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禄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贵州 贵阳550025)
民国初期诗学融通与新变
——以胡怀琛《诗的作法》为考察中心
周兴禄
(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贵州 贵阳550025)
民国诗人、学者胡怀琛的著作《诗的作法》主要主张诗是发抒情感的文字,因情感无新旧,故以此可通融新旧体诗及中西诗学。这是中国诗歌及其理论在晚清、民国初年受到社会变革、中西方学术交互作用与影响而发生深刻变化的体现。著者的诗学观多是既有传统诗学的观点,又有着新的思想,但也存在着过激和浅薄的一面。
民国;诗学;胡怀琛;诗缘情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自《诗三百》问世以来,至晚清西学东渐为止,中国诗歌自身虽发生了多次演变,但诗歌的长河永没有枯竭,无论怎么曲折,仍然还会继续前进,还会不断有浪花翻卷。在清末民初,中国诗歌及其理论受到社会变革、中西方学术交互作用与影响,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个时代的文人往往既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又有新的思想,他们的诗学观呈现出东西诗学的交融,胡怀琛就是这样一位学者、诗人。
胡怀琛(1886年—1938年),字季仁,后改字寄尘,安徽泾县溪头村人。少聪颖,7岁能诗,10岁应童子试。作为科举时代的读书人,相比一般死守章句的诸生、举子,胡怀琛身上更多了几分诗人的气质。据上海地方志载,他参加科举考试时拒答出自经书的试题,而于试卷上题诗一首云:“如此抡才亦可怜,高头讲章写连篇。才如太白也遭谪,拂袖归来抱膝眠。”可见其少年狂放与自信、自负的神采。他20岁再试,因犯清帝讳被黜,从此远离科场,鬻文为生。辛亥革命之际,他加入南社,受知于柳亚子等人,倾心于革命。民国后,他多从事编辑,勤于笔耕,曾执教于中国公学、上海大学等,任过《小说世界》《神州日报》《中华民报》以及商务印书馆等编辑。抗战期间,他饱受战火煎熬,家室被毁,频繁迁居,忧时染疾,于1938年1月辞世,终年53岁。在胡怀琛不长的一生中,他著述颇丰,著有《国学概论》《中国小说研究》《中国诗学通评》《新诗概说》《小诗研究》《诗学讨论集》等著作,其中《诗的作法》是其诗学领域中的代表。
《诗的作法》初版于1931年,原由世界书局出版,以后又多次重版。现收入胡怀琛著《中国八大诗人》及俞陞云、胡怀琛著《大师的国学4:诗的启蒙》两书的附录部分。
该书共三章,兼论古今各体诗的作法,分别讲了其对诗的本质的认识、具体写法及诗歌赏读与戒忌等,最后附录有其所见历代诗话的目录。与传统诗话不同,胡怀琛适逢新旧思想、东西学术交融时代,他游走于新旧诗之间,既吸收了传统诗学的一些观点,又放眼世界诗歌文化,在此著作中展现了其通融新旧诗的学力。
第一章为“作诗的基本知识”,实质是教读者如何认识诗的本质问题。他没有更多、更复杂的关于诗的本质的认识,只归纳为“情感”二字。这就是他在本书第十节说的:“诗就是真情的自然流露。”[1]37在其另一本《中国八大诗人》中他说得更明白:“诗是发抒情感的文字。”[2]89这句话他反复多次,在同一页中原话竟重现三次。实质就是“诗缘情”说。胡怀琛对此的认识依据是来自于《尚书·尧典》中“诗言志,歌咏言”、《毛诗序》中“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及朱熹《诗经集传·序》中“感于物而动”等。
作为近代启蒙思想肇兴时代的学者,胡怀琛关于诗歌本质的认识是对的,这和朱自清把“诗言志”当作诗论的“开山的纲领”一样高明。正是基于这个认识,胡怀琛把“诗”与“非诗”作了划分:有情感的是诗,无情感、假情感的不是诗;有真情、深情的是好诗。具体如何鉴别诗与非诗的操作上,他认为客观评论历史人物的“咏史诗”不是诗,而吊怀古迹寄发感慨的“吊古诗”才是诗;客观描绘实物的“咏物诗”不是诗,而借物以抒发感慨的“比兴诗”才是诗;客观记述事件的“纪事诗”不是诗,而因事抒发感慨的“感事诗”才是诗。并分别举列了各个类型的诗作对比,判定哪些是诗与非诗。
在根据有无情感判别“诗”与“非诗”之后,作者进一步阐述了诗的新旧问题。他认为诗所体现的思想有新旧、诗所反映的事件有新旧、诗所运用的体裁有新旧,而诗所表达的情感无新旧;情感只有每个诗人的个体差别而无时代差别。既然有新旧判别,就有好坏判别。大体上他的看法是新的好,旧的差。因此,他认为在纪事的新旧上,杜甫反映“安史之乱”中朝廷收复失地的七律《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不如于右任记民国二年(1913年)讨袁失败之事的七律《义旗》的“现代价值”高,主张“生在现代的人应该纪现代的事”;在体裁新旧上,他以受束缚与否为标准,认为孟浩然等一些受束缚之作不好,而赞扬了胡适的《希望》及刘大白、应修人、冰心等的新诗;在思想新旧上,他认为李商隐的《嫦娥》是旧思想,“没有多少价值”,不如他自己写《沐浴》一诗展现的“裸体美”新而好。
