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中语文教学中的法制教育

2016-03-17 07:33党亚静
学周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法制高中语文教学

党亚静

摘 要: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使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也带来了很多不好的影响。高中生易接受各种新奇事物,但是缺少辨别能力,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受不良信息的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因此,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是当前学校要切实开展的工作之一,也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学;法制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10-0245-150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10.038

语文学科有特殊性,能很好与法制教育相融合。同时,语文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健全的法制意识是人文素养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高中语文教师,我们也应该主动担负起教育青少年的历史重任,强化对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制思想的培养,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高尚道德,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在教学中贯彻法制教育,我认为有以下几个途径。

一、充分利用语文教材,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

语文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要阵地,拥有丰富内容的同时可以渗入许多法律知识。讲授教材中的课文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而且,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

如学习《陈情表》一课时,我们可以从“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和“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这些句子中感受到李密对祖母的拳拳孝心。教师可借此给学生讲一讲对长辈的孝顺和赡养义务。作为青少年学生,应发扬这种优良传统。赡养不仅是物质上的帮助,更有精神上的慰藉。这些都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不遵守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谴责。

又如,小说《包身工》中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只有十五六岁,住在恶劣的条件中,接受日本资本家和带工老板的双重压榨。还有一个典型的形象 “芦柴棒”,没有名字,备受虐待。讲课时,教师可告诉学生在我国的《劳动保护法》中有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或招用童工。”

二、在作文教学中进行有效的法律教育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点,教师可有意识的设置一些公德类材料作文,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分析,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可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运用学生的作文进行法制教育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看这篇作文中的事例:2013年12月3日,高中女生琪琪从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前一天,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店主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琪琪的个人隐私信息被曝光,她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对此,网上议论纷纷,几个网友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教师在教学中可引导学生去分析造成琪琪悲剧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也已打破道德底线,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店主只是怀疑琪琪偷服装,并没有确凿证据,却罔顾法律将其照片发到网上,引发人肉搜索,并发布侵犯他人隐私的信息,悲剧的发生也就不奇怪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琪琪事件”里,网络暴力正在腐蚀人们的心灵,扰乱社会秩序,触犯道德底线。教师要通过这些告诉学生,对网上的信息要学会甄别,不要做网络暴力的幕后推手,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再看2015年的全国卷高考题:因父亲总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小陈迫于无奈,也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要求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态度,阐述看法。这个作文可以从“情”和“法”方面立意,可以批评老陈的漠视法律,不顾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可以赞扬小陈的坚守法规,用法律来维护亲情是爱不是害,不为亲者讳是法治精神的体现;给警方写信可以写运用网络媒体传播正能量时需重视隐私保护。

针对2015年8月18日出现在邯郸街头的“警民对跪”一幕,教师可让学生写一个评论,引导学生认识到“互跪事件”的背后是我国要成为一个文明的现代法治国家,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的结合,首先要大众破除“人情高于法”的执念。

三、通过语文字词教学介绍法律知识

在语文教学中,对某些词语的解释,教师可尝试从法制的视角来分析。如讲解“赡养”时,教师可将“抚养”与之相比较,告诉学生父母抚养孩子是无条件的,是不可推卸的义务,未成年人出生后有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而赡养老人是每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样父母有让子女赡养的权利。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享有某种权利时就必须承担对等的义务。通过对“赡养”“抚养”两个词语法律角度的讲解,不但能使学生对两个词的区别更明晰,而且能使学生对权利、义务的相对性有初步的认识。

有些语病题也给我们提供了法律教育的机会。如2015年保定调研考试的一个病句题: 四部门联合通告指出,司法机关对2014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是没有语病的句子,可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减轻和从轻是重复。在试题讲解时,教师可给学生解释一些法律概念: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

总之,语文学科不仅能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还能帮助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同时,法制教育是中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语文教学在完成教学内容的同时,也应完成德育任务。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应当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动脑筋,找办法,利用课堂渗透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1]    陈春梅.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浅谈如何在高中语文教育

中渗透法制教育[J].课程教育研究,2013(19):49-50.

[2] 刘建国.细润无声识法理 观照审美铸情怀——高中语文渗透法

制教育的思考[J].中学课程辅导:教学研究,2013(21):52-53.

[3] 宫慧芳.浅谈如何在语文科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J].新课程导

学:七年级上旬,2015(6):39.

[4] 耿启梅.浅谈在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J].速读旬刊,

2014(6).

On Legal Education in Senior High School Chinese Teaching

DANG Ya-jing

(Anguo Middle School, Anguo Hebei, 071200, China)

Abstract:  Social development,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causes enormous changes in our lives, but it also brings a lot of bad influence. Senior high school students tend to accept all kinds of strange things, but lack the ability to identify and legal awareness, and are vulnerable to the adverse impact of the information which may lead to crime. Therefore, the strengthening of legal education of young students without delay is one of the current works of our schools to effectively carry out.

Key words: senior high school Chinese; teaching; legal system

[ 责任编辑 张翼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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