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的内涵、异化及本真回归

2016-03-19 12:27杨兴林
高教发展与评估 2016年6期
关键词:学术活动成果权力

杨兴林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室,北京 100192)



学术评价的内涵、异化及本真回归

杨兴林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室,北京 100192)

学术评价是学术同仁立足相应学科要求,凭借精深的学术素养、宽阔的学术视野、高尚的学术良知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研究不足以及学术伦理等进行的学术评判。学术评价具有五个方面的重要特点:由学术同行所开展的评价;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所开展的评价;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创新价值所开展的评价;依靠评价者的学术水平与学术良知所开展的评价;以推进学术创新和学术繁荣为根本价值追求所开展的评价。当下国内学术权力的扭曲和异化可以概括为八种形式:工分式评价、应付式评价、吹捧式评价、自说自话式评价、压制式评价、一刀切式评价、外在式评价以及身份式评价。学术评价是学术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相应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学术评判,肯定高水平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激发学者发奋探究的学术激情和志趣,促进学术活动高质量开展和学术事业蓬勃兴旺。实现学术评价的根本价值追求,回归学术评价本真,必须为其创造社会条件,重塑学术评价的健康环境:明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各自边界,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首要前提;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增强学者自律意识,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内在保证;注重学术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重要的规范支撑。

学术活动;学术评价;同行评价;学术权力

学术评价是学术活动的重要内容,又能动地作用于学术发展,积极的学术评价促进学术发展,消极的学术评价阻碍或扭曲学术发展。现实中的学术评价甚多,高校教师学术职务晋升需要学术评价,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研究课题申请需要学术评价,对优秀的学术成果等进行褒奖同样需要学术评价,本文的学术评价主要就高校教师职务晋升的学术评价而言,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学术评价。

一、学术评价的重要内涵

学术,在中文语境中有多重涵义,如学习治国之术,治国之术,教化,学问、学识,系统的专门的学问,观点、主张、学说,学风,法术、本领等,对应的英文是Academia,是指进行高等教育和研究的科学与文化群体。随着社会发展,学术逐渐以学科和领域来划分,内容逐渐细化,专门学术领域陆续出现。现实研究中,不同学者立足不同的研究需要往往给予学术以不同的定义。如“学者所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和创立的知识体系”,“创造知识或以一种新的方式使用现在知识解决疑难、回答问题。”[1-2]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并且为圈内人士严格评价、使用、参考和发展[3]。具有理论性和科学性的实践经验总结,是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理论抽象[4]。《辞海》将其定义为“较为专门的、有系统的学问”。尽管不同学者的理解各有侧重,就其基本内涵而言,学术的基本特征就是研究、探索和发现,终极价值追求是经过探索和发现,积累起系统的知识,应用于社会,造福于公众。在这样的意义上,学术似可以简洁地定义为发现知识、创造知识的活动和结果,是对客观规律的揭示和阐述。

关于学术评价,学术界同样有多种看法,见仁见智。如“以研究活动的成果及其主体为对象,以逻辑分析及部分事实判断为基础进行的价值判断活动”;以探求真理为唯一目的,通过对既有科学成果的审视、检验、识别和修正而达到接近绝对真理的目的,核心是学术研究的质量;是对学术活动的价值的判断,包括对这种活动本身及其活动结果的价值的判断;是以学术标准为尺度对学术活动效果作出的价值判断[5-6]。几种看法虽有细微不同,基本涵义却不外四个方面:其一,学术评价的对象是学术活动或学术研究的成果;其二,学术评价的依据是严格的学术标准;其三,学术评价的方法是对学术活动或成果的专业审视、检验和识别;其四,学术评价的目的是探求真理,坚持真理。除此而外,学术评价还须建立在专门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视野基础上,否则很难保证学术评价的专业性;评价者的学术良知是学术评价客观、可信的重要保证,否则绝无学术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客观可言。立足于这些方面,笔者认为:学术评价似可简洁地定义为学术同仁立足相应学科要求,凭借精深的学术素养、宽阔的学术视野、高尚的学术良知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学术价值、研究不足以及学术伦理等进行的学术评判。与这一定义相适应,学术评价具有如下五个方面的重要特点:

