会发展跟踪调查》中指出,瑶人“信巫、尚鬼,对自然顶礼膜拜”,他们相信万物皆有“灵神”,如“天上有天神、星宿、风、雨、雷神等,地下有山神、水神、土地神、地脉龙神等,石头、树木、井边、桥头也都有神”[6]208。“三个石头对面坐,谁知石下有灵神。”[7]86在瑶人看来,神灵不但触犯不得,还得进行祭祀。如连南排瑶在每年春节期间,都得请“先生公”选定开春播种的吉日,并祷告“土地公”和山神;人死埋葬在开挖坟穴前,必先烧纸钱祭祀土地神;小孩久病不愈,需祭祀摄走其魂魄的某物,并认它为“干爹”或“干妈”,病才会痊愈。乳源瑶人在《引度师爷书》中,认为小孩要健康成长,需过契给太阳、月亮、大树、石头、桥神、路神、井神等做儿子,才可免除灾厄而长大成人。这些都反映出粤北瑶族对自然及万物强烈虔敬的“客民”意识。
作为山地丛林民族,瑶族“好山恶都,不乐平旷”,莽莽群山是他们追梦和渴望圆梦的地方,因而其对自然的崇拜和敬畏,也体现在对大山的感恩和热爱上。《乳源瑶族古籍汇编》收集的瑶经中,多处出现瑶人对“青山”深情吟唱的片段。“出世瑶人先出世,瑶人出世在青山。”“人话青山歌堂到,瑶人起屋在山头。瑶人起屋青山口,瑶人作笑傍山边。”“青山青岭青啾啾,郎同来看水平流。人话青山不有我,青山有我应风流。”[8]730-739瑶族把青山作为安身立命之本,能够以“客民”心态去倾听大山无言的诉说,懂得青山的永续利用之道,从而积累了“轮耕”“调耕”①轮耕:瑶人在砍树伐林开垦出来的山地上种植作物两三年后,便弃耕并种树还山,再另寻他处开垦,如此重复轮换,以便恢复土地肥力及保护山林。调耕:一年中,瑶人只有在几个重要的生产季节,才到远离居住地开垦出来的山地上搭建棚屋住上几天,以便锄地、播种、除草和收割,这客观上对保护山林是有益的。等诸多开发山林的智慧。“近代环保之父”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1887—1948)曾指出:狼的嗥叫中隐藏的内涵,能被群山所理解,却极少能为人类所领悟。不过,瑶族作为大山之子,世世代代的生存经验使他们得以能够充分理解群山的喜怒哀乐,因而完全可以算作那“极少”的,能“像山一样思考”的民族之一。
不可否认,瑶族的“客民”意识,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迫的产物,其中的生态意蕴是朴素的,甚至是不自觉的。特别是其自然崇拜和自然信仰,与其他原始宗教信仰一样,是生产力低下的产物,其中含有许多迷信的成分。但是,我们不必过多拘泥于那些神灵符号或宗教仪式,而应透过这些符号和形式,去发现它们所表现的并赋予其意义的那个实在。正如法国社会学家爱弥儿·涂尔干(Emile Durkhelm,1858—1917)所指出的:“最野蛮和最古怪的仪式,以及最奇异的神话,都传载着人类的某些需要以及个体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信仰者用以证明这些仪式和神话的理由也许(或通常)是错误的;但真正的理由并非不存在,去发现这些理由正是科学的职责。”[9]3现代人应该用心去体验瑶族的“客民”意识以及其中的生态意蕴,因为,这对于克服面对自然或社会时的狂妄和自大心态,是不无裨益的。
所谓“共生”,生物学上指的是两种类型的生物的互相有利的联系,缺了一方,其他方的生存就是不可能的。从宽泛的意义上说,地球就是一个巨大的共生系统,每一个物种只有与周围环境及其他物种保持共生互利关系,才能保证自身的存在,并进而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粤北瑶族在处理与自然、他族、自身族群内部的关系问题上,均体现出了一种强调和谐、合作的共生愿望。
过山瑶和排瑶住在箐头,热爱林木,极为关注人与山水的和谐。在瑶族诗歌中,反复出现“青山”“山源”符号。“离船上岸到广东,乐昌宝地且安身,天林山上立村寨,青山开好种阳春。”“青山脚下千家峒,山宽地肥好安身。”《盘王大歌》中,瑶人对其迁徙的吟唱,即表明了他们渴望寻找肥美土地的强烈愿望。迁入大山的瑶人,一方面接受着山林馈赠的生活资源,另一方面也懂得小心谨慎地去呵护山林。曾有人认为,过山瑶那种“刀耕火种”的粗放式耕作法不利于山林保护。对此,竹村卓二根据德国人类学家汉斯·斯图伯尔(Hans Stubel)20世纪30年代考察广东始兴县过山瑶的文献资料认为,粤北过山瑶依靠的是“规则的轮耕体系”,有一套维护山林生态平衡的方法,因而“未必是片面的森林破坏者”[3]30-31。