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礼慧
(安徽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灵活性探析
——以杨必译《名利场》为例
黄礼慧
(安徽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要:英国语言学派翻译理论家彼特·纽马克提出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不仅拓宽了翻译研究的新方向,同时二者与文本类型学的结合表现出很强的实用性。透彻理解与掌握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有利于更好地进行翻译实践。杨必翻译的《名利场》通过灵活运用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使得译文充满灵性。
关键词:彼特·纽马克;语义翻译;交际翻译;《名利场》
一直以来,翻译界长期关注的焦点是直译和意译的问题,尽管纽马克承认“忠实于原文还是忠实于译文的矛盾一直是翻译理论和实践的最重要的问题”[1]38,但是他认为这种矛盾是可以调和的,这种翻译二分法之间的差距是可以缩小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即是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提出,它一方面为翻译研究指明新的思路和方向,另一方面缓和了直译和意译这种水火不容的状况。
纽马克是一位善于总结和学习的翻译家,他经常针对其他翻译理论家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意见。他认为,前语言学时期的翻译家们缺少对文本类型或质量的分析,同时他们过于重视理论,在翻译方法和实践上表现薄弱。纽马克将文本类型与翻译方法联系在一起,认为不同的翻译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文本。此外,传统的以一元论为基础的理论认为,“翻译基本上是一种交际方法,或者说是对一人或多人说话的一种方式”,而纽马克直接指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是对这种一元论的反对”[1]62。确切说来,纽马克的理论是针对尤金·奈达过于注重内容而忽视形式的动态对等原则而提出的。由于奈达主要从事《圣经》翻译,这就决定了他在翻译的过程中更加强调交际的目的,纽马克则认为针对不同的文本或场合,语义翻译也是有必要的。
当然,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绝非空中楼阁,它们的提出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作为一名语言学派的翻译家,纽马克认为,“翻译理论起源于比较语言学,在语言学里面,它是语义学的一部分,所有语义学的问题都与翻译理论相关。”[1]5他采用弗哥茨基关于思维本质的观点作为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的理论基础,认为语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思维而不仅只是为了进行交际,因而就有了语义和交际翻译之说。另外,纽马克也借鉴了功能语言学家布勒的观点,对文本进行分类,将其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与文本类型学结合在一起,这实乃一大创新之举。
关于这两个概念,彼特·纽马克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交际翻译指译作对译文读者产生的效果应尽量等同于原作对原文读者产生的效果;而语义翻译指在第二种语言(即译入语)的语义和句法结构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准确再现原文的上下文意义。”[1]39其实,为了清楚地说明这二者的差异性及各自的个性,纽马克又从不同的方面加以补充
(一)不同的关注点
首先是“忠实性”问题。纽马克认为,语义翻译关注的是思维的过程,因而它忠实于原语文化和原语作者,试图再现原文的神韵与语调等。对其而言,字词都是神圣的,因为形式与内容是个整体,它翻译原文的语义较为客观,只在原文本的内涵意义构成理解障碍时才加以解释;而交际翻译忠于目标语和目标文本读者,即以译入语特定的语言和文化为中心,旨在不给读者留下任何疑点与晦涩难懂之处,它重效果。下面试举杨必翻译的《名利场》中几例,看看杨必是如何在其译作中灵活运用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进而有利于更好地理解这两种翻译方法是如何忠实于不同的问题。
例1:All mothers are.If you had told Sycorax that her son Caliban was as handsome as Apollo,she would have been pleased,witch as she was.
