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视域下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
——以霍邱县为例

2016-03-17 04:51易巧巧魏红霞
皖西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绿色发展

易巧巧,魏红霞

(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绿色发展视域下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
——以霍邱县为例

易巧巧,魏红霞

(安徽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摘要: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生态可持续和谐发展。乡村治理中的绿色发展是一个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从乡村治理文明范式向生态文明范式的转变,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思考。从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的理论诠释出发,探讨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存在的土地流转、矿山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转变乡村传统治理观念,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政府在发挥乡村治理的传统职能的同时,加大对村民委员会以及民间人才和组织的引导;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对乡村治理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霍邱县;乡村治理;绿色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即把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与当今时代发展特征相结合,又融汇了东方文明而形成了新的发展理念;是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全新发展理念。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也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传统农村发展模式正慢慢向新型乡村治理模式转变。霍邱县作为我国中西部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在乡村治理方面既存在传统问题,也面临着绿色发展问题。如何在第三次乡村治理危机之后,解决乡村治理面临的新旧问题,深化“绿色”发展理念,霍邱县这一中西部农业大县又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本文拟从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的理论来源、现阶段安徽省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现状及主要问题、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问题的对策建议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的理论来源

关于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的概念,现阶段的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不同的学者都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本文认为乡村治理是指治理主体在其管理权限下,对乡村地区的生活、文化、生产等活动的引导和优化,乡村治理始终是围绕乡村的优化管理展开的;绿色发展则是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取向,以社会公平为保证,以人民幸福为归宿,使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统一起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和生态理念。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概念的提出与“治理”理论和“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兴起和在中国的应用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从乡村治理和绿色发展的理论溯源可以看出,它们都不是一个新兴的“时髦”概念,早在人类社会出现乡村与城市的分化时,人类因违背自然规律而遭到自然报复时就产生了。

(一)乡村治理理论来源

1、西方乡村治理理论来源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危机”一词以后,有关“治理”问题备受关注,受到很多政府官员和学者的青睐。其原因是这些官员与学者所主张的治理与传统意义上的统治有着质的区别,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治理是一种在共同目标指引下所从事的管理活动,这种活动即使没有得到正式的授权,也依然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1]。也就是说“治理”不仅仅只局限于政府部门的授权,其权威性也可以来自社会团体、组织、中介等的授予。换言之即治理主体具有多元化,这为乡村治理理论提供了借鉴。

1990年以后,“治理”这一概念主要应用于政治理论的研究。例如,1992年世界银行的年度报告标题为“治理与发展”,同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了一个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政治发展的治理做了很多的研究。当然,也不乏学者和专家对治理的探讨和研究。如杰克逊的《治理、世界银行与自由主义理论》,斯莫茨的《治理在国际关系中的正确运用》,梅里安的《治理问题与现代福利国家》等等[2]。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窥探出治理已渗透于公共机构、国际关系、行政管理等领域。而其所倡导的管理方式与手段要求多样化,这也为乡村治理理论所继承,并成为乡村治理过程中坚持的重要原则。这些说明了乡村治理理论与西方治理理论之间有着密切联系,乡村治理理论是可以溯源于西方的治理理论的。

2、中国乡村治理理论来源

其实乡村治理并不是一个非常时髦的概念,在我国也可以找到理论渊源。早在公元1031年我国就有许多官员和有识之士对乡治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为当今的乡村治理提供了丰厚的思想资源。当时是以乡约的形式来治理乡村的一系列问题,乡约即由乡民自动、自发地制定规约,处理众人生活中面临的治安、经济、社会、教育、礼俗等问题。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中国的许多地区都开始对乡村治理的具体模式进行探索。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许多农村仍然有乡约的残余。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关“三农”问题日益突出以及世界范围内有关治理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乡村问题成为政界、学界关注的热点。学术界出现了三种乡村治理模型:一是以徐勇为代表的“县政乡派村治”模式;二是以沈延生为代表的“乡治村政社有”模式;三是以吴理财、于建嵘为代表的“乡镇自治”模式。政治上则出现了三种主张:一是国家权力上收论;二是国家权力下渗论;三是强国家与强社会论[2]。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乡镇体制改革、乡村文化建设对乡村治理的影响等问题上。进入新世纪以后,中国的乡村治理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全国范围内开始推行村民自治这项制度,乡镇改革的重点是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绿色发展理论来源

1、西方绿色发展理论来源

早期西方有关绿色发展理论的研究侧重于生态研究,即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剥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取了他的类生活即他的现实的类对象,把人对动物所具有的优点变成缺点,因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被夺走了”[3](P53-55)。随着社会分越来越细化工和私有制的发展,自然也因人类的活动而发生着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的劳动异化,必然会导致自然的异化,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人类越依赖于通过活动去占有自然和改变自然界,最终人类将会受到来自自然界更大的压力和束缚。

