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研究*

2016-03-18 20:30王冬敏龙叶先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西南生产性技艺

王冬敏,龙叶先

(贵阳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研究*

王冬敏,龙叶先

(贵阳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基于代表性个案的田野考察,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主要有家庭、寺院、工厂、学校、旅游村寨、示范基地的传承模式,呈现多元化的传承主体,多层次的传承形式,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互补、共存,参与生产实践以实现文化传承的特点。在生产性保护下要实现有效传承,需探寻适合不同技艺类型自身特点的传承体系,促进保护、传承与开发的良性互动,既要兼顾其核心技艺,又要兼顾技艺所承载的文化蕴涵。

生产性保护;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

进入现代社会,作为人类文化重要内容的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都不同程度地遭遇了传承危机,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近年来,生产性保护已逐渐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保护实践的有效方式之一。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指出,生产性保护是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可以说,构建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自身规律的传承机制是科学推进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关键。[1]因此,在生产性方式保护下开展对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的现状、特点及问题的研究,对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实践的成效性,探寻传统技艺的有效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考察

通过对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具有代表性个案如医药、刺绣、制陶、造纸、天文历算、建筑、贝叶经、唐卡等生产性保护实践的田野考察,并结合相关文献史料的研究,依据不同的传承空间,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有家庭、寺院、工厂、学校、旅游村寨、示范基地等主要传承模式,每种传承模式各具特点,互为补充,在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的传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家庭传承模式

从历史上考察,一家一户的生产作坊是很多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如蜡染、纺织、制陶、建筑、造纸等手工业生产的基本形式,年轻人往往在家中长辈言传身教、耳濡目染过程中自然而然就习得了包括科技知识、技艺过程及行规礼仪等一整套的经验性知识技体系,家庭是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世代相传的主要载体。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大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相适应,其手工生产大都不脱离农业生产,是利用农闲时间从事的家庭副业。进入现代社会,面对传统技艺产品市场需求的急剧萎缩,家庭传统手工业大多因高耗薄利使得从事生产的家庭越来越少。但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的开展,家庭仍然是重要的传承场所之一,但同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部分传统技艺虽大多还停留在家庭副业生产阶段,沿袭传统生产方式,但其生产和传承早就不再是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而是利用现代社会丰富多样的销售途径,以获取更多经济收益为宗旨了。如笔者在西双版纳傣族慢轮制陶技艺家庭传承的田野考察中发现,生产性保护下,一批传习所的建立使传承人相对专业化和职业化,相应的激励政策也鼓励传承人走出家庭,走进企业、学校,孕育和发展了更广泛的师徒传承,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肩负了传统文化传承的责任。[2]还有一部分较具经济价值的传统技艺项目,比如云南省大理白族木雕业走“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路子,其家庭传承与企业传承相融合,向商业生产转变。

2.寺院传承模式

宗教在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历史上,寺院对西南少数民族,尤其是藏族、傣族等全民信仰佛教的少数民族而言是重要的教育中心。就传统技艺而言,寺院传承主体多为僧人,传承内容多为天文历算、医学、数学、佛教工艺等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技艺。以藏族唐卡技艺为例,历史上藏传佛教艺术的发展始终以寺院为中心,其传承主体大多为寺院僧人。伴随着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热潮,政府鼓励、扶持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发掘唐卡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唐卡的画面构图、绘制工序、颜料使用都是很有讲究的,过去画师绘制一幅唐卡的过程是积善功德和修行的行为,而进入现代社会,因唐卡的手工绘制工序繁琐和复杂,多变为半机器半人工绘制、机器喷绘唐卡、高仿真印刷唐卡等形式,大量彩色化学制剂代替了传统颜料。为了适应唐卡艺人培养和唐卡生产的规模化,工厂和学校逐渐成为唐卡传承的主阵地。在现代化浪潮下,宗教色彩浓厚的民族传统工艺文化遭遇的变异是非常明显的,传统的寺院传承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中,尤其在一些特色的宗教性技艺方面,寺院传承仍起着独特的作用。如被称为“刻在树叶上的傣族文化”的贝叶经,是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的傣族保存其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佛教的经典。据西双版纳州文化馆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至今,西双版纳已经先后举办了7期贝叶经制作技艺培训班,参与贝叶经制作技艺传承培训的有佛教协会高僧,也有技艺高超的民间艺人,参加的僧人多达800余人。可以看出,参与到生产性保护的寺院传承,传承主体不再局限于僧人之间,技艺传承除了利益众生、行善积德的修行过程,更多的是承担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3.工厂传承模式

