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申
(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论邓小平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思想——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为视角
刘焕申
(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聊城252059)
摘要:党的十八大指出,全党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1])。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制度优越性。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使生产力发展得更快,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能够消除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平现象;能够做到集中统一,保证重点,保持高效;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因此,研究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思想,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制度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在俄国、中国等经济落后的东方国家率先建立起来,更由于马克思主义被长期教条式的理解,使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建设和发展中历经曲折,其优越性远没能充分体现出来。1978年后,邓小平以大无畏的理论探索和创新精神,致力于消除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曲解、误解和错解,从多个角度阐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
(一)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方面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原因是前者更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根据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旗帜鲜明地指出:“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它的生产发展速度应该高于资本主义”[2]312,“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2]128。邓小平摈弃了以往过于从生产关系方面理解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教条,恢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义:“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主义以旧社会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2]128;“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3]63。
(二)从什么叫社会主义方面理解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优越性是社会主义制度内在本质的外部显现。一方面,邓小平认为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才能更好地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才能找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他一语中的地指出:“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总是要表现它的优越性嘛。它比资本主义好在哪里?……干社会主义,要有具体体现,生产要真正发展起来,相应的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这才能表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4]108;“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3]225。另一方面,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和增加人民收入看成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压倒一切的标准。邓小平指出:“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2]314
(三)从反思过往建设进程中教训方面理解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新中国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也饱经曲折挫折,反思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经验教训,贯穿邓小平新时期开辟新道路的始终。针对这些问题,他发出一连串疑问:“要一心一意搞建设。国家这么大、这么穷,不努力发展生产,日子怎么过?我们人民的生活如此困难,怎么体现出社会主义优越性?”[3]10“不努力搞生产,经济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优越性如何体现?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一九七八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这叫什么社会主义优越性?”[3]10-11他总结道:“30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所以,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太少,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不快、不稳、不协调,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改善”[2]249;“我们相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的制度优越。它的优越性应该表现在比资本主义有更好的条件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本来是可能的,但过去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于是我们发展生产力的进程推迟了,特别是耽误了十年”[2]231。他直言:“社会主义也会经过曲折。社会主义究竟如何搞,还要积累经验。社会主义要显示它的优越性,它的优越性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4]248
(一)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之所以优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它以消除贫富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以往一切阶级社会的发展都以某个集团的利益为目的,以某个集团的意志作为公正的尺度。“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5]只有社会主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能使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人民群众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公平和平等,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起点公正;实行按劳分配原则,以劳动作为统一的分配尺度,排除社会产品分配上的垄断和特权,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程序公正;以共同富裕为发展目标,使发展成果为全体人民所共享,从而保障社会利益分配的结果公正;坚持人民民主,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使人民共同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并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保障政治和法律的公正[6]。
(二)社会主义的公正理念是以人为本的公正理念
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改变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命运,在实现社会平等和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由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社会各项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和目的。建国之初,我们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计划经济,目的是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公平地享有各种权利和机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秉承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全心全意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国力、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为实现社会公正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坚实保障。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得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3]1431986年9月,他在回答美国记者关于“致富光荣的口号同社会主义的关系”时说:“社会主义的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3]172针对改革开放后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邓小平警告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3]3641993年,他不无忧虑地指出:“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少数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4]719解决包括邓小平晚年提出的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等当前社会公不正问题,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一种社会制度是否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是衡量其是否优越的标准之一。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是动员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力量的制度保障。邓小平总结这一优势,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能够集中力量,什么困难的事都能搞成”[4]693;“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3]16-17。他信心十足地说:“只要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把力量统一地合理地组织起来,人数少也可以比资本主义国家同等数量的人办更多的事,取得更大的成就。”[2]521956年,中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不断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其生产目的。邓小平认为,正是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点,中国人民能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以上这些,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这是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认同感和凝聚力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们发挥制度优势,集中主要力量开展了以156个重大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比较迅速地初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制造出“两弹一星”,为国防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有效保障了国家安全;在抗险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我们举全国之力,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畅通、步调一致,动员和组织各方力量,形成了强大的合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经济制度上,一方面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又注重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努力克服市场的负面作用,有效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政治制度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整套政治制度,既能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民主权利,又能保持形成共同意志,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1979年到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2.8%的增速,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1949年到2015年,我国人均GDP从35美元增加到近800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从贫困到温饱再到小康,成功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跨越[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急事、办难事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自主选择并建立的,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趋势。社会主义道路、人民民主专政、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邓小平提醒说:“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所以,我们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257他还说:四项基本原则是个“成套设备”[8]1363,“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2]173。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立场坚定:“我们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3]256。“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最好的制度。这是资本主义所绝对不可能做到的。”[2]337实践是硬标准,新中国成立6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空前提升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得对、走得好。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她通过不断地自我变革、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保持自身先进性,是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辉煌胜利的坚强领导核心。邓小平一语中的:“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我们的优越性。……共产党也难免犯错误,但只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走自己的路,不犯大的错误,我们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3]256-257他还强调:“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搞社会主义是没有前途的。这个道理已经得到证明,将来还会得到证明。如果我们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四千美元,而且是共同富裕的,到那时候就能够更好地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就为世界四分之三的人口指出了奋斗方向,更加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所以,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3]195-196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邓小平说:“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民来说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2]168;“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3]257。他还说:“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民主集中制”,“这个制度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8]135。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民主和集中二者的辩证统一。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也是我们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更利于团结人民,比西方的民主好得多。我们做某一项决定,可以立即实施。”[3]257“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没有那么多互相牵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就这个范围来说,我们的效率是高的,我讲的是总的效率。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保证社会主义的优越性”[3]240。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理论基础,是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支柱,指引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邓小平坚定地认为:“马克思主义优于其他的思想。”[2]191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邓小平说:“我坚信,世界上赞成马克思主义的人会多起来的,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马克思主义的真理颠扑不破”,“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3]382-38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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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于洋]
作者简介:刘焕申(1973-),男,山东东阿人,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J12WA58)“马克思主义青年化研究”。
收稿日期:2016-03-03
文章编号:1671-6183(2016)03-0005-05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D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