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乡村公共精神现状与培育对策

2016-03-19 09:30:48潘胜楠陈富国
安徽开放大学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公共事务村庄培育

潘胜楠,陈富国

(江西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45)



当代中国乡村公共精神现状与培育对策

潘胜楠,陈富国

(江西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4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治理模式也跨入转型时期,当代乡村治理转型呼吁着乡村公共精神作用的发挥,公共精神的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的转型和乡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厘定了公共精神的概念,认为乡村公共精神的独特性体现在乡村发展中村民展现出的对村民公共利益的认同与维护的一种理念;其次从治理视阈论证当前乡村公共精神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乡村公共生活空间萎缩和农民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等;最后从治理视阈对培育乡村公共精神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农民;乡村;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国家实现善治的重要精神要素,我国学者从多个层面对当前我国公共精神的现状、公共精神生成的困境和如何培育公共精神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取得许多重要成果。随着新时期农村的发展变化,进一步深入研究当代中国乡村公共精神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当前由于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方面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全面小康的实现指日可待;另一方面农村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乡村传统观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不少乡村出现了公共生活空间萎缩、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村民社会责任意识淡漠以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盛行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正处于社会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型期,社会快速多元化,而村民的公共参与意识还未树立起来,因此深入剖析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探索乡村公共精神培育的路径、培育当代农民的公共精神是我国乡村走向良好治理的重要前提。

一、公共精神的界说

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以亲族关系为基础,集体狩猎,共享食物,就已经产生了公共精神。在当今社会中,将公共精神内涵剖析得最权威的罗伯特D·帕特南认为“公共精神是孕育于公共社会之中的位于最深的基本道德和政治层面的以公民和社会为依归的价值取向,它包含民主、平等、自由、秩序、公共利益和负责任等一系列最基本的价值命题。”[1]中国学者吴开松认为“公共精神本质上就是一种参与精神。社会公共性的澄明和维护有赖于每个成员对公共活动的参与和分担。公共参与行动首先不是强制的或被胁迫的,而是基于公民的由意志和理性判断而进行的实践活动。”[2]由此可见,公共精神是指人们之间存在的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通过自愿让渡个人利益给共同体,对公共秩序进行积极构建的一种利他利己的规范性思想。公共精神有赖于每一位公民的悉心参与,这种参与不是被动性的强制,而是主动性的舒张。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公共精神不仅是个人思想道德素质的彰显,更是整个人类社会意识的积极体现,公共精神将独立的个人纳入整个社会公共事务中,摒弃传统的狭隘个人私利,致力于实现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乡村公共精神的独特性在于其主体是农民以及关注的主要是农村的公共事务和农民的公共利益。目前学术界对于乡村公共精神的独特性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只是在探究农村政治文明,经济发展,文化提升,生态建设等相关理论中有所涉及。有学者将乡村公共精神界定为“村民在处理个人利益与村庄公共利益的关系中所具有的关心与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政治利他、爱心和奉献等公共价值与信念。”[3]也有学者认为乡村公共精神是“孕育于乡村社会之中,位于村民基本道德和政治层面的以社会发展为依据的价值取向。”[4]由此可见,乡村公共精神随着村庄生活环境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不断生成,并将参与公共事务中所表现出来的追寻共有价值理念为依托,是置身于乡村公共生活中的村民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通过自愿让渡个人利益给村庄共同体,积极参与集体事务,关心他人,践履公共责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积极构建乡村公共生活秩序的一种价值理念。乡村公共精神是村民个人和村庄集体所应共同秉持的一种价值皈依,是农民理性的公共运用,不仅是村民个人道德意识的积极体现,更是促进村庄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我国乡村公共精神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乡村公共精神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源自于我国当前农村发展的现状,并由农村发展的现状所决定,乡村公共精神生活的内涵和实质伴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而不断改变。近年来,农民的生活无论是从物质上还是从精神上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着这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公共精神、公共意识也逐渐彰显。在精神上,村民个体主观意识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不仅启发了农民维护其个人物质利益的意识,也激发了农民的政治权利意识,农民参与政治生活的觉悟逐步提高,农民的责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有所提高。在物质上,广大农民打破了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大胆创新,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虽然近年来,我国乡村公共精神逐步彰显,积极地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其在传播和发展中不乏扭曲和失衡现象,乡村公共精神的阙如极大地影响了乡村社会公共治理的转型。当前,我国乡村公共精神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乡村公共精神的缺失现象十分严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民对公共事务缺乏关怀