现代社会,立足当地特色,依托民族技艺发展地域特色经济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普遍之路。伴随着传统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发展,人们更加重视对部分传统工艺生产采用商业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如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等形式,对民族传统技艺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利用,以获取商业利润。现代的工厂或企业更注重在传统技艺基础上创新和发展,力求融入先进的现代工艺、设计理念、经营模式,批量化、机械化生产的工厂中师徒传承范围较广、传承较专业化,这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下传承的主要途径。在生产性保护下的工厂传承中,很多富于民族特色的有经济价值的传统技艺,如民族医药、苗族服饰、傣族的织锦、凉山彝族漆艺、藏族面具、唐卡等呈现复兴局面,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这种市场导向的结果也使很多经济价值不高的传统工艺项目受到冷落,或被替代,如凉山漆器生产作坊,底胎的手工制作用已被电动机械取代,还有传统土漆已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现代的化学漆。西双版纳傣陶生产的工厂,都采用了电拉坯、燃气窑等现代制陶技术,传统的慢轮手工制作也仅有在表演时才派得上用场。滇南个体工厂的民族传统服饰制作工艺——手工缝制也早让位于脚踏缝纫机、电动平缝机等现代技术。因此,基于现代商业生产模式的工厂,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旨,很容易造成传统工艺失去本真而变异,也使得传统工艺的产品容易整齐划一、模式化,缺少精品、缺少个性和人情味。[3]

4.学校传承模式

学校作为现代社会主要的文化传承场所,在西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贵州省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为例,这是贵州省较具代表性的传承传统民族文化的实践活动,如贵阳、黔东南等参与项目的学校都增加了传统工艺制作的教学内容,在大学、中学、小学都开设有民间刺绣、蜡染、织锦、民间工艺等课程,活动使一部分民族传统技艺文化资源纳入到学校教育中,使家庭、社区的文化传承场域延伸到了学校,传承衰退的现状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4]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研究性保护工作中来,有对民族传统技艺开展调查整理、器物采集、文化内涵研究的,也有对传统技艺文化保护实践开展研究的。文化部门、考古部门、博物馆、学术团体、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研究者的参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保护领域也出现了很多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更多的是基于图书、网络、电视、影像等现代的传播媒介,从科技史、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学等更广泛、更深入的学科视角来研究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其意义是深远的。

在生产性保护下,很多传统技艺进入当地职业院校、中小学的课堂和研究机构,传授者以学校教师为主,也有研究人员、企业技术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校传承的主要目的是培养现代的专业人才,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传承和创新,进而推动地方经济的繁荣。现代教育体制层面上的学校专业教育,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家庭、工厂等非正规教育的不足,专业的、系统的、有计划的院校教育正在成为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技艺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

5.旅游村寨传承模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旅游村寨也结合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如云南省旅游精品工程傣族园,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公司加农户”的运营模式,公司投资开发,村寨和村民提供资源,共同参与和发展。傣族园依托其旅游景区的优势,其傣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贝叶经、傣锦、傣族慢轮制陶等通过表演、娱乐、展示、宣传的方式在非遗展区得到全面展示。同时,园区邀请很多国家级传承人做展示培训,这一方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依托当地的旅游业,这种模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民族传统文化作为旅游开发的项目,其初衷是为了发展当地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从一开始就被深深地打上了商品经济的烙印,传承的技艺类型多为简化工艺,和观众互动较少,所以在传统技艺有效传承上却往往作用非常有限。

6.示范基地传承模式

近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规划建设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也在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的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如云南省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勐海县勐混镇曼召村,该村传统手工造纸因普洱茶产业焕发了生机。地方政府对傣族传统手工造纸技艺等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对其进行资金扶持。2010年,在村民岩坎的牵头下,成立了曼召傣族手工造纸专业合作社,以分散家庭入社的形式,实现原材料和成品纸的统购统销,顺应了市场的发展。到2013年,全村总收入达500多万元,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曼召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整个村寨的传统手工造纸技艺通过创造文化产业发展新模式得以传承,其生产性保护实践具有很多借鉴的价值。

二、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模式的特点

基于上述各传承模式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在实际的传承过程中,各传承空间之间并非径渭分明,彼此之间是有重叠或关联的,不是一种简单的、完全独立的关系。总的来看,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的传承模式呈现以下特点:

1.多元化的传承主体

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是人们长期在家庭作坊手工劳动生产中产生、发展的,这一经验性的技艺体系是以家庭和寺院为主要传承空间实现世代相传的。进入现代社会,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措施的提出和实施,工厂、学校、旅游村寨、示范基地也成为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的主要场所。这种由师生、研究人员、传承人、技术人员、寺院僧人、村寨村民等组成的多元化传承主体的参与,为传统技艺现代传承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2.多层次的传承形式

