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燕妮
(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笛卡尔论逻辑的直观来源
毛燕妮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贵州贵阳 550025)
摘 要:笛卡尔认为,直观是人把握世界的根本方法,是生命实践的根本方法。在达到真知的两种途径——直观和演绎之间,直观是更根本的,逻辑判断始于直观也终于直观,作为保证直观的工具而存在。
关键词:直观;逻辑;我思故我在;上帝存在
人类思想的历史,可以说是一个探求真知的过程。自古希腊起,因为爱智而对人和人生存的宇宙世界孜孜不倦地进行研究,不管是对存在还是存在物的探讨,都归结到对人自身(尤其是对心灵与灵魂)是如何存在并如何认识这个世界的观照上。
近代以来,笛卡儿成为新的哲学方向的开创者。“我思故我在”的命题强调了怀疑精神对于开启生命认识的重要性,也被认为是理性主义的一面旗帜。诚然,笛卡儿曾明确指出,从几个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通过演绎的方法,是人类获取真知的途径之一。演绎的方法强调的是逻辑推演和判断的形成,于是在后世的解读中,笛卡儿几乎就等于逻辑推演。但是人们似乎弱化甚至误读了笛卡儿曾指出的直观①这一获取真理和知识的途径。
“直观”的含义,笛卡尔写道:“直观一词,指的不是感觉的易变的表象,也不是进行虚假组合的想象所产生的错误判断,而是纯净而专注的心灵的构想,这种构想容易而独特,使我们不致对我们所领悟的事物产生任何怀疑。……(它是)纯净而专注的心灵中产生的唯一的光芒——理性光芒的不容置疑的构想,这种构想由于更单纯而比演绎本身更为确实无疑。”[1]10在笛卡儿看来,“心灵的直观”是人之本能与动物之本能的根本区别,是人应该以之为自豪的自然之光②。
“存在”既是“我是”也是“我在”。对前者的把握通过逻辑的方法,而对后者的把握则是经由直观的体验。“是”是对“在”的确认,也就是说,在我们通过逻辑的方法对“是”做出判断之前,心灵的直观对“在”的把握已经发生了。直观,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终结。逻辑和概念不是认识的目的,在主体把握客体的过程中,逻辑和概念的作用在于提供一种反思的手段和方法,由直观开始也终于直观。苏珊·郎格在《情感与形式》中这样主张:直觉根本就不是方法而是一个过程,直觉是逻辑的开端和结尾,没有直觉,一切理性思维都要受到挫败。在人们懂得逻辑和概念之前,已经身处在生活世界中了,江河湖海山川平原各色人等,都直接以“像”的形式进入我们的认识和心灵,直观伴随着生命体验的全部过程。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我思”一定是“无言我思”,换句话说,一定是直观我思在先,逻辑我思在后。
传统三段论的结论表述为“S是P”,在这一逻辑判断中,大前提的确切性是有待考量的。我们可以用法称大师在其经典著作《正理滴论》中论述的佛教因明的推理法则来进行比较加深理解:“正智有二。一者现量,二者比量”[3]。离分别无错乱的现量境,是逻辑判断大前提的最终依据。因明逻辑严密的推理法则中,“S是P”这一判断还有更根本的原因,表述为“S是P,以M故”,这M为“遍是宗法性”,有自性因、果性因、未缘到因,所有这些原因都是由阿赖耶识变现升起的现量境。“复次,即彼现智,即为量果”[3]。量果即知识,也就是说,当下的直观,就是知识。正智③的推理法则中,“比量”是随于“现量”的。推理的大前提是演绎得以进行的基础,而这一基础却不是靠演绎获得的,它需要有更为根本的原因,即必须依凭理性直观而获致。比如几何学就是根据少数几条公理而建立起来的演绎系统,它的所有定理无疑是演绎的结果,然而其作为大前提的公理却只能是理性直观的结果,这就是笛卡儿所说的“纯净而专注的心灵的构想”。
1629年初,笛卡儿从喧嚣的巴黎移居到荷兰,在荷兰的这段时间,笛卡儿得以安静地不受打扰地寻找他的可以得到确切的知识的方法。而“默想”是笛卡儿“我思故我在”这一影响了西方近代哲学转向的伟大思想的源头。笛卡尔曾在给朋友的信中谈到在荷兰第一次默想(沉思)带给他的顿悟以及默想对于获取确定无疑的知识的作用,令他自己也倍感惊奇。这个默想的过程,类同于因名学中从现量到比量的过程,而“清楚明白知道”不是逻辑证明的清楚,而是直观的、生命当下的明白。并且,作为“不证自明”的“起始原理”本身只能经由直观得知,与之相对的是,建立在起始原理基础上的较远推论仅仅通过演绎获取。[1]11笛卡儿清晰地表达了对于认识而言,直观第一,而演绎次之的位序,并且逻辑的推演是经由那“起始原理”出发的,因为有益于思想的原始种子播撒在人类心灵的禀赋中,神圣的心灵禀赋不会因为受到忽视和窒息而丧失生机,它们会自行结出成熟的果实。[1]15