他在本章最后一节还谈了诗要“合于诗学原理的问题”,但没有定义何为“诗学原理”,只举例说不识字的樵夫哭母亲的歌、无名女子唱出的和婆婆及小姑饮酒后担忧小姑无人扶的民歌等俱是合“诗学原理”的,认为:“不必要是所谓文人才作得出好诗,就是不读书、不识字的人,也可以作得出好诗。”[1]32由此可见,他所谓的“诗学原理”是指诗要出以本性、抒发真情,即其反复强调的“诗是发抒情感的文字”,甚至不识字,只要是有感情的语音亦可。
在将诗歌本质定性为抒情之后,作者开始教“如何写诗”了。其主要阐述了如下作法:第一,在动笔之初酝酿感情;第二,寻找生活中平常人说的一些有意思的语言加以提炼;第三,练习将前人作品体裁变换,诗改成词、古诗改成新诗、整齐的守格律的诗改成随意的长短参差有民歌自然风味的作品;第四,从旧诗及外国诗中进行“摘句”,改写为“小诗”;第五,音节的缓促跟声调、平仄无关,要根据情感变化和内容来选择文字以表达音节的缓促;第六,用韵要自然和不受束缚,可不必守旧时如“平水韵”之类的韵书,但要根据情感喜怒哀乐来选择声音高低缓急不同的韵部,当然不用韵也行;第七,用字要能表达情感,要精准、简练,造句要句短而意丰、自然而不造作、一气贯通等。在诗的作法上,他虽总结了上述几点,但最后又认为这个“法”有无穷多,举不胜举,古今人总结虽多,但都不是固定模式,作诗者要临场发挥、随机生变,高明的作法就是“无法之法”。
第三章是“杂论”。实际上他此章只阐述了关于诗的赏鉴、读法和戒忌几点。他说的“赏鉴”其实是选择读哪些诗的问题,认为人与人千差万别,不要听别人哪怕是名家的引导,“照着自己的性情、程度、环境、年龄去寻我们所爱读的诗”,并说“这是赏鉴的惟一的方法”。他教的“读法”其实就是谈读诗的节奏问题,简单说是读格律诗时,“不问文字能断不能断,只以声音为标准,不管文字的意义”[1]93,只在每句第二或第四字若是平声的地方就顿一下,非格律诗则勿论。这的确是比较有新意的提法。关于“戒忌”,他提出了“四戒”,就是不要做“诗贼”“诗奴”“诗匠”“诗优”,即不做明偷暗盗的“诗贼”,不做仿效模拟名人名作的“诗奴”,不要做逞才运巧“诗匠”,不要应酬应请去写诗做像优伶一样的“诗优”。“四戒”归结到一点还是“抒情”:“须有所感触,真情不得不流露而后作。倘然无所感触,就可以不作。”[1]105
《诗的写法》目的很清楚,就是作为学诗者的教程。早在民国二年(1913年),当时的广益书局就刊印了胡怀琛的《海天诗话》,现收入《民国诗话丛编》,该书主要采辑欧洲、日本之诗及中国人纪海外之事的诗与故事,亦是与此书相仿的“小部头”。不同点是该书的内容与外国相关,且语言还是较深的文言文。这时作者未到而立之年,亦未到新文化运动时代,但可贵的是他已开始关注欧西与东瀛的域外诗歌了,且其所引的哪些域外诗也多是用中国传统格律体原创或翻译过来的,体现了其较为广阔的诗歌视野与包容的心态。他的这个特点在《诗的作法》此书中也有体现。前书是着眼“沟通中外”;此书则是“融合古今”,且因写成于新文化运动开展多年之后,所以用的是平易晓畅的白话文,而且认识有深化,观点有发展。他此书的每一章节尽管有所偏重,但都可看着是学写古今各体诗皆实用的方法。尤其是他抓住“情感”二字,把它视为诗歌的本质,不独古今体诗,中外各体诗皆然。作为理论著作,这就有了一个理论核心,就像是一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即诗要“发抒真情”。作者始终围绕诗要“发抒真情”来立论:鉴别诗与非诗要看有无真情;动笔写诗为表达真情;及作诗要不要去除用韵、音节等酷似舞者的镣铐一样的各种束缚,也是要看有碍“发抒真情”与否来作取舍;那些作诗的戒忌也是防止作诗的矫情、假情假意。作为学诗者,尤其是初学作诗者,要“发抒真情”是唯一纯正的动机,而如何“发抒真情”则是不二法门,这便是《诗的作法》的指南价值。