其一,学术评价是由学术同行所开展的评价。学术同行是指具有相同的知识领域、研究领域、共同的学术语言和学术要求的一类学者,彼此能够立足本领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法,对相应的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作出专业性的学术审视,从而对其所具有的学术含量进行比较准确的判别。学术同行,本质上拒绝凭借某种权力却无相应学术素养的假学者界入,更拒绝行政权力的干预和扭曲,它要求使用学术语言,说学术行话,而不是用行政语言,说行政官话。学术同行有大同行与小同行之分,大同行一般是就大的学科门类而言,小同行一般是就大的学科门类下面更细的学科而言。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科学知识高度分化的情况下,开展学术评价,小同行的判定更专业,更有优势。

其二,学术评价是针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所开展的评价。学术评价只能围绕相应的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而进行;评价的依据只能是相应的科学理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手段;评价过程始终以学术权力为主导,只服从学术同仁的学术眼光和判断;评价结果既要符合相应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真实,又要对学术活动的从事者或学术成果的取得者有更深入的启发意义。学术评价的过程,与各种权力关系、亲情关系、朋友关系及利益关系等无关,各种权力关系、亲情关系、朋友关系及利益关系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势力强行渗透或介入。若被评价的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当事人对学术评价有异议,或者学术同仁对学术评价有异议,需要复议的,也只能通过专业的学术评价来判断,绝不允许简单地进行行政裁决。

其三,学术评价是针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创新价值所开展的评价。这是学术评价的核心。创新是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生命,也是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的使命所在,没有创新的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毫无价值可言,是对学术资源的严重浪费。不同性质的学科,其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的创新存在差异,在基础研究领域是指在理论、原理、方法方面的创新,在应用领域是指有关发明或创造方面的创新。就一项学术活动或成果创新的方式分,可以有发现问题的创新,研究角度的创新,研究思维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等;就创新的性质分,可以是原创始性创新,集成性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后的再创新等。学术评价的关键在于比较准确地判断一项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有无创新,有什么类型或者什么性质的创新,有多大程度的创新等,从而对其学术价值给出明确的判断。

其四,学术评价是依靠评价者的学术水平与学术良知所开展的评价。这是学术评价的关键。学术评价是高度专业和智力化的活动。一项学术评价结论是否信度、效度齐备,不仅是要求承担学术评价任务的学者必须具有比较精深的学术造诣,比较宽阔的学术视野,比较突出的学术成就、学术威望等;还必须具有学术良知,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高度自觉,学术严谨、处事公正、光明磊落、受人尊敬,能够严格按学术标准作出专业的学术评价。这是学术评价公平、公正、合理、可信和有效的重要主观前提。

其五,学术评价是以推进学术创新和学术繁荣为根本价值追求所开展的评价。不同的学术评价,直接目的可能各不相同,如:基于高校教师学术职务晋升的需要;肯定学术成果,奖励学术人员的需要;学术成果具体应用的需要等。但就学术是探究和发现知识、揭示客观规律,造福人类而言,学术评价的根本目的却是肯定学术活动或学术成果中的真理成份,激发学者探索和发现的激情,不断推进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二、现实中学术评价的异化

学术评价是众多社会活动的一种,同样受社会发展、社会活动的影响与制约。学术评价的根本价值追求是激发学者的学术激情,促进学术发展与繁荣。但在客观上,学术评价又与人们的利益直接相关,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影响下,学术评价更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消极影响,出现扭曲或异化,不仅背离学术评价的本质要求,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学术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当前,由于市场经济趋利性冲击,学术活动行政化,思想及价值观多元发展等复杂因素,原本圣洁的学术评价却出现了五花八门的扭曲和异化,严重影响了学术评价和学术事业发展,具体表现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八种形式:

