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海艳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532200)
21世纪以来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研究述评
欧海艳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532200)
基于21世纪以来对已有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相关文献的分析,认为已有的研究主要涉及了边境跨国婚姻的产生原因、类型、性质、特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但研究中存在着学科视角、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上的不足。因此,今后要加强实证性与比较研究,拓展研究主题,以深化中越边境婚姻的研究,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与稳定。
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研究现状;研究展望
随着中越关系的不断改善,中越边境跨国婚姻数量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数跨国婚姻属于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事实婚姻,并因此产生了系列社会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尤其是21世纪以来,学者们从跨国婚姻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对策建议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中越边境跨国婚姻产生的原因
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产生及近年来的不断增长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对此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1.特殊的边疆地理位置
中越山水相连,有边界线长1400多公里,其中陆路边界线超过1000公里,780公里在广西段。在这1000余公里的边境线,有无数条通道或山间小路连接中越两国,交通比较便利,边民往来频繁。这种特殊边疆地理位置形成的地缘优势无疑是边境跨国婚姻产生的重要因素。尽管由于政治等因素,历代以来两国都在边境地区设有各种关隘和哨卡,防止边民任意来去自如,明清政府甚至有禁止中国人跨境通婚的法令,但关卡和法令都没有也不能隔断边民间的往来和通婚,边民通婚从未间断[1]。
2.民族、文化与风俗习惯
边境的山水相连使得两国间大部分边境地区都是同一民族、同根文化,从而有着相同的风俗习惯、语言、服饰和宗教信仰,这是边民长期交流、往来,并形成跨国婚姻关系的重要基础[2]。如广西段凭祥市、龙州县、宁明县、大新县、靖西县、那坡县等边境地区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侬族族源相近,东兴的京族与越南的越族是同一民族,边境的苗族与越南的赫蒙族也是同一民族,只是两国的称谓不同而已。这些民族文化相近,使用的方言大同小异,民族心理特征近似,服饰、饮食、丧葬、人生礼仪、宗教信仰等文化与生活习俗差不多,不少家庭间还是亲戚朋友,起新房、生孩子、婚嫁等,都会互相走动、祝贺,春节、中秋、三月三等节庆日等,更是在一起,共同过节[3]。正是民族的同源、文化的同根和习俗的近似促成了中越边民间永续的跨国婚姻。
3.经济因素与交往成本
有学者指出,在近几十年,尤其是21世纪以来中越边境婚姻中,大多数都是越南的女性选择嫁入中国,其中一个核心因素就是经济因素[4]。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吸引了大量越南劳动力到中国打工,从事砍甘蔗、插秧、栽种烟草、收割稻谷和当服务员等工作,中国的边民则到越南做生意等,在这种互动与交流中,两国男女产生感情到形成婚姻就难免了。另一方面,相对于越南来说,边境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物质生活吸引了不少越南女性边民乐于嫁入中国,父母、兄弟姐妹等大多会为她们能嫁到中国来而感到高兴。同时,交往成本低,结婚费用较低也是引发跨国婚姻的又一个重要因素[5]。如前文所述,中越边境有无数的山间小路、小涧、小河相通,两国边民即使办了边境证也喜欢走近路交往,而不经过关口,大大减低了青年男女婚恋时的交往成本和越南妻子回娘家的费用。相比国内高额的结婚费用来说,娶越南新娘的费用较低,彩礼费一般仅5000不超过1万元,远低于在当地娶妻的费用,所以,中国边民也乐意娶越南女性为妻[6]。
4.中越边民性别比的差异
由于各方面原因,近几十年来,中越边境边民男女性别比例差距明显,且存在互补性。有学者认为,由于重男轻女等因素的影响,整个中国都存在性别比例失衡问题,而中越边境的广西、云南地区失衡程度更为突出。尤其是广西,2000年以来,性别比一直超过112,名列全国前三位。边境地区的男性人口本来就多于女性,而许多村落的女孩到广州、江浙等地务工后,许多都不愿再回到故乡,更不愿嫁给当地的男性,这更加剧了当地男女性别的失调,导致一些边境地区村落中出现了许多大龄未婚男子,甚至光棍村。越南则相反,半个多世纪以来战争的连续不断,导致女性人口比重远高于男性,2000年越南总人口的性别比为96.6,大大低于103~107的正常值,与中国广西接壤的高平省和谅山省性别比分别为95.5、98.4。这样,中越边境地区中国一侧的男性与越南一侧的女性在各自地区寻找配偶都很困难,自然将求偶的视野扩展到了异国他乡,从而形成互补,推进了跨国婚姻的增加[5]。
(二)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类型、性质与特征
分类标准不一样,学者们对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分类也就不同。有的学者按婚姻形式的路径将其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共诺婚,即因在边境互市或其他地方打工时相识相恋而成的婚姻;二是中介婚,即通过亲戚朋友或其他中间人介绍相亲再相识相恋而成的婚姻;三是买卖婚,即通过花钱买那些自愿嫁过来的妇女而成的婚姻;四是骗婚,即越南的女性嫁给中国男子骗取信任后,卷款逃跑的婚姻现象[7]。在四种类型中,共诺婚和中介婚居多数。也有学者按男女双方的族源关系,将中越边境跨国婚姻分为同族婚姻和非同族婚姻。