立论鲜明、中心明确,固然是优点,但也容易只突出一点而不及其余,显得过于单纯,尤其是在其系列教程、论著尚待钩沉的当下,学诗者如只看此书则显得内容过于简单、薄弱。就其立论来说,缺点也是存在的,主要就是稍嫌偏狭、不够博恰。叶燮《原诗》谈到诗人要有“才、识、胆、力”,诗歌要有“理、事、情”,这就广博周恰得多了。但胡怀琛在此书的附录里说包括《原诗》在内的旧诗话:“短处就是零零碎碎,没有系统,而且有用的和没用的夹在一起,很不容易分别。所以只能当是材料看,不能当是有组织有系统的书看。”[1]107这也是半对半不对。诗学理论著作当然最好是是既要中心明确、立论鲜明,但又要体系周匝、论据广博、密不透风,虽然像文学论著如《文心雕龙》一样周密的诗话确实罕见,但如叶燮的《原诗》提的七个字就比单纯讲“情”广博周密得多。要紧的是胡怀琛只讲“情”,以此判别真伪高下,容易把人带进学诗的误区:那些体现“才”的诗人故事、巧妙诗联被他当成逞才运巧的“诗匠”之所为,进而加以戒忌;那些思想观点较为深沉隐秘的纪事之作被他视为“纪事诗”而非“感事诗”,进而判作“非诗”;那些体现对历史事件的远见卓识的诗容易被他视作“咏史诗”而非“吊古诗”,亦进而判为“非诗”。发抒真情固然重要,“才识学力”又何尝不重要?中国诗学之博大精深怎一个“情”字了得,这是值得反思的第一点!
胡怀琛确有诗才,七岁能诗,堪称天才诗童,我们看此书中引述他自己的诗作的例句及谈及如何改作诗词、民歌乃至现代诗等事例,确实可以证明他的高才。但这些似乎仍是他自己讲的、视为戒忌的、逞才弄巧的“诗匠”所为。他的观点和他所称引的诗例,多少表明他偏重情性、直抒性灵的旨趣,他虽没有说出他的这个诗学理论思想的来源,但其旨趣其实和明末“三袁”的“公安派”及清代袁枚等“性灵派”的观点相似;他对不识字的樵夫、农妇的歌吟妙作津津乐道,又似乎和冯梦龙《序山歌》所说的“有假诗文,无假山歌”及李贽“童心说”是一脉相承的观点。而他对杜甫等公认的诗圣、诗史,除了在“发抒情感”一点上表示认同之外,对其反映历史事实的深广宏大之作却绝少赞扬,甚或斥为陈旧。胡怀琛亦是生于乱季、卒于战火的诗人,亦是饱学之士,按理说他正应该与诗圣有共鸣,而他却津津乐道于精巧、纤细的诗作,尤钟情“小诗”,还著有《小诗研究》,不能不说其旨趣偏狭了一点,这是值得反思的。
胡怀琛本是学“旧学”、写“旧诗”出身者,但其思想偏于新潮,甚或有些偏激。考虑到他在科举考试中所遇到的挫折及其走向社会时适逢易代之际、辛亥革命浪潮兴起之时,其性格上激进一面可以理解,其在诗歌上沟通中外、融汇古今的做法是很令人感佩的。这是那个时代一代文人的可贵之处,但也是微憾所在:整个时代的人普遍对当时的家国灾难、悲剧事件的认识不全面,总认为是“旧”的阻碍与落后的结果,乃至于发出要扫除一切“旧”的思想学术、甚至要“废除汉字”等激进口号,这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有的在成熟后自己都感到后悔,作了自我反省与检讨,这就是这个时代文人、文化不成熟一面的体现。胡怀琛也多少有类似不成熟文人的表现,他在诗歌上急于革新、偏好新诗一面在其著作中是有较为明显的显露,如他称引的一些“现代诗”及认为有新意的自作诗,在现在看来已不算是好诗了,有的反而不如他反对的部分古体诗有生命。
“新诗”已诞生百年,也许我们真应该反思一下,究竟什么是“新诗”,什么是“旧诗”。其实胡怀琛自己在此书首章也说了情感无新旧,只是事件、思想、体裁上有新旧。历史事件自然不会全然重现,思想当然应该与时俱进,诗人的情感自然应该是发自内心的真情,是关注国计民生、忧国忧民的情怀,这就是永不过时的、超越新旧的“诗情”。但对体裁问题可能还要思考一下。现在的一些研究见解,如认为诗歌从来就是文人、士大夫之作,包括诗三百篇在内根本不存在平民创作等观点,可以启发我们作更深层次的反思。这是从诗歌创作主体的作者方面而言。再从语言、体裁上看,尽管不排除有时代的诗歌语言有接近百姓日常用语的一面,如《诗经》中的一些作品及宋词中的一些口语化的语句等,但事实上这与民间实际生活用语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传统诗学讲求声韵,这可以说是拦在普通学诗者面前的第一道障碍,很多初想学诗的人,一听讲平仄就生畏惧之心,望而却步了。一是因为古今音有别,韵书永远跟不上实际生活中日常用语的发展变化,如律绝等古体诗至今仍多用“平水韵”进行诗歌创作,但当今流行的、从小就学的“普通话”的语音已不是那样了,如没了入声一类等;二是因为音韵相对较为抽象,韵部划分又较为繁复,不易较快掌握。我们小学学拼音费时往往逾月,还是入学之初发音易纠正,而成年人虽理解能力较高些,但由于混淆乡音、南腔北调等,学亦费时。对于声韵问题,一是有志学诗者,再难也要学;二是“平水韵”其实亦不很难,了解常规后,保留韵书查对即可,不必要背诵;三是如果实在学不到,不妨就用今音入诗。后一点往往遭到保守者反对,其实当今还有什么必要区分“一东”“二东”?古体诗、词曲等往往都通用了,就是近体格律诗还未通用,现代的学诗者完全可以革故鼎新。如“东冬”“元寒删先”“真文侵”等韵部完全可合并通用,这是韵部通用问题。还有韵部分离问题,如以前“九佳”“六麻”与“十灰”可通,今音已不谐和,完全可照现代拼音的韵母分开。以上是说平声韵,所对应的仄声韵亦可如法炮制。此外如入声问题,由于“入派三声”,能将派入平声中的字分出当然好,实在不能分出,又懒得去查,就依普通话也未尝不可。讲声韵是为使诗歌达到音节谐和的目的,达到目的即可,不要苛求;思想、内容、艺术性等才是更为主要的,是区别诗歌质量的主要考察点。诗歌还是要靠质量说话,格式也要靠作品质量来维持!真有好诗、好句,艺术上打动人心了,出不出韵、守不守平仄,已不是关键了。当然要成为好诗好句,大体上也会音韵谐和,绝不会佶倔聱牙。时下是需要一些力作打破格律上的保守,而不是需要只在格律上四平八稳的平庸之作。