目前农民对公共事务的态度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5]人们对一件事情的认知度和关怀度决定着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目前,我国广大村民只关心自己身边的事务,只关心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利益,而置他人、公共事务于漠不关心,长此以往,势必会极大地影响我国乡村公共精神的培育。人们之所以对公共事务缺乏关怀,起源于人们对公共事务的认知度不够,只有当村民真正意识到公共事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他才会对公共事务投入更多的关注。对公共事务缺乏关怀主要表现为:对集体事务冷漠、对身边人缺少爱心、被动参加村务管理、消极处理邻里纠纷、消极看待村庄文化、扭曲传统道德观念等等。

(二)乡村公共生活空间萎缩

村庄公共生活空间是乡村公共精神的载体,是广大村民赖以生存的场所,既包括村民个人生活的私密空间,也包括村民集体生活的公共空间。在此,我们只对村庄集体生活的公共空间加以详细阐明。近几年来,无论是从有形的公共生活空间还是从无形的公共生活空间来看,我国村庄公共生活空间都呈现出萎缩的趋势。

市场化大潮流以迅猛之势涌入农村,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的公共生活,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不断减少。农村频繁的人口流动,导致集体活动主要参与者的缺失,这一部分缺失的参与者很少有机遇再参与村庄集体活动,极大地影响了乡村公共空间有形场所的建设。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公用土地、山林不断被征用,为村民们提供茶余饭后、节日聚会等的,一些大型的祠堂、集市、小广场、农场等信息传递的公共场所也在逐步减少甚至消失。

(三)乡村公共道德舆论的弱化

乡村公共舆论对乡村生活有着极其重要地影响,它有效约束了村民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行为,维持了村庄生活的和谐发展。在传统的村庄中,由于村民对法律法规、村庄发展理念了解得不健全,对于公共生活的管理与评价几乎是依靠公共舆论来进行的。现代社会思潮带来了新观点、新思想,使乡村公共道德舆论呈现出不断弱化的趋势,公共舆论参与主体的减少使得村庄公共舆论所产生的晕轮效应逐渐淡化。从以前的“一传十,十传百”变为“一传十,十不一定传百”,人们对于事不关己的事情采取冷漠的态度,公共关怀度不断下降,这种传播过程的中断,放大效应的缩减,不仅体现出公共舆论的弱化,还体现出村民价值观的扭曲,村民价值观的扭曲使村民不能正确地看待身边的事物,不能向上,向善,向美,个体价值观的歪曲会很快地蔓延到集体中去,使个体行为出现偏颇,最终导致公共道德的失重。

(四)农民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村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长期以来村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包括个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意识不同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硬性约束,更趋近于道德性的软约束,体现了村民在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理性自觉。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广大农村纷纷建立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达到空前最高的水平,自农村改革和城镇化建设以来,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就开始逐渐弱化。片面追求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在村民中产生了较大的向心力,功利主义之风盛行。当村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有的村民甚至只考虑自己的一己私利,置集体利益于不顾,对国家、对社会、对村庄共同体的责任感逐渐淡化。主要表现为对村庄集体事务冷漠,对集体生活秩序的维持缺乏关心,对集体活动缺乏积极性,对村干部的日常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对乡村公共建设缺少动力,对乡村未来发展缺少筹划。

三、提升我国乡村公共精神的对策建议

乡村公共精神的培育既需要党和政府的重视,也需要每一位村民的参与和支持;既需要从物质文明着手,也需要从精神文明着手;既需要规章制度的硬性约束,也需要道德舆论的软性牵制。与人类历史上任何实践活动一样,我国乡村公共精神的构建也是时间和空间、具体的和历史的统一。研究和探索构建乡村公共精神的路径需要从提升物质基础、完善文化建设、强化政府职能、推动组织发展等方面着手。

(一)培育乡村公民社会,践履乡村民主政治

乡村公民社会作为乡村公共精神诞生的社会母体,为公共精神的萌芽和生长提供了新鲜的土壤,决定了其现实属性和实现方式。目前我国乡村公民社会发展缓慢,需要进一步保障人权,需要大力伸张正义,需要进一步践行民主,需要进一步发扬自治。这些对构建乡村公民社会,对培育农民公共精神具有关键作用。