第一,工分式评价。时下,中国绝大多数高校对教师学术职务晋升的学术评价,往往一味强调量化评价,数字比较,复杂的项目评价体系,涵盖科研课题、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科研经费、科研奖励、教学研究、教学奖励等,不同的项目又分出不同的等级和类型,然后对不同项目及其不同等级和类型赋予不同分值,申请者须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然后由管理部门一一核对、数数,计算总分,总分高者自然居于优势地位,总分低者地位自然不利。这种评价的最大问题是只看数量,不看质量,把严肃的、细致的、需要依靠专家学术素养、专业知识进行仔细审视、体味的工作转化成简单的数数,严重背离学术本质要求,通常导致一些分数不高,但学术成果质量较高的申请人被挡在学术职务晋升大门之外,一些总分很高的申请者,其实际学术水平、学术能力却相差甚远,严重影响高水平学术人才的有效识别和选拔。

第二,应付式评价。这是一种不严格按照学术要求办事,应付差事的评价,时下的高校教师职务晋升中比较常见。具体而言,一些高校开展教师学术职务晋升工作,通常聘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反映其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进行鉴定,并在鉴定的基础上给出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是否达到相应学术职务晋升要求的结论,为学校评聘委员会提供重要参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高校往往委托与本校学术水平差距不大的高校安排评审专家,虽然不少专家能够按照评审要求,遵循学术规范,认真审读和思考,所作学术评价比较符合被评价学术成果实际,但也确实有部分专家严重不负责任,对被审学术成果草草浏览即挥笔成言,文不对题、文不切题,甚至是错别字、病句屡屡可见,所作评价及最后结论十分随意,直接影响学校各级评聘委员会对申请职务晋升的教师作出正确的选择。

第三,吹捧式评价。学术评价者不是立足被评价的学术成果实际,凭借相应的学术素养、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学术要求和规范,进行严格、规范的学术审视,进而对被评价学术成果的规范、严谨情况,学术价值,创新突破,研究不足等给出如实评价,而是出于人情关系、利益关系,甚至是利害关系等,对被评价学术成果“灶王爷上天,好话多说”,极尽奉承、夸张,赋予各种溢美之词,随意拔高评价等级,对于学术研究存在的不足却矢口不提。这类评价,一般多见诸于对于有影响的领导人晋升高校教师学术职务的学术评价以及一些报纸、刊物的“应约式”学术评价之中。

第四,自说自话式评价。这种评价实际是自己的学术成果自己评,然后请人代言,借助他人之手,将自己作的评价转变成他人评价或社会评价。借助之人往往是朋友、老师、同学,或者是关系密切且在学术界有一定影响的官员等,发表的媒体往往是公开出版的报纸或刊物。一旦发表,该成果的持有者在参与学术成果评奖、课题申请、教师职务晋升、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都可能发挥其特殊意义的作用。

第五,压制式评价。典型表现是无视学术成果实际,将有重要意义和创新价值的学术成果,评判为无重要意义和创新。如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的代表性成果评价,或研究课题申请的评价,某些承担评审任务的学术同行,因为事前受人所托,为保证托付人达到学术职务晋升/课题申报成功的目的,往往有意对与其有竞争关系申报人的成果给予降格评价;或是因为成果/课题申报人与学术评审人之间有间隙,在聘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评审人利用评审权力对被评成果作出不公正评价。还有一种情况:一些学者不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学术观点,容不得不同意见,无论是课题申报评审、研究课题评审,还是学术刊物的用稿评审,只要手握评审大权,见到与自己意见相左的观点,都会在强烈的感情支配下给予消极评价,或者断然否定。

第六,一刀切式评价。这类评价主要发生在高校教师学术职务晋升的条件要求中。在高校,几乎不存在单一学科型高校,多为综合类、多科类。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术要求,有的学科重点在理论发现,有的学科更注重理论应用于实践的产品研发或创造。与不同学科的特点相适应,教师学术水平和能力的侧重点自然不同。高校教师的学术职务晋升理应考虑不同学科的特点,提出不同的学术要求,然而当下绝大多数高校在教师学术职务晋升条件设计上却采用一刀切: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科研经费、科研获奖等,导致教师职务晋升的学术评价要求与学科特点以及教师的工作、特长等存在较大偏差,片面地引导教师为了凑足晋升条件而忽略教学,严重影响高校的学科发展和教育教学。