译文:天下为娘的都是一样心肠。沙哀科兰克斯虽然是个女巫,如果听人家说她儿子开力本①莎士比亚《暴风雨》一剧中的一个又丑又笨的角色。跟太阳神阿波罗一般漂亮,准觉得得意[3]28。
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的侵犯行为倾向由早年学习获得。研究也证实,侵害有时由工作场所的偶然冲突引起,具有侵犯倾向的员工易被激怒而实施侵犯行为,而受害者会被污点化,他们因无法应对这种情境可能会持续受侵害[13]。研究证实遭受伤害的员工可能反过来以各种手段进行还击。研究者将受害者的应对方式分为四类:自我怀疑、消极应对、问题忽略和问题解决等。采取前两种应对方式的受害者会以类似方法对侵害者加以反击[14]。我们推测曾经有过侵犯行为的员工有可能还会实施侵犯行为,而受到过侵犯的员工可能还会受侵犯,或者他们会报复,或者他们会侵犯那些更容易受侵犯的员工。
该例子来自《名利场》的第三章,说的是颇富心计的蓓基·夏泼小姐,也就是利蓓加夸奖好友爱米丽亚·赛特笠的哥哥乔瑟夫·赛特笠长得漂亮(其实,利蓓加对乔瑟夫真正的印象是个“肥大的花花公子”)。该句是形容乔瑟夫的母亲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儿子时的一种高兴心情。英文原文实际上蕴含着比喻意义,同时,原文作者萨克雷举例的人物对英国读者而言都是相对熟悉的,具有一定的地域文化特色。杨必在翻译时对这些都加以保留,比喻意义还在,人还是那些人,并没有从中国文化中找出与此类似的人物加以换译,译文读来大家都懂,不仅保留了意义,效果也兼具,是典型的语义翻译。因为原句中的沙哀科兰克斯、开力本也许不是所有的中国读者都了解,但是根据上下文的情境,大家都能理解。并且,杨必还作了注释,这让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能读懂呢?这样的一种语义翻译,也使得我们更多地了解了西方文化。
例2:If Miss Rebecca can get the better of him,and at her first entrance into life,she is a young person of no ordinary cleverness.
译文:初出茅庐的利蓓加小姐如果能够驾驭这样一位先生,真算得上出人头地的聪明了[3]27-28。
该句说的是利蓓加见到乔瑟夫·赛特笠后,打算收服这个肥大的花花公子,为自己物色丈夫这样的一件事。利蓓加可以说是个可怜的人儿,父母双亡,在学校里半教半读,生活很不容易,这养成了她阴沉沉的脾气,经常做些大逆不道的行为,而她也自认为自己不是个天使。在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唯一大事算得上是为自己寻个好的夫家。当利蓓加来到爱米丽亚·赛特笠家之后,她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英文at her first entrance into life原意是“初次步入社会”,而ge the better of是“打败、战胜”的意思。杨必选用“初出茅庐”“驾驭”这样的词语,在意思上与原文是完全符合的。除此之外,这两词仿佛让读者眼前出现了一位雄赳赳气昂昂的女英雄利蓓加,让人有种“喷饭”的冲动,颇具讽刺意味。而《名利场》本身就是一部批评现实主义的作品,该句的翻译很好地体现了这一主题,在表达效果上甚佳,属于交际翻译。
(二)适用的文本类型
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适应的文本类型不同。我们知道,文本作为书写的产物,通常会出现两种不同的目的倾向:一是当文本与思维密切相关,该文本旨在展示作者的思维过程,读者的任务就是“倾听”,此时采用的就是语义翻译;另外,有些文本与言语(speech)关系密切,而言语的目的就是交际,那么该文本就是为了进行交际,其思维过程可以忽略不计,此时就该采用交际翻译。纽马克借鉴功能语言学家布勒(Buhler)关于文本的分类方法,根据语言的功能,大体上将文本分为表达型文本、信息型文本以及号召型文本这三类。表达型文本以原作者为中心,是一种自我表达,包括严肃文学、私人信件、自传、演讲等,其表达功能的核心就是思维过程、作者的语言方式及风格,作者旨在“表达个人情感而不论读者反应”[4]39。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语义翻译是表达型文本的主要翻译方法。信息型文本是用来传递信息的,它包括科技报告、新闻、教科书、非个人信件以及报纸上的文章等。信息功能的核心是外部语境、语言之外的事实。纽马克认为,“信息文本的形式通常是标准的”[4]40,但是,“很多信息文本文笔不行,有时存在不准确的问题”[4]41。因此,“译者在翻译此类文本时通常需要‘改正’原文的事实和表达风格”[4]41,力求准确明了地传达出正确的信息及事实,所以说交际翻译适合信息文本的翻译。“语言的呼唤功能的核心是读者、受话者”[4]41,因而广告、布道文、辩论式的文章、法律规范、宣传资料、劝说性文章以及旨在售书以及娱乐读者的通俗小说等被看成是号召型文本的典型。可见,此类文本的作者旨在激发读者去思考、去行动、去感同深受,而不单单是传递信息。译者在翻译此类文本时,首先得消除由语法及句法差异所造成的交流障碍,进而提高译文读者对原文的反应。当然,交际翻译在号召型文本翻译中更受青睐。