乡村民主政治可以说是培育乡村公共精神的现实行动,民主与法制是其主要特征,民主是政治的主要形态、法制是实现公共精神的制度保障。只有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培育草根民主,积极践履乡村民主政治,才能为我国乡村公共精神的培育提供新鲜的血液。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完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马克思主义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6]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源自于物质。现代公共精神根植于现代市场经济中,乡村市场经济为乡村公共精神的构建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只有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温饱问题解决了,农民才会有机会思考精神层面的问题,才能为乡村公共精神的建构提供永不枯竭的动力和源泉。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可以拓宽农民的公共生活领域,还可以使农民在享受丰富多彩的物质生活的同时提高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只有基础打牢了,公共精神的培育才会水到渠成。

(三)推进乡村公民文化建设,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训

文化建设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文化具有整合、导向功能;对于个人发展而言,文化具有塑造个人人格的功能。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要坚持传统文化与现代市场文化相统一原则,充分发挥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人翁作用。政府还要加强对乡村文化资源的管理,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充分发挥文化的治理功能,加强主流文化的感化作用,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直接关乎我国乡村公共精神培育的力度和水平。相比城市而言,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普遍偏低,甚至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地区,传统和迷信仍在盛行。加强村民教育培训必须要提到战略高度上,除了实行义务教育制,使适龄儿童和青年按时接受教育,鼓励村民自主学习,开设技能培训班外,还要加强村民对新政策、新形势的认识教育。

(四)强化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村民公共参与水平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践履与乡村公共精神的培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政府在构建乡村公共精神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传统的乡村治理往往采取“一刀切”模式,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忽视了公共服务的职能,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消极作用。政府在乡村治理中要转变角色,变领导者为服务者,使每一位村民真真正正成为村庄的主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建设积极性,从而为农村公共精神的培育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撑。

一切社会活动的本质都是实践。乡村公共精神建设不只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每一位村民的事情,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和支持。村民要积极参加村委选举大会,监督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村里举办的各种研讨会、代表大会,并积极发言,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等。不仅要在口号上积极响应,更应该在实际行动中参与,参与的同时还能调动广大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提高村民公共参与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在实践中培育乡村公共精神。

(五)推动农村非政府组织和乡村社会公共组织的健康发展,积极构建第三方社会群体

农村非政府组织和乡村社会公共组织作为第三方社会群体是乡村公共精神萌芽和蔓延的重要战略领地,第三方社会群体信息传播的最大特征是信息量大和传播渠道多样化,村民通过这些组织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传递到公共政治舆论空间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人的观点和态度产生影响。从而推动和影响着公共决策的形成。这种社会组织不垂直于政治组织,而是与其横向平等,这就意味着这些农村非政府组织和乡村社会公共组织的成员在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上与政治组织的成员都是平等的,没有特权的存在。这种平等的参与公共生活的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精神所内蕴的。因此,乡村公共精神的构建有赖于农村非政府组织和乡村社会公共组织等第三方社会群体的健康发展。

[1] 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135.

[2] 吴开松.简论公共精神的现代内涵[N].光明日报,2008-11-04(10).

[3] 吴春梅,石绍成.乡村公共精神:内涵、资源、基础与教育[J].前言,2010(7):132.

[4] 王丽.公共治理视城下乡村公共精神的缺失与重构[J].政治学研究,2012(4):17.

[5]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48.

[6]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7.

[责任编辑 李潜生]

On Current Status and Cutivation Countermeasures of the Public Spirit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Village

PAN Sheng-nan,CHEN Fu-guo

(Marxism college,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045,China)

Chinese rural governance has striped into a transition period 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The contemporary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is to await role of Rural Public Spirits. The cultivation of Rural Public Spirit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ransi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promotion of social harmony. First of all,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concept of Rural Public Spirits. It believes that the uniqueness of the Rural Public Spirit embodies in the concept that rural villagers self-identify and safeguard to their public interest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areas.Second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overnance this paper stresses out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public spirit are mainly for shrinking of public living space, consciousness of farmer’s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o on.At last, it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n cultivation of Rural Public Spirits.

farmers; village; public spirit

2015-06-21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治理视域下公共精神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BKS088)。

潘胜楠(1992-),女,河南新乡人,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陈富国(1973-),男,江西丰城人,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与公共精神。

D422.6;D63-3

A

1008-6021(2016)04-0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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