吴声军、李晓明在《南岭过山瑶传统生计方式探析》中认为,过山瑶在清理林地和选择耕地时,懂得因地制宜、保持生物多样性和土壤完整性;他们创造了就地取种、林粮间作、不营纯林等开发山林的技术与方法;这说明过山瑶“对所处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及其相互关系都有自己独特的认知”[10]31-34。从历史与现实来看,生活在粤北大山深处的瑶人,其生存状况实际上是极为艰辛的,他们对山林资源的获得往往很不稳定,因而难以有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富足。但也许正是这一点,使他们能够比平地民族更加懂得维持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必要性。
除了与山水林木保持共生关系外,过山瑶和排瑶也特别注重与动物保持共生共荣关系。一方面,他们对某些动物加以神化,树立其对于人的权威性,并且通过各种仪式将这种观念在族群内得到强化和世代延续。如对犬的崇拜,是瑶族最为重要的动物崇拜之一。他们认为其先祖盘瓠是拥有战功而被赐婚的龙犬,尔后携妻儿居于山林狩猎为生。这种人犬婚配的神话和对犬的崇拜表现了瑶人与动物的密切关系。乳源瑶经中有“请出梅山,祭过五伤,请出旗头,祭过青龙,请出五谷,祭过青坛,请出青蛇,缠过青坛”[8]23的祷词。“五伤”即虎、蛇、狮、象、犀牛,表明了瑶人对这些动物的敬畏与崇拜。瑶经《送神归位》则反映出瑶人对“耗神”的敬畏,包括黄斑白虎、山猪、茅鹿、黄猺、百鸟、尖牙老鼠、蜢公、亦力、乌鸦、斑鸠、有翼无翼之虫等。另一方面,瑶族通过戒律禁忌和山规禁约,来约束随意毁伤动物的行为。在瑶族的“度戒”习俗中,有许多禁止“恶心邪欲”的戒律。如度戒男子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误杀生灵等畜类”的戒条;[11]36-37“度过身”的人不能吃狗肉,否则,其死后灵魂不能升“天堂”。在山规禁约中,每年三月开始的一段时间内,瑶人都要对山林和溪流实行各种封禁,禁止上山打猎、捕鸟,禁止到山涧捕鱼、捞虾等。
种族之间的共生,往往体现为以不同生态系统为背景的种族之间的互通有无的交换关系。这种交换不仅体现为生产物的交换,而且伴随着精神文化的交流。作为山地特产的稳定供给者,长期以来,瑶族与周围汉人民俗社会之间维持着一种生态学的共存关系。据资料记载,历史上乳源瑶族生产的交易品主要是杉板、杉柱、棕绳、棕蓑、竹器、茶叶、蜜糖、冬菇等,而由汉人输入的则有布匹、铁制品、陶器、银器、盐、米、火药、针线、火柴等。[12]22其交易方式主要是赶圩,即定期集市。圩场大多在汉人地区,通常是瑶人带去打算出售之物,卖出后即购取所需之物。在文化交流方面,瑶族虽然没有本民族文字,但他们善于模仿与学习。例如,他们吸收汉族道教中的诸多因素,构建起自身独特的宗教信仰;为了使自己的子孙后代了解本民族的历史,他们的祖先借助汉字写家谱(家先单)、族源、歌谣、故事、传说以及碑文和立契约等。同样,汉族也接受着瑶族创造的文化财富,他们惊异于从大山深处传播出来的特异技术、风俗习惯,以及那些散发着山的灵感与神秘的瑶族神话和传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与汉族的交往中,过山瑶和排瑶非常讲究忍让、和睦,体现出“和为贵”的中国传统思想。如乳源瑶经《和合歌》云:“和得芒叶沉水底,和得石头水面浮。和得牛蹄甲又甲,和得马蹄开又开。和得人和鬼也合,子孙永远得和睦。和得天上水长流,和得地下百草生。天也和,地也和,和得童子两边笑呵呵。”[8]443人与人之间要形成和睦关系,离不开互不欺诈,信守诺言。宋代《岭外代答》云,广西“瑶人无文字,其要约以木契,合二板刻之,人持其一,守之甚信。”[13]154粤北瑶人也是这样,他们对重情守诺宠爱有加,对失信、欺诈行为深恶痛绝。清代李来章的《连阳八排风土记》云,排瑶“良善者,重然诺,畏鬼神”[14]51。解放前,乳源过山瑶民间曾有一句俗语流传甚广,那就是“老实哥哥滴(酒)招待,上棚睡;不老实的人赶出来,进索袋”[15]154(在瑶区,“索袋”意指用绳子绑住的袋子)。粤北瑶人与汉族交友盛行“认同年”“挨伙计”,只要是与自己同年生又能诚信往来的人,往往以为“老庚”或“同年”相称呼。“认同年”这种民族间交往方式,其意义远远超出了这个词本身的含义,它是民族间关系非常融洽的表现。