关于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性质,学者们有分歧。由于中越边境跨国婚姻中绝绝大多数都没有按中国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有学者将这类婚姻视为非法婚姻,将越南女性视为非法入境人员[8]。但更多的学者将这类婚姻看作是事实婚姻,认为众多的没有办理婚姻手续的中越跨境婚姻已是事实,当事人双方已自愿同居在一起,都没有配偶,都符合结婚条件,而且其夫妻关系已被当地群众所认可。学者们的这种分歧其实是判断视角的不一致,一个是从婚姻有效与否的法律价值判断视角,追求法律效果;另一个是从婚姻成立与否的事实判断视角,都有各自的道理,追求社会效果。
关于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特征,学者们从数量、地域、人口、社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一是数量特征,自中越关系恢复后,通婚人数逐年增多;二是在地域特征上,通婚距离较短,主要在距离步行3个小时内的边境沿线乡镇和村寨,但近年来通婚有由边境沿线逐步向内陆乡镇延伸的趋势;三是人口学特征方面,绝大多数是越南女性嫁入中国,这些女性一般年龄偏小,文化程度偏低;四是社会特征上,跨境婚姻大多是跨境民族内婚,分布在贫困乡镇,家庭普遍生活贫困,男女双方几乎都是农民,嫁到城镇地区极少[9]。
(三)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负效应
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给中国边境地区带来了哪些影响,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即效应问题,学者们在肯定其对缓解中国边境地区男性婚姻困难、男女比例失调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及为中国边疆地区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缓解劳动力缺乏、促进边疆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正面效应的同时,主要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层面分析了跨境婚姻带来的负面效应。
在国家层面上,不少学者指出,边境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事关国家的安全稳定,十分重要。跨国婚姻稳定对维护边境地区社会和谐和稳定有较大的影响。因为跨国婚姻问题不是简单的结婚男女双方的问题,它涉及两个国家、同一或不同民族、两个以上家族等,处理不好就会造成家庭矛盾、民族矛盾以致国家矛盾。而当前大量的非法婚姻或事实婚姻带来的系列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稳定[10]。因没有解决好入籍入户问题带来的妇女利益、子女教育与就业、家庭暴力、家族矛盾等家庭问题已少数由涉事婚姻家庭扩展到成为社会问题,甚至中越两国的政治问题,亟须解决[11]。
在社会层面上,学者们从几个方面分析了中越跨境婚姻带来的社会问题。一是社会犯罪问题,如一些婚姻双方的亲戚利用婚姻关系,从事吸毒、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骗婚、拐卖婚姻或以介绍婚姻对象为名,拐卖越南妇女,组织嫖娼、卖淫等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二是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如一些女方的亲戚以女方家为据点,以走亲戚为名,非法进入中国,偷盗东西到境外贩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等。三是早婚早育问题,相比中国国内的婚姻,跨境婚姻中早婚早育现象相对严重,给社会带来了不好影响。四是疾病控制问题,一些女性带病嫁入中国造成的传染,有的甚至是艾滋病感染者,使得边境地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难度极大。[12]
在家庭层面上,多数学者都认为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造成了不少家庭问题。主要有:因婚姻缔结感情基础薄弱而引发的各种家庭矛盾,尤其是中介婚、买卖婚和骗婚带来的婚姻纠纷和婚姻危机[13];非法或事实的边境跨国婚姻给子女带来的身份认同问题,并由此而导致的无法享受与同龄孩子相同的接受教育、无法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同龄群体排斥和边缘化、就业受到歧视或排斥等社会化问题[14];因生活习惯或沟通障碍及因生活质量没有变化甚至下降造成的家庭暴力、财物纠纷问题等。
在个人层面上,学者们主要是从男女双方个人利益方面探讨了跨境婚姻带来的影响。多数学者都是分析了跨国新娘自身的权益保障问题。由于没有办理婚姻手续,无法获取中国国籍,无法办理当地户口,自然无法正常享受中国的惠民政策和享受各项政策保障,而且作为“三无”人员随时都可能被遣返,从而使她们的生活秩序和质量都将大受影响。也有学者指出了在骗婚中男方受到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15]
造成上述负效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者们认为根源是大量的非法婚姻或实事婚姻的存在。而跨境婚姻双方为什么不去办理结婚手续,多数学者认为,一是边民结婚登记手续复杂,须越南女子持有越南护照、边境地区出境证件、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意与中国边民结婚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中国有关部门办理,需要在两国间往返多次;二是边民涉外结婚登记成本较高,要顺利办好上述材料,领取结婚证至少在5000元以上,而中越边境婚姻的双方大多是贫困家庭。[16]
(四)缓解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负效应,许多学者纷纷提出了许多缓解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的对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树立正确的理念
