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票据管理 抓好源头建设

2016-03-18 22:51于万军
商场现代化 2016年1期
关键词:专户非税源头

于万军

财政票据是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同时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关键之所在。要想管好这部分资金,票据管理是关键、是基础、是源头、是关系到政府从宏观角度有效调节经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廉政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内容。加强票据管理总的原则,是要做到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保管,统一核销和统一监督,力求票据与项目相结合,票据与收入相结合,票据与稽核相结合。具体在操作上,首先应统一规范并扩大票据覆盖面,强化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做到以票管费,以票促收,监督单位收取的费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并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措施,严把票据发放关

怎样使所有的政府非税收入能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杜绝截留、挪用等坐收坐支财政资金收入现象的发生,就必须在加大收费票据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源头建设。基于这点考虑,多年来我们大安市财政局始终把票据管理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号工程”来抓。主要领导和分管局长也都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使我们的票据管理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措施更加具体。例如:我们在票据发放时就一直坚持“六不发放”的管理制度。一是在发放票据时首先看执收单位是否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要求其执收单位向财政部门递交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财政部门进行存档备查)再经过仔细阅读有关文件和查看收费许可证后,财政部门再发放票据准购证,方可领取票据;取消收费许可证后,收费单位领取票据时我们就查阅国家和省级收费目录,对照目录看是否有此收费项目,确定收费项目后再和物价部门沟通,然后在发放票据;二是必须与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挂钩,没有票据专管员或票据不在财务科统一保管的执收单位,我们采取了一律不发放票据;三是必须与缴存财政专户挂钩,每次验审金额与执收单位存入专户金额相核对,如存入款项与验审金额不一致,我们就采取一律停发票据的做法;四是必须与财务核算挂钩,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没有实行会计独立核算的单位一律不发放票据;五是农村各乡镇站所领用票据,必须由当地财政所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否则不发放票据;六是不应该使用财政票据的所有经营性的收费(如个体幼儿园、个体诊所等)坚决不发放票据。通过对政府非税票据源头的严格管控,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杜绝了乱收费现象和乱使用其他票据现象的发生,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和国库。

二、强化监督,严把票据验审关

票据领用实行了“专人购票、限量供应、验旧购新、核票报表、票款同行”后,对于收费规模较大,票据使用量较多的单位,如:各大医院、医保中心、社会保险公司等,我们与其约定时间,采取亲自上门核验的方式或单位送审相结合的方式。而对于收费规模较小,票据使用量不算特殊大的部门和单位,我们就采取执行当月验审、随时核验的方法,如当月整本票据没使用完,就在收费票据当月使用票据的最后一页的背面签上此票据可以继续使用字样,并把本次票据验审金额催缴存入财政专户和国库。对于票据购领单位合并、撤销等情况,我们就要求其收回《票据领购证》以及收费票据,并验审其此收费单位所有票据收入情况和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缴入财政国库和财政专户的收费,我们就通过验审缴款书和非税缴款书来确定。如果票据不定期验审,可能财政资金有一部分就会游离于财政的统管之外,甚至使一部分人侵吞国家资金,给财政造成很大损失。在票据验审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接受捐赠,直接列作收入,而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财务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既然是财政性资金,那么我们在票据验审时就要求执收单位把款项存入财政专户,按有关规定来执行。在票据验审时我们还发现,有及个别单位钻管理的空子,从客观上找原因、找借口。票据收入有缴存不及时的现象。因此,对违纪单位我们采取停发票据、停止专户拨款等强制手段,这样一来,违纪单位就想方设法、东拼西凑、“筹集资金”存入专户。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违法乱纪、公款私用、私设小金库等不良倾向的滋生蔓延。

三、提高认识,做好票据管理办法的宣传

我们在与执收单位业务交流的同时,还始终把政府非税收入是“国家所有、财政管理、政府调控”作为宣传工作的首要位置,使有些部门单位不再把非税收入视为单位的自有资金,“两权不变”以及“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思想,从根本上扭转了执收部门的模糊认识,我们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会议等形式,宣传加强非税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在各自办公场所公布、公告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批准机关的文号,使缴费单位(或个人)明白哪些费应缴、哪些费不应缴。并且缴费时要索要正规的财政票据,对使用不正规票据收费的,被收费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缴,也可以向财政、审计等部门举报。以制止乱收费,不按规定收费的现象。不断提高票据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票据管理办法的进一步实施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

四、加强管理,构建财政票据监管体系

构建财政票据安全监管体系,是摆在我们财政票据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财政票据专管员制度,明确其岗位职责,真正担负起了票据计划的制定、购领、发放、监销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并且建有票据台帐、以便随时掌握各执收单位的收费情况和票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了票据“源头”控制关。二是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票据监管力度。我们认为仅靠部门本身是不够的,必须借助各方面的力量收到较好的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规违纪使用财政票据切实起到了监督和震慑作用。违规使用票据的少了,收入不存入专户的少了,我们还借助纪检、监察部门的力量与市软环境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的结果显示违纪的部门单位基本杜绝,做到了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从而使财政收入稳步快速增长。

五、加强票据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繁荣

在加强票据管理的过程中,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执收部门的共同努力,严格执行了省、市的有关规定,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走上正常化的管理轨道。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逐年递增,这部分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对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见政府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有的份额和比重,加强政府非税票据管理是何等的重要。总之,多年来在省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加之我们的不懈努力部门的认可和好评基于我们的优质服务、耐心细致周到的工作。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发扬成绩,找出差距和不足,用新方法、新思维去考虑如何搞好今后的票据管理工作,使我市票据管理工作向深层次、高标准迈进,为全面完成我市财政收入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按照省厅吉财非税【2014】501号和吉财非税[2014]632号以及吉财非税【2015】276号文件要求,我们非税科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人员首先对全市所有使用财政票据的用票单位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逐一通知到户,并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基础信息的统计工作,为下步更好的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直管端和客户端的安装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6月份我们又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所有用票单位进行了票据电子化培训,共培训了七期,培训人员近200余人,全市用票单位已完成加密卡安装154户(公检法、医疗单位除外,原因是这些单位现已有其他软件系统,待下期培训)。此系统的安装实施,将更好地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财政票据用票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以微机票据代替手工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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