瑶族正是通过崇尚“和合”这一交往原则,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社会体系各自相异的族群之间容易产生的紧张和纠纷,对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族群内部,过山瑶和排瑶也非常强调和谐与合作。在生产生活方面,瑶人世代保持着互助友爱的精神,一家有事,四邻帮忙。过山瑶语“勉帮勉”,就是人帮人的意思,帮工者大多自带午饭,完工后不要工钱。《排瑶历史文化》一书指出,排瑶在建房、农忙、婚嫁等大事上,基本都是通过互助协作完成。尤其是丧事,只要报丧铳炮声一响,排内族人由亲及疏,以及先生公等即马上赶到丧家,倘若丧家缺乏钱粮,大家必尽力帮助解决。[16]341国内民族学者江应樑在20世纪30年代考察粤北瑶山后认为,瑶人的美德体现为“真诚、热情、和易、合群、耐劳”五方面,并由此感叹道:“仅从此五点看来,便可使我们自谓为文明开化的人们深深地感到,所谓都市文明,确实足以消灭人类的至情天性”[17]255-256。
总之,在与自然界、他人、社会的交往过程中,粤北瑶族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了“共生共荣”的基本生态准则。正因如此,在自然生态领域,他们在有意无意之中较好地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交融;在社会生态领域,他们在民族之间和族群内部较好地营造了一种人与人之间平等与协作的和谐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倡导生态文明的今天,瑶族所遵循的“共生”原则中的某些具体做法可能已经不能适应时代需要,但其基本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弘扬。
瑶族历史文化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迁徙。过山瑶关于族源的“渡海传说”就是一个迁徙的传说。其梗概是:瑶族祖先因受压迫从南京十宝殿渡海南迁,途中遇风暴失去许多同伴。幸存者在祈求上天保佑时,救世主盘王出现了。由于得到盘王的救护,遂安全在彼岸登陆。这些幸存者就是今天过山瑶的祖先。他们随之越丘陵入溪谷,分布于各地,过着“吃一山过一山”的游徙生活。这里,瑶民在长期迁徙途中体验艰辛命运的事实得以充分展现。
迁徙、漂泊的主题永远包含着对停留、对家园的憧憬。因此,眷恋故园、期盼返回家乡,自然也就成了瑶族文化中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瑶人想象中的美好家园,反映在千家峒和桃源洞两个传说中。这两个传说都认为瑶人很久以前是居住在一个四面环山的平旷之地,这里粮食应有尽有、六畜兴旺,花果飘香,简直是世外桃源,瑶人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后来因官兵攻入,瑶人被迫逃散,从此过着漂泊不定的生活。其中,桃源洞传说主要在盘瑶支系中流传,而千家峒传说则在桂东、桂北、湘南的一些瑶民聚居的县区流传较广。由于千家峒在瑶族历史上和民族意识中的重要地位,瑶族逐渐形成了一种强烈向往千家峒的心理,几百年来许多瑶民甚至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千家峒的故地。对此,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千家峒并不是真实的地方,而是泛指瑶族先民曾经居住过的地区;二是认为千家峒确有其地,但在具体地址上又有分歧。[18]19
从生态文化的视角来看,千家峒和桃源洞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一传说所体现的瑶族文化中的生态情怀,以及这种情怀对现代人的启示。乳源瑶民传抄的诗歌中,有这样的句子:“桃源洞头大峒田,三百牛牯犁一边,尚有一边犁不到,山猪野鹿里头眠;一个苞粟尺多长,苞杆用来做扁担;一粒谷子比掌大,谷壳用来做水瓢;鸡鸭成群粮满仓,家家户户人丁旺”[19]14。这是粤北瑶族对理想中的家园——桃源洞的描绘。在这里,山川、田野、庄稼、村落交相辉映,牛群、鸡鸭与走兽飞禽同在,构成了一幅生态美感极强的画卷。这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群落。在这个群落里,人与万物亲密无间、水乳交融,人的存在有着坚实的自然之根。