有学者认为,要使中越跨境婚姻法制化,必须树立以下基本理念[17]:一是“子女本位”的理念,即要以孩子为本,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健康、教育及成长,尽量给孩子家庭、父母的爱、成长所需要的基本环境,保护其生存发展的权利。在这基础上,尽量促进非法婚姻的合法化。二是“契约自治”的理念,即要从婚姻之契约本性出发,尊重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为他们补办婚姻手续。三是“社会认可”的理念,即将那些当地群众都已经认可是夫妻关系的非法婚姻合法化。四是“尊重传统习俗”的理念,即对那些采取当地的风俗习惯办理了“结婚”的,视为他们具有了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2.调适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加强边境跨国婚姻的管理
有学者要求完善相关法律,因为已婚的越南媳妇没有国籍、没有户口、没有身份,现有的法律很难解决她们的身份问题,而她们又已是事实上的妻子、母亲,是个体家务劳动者和社会再生产者。因此,有学者建议借鉴西班牙的“家庭扎根”条例,对那些孩子在本国出生、与孩子居住在一起、履行担负抚养子女责任的没有身份移民婚姻者通过申请予以入籍入户。还有学者认为,相关部门要为边民的婚姻登记提供便捷的服务,在边境地区设置涉外婚姻登记机构,直接办理边民婚姻登记手续;实施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制度,将嫁入中国的越南媳妇全面纳入实有人口信息管理范畴;建立官方跨国婚姻介绍管理机构,建立多方参与、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18]。
3.加强中越两国的沟通与合作
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是中越两国边民间通婚引发的,中国政府单方面的努力是无法解决的,因此,一些学者提出必须加强与越南政府的沟通、交流和协商,共同努力解决,可建立两国边境跨国婚姻的官方对话系统,加强边境婚姻管理,理顺和疏通好合法婚姻渠道,把边境地区自由、无序的非法婚姻或事实婚姻成为双方政府都可以控制的行为。[19]
4.加强边境地区的教育与法律宣传
有学者指出,边民通婚中出现的系列问题,根本在于边民的素质较低和法律意识淡薄。因此,要加大边境地区基础教育的力度,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使边民子女尽可能的获得高中或职业以上教育的机会,以提高边民的素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家庭观和婚姻观。同时,要在边民中加大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不断提高边民法律意识,自觉办理入境手续和婚姻登记手续,不参与骗婚、拐卖婚等,自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不要从事违法的事情。[20]
1.学科视角不平衡
已有的研究多数是从社会学、民族学、法学的视角研究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问题,而从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学科视角对边境婚姻进行探讨的较少,相关的研究文献也不多。尤其是多学科交叉性综合研究的更少,亟待各学科的共同努力。
2.研究内容不够全面、深入
已有的研究成果虽然不少,但多是局限于前文所述的四个方面,而对中越婚姻制度、跨境婚姻成本、跨境婚姻史、跨境婚姻子女教育与工作及与其他边境地区跨国婚姻比较等方面的研究较少。且大多数研究都是对现象的描述,上升到理论性的很少,不少研究成果是重复选题,缺乏新意,还没有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的专著。
3.研究方法的单一性
在研究方法的取向上,多数是以微观为主的非实证性研究,全局性的实证性研究定的极少,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研究范围也狭窄,定性研究也局限于一些代表性的村落,以乡、镇、县、市为区域进行研究的很少,往往以一概全,研究成果不具备普遍性与实用的价值。
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的研究涉及多方面,需要发挥多学科研究的特点和优势,在研究方法上进行创新,还要进一步拓宽研究的主题。
(一)加强实证性与比较研究,注重研究中的学科交叉性
实证性研究与非实证性研究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实证主义偏重宏观研究,注重用大量样本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分析社会现象;非实证主义偏重微观研究,注重用个案研究的方法认识社会现象。目前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的研究还缺乏宏观性与整体性,定量研究比较薄弱,这与跨国婚姻本身更适用定性研究无不相关,也与许多研究者的知识背景有关。因为研究边境跨国婚姻的大多来自民族学、文学、历史学等学科,他们不太熟悉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不太会运用统计分析。实证主义研究具有精确性、全面性的特点,能对边境跨国婚姻的整体状况有更清楚地把握,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同时还有加强比较研究,将中越婚姻与中缅、中蒙、中俄、中朝等边境跨国婚姻进行比较,也可将边境地区的跨国婚姻与内地的跨国婚姻进行比较,能更好地把握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的规律。针对学科的单一性,应广泛吸纳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参与,尤其是人文地理等自然学科的参与,形成跨学科的研究团队,以从不同的视角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解决边境跨国婚姻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进一步拓展研究主题