严格来说,萨克雷的《名利场》系严肃性文学,按照上文论述,翻译此文时,应采用语义翻译。可杨必的翻译方法非常灵活,正如我们从上面两例看到的,不仅采用了语义翻译,交际翻译也用到了。这是什么原因呢?纽马克认为:“从性质上来说,翻译既是科学,又是艺术。”[5]213《名利场》作为文学文本,其语言必然具有一定的非标准化,因而,翻译的过程中就允许有多种选择、多种译法。另外一个原因则涉及到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的共性问题,对此笔者先不多言,后文的评价部分会就这个问题作出说明。
(三)译语表达形式
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译语表达形式上。总的来说,语义翻译要求译文接近原文的形式,在结构和词序安排上力求接近原文;交际翻译则注重接受者的理解和反应,即信息传递的效果,因而它要求译者重新组织语言结构,使得译文地道、流畅。笔者将从以下三点来加以说明。一是二者与源文本的关系。语义翻译次于源文本,因为它注重原文的表达形式,力求完美再现原作者的思维过程,原文句子结构或表达方式如何,译文就如何,而不考虑译文读者的接受能力,这就容易导致意义的缺失。相比较而言,交际翻译则优于原文,因为它注重的不是内容而是效果,因此即使在语义内容方面有所缺失,其清晰流畅的译语表达在交际方面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二者与源语言的关系。语义翻译屈从于源语,即使源语中用语不规范,这也必须复制到译语中去。因为语义翻译忠实的是原作者,而交际翻译则相对灵活很多,在尊重译语规范的前提下,它也尊重源语,否则可以加以适当改动,便于译文读者理解。三是二者的目标语即译语形式的差异。语义翻译的译语倾向于更加复杂、详细,读来有佶屈聱牙之感,而交际翻译的译语更加通顺、流畅、清晰,易于读者理解。再看《名利场》中的两例:
例3:Sambo,never mind the elephant,but give me and Mr.Jos a glass of Champagne.Boney himself hasn't got such in his cellar,my boy!”
译文:三菩,别管大象了,给我和乔斯先生一人斟一杯香槟①香槟是法国产的,所以这么说。来。孩子,拿破仑那小子的酒窖里也不见得有这样的好酒。[3]36
首先,根据文章前两章的描述,可以发现赛特笠先生是个大老粗,为人有点滑头但性子不错,喜欢说笑话,也爱开别人的玩笑。由于乔瑟夫身材过于肥胖,赛特笠先生经常拿他开玩笑。该例是在乔瑟夫生气之后,他父亲试图拿香槟酒安慰他。对比译文与原文,可见,杨必对原句没有作任何改动,译句可称得上是对原句的“复制”。具体来看,拿破仑法文原名是“Napoléon Bonaparte”,而赛特笠先生却将其口语化为“Boney”。杨氏在翻译时注意到这一点,便将其灵活译为“拿破仑那小子”。不得不说,这种译法很符合赛特笠先生的形象。另外,单看译句的话,读者似乎有点难以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意思。为什么一定要将香槟酒与拿破仑联系在一起呢?故句子读起来稍显晦涩。但一个简单的注释,则让读者恍然大悟:原来老先生是在夸张说明这个香槟酒是如何的好,算是借此来向儿子赔不是,看来赛特笠先生真是幽默十足啊。可见,杨氏算是洞察了原作者的想法,采用语义翻译的方法,再现了人物形象特征。
例4:And the grief of that moment was considerably lessened by the admirable discourse which Miss Pinkerton addressed to her pupil.Not that the parting speech caused Amelia to philosophise,or that it armed her in any way with a calmness,the result of argument;but it was intolerably dull,pompous,and tedious.