第七,外在式评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高校教师学术职务晋升方面,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代表作品采用“以刊取文”的政策,符合学校要求的期刊论文就通过,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期刊就拒绝;另一种情况是在学术成果奖励的评审方面,往往重视刊物的级别、影响因子、被引用率,学术著作出版社的级别等外在指标,对成果原件却很少认真阅读和审思,以至于一些学术成果的特殊创造或贡献,蕴涵的学术个性化精神等不能得到相应的肯定,极易压制具有特殊创新价值的学术成果。

第八,身份式评价。这种评价的主要特点不是看重申报人的学术成果,却格外看重申报人的社会身份。一个申报者尽管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质量平平,但只要身份特殊,大权在握,总会有人关照学术同行在评审中卖人情,从不同侧面给予不合实际的高评价。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高校教师学术职务晋升评审、学术系统内高标准高荣誉学术头衔评审、学术成果奖励评审、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当中。身份式评价的要害是权力大于学术,权力通吃,严重破坏健康和谐的学术生态,是官本位在学术评审中的突出反映。

三、学术评价本真的回归

学术评价是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次具体的学术评价,直接目的可能不同,根本目的却都在于通过对相应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学术评判,肯定高水平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激发学者发奋探究的学术激情和志趣,促进学术活动高质量开展和学术事业蓬勃兴旺。当下,中国学术评价呈现种种乱象,既严重影响学术评价的社会声誉,也影响学术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有效发挥学术评价的重要作用,实现学术评价的根本价值追求,回归学术评价本真,必须为其创造社会条件,重塑学术评价的健康环境和氛围。

第一,明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各自边界,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首要前提。行政权力是国家行政机关以特定强制力为后盾,对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等进行管理的权力,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基本依据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职责是调节社会关系,排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基本目标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各类政策,有效实现国家意志,实现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执行、管理和强制是其基本特征。即使在大学内部,行政权力也是自上而下,科层制管理,以执行、管理、服从为前提,无论是纯粹行政人员,还是拥有学者身份的行政人员,在行政权力系统内都必须遵循行政权力要求。学术权力是在学术领域依据学术规律,遵循学术要求,对学术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主体是专家学者,基本依据是学术规律及其本质要求,内在条件是专家学者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良知。学术权力的基本职责是对学术事务进行调节、评价和管理,基本目标是实现学术事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学术权力的运用以学术自由为前提和基础,即使是拥有行政身份的学者在学术权力系统内,也必须遵循学术权力的习惯和要求。

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表现在:一是性质不同。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具有强制性;学术权力是处理学术事务的权力,不以行政强制力为后盾。二是作用范围不同。行政权力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调节社会关系,排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具有宏观性,即使在学术单位,作用范围仍然具有相对宏观性;学术权力只在学术范围内使用,调节学术关系,处理学术事务,具有微观性。三是作用依据不同。行政权力的依据是宪法、法律和法规;学术权力虽然也依据有关学术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但必须以专家学者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良知为保证。四是作用方式不同。行政权力是国家政治权力的一种,虽然在具体工作中要求充分的说服和协商,本质上却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学术权力处理的是学术事务,依靠的是专家学者的学术素养和良知,建立在充分的学理基础上,没有权力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学理面前人人平等。二者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学术活动是社会活动的内容之一,行政权力有责任、有义务为学术权力的有效履行提供宽松前提,创造有利条件,给予有效保护;另一方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彼此存在张力。学术权力范围内,行政权力不能随意插足,否则学术权力有权予以坚决抵制,学术权力也不能随意逾越自己的行使范围,影响行政权力行使,否则行政权力同样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可以依据相应法律法规宣布其行为无效。当下,学术评价乱象纷呈,原因是复杂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传统的“官本位”影响以及现实中行政权力任意插足学术事务,干预学术权力,使学术活动不能按学术的本质要求来运转。要有效扭转学术评价的种种乱象,回归学术评价本真,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学术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把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自觉划清二者的边界,着力抑制行政权力的强势与任性,切实保障学术权力有效运行。