笛卡儿在《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中指出,人类依靠四种功能认识事物——悟性、想象、感觉和记忆。而我们赖以真正认识事物的那独一无二的力量,是心灵④。“每个人按照心灵光芒[的指引]悉心直观的,却只应当是那些已从一切其他事物孤立出来的事物。”[1]65当我们应用心灵逐一考察呈现于我们认识中的事物表象并通观各事物以达到清楚明白的领悟时,实质上始终处于直观的状态。
无论是因明逻辑还是笛卡儿的心灵直观,最终都是要提供确切的知识。可以说,佛教“量论”所要建构的达到真知的方法和笛卡儿的“马特席斯”异曲而同工。其目的都是要“寻求一种完善的方法,指导我们的心灵,使它‘肯定不会把谬误当作真理’,‘达到对一切事物的认识’”。[1]109可以说,“智的直观”正是哲学的过程,也是哲学的根本,逻辑的目的在于保证直观。
在笛卡尔的哲学体系中,直观的重要性还体现在直观是他确定“上帝存在”这一命题的根本方法。
上帝在直观之中呈现,上帝的观念也在直观中得到澄明。笛卡儿《第一哲学沉思集》的第三个沉思“论上帝及其存在”中,屡次使用“领会”这个词语来确定上帝这个完满的概念是如何清楚明白地印到并引到他心里去的。“凡是我领会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其中我知道有什么完满性,也许还有无数的其他完满性是我不知道的,都断定为形式地或卓越地存在于上帝里边,使我对上帝所具有的观念在我心里边的一切观念中是最真实、最清楚、最明白的就够了”[2]47。在笛卡尔这里,领会是人把握事物的功能,并且“这种功能不是外来的,而是出自我的本性的;首先有的是上帝的概念而不是我自己的概念”[2]46。上帝的观念居于精神的人而非物质的人之中,人可以怀疑那些会欺骗人的感觉经验,但是,不能怀疑的是精神本身。“只有我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才有力量使我完全相信”[2]72。显然,笛卡儿的“领会”,首先是在沉思和默想中的观照。
在笛卡儿看来,沉思的对象包括物质、观念、经验以及我自己,在“沉思我所怀疑者”以寻求可能在自己的内心存在的或在世界这本大书中可能存在的真知这一原则指引下,笛卡儿几乎怀疑了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人的躯体。但是,唯独人的精神是没办法怀疑其确实性的。笛卡儿也从假设出发,怀疑了上帝,但是,结果却是“不能说这个上帝的观念也许实质上是假的,是我能够从无中得出它来的。……这个观念是非常清楚、非常明白的,它本身比任何别的观念都含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所以自然没有一个观念比它更真实,能够更少被人怀疑为错的和假的了。”[2]46这是一个清晰的思路:我思故我在——“我在,故上帝在”。沉思,意味着打磨擦拭我们心灵的镜子,在静观的出神状态下[2]61,完成心灵上升至上帝的过程。
对于如何理解上帝以及包含在上帝里面的万事万物,笛卡儿在《第一哲学沉思集》中谈道:上帝的观念不光是思维中的存在,更具有真实、不变的本性的形象。首先,上帝的本质就是其存在本身;其次,上帝是唯一且永恒的存在;最后,经由对上帝的领会,获得对万事万物的存在认知。[2]72通过宗教性的默祷(领会)进入深层次的直观,是去除种种似现量的遮蔽达到真理的最后通道。
在信仰的立场,上帝存在是无需证明的,而站在哲学的立场思考,“出于好奇心并且仔仔细细地再一次找出一些最好的、更有力的理由,然后把这些理由安排成一个非常明白非常准确的次序,以便今后大家都能坚持不移地确认这是一些真正的证明”[2]3。哲学就是爱的智慧:智,意味着真理,真理是神的存在与神的道理在尘世的彰显;爱的能力则是直观与逻辑的合一,用直观的方式爱神的存在,用逻辑的能力爱神的道理。此乃笛卡尔论证上帝存在之真义。