译文:平克顿小姐对她学生扬扬洒洒的训了一篇话,就此减轻了爱米丽亚的离愁。倒并不是平克顿小姐的临别赠言使她想得通丢得开,因此心平气和,镇静下来,却是因为她说的全是一派门面话,又长又闷,听得人难受[3]7-8。
对比原文和译文,不难发现,杨必在翻译此句时对原句作了稍多的调整,旨在使得译文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原文意思,并使人物形象及性格特征更加明显。首先,她增译了“扬扬洒洒”一词,使得平克顿小姐这样一位刻板而又威风凛凛的女士形象跃然出现在读者面前。因为通常老师尤其是女老师对学生的临别赠言绝不会是长篇大论训人的话,而平克顿小姐始终端着自己的身份,动辄对学生说教,让人难免觉得会有老学究的感觉。另一处增译的是句尾的“听得人难受”。原本如果没有这样几个字加以解释,读者还需思考一下前后原由,译者这样翻译方便了读者的理解。而从另一方面看,爱米丽亚是位公认的善良的好姑娘、好学生,试想连她都“听得人难受了”,可想而知,平克顿小姐是多么啰嗦、惹人烦。此外,杨必对一些词做了灵活翻译。“philosophise”一词,杨氏的翻译很通俗、口语化,符合中国人的说话方式,理解起来也就方便了。不得不说,“admirable speech”一词的翻译,可谓是本句翻译的一大亮点,杨氏将原来的褒义词翻译成贬义的“门面话”,不仅在意思理解上与原文无冲突,在效果上讽刺意味则甚浓,译句整体通顺、流畅、清晰。
正如纽马克自己所说,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对普通翻译理论作出了一定的贡献。首先,其进步性在于纽马克没有将这两个概念完全对立起来,尽管语义与交际翻译有各自不同的特点。正如纽马克所提出的平底V字图形一样,无论是直译与意译还是忠实翻译与地道翻译,抑或是现在的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它们之间的确存在差距,但这种差距是可以缩小的,并且语义与交际翻译之间的差距最小。同时,这两种翻译方法都是建立在认知翻译的基础上,是对认知翻译的修正和完善。另外,纽马克将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当成一个整体,认为没有绝对的语义翻译,也没有绝对的交际翻译,同一篇作品中,有的部分采取语义翻译,有的部分采取交际翻译,就像杨必翻译的《名利场》一样,尽管有所偏重,但不可能从头到尾就是一种翻译方法。她认为二者往往有重合的时候,如原文信息带有普遍性,不带文化特性,信息内容的重要性与表达信息的方式和手段同样重要时,两种翻译方法皆可。可见,在一定程度上,纽马克的翻译思想体现了一种“圆满调和”[6]37的追求。其次,纽马克将文本类型学与翻译方法相结合,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纽马克规定不同的文本类型应采用不同的翻译方法,如语义翻译应用于表达型文本,交际翻译用于信息型文本和呼唤型文本,这种做法可谓利弊同在。一方面,它有很强的实践性,如在翻译竞赛或影片翻译、公示语翻译、菜肴翻译等翻译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译者在拿到文章时,确定好某种翻译方法,才不至于束手无策。除此之外,纽马克还具体介绍了专业名词的翻译、文化术语的翻译、隐喻的翻译及同义词的翻译方法等,涉及面很广,都是翻译实践中常碰到的问题。另一方面,正如刘宓庆所指出的,“当代西方译论严重缺乏整体观和全局性并常常表现出理论规定性”[6]231,而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则表现出“很强的规定性”[7]46,他认为根据文本类型就可以决定翻译方法的选择,显而易见太过于片面、武断。从文本分类上来看,《名利场》属于严肃文学,依据纽马克的规定来看,应该采取语义翻译,但实际上文中不仅有语义翻译,更多的却是交际翻译。当然,这不仅仅是纽马克的理论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语言学派的翻译家,他更多地注重翻译中的语言方面的问题。但笔者想说的是,翻译方法的选择受多种因素影响,功能学派会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文化学派会从社会、文化因素来考虑,所以任何一方都不可以太过于绝对。
尽管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没有脱离“忠实”的樊篱,其翻译思想多少还局限在传统的翻译二分法中,但其进步性是无法磨灭的。这就像廖七一所认为的:“语义翻译集逐字翻译、直译和忠实翻译的优势,交际翻译集归化、意译和地道翻译的优势,应该说是最理想的翻译方法”。[2]177二者不仅调和了直译与意译水火不容的状态,同时这种将翻译方法与文本类型相结合的理念可以很好地指导翻译实践。无论是对于翻译理论研究者抑或是翻译实践者来说,透彻掌握与灵活运用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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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丽娟)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28(2016)03-0111-04
收稿日期:2015-10-10
作者简介:黄礼慧(1990-),女,安徽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翻译学。说明,笔者将其大致归纳为以下三个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