第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增强学者自律意识,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内在保证。道德是反映和调整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关系,依靠人们的内在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维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学术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是从事科研工作、进行学术活动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学术道德是治学的起码要求,体现的是学者的学术良知,主要依靠学者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共同体的道德舆论来维系。学术道德具有自律性和示范性,是维护学术活动正常开展和学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保证,学术道德缺失意味着学术失范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学术评价是对相应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的规范性、严谨性、创新性等方面的价值进行学术判断,以激发学者的创新激情,推动学术事业兴旺发达,不仅需要专家学者具有高深的学术素养,而且特别需要高尚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良知;基本要求是无论被评价成果的持有者或被评价学术活动的主体是谁,一律平等看待,只以学术成果或学术活动为评价对象,拒绝一切外在因素影响,甚至是权力或丰厚利益的影响,坚持以严谨的学术规范和要求进行专业审视,评价结论客观、公正,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摆事实,讲道理,不抱任何学术成见、歧视和偏见,更不搞党同伐异[7]。

当下学术评价乱象丛生,学术界不满意,社会不满意,学者不满意,严重影响学者学术生命的勃发以及学术事业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诱使部分学人一切向钱看;“官本位”氛围浓厚,行政权力具有强烈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改革深入发展,利益深刻分化,思想文化多元发展,导致人们价值取向多元等。这些对学术评价的影响都是现实的、深刻的,但是深层问题还是学术道德建设比较滞后,长时间没有倡导学者共同遵守的学术规范,既导致部分学术工作者学术道德意识放松,更导致了部分学者对学术道德的无意识,进而为学术评价种种乱象的滋生提供了内在必然性。因此,要有效根治学术评价的种种问题,政府和学术界必须把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置于推动学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和严格的制度规范,引导广大学者牢固地树立学术道德意识,加强学术道德修养,严格学术道德自律,为学术生态改善和学术评价本真的回归提供重要的内在保证。

第三,注重学术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重要的规范支撑。邓小平曾指出:制度问题更重要,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8]。习近平继承、创新邓小平的权力制约思想,立足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新时期的新环境、新形势、新要求,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虽然邓小平、习近平的制度重要性思想直接针对的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但其基本精神对学术领域的管理及学术评价同样适用。现阶段学术评价领域众多乱象要得到有效治理,需要在理论上和意识上着力划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也需要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努力增强学者的自律意识,在此基础上更需要加强学术制度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学术评价回归本真提供重要的规范支撑。

这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方面,需要国家或政府在有关法律、法规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如通过开列权力“负面清单”的方式,对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对违规行为给出明确的处罚要求,既提高行政权力守法的自觉性,也增强学术权力的自主意识,切实保障二者有序、合规的运行;另一方面,负责学术评价的高校或有关单位必须注意研究、建立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评审专家的有效挑选及其作用的发挥。如,评审专家挑选机制,多人评审互补机制,专家评审结果审视、评价机制,专家随机挑选机制,不公平、不公正、不认真评审专家淘汰机制等,以实现对评审专家的有效约束,确保学术权力公平、公正、公开的运用。此外,学术界还应当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重建学术批评机制,大力倡导学术批评之风,使道理越辩越透,真理越辩越明,有效提升学术界恰当开展学术批评和学术评价的意识、能力与水平。

总之,扭转当下学术评价现状,需要从以上多个方面着力。

[1] 刘 尧.学术评价应派发学者的生命[J].高校教育管理,2012(2):8-9.

[2] 姜尔林.学术评价应有利于创新[J].大学(研究与评价),2007(3):61-63.

[3] 张保生.学术评价的性质和作用[J].学术研究,2006(2):10-15.

[4] 郑 东.学术概念的特质与学术发展的动能[J].河北学刊,2005(2):27-30.

[5] 叶继元.学术评价何以必要与可能[OB/OL].http://www.gmw.cn/01gmrb/2010-08-03/content_1200914.htm.

[6] 谭长拥,姚 兵,杨 伟.“核心期刊在学术评价中的利弊分析”.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J].2012(14):90-92.

[7] 陈先达.学术评价的主体和评价标准[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1):83-87.

[8] 编辑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10.3963/j.issn.1672-8742.2016.06.003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6年高教立项课题(2016GJZD02)

杨兴林(1958-),男,湖北房县人,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G644.4

A

1672-8742(2016)06-0026-08

2016-03-18;编辑:荣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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