从这个意义上说,瑶人期盼的“回归”实则是对和美生态家园的向往。这种浓烈的生态情怀透露出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身的生存之根。相比之下,现代都市的人们似乎已经忘却了自然的原野,他们四周全是水泥、砖石,没有了风中的树林,没有了林中的飞鸟,没有了河里的游鱼,甚至也没有了清新亮丽的阳光。他们身处其中的都市生物群落,除了人,几乎只剩下苍蝇、蟑螂、蚊子与老鼠。在这里,人已经与整体性自然相疏离,成了无根的漂泊者。此种困境的摆脱,首先需要唤起现代都市人们的“回归”意识。而瑶族的返乡情结即可作为这种“回归”意识的借鉴。
当然,这里所言的“回归”并不意味着机械的复古和倒退,并不是要人们简单地退回到瑶族千家峒与桃源洞所描述的田园生活。况且,现代社会不能也不应该重返到那种较低层次的天人和谐状态。正如海德格尔(M.Heidegger,1889—1976)所说,当代人“不能退回到那个时期的未受伤害的乡村风貌,也不能退回到那个时期的有限的自然知识”,“没有人会想到这样的意见:我们这个行星的状况在不久或一般而言可以又变成乡村的田园风光”[20]197。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把千家峒与桃源洞看作一个生态家园的象征。这一象征性家园的重点不在于它的实存,而在于它揭示了一种价值理念与追求。也就是说,千家峒与桃源洞的传说,与其说是对美好栖居之地的怀念,不如说是瑶人的质朴本性与天地万物相遇、碰撞、交融的原初之音。这种本原性的语言只不过是将长久以来被人遗忘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神圣原则重新展示出来了。这个神圣的原则,是现代人重新健康行走的“原点”和基础。只有凭借这个基础,才能端正现代都市社会的生存状态,发掘人的生存智慧,纠正人在天地间被错置的位置。
瑶族的返乡情结,不仅体现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状态的向往,同时也体现了对人心和谐的精神生态的维护。瑶人向往的故乡,实则与以往诗人作品中的故乡、旷野、田园一样,是精神世界的象征,是对抗无奈的现实、拯救憔悴心灵的希望。鲁枢元认为,当代生态学研究应当意识到,人既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又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因而在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之外,还应当有“精神生态”的存在。[21]19-20精神生态领域的和谐需要人正确处理感性与理性、肉体与灵魂、现世与彼岸的关系,维持它们之间的协调与平衡。从瑶人以往的生存状况来看,漂泊的疲惫、生活的艰辛、人世的孤独,无疑是这个迁徙不定的民族不能不具有的一种生存体验。但是,瑶人并没有被现世的困境所拖累,也没有纠缠于感性欲望的满足。粤北瑶歌《石崇富贵》中,有这样的诗句:“人生一世莫争先,死入黄泉路上行,石崇富贵天下弹(谈),有钱无处买长生。”[22]27人世的富贵被视为过眼云烟,烦扰的现世被看作只是暂时寄居的他乡。相反,精神的皈依被瑶人所重视。他们在民族歌舞的狂欢中,在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家园憧憬中,释放并消解了生存的重负,回归了恬然的心境,由此灵魂得以安顿,个体生存得以圆融。瑶人这种对精神生态的维护形式,如果完全站在工业文明的立场上说话,则可能会被贬为“消极的浪漫主义”或精神的自我麻醉。但是,时至今日,当地球已被盘剥得满目疮痍,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由此受到质疑,走生态文明之路已成为人类的必然选择时,重新审视瑶人的心灵皈依之旅,我们应该把它视为精神的一次自我超越,是瑶人企图摆脱功利化的外在世界,向着内在价值世界超升的一种努力。与瑶族曾经的艰辛生活相比,现代都市的人们已经基本解决了物质匮乏问题,因而更加应该抑制贪欲,将对幸福的追求转向精神价值的提升,而不是对资本和财富的追逐。