笔者认为,中越边境地区跨国婚姻的研究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中越婚姻制度比较研究
跨国婚姻涉及两个国家的婚姻制度。了解相关国家的婚姻制度对于更好的分析边境跨国婚姻,加强边境跨国婚姻的管理,维护边境社会稳定有着积极作用。目前,关于中越婚姻比较的研究很少,需要学者们关注两国婚姻制度的比较研究,以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两国政府边境婚姻沟通、管理的具体对策建议。
2.跨境婚姻成本研究
如全文所述,尽管有少数学者注意到了办理结婚证成本过高是许多边境跨国婚姻者不办理婚姻手续的重要因素,但究竟是多少,很少有学者进行过具体分析;除了办证费用外,整个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费用,如聘金、彩礼、嫁妆、婚礼过程中的技能性劳动及报酬、娶亲时所支付的交通工具等,更是没学者进行研究。对边境婚姻成本总量、构成、变迁状况等,都需要进一步的拓展。
3.跨境婚姻史研究
中越边境跨国婚姻历史悠久,有过相当长的演变过程。那么,这种婚姻起源于什么时候,各时代有哪些特点,分别受到了哪些因素的影响,需要认真总结。因为婚姻的变迁折射了社会的变迁,中越跨国婚姻的变迁反映了两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迁。研究跨境婚姻史,总结变迁的规律,有利于人们把握中越边境婚姻的演变,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更好地促进两国跨国婚姻的有序发展,维护边境地区的和谐。
4.跨境婚姻子女教育与工作状况研究
在已有中越边境跨国婚姻问题的研究中,更多是关于边境跨国婚姻对边境稳定及社会影响的研究。虽然也由少数对婚姻子女社会化问题的研究,但还处于简单个案描述阶段,很少有对子女教育及就业状况的详细分析,也很少了解他们的教育程度及影响因素,就业分布、收入水平及影响因素,这样不利于人们对跨境婚姻子女在社会化中存在问题的深入了解,也就不能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5.不同边境地区跨国婚姻比较研究
中国地域辽阔,陆地接壤的国家多达15个,边境地区的跨国婚姻十分普遍。但不同的边境地区,民族分布不一样,地理环境及民族文化也有很大的差异,各国跨国婚姻制度与政治态度也不一样,因而跨国的婚姻文化也有差异。分析其差异原因及边境跨国通婚的影响因素等,十分有意义,需要学者们开展更加深入细致地研究。
现代社会的发展必然是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的紧密联系,无论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婚姻。因此,跨国婚姻也越来越多,已引起了世界许多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经济学等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作为跨国婚姻的一部分,中越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由于中国——东盟合作的全面铺开及地缘、文化等因素,发展速度更快,存在的问题也更为复杂,更具有研究的价值与意义。它需要从更深层次上对其仪式和象征意义作出解释,进一步增值跨国婚姻社会学的相关理论,进一步拓展和重新审视族群边界与认同理论,进一步从性别平等视角而不仅是女性维度分析中越边境跨国婚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有序,增强中越边境民族间的交往与融合,维护祖国的领土安全以及中越边疆地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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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雪莲
Research Review on Transnational Marriages in Sino-Vietnamese Border since the 21st Century
OU Hai-yan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Guangxi Chongzuo,532200)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transnational marriages in the Sino-Vietnamese border since the 21st century,it is considered that the existing research mainly deals with the causes,types,nature,characteristics,exist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research such as the angle of subject,the research content and the research method.Therefore,in the future,in order to deepen the Sino-Vietnamese border marriage research and maintain the border area of harmony and stability, the empirical and comparative study should be strengthened,and the research topic should be expanded.
Sino-Vietnamese border,transnational marriage,research status,research prospect
C91
A
1674-8891(2016)05-0072-04
2016-06-09
本文系2016年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青年项目(批准号:2016QN009)阶段成果之一。
欧海艳(1985—),女,广西大新县人,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教师,讲师职称,主要研究方向:民族文化和现当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