再从语言、体裁上看,诗经、楚辞、唐诗、宋词、元曲,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无论怎么变化,中国诗歌还是与民间用语不会合流。即便是“现代诗”也是表面上相似于日常语言,实质上还是有提炼、修辞等方面上的很大改造。因此从这个观点来说,是否诗有“新旧”,或“新旧”只是以表面的字面形式的创新,而不以思想、内容等方面来划分,这是值得思考、讨论和深思的问题。
结语
胡怀琛毕竟是活动在民国早期的学者、诗人,当时社会发展皆不成熟,哪里能苛求一人成熟?况且他们的著述、见解多已达到了时代的高度。除胡怀琛《诗的作法》外,还有如范烟桥《作诗门径》等著作,目的都是为学诗者提供入门指导,在当时颇为流行。他们的书皆经多次再版,直到抗日战争开始后方渐渐止息,而民国一批批兼善新旧各体的诗人次第涌现出来,中间不少应是得力于这些诗学著作的引导之功,可见作者达到了著书目,于诗学传承已然卓有功效。胡怀琛的著述和作诗的主导观点,即使对当今的读者、学诗者,尤其是初学诗者来说,也仍然具有很好的指南作用与很高的参考价值。
[1]胡怀琛·诗的作法[M].上海:世界书局,1932.
[2]胡怀琛·中国八大诗人[M].北京:中华书局,2010.
(责任编辑:颜建华)
On the Poetics Financing and the New Changes in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Taking Hu Huaichen’s “The Practice of Poetry” as the Research Center
Zhou Xinglu
(Academy of Chinese Culture, 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550025,Guizhou,China)
The poet and scholar Hu Huaichen's "The practice of poetry" is mainly advocated that poetry is express emotional words, Becaus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new and old emotions is not so, can accommodate new body poetry, old style poetry and Chinese and Western Poetics .This is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nd early Republic of China, Chinese poetry and theory by social change, in the western academic interaction and influence and embodies the profound changes. Their views on poetics are both traditional poetics and new ideas,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radical and superficial aspects.
the early Republic of China,Hu Huaichen,poetics, poetry is rooted in sentiment
2016-09-15
周兴禄(1974~),男,土家族,贵州德江人,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副教授、贵州大学—孔学堂中华传统文化研究院研究员,文学博士、书法博士后。研究方向:书法与国学。
I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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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9507(2016)06-0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