瑶族由于其起源、传说、图腾崇拜、语言服饰、生活习惯的差异,产生了许许多多的分类,目前我国有“白裤瑶”“青裤瑶”“花蓝瑶”等不同的瑶族称谓近50种,其中粤北乳源的瑶族也只是中国四大瑶族支系之一过山瑶的一支。虽然瑶族各支系之间存在很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作为山地丛林民族,他们有着相同的文化之根和文化认同,共同塑造了属于本民族的基本文化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粤北瑶族文化中蕴含的生态精神,实则也是整个瑶族基本文化精神的体现。我们探讨瑶族的生态精神及其价值,并非意味着我们主张返回到瑶族曾经的那种比较原始的生存状态,而是要为当前的山区生态文化建设寻求一种本土精神资源的支持。具体到粤北山区来说,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可以为山区生态文化建设提供以下启示:
第一,生态文化应重视体系建设,应顾及到自然生态、社会生态、精神生态三个层面的平衡与协调。瑶族文化中蕴含的尊重他者的“客民”意识、崇尚“和合”的共生期盼、回返故园的超越情怀,体现了这个山地民族较好地处理了生态文化中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从而才能够较好地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和谐。因此,当前粤北山区的生态文化建设不应该局限于某个领域,而应该从宏观层面来谋划:自然生态层次的文化建设,要注重摒弃掠夺自然界的生产生活方式,创造人类与自然万物“共赢”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生态层次的文化建设,要注重将生态环境问题引入政治结构,使环境保护制度化,同时用生态学的思想和观念促进社会关系的调整;精神生态层次的文化建设,应注重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实现精神领域的一系列转变。
第二,粤北山区的生态文化建设必须重视利用本土精神资源。通过分析瑶族文化中的生态精神可以看出,传统风俗习惯、禁忌、信仰等根深蒂固的本土精神资源,是和当地人们长期的生活方式结合在一起的巨大精神力量。这些精神资源如果本来是有利于环保的,那么在推进环保的过程中,只要加以适当唤醒和弘扬,将对人们的环保行动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生态文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积极去搜集和整理那些蕴含在地方文化中的能够支持环保的本土精神资源,而不管它是来自何方。即使是瑶族的万物有灵论、自然及动植物崇拜等信仰,也不应该轻易地将其视作迷信而破除它们,因为它们也许还是在很大一部分人中唯一非功利的东西、唯一有精神威慑力的东西。这种精神的动力对于人们的环保行动来说,有可能是相当强大和持久的动力。
第三,生态文化建设的关键不在于采取一些浅层次的环保措施和环保行动,而在于实现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生态化转型。从瑶族千百年的生存状态来看,他们“好山恶都,不乐平旷”,即使生活艰辛也愿与绿水青山同在,而不愿迁入繁华的闹市,关键在于他们形成了适合自身的生活方式和幸福理念。这类似于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不丹模式”。不丹作为一个山地小国,旅游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然而其国民幸福指数很高,政府甚至每年限制涌入的外国游客数量,他们“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不丹模式”的形成,关键也在于这个山地民族拥有一种不同于工业文明背景下的生活方式和幸福理念。当前粤北山区的生态文化建设,不同于珠三角地区,它需要在经济尚未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关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因而必然存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冲突。