从传承的形式来看,生产性方式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可以是家庭自然的、整体性的传承;可以是宗教色彩浓厚的寺院传承;可以是工厂职业化传承;可以是较系统、有组织的学校传承;可以是旅游村寨的展示表演;也可以是示范性的传承,每种形式各具特色和优势。生产性保护下,很多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都构建了从自然、整体性到有组织、专业化的多层次的传承形式。

3.传统技艺与现代科技互补、共存

在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下,经验性的传统技艺与机械化的现代科技之间并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共存的关系,在保持传统核心技艺的前提下,为增强其竞争力和生命力,我们可以把一些纯体力工作交与机器,可以借鉴现代设计理念和方法,可以融入现代人的审美需求,等等。如侗族师傅们通过利用现代科技中有用的技术,使传统侗族建筑技术在传承中不断丰富、更新,建筑成本有所降低,效率提高,传承更有了活力与动力。

4.参与生产实践以实现文化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遵循传统技艺生产方式的多样性,不管是原汁原味的限制性生产、求神应变的创意性生产,还是求神放形、适应市场的产业化生产[5],都更多地参与到了当代的生产实践中,创造社会财富,以实现文化传承。

三、关于生产性保护下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传承的几点思考

通过研究发现,生产性保护方式下多元的传承模式为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的传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生产性保护传统技艺的有效传承,仍有如下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首先,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激发了一部分传统技艺的生机与活力,创造社会财富,使其在生产性质的实践中得到了保护和传承;另一方面经济价值不明显的传统技艺却容易受到冷落,这样势必造成或加剧传统技艺类型发展的不平衡,这是不符合生产性保护初衷的。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理论体系的建构,包括政策研究、案例研究以及对策研究,探寻建立适合不同技艺类型自身特点的传承机制,尤其要让那些传承困难或处于濒危状态的传统技艺项目恢复活力。

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是将传统手工艺导入当代社会生活及产业体系,使其参与当代生产实践,在实际创造社会财富的过程中进行保护和延续,它是在力求不违背手工生产内在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的一种积极的保护方式。[6]在一些传统技艺文化产业中出现的过度产业化、机械化及过度简化工艺流程、娱乐表演形式化等倾向,这些对传统技艺的扭曲和破坏是违背了生产性“保护”的实质的。所以,在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生产性保护的各种传承实践中,我们还需促进保护、传承与开发的良性互动,不断探索文化产业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的和谐共生之路。

最后,西南少数民族这一独特而丰富的传统技艺依赖于当地自然和人文环境,秉持 “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生态理念,与当地物质生活、民族信仰、精神生活融为一体,最大限度地提供思想自由与物质选择。[7]西南少数民族传统技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其生产性保护的传承实践中,除了传承核心技艺外,还要兼顾技艺承载的文化内涵,这也是追求经济收益时我们绝不能忽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延续传统技艺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Z].2012-02-02.

[2]王冬敏.生产性方式保护傣族慢轮制陶技艺传承模式的考察[J].装饰,2012(4):116-117.

[3]张建世,杨正文.西南少数民族传统工艺文化资源的保护[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3):23.

[4]吴晓蓉,张诗亚.贵州省民族文化进校园的教育人类学考察[J].民族教育研究,2011(3):10-11.

[5]段友文,刘禾奕.传统技艺生产性方式保护模式的文化哲思[J].民间文化论坛,2013(3):71.

[6]吕品田.重振手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3):5.

[7]廖伯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传统科技及其传承[J].西北师大学报,2007:80-81.

责任编辑 刘晓华

The Study of Traditional Skill in Southwest Minority Inheritance Model under the Productive Protection

WANG Dong-min,LONG Ye-xian

(Guiyang College,Guiyang 550005,Guizgou,China)

Based on field exploration, the inheritance model of traditional skill in southwest minority have six types:family,temple,factory, school,tourism village,demonstration base. The inheritance model has the following characteristics: multiplex inheritance main, multi level inheritance form, complementary of traditional and modern technology, participate in production practice to achieve cultural transmission. To achieve efficient transmission, we should explore different technique type inheritance system, promote th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positive interaction, pay attention to both the core skills and their cultural implication.

productive protection;southwest minority groups; traditional skill; inheritance model

2016-01-05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哲学研究”(项目编号:12XZX023)、贵州省省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项目编号:2013466号附11号)、2014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4ZC271)阶段性成果。

王冬敏(1978-),女,满族,内蒙古赤峰人,贵阳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科学教育。龙叶先(1971-),男,湖南凤凰人,贵阳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 科技哲学、文化哲学。

G750

A

1673-6133(2016)03-00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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