笛卡尔之后,胡塞尔的老师、为现象学提供了思想来源的布伦塔诺在其《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的区别》一文中也这样写道:“表象不仅构成判断的基础,而且构成欲求和每一其他心理活动的基础。我们不能判断任何东西,除非这些被判断、被欲求、被希望或者被害怕的东西事先被表象出来”。布伦塔诺意义上的“表象”一定是活生生的具体的心灵反映,当向我们呈现的事物在内心升起表象的第一刹那,完全是生命的直观状态,随后才有基于表象之上的情感以及判断的发生。在围棋对弈中,棋局的变化在理论上比361的阶乘结果还要多,然而围棋大师们都宣称下棋首先依靠的是直觉而不是精确的计算推理。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经说自己相信直觉和灵感,理性直觉的创造性和能动性,经由笛卡尔在17世纪给出了超越其时代的揭示,并在日后的科学发展和其他诸如心理学、脑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发现和成果给予证实。
笛卡尔的”直观—演绎“方法论体系中,在达到真知的两种途径——直观和演绎——之间,直观是更根本的,逻辑判断始于直观也终于直观,作为保证直观的工具而存在。逻辑推演的前提的前提,乃是生命实践中的种种直观表象,现象界的存在在人的内心形成表象,它当下就是物自体,就是存在本身。也就是说,直观不仅只是人增加知识把握世界的根本方法,更是生命实践的根本方法。
注释:
①笛卡尔有时也用“经验”(experientia)一词替代“直观”,按照笛卡尔的用法,“经验”是指感性经验、听闻、偶然意念,甚至是思考,尤其是直观。
②1639年10月16日笛卡尔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写到:“至于我,我区别两种本能:一种是我们作为人而内心中存在的纯粹睿智的,那就是自然的光芒,或者说intui-tus mentis(心灵的直观),只有这,我才觉得是我们自豪的;另一种是我们作为动物而内心存在的保存我们的肉体,获取官能享受等等的自然冲动,这是我们不应该永远听从的。”
③即笛卡尔所言之“真知”.
④认识事物的力量,依笛卡尔所言,“当它与想象一起运用于通感的时候,就称作视、触等等;要是单独运用想象而保持各种形象,就称作记忆;要是也运用于想象却形成新的印象,就称作想象或构想;最后如果它单独作用,则称作领悟。……这同一力量,依功用之不同,或称作纯悟性,或称记忆,或称想象,或称感觉,但是,最恰当的称呼是心灵。”
参考文献:
[1]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M].管震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2]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M].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3]法称.正理滴论[EB/OL].王森,译.(2015-07-25)[2016-01-03]http://cpfd.cnki.com.cn/Article/ CPFDTOTAL-ZLJX199000001029.htm.
责任编辑 何志玉
Descartes’s Discourses upon the Intuitive Source of Logic
MAO Yan-ni
(College of Humanities,GuizhouUniversity,Guiyang Guizhou 550025,China)
Abstract:Rene Descartes thinks intuition is the fundamental way to grasp the world as it is of life practice.Between the two paths(intuition and deduction)leading to the truth,intuition is more fundamental.Logical judgment,as a tool to guarantee intuition,begins with and ends in intuition.
Key words:Intuition;logic;I think,therefore I am;God's existence
中图分类号:B56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6133(2016)02-0091-03
收稿日期:2016-01-09
作者简介:毛燕妮(1977-),女,贵州兴仁人,贵州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文化哲学,大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