矛盾的解决与协调,首先需要人们的生活观念、幸福理念的转变,即从工业文明背景下的以感官享受为人生意义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观念,回归朴素、自我节制,甚至安贫乐道、清心寡欲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前粤北生态文化建设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是人们的心态调整问题,是生态道德和生态意识能否实现平民化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那么粤北生态文化建设的前景就不容乐观。
第四,粤北生态文化建设应该重视抢救瑶族传统文化,并以此作为推进瑶区社会发展的手段。文化发展的生态化,要求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非各民族文化的完全趋同和一致。近年来,地方政府在推进粤北瑶区发展的过程中,许多文化变迁正在悄然发生。在一些瑶族地区城镇大街上商贩们争先恐后的叫卖声里,让人强烈感到文化变迁引起的浮躁、不安、紧张和焦虑。越来越多的瑶族人开始致力于赚钱的商品买卖并对市场日益依赖,更多的瑶族年轻人被城市生活吸引离开瑶山进入城市追寻财富。伴随这种文化变迁的,是凝聚民族精神的瑶族传统文化正在悄然消亡。这种情况,应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在推进粤北山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应以地方特色文化的湮灭为代价;恰恰相反,我们应该重视对特色民族文化的保护与抢救,应该在立足于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的基础上,去寻求瑶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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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向红]
The Ecological Spirit and Inspiration of Yao Culture in Northern Guangdong Province
HONG Ke-qiang
(Shaoguan University,Shaoguan Guangdong 512005)
Traditional culture of Guoshan Yao and Pai Yao in northern Guangdong province contains a“guest Hakka”consciousness of respect for otherness,a symbiotic expectation of advocating“harmony”and strong feeling of returning home.This cultural characteristic reflects pristine ecological wisdom of Yao as mountainous jungle group 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nature,man and society,body and soul.Ecological spirit of Yao's culture can provide spiritual support for local ecological culture development in northern Guangdong.
Yao;ecological spirit;consciousnesss of guest Hakka;symbiotic expectation;feeling of returning home
C 912.4
A
1672-402X(2016)07-0017-07
2016-04-05
洪克强(1969-),男,湖南宁乡人,哲学硕士,韶关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哲学与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