20世纪60年代,虽然资本主义经济在飞速发展,但是生态环境却在急剧的恶化,生态危机严重威胁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和社会民主党人纷纷投身于环境保护的运动当中,其中著名的代表人物马尔库塞,他在研读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时候,对人类“解放自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论证。马尔库塞认为,当代的技术已经失去了它的“中立性”,变成了统治工具,成为了“极权主义者”,它造成了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一切,创造了令人惊奇的物质世界和文化形态[4]。

在80年代,生态马克思主义者通过参与政治活动使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实践相结合,在这一时期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扩展了绿色运动的范围。90年代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成熟与创新阶段,其中典型的代表人物是瑞尼尔·格伦德曼。瑞尼尔·格伦德曼主张用历史唯物主义来指导和解决全球生态危机的根本问题,为马克思的“人类中心主义”正名。他认为生态问题不仅仅包括资源耗竭和人口增长,还应包括环境污染、物种灭绝等危及人类未来发展的各种问题。如今生态危机已经普遍存在且日益严重,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与发展也成了时代发展的指南针。

2、中国绿色发展理论来源

我国绿色发展理念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老子曾提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在天人之间的关系上,人要按照大自然的规律来善待自然万物,人类的活动要遵循“生之蓄之,长之育之,享之毒之,盖之覆之”,并且要“辅助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人类的发展需求要和自然承载能力相切合,要“知足长足,知之不殆”。这是老子的天人相融的生态自然观的思想。

而孔子也曾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意思是虽然上天没有说什么,但是一年四季依旧轮转,万事万物依然生生不息。孔子主张建以“天意”为核心的人间尊卑长幼的秩序,处理和协调人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提出“唯天为大,唯尧则之”的法则。在《论语》中,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即钓鱼只用钓竿而不用大网去打捞,用箭射鸟,但是不射在巢中孵卵和育雏的鸟。这和当今社会的渔业生产中的禁渔期等可持续发展的做法如出一辙。

从乡村治理与绿色发展的理论溯源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二者的目的如出一辙,即促进社会生态可持续和谐发展。乡村治理中的绿色发展是一个国家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从乡村治理文明范式向生态文明范式的转变,需要将二者结合起来思考。本着这一理念,我们以安徽省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为例,寻找乡村绿色治理的途径和对策。

二、安徽省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现状概述

随着我国政府对农村治理自治模式的确立,乡村治理模式正处在从侧重官治模式到侧重自治模式的转变过程中[5]。在一些发达地区,这种转变已经渐渐进入到了尾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落后省份,乡村治理的这一转变过程就变得尤为缓慢,一方面是由于经济落后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传统思想的缘故。

位于安徽省西部的六安市霍邱县,南接大别山余脉,北处淮河之畔,全县在册人口170余万,其中农业人口130余万,流动人口80万,常年在外打工人员约有50万[6](P111-146)。全县耕地面积大约有180万亩,于1983年被国务院列入首批商品粮生产试点县,是我国著名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地处大别山北麓的霍邱县,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农业大县,农业生产一直是霍邱县经济的支柱之一。由于地处淮河中游南岸,北部多平原湖泊,土地肥沃,全县农业发达,农业生产GDP占全县GDP的40%以上。县辖区内农业人口众多,农业生产较为活跃,属于安徽省境内的农业大县。长期依赖农业生产,导致了全县经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得不到快速发展。经济的落后,传统的生产发展理念,导致了霍邱县在新时期乡村治理中暴露出了众多的问题。除了存在中国乡村治理的通病之外,由于自身地理环境以及人文环境等因素的特殊性,在乡村治理方面霍邱县也暴露出了一些自身独特的问题。

(二)霍邱县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问题

农业生产资料尤其是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是乡村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上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土地流转,走向集约经营已成为绿色发展客观要求。霍邱县作为一个拥有180万亩农业耕地的农业大县,全县生产总值一半由农业贡献。近年来由于县内外出务工人口的不断增加,以及国家对农村土地集约化的鼓励,霍邱县土地流转量正逐年增加。但是,随之而来在土地流转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由于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的限制问题,霍邱县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不定立合约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缺乏契约精神,大多数农民在转让自己的土地时,很少自觉的签订土地流转合约。这就造成了,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纠纷之后的维权问题。除了土地流转合约的问题,霍邱县农村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间上,也呈现着时间较短的特征。境内的大部分农村合作社以及农业开发公司,在与农民签订的合同时间方面,都呈现较短的特征。由于农业生产的前期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农业合作社以及开发公司在短期内很难盈利,短期合同造成了许多公司在农业合作道路上都选择谨慎的态度。霍邱县境内土地流转合同时间较短的特征,造成了境内大部分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开发公司在农业开发合作上束手束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合作生产的发展。同时,由于土地流转短期合同的影响,对霍邱县的农业转型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向,开展特色农业生产,都需要长时间的尝试,短期土地流转合同对于转变传统农业发展,开展新型绿色农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矿山治理问题

霍邱县地处大别山北麓,境内矿石资源丰富,铁矿储量位于全国第五,境内的大型铁矿开采工厂就有十几座[7](P211-254)。据统计,霍邱县境内现有建筑材料生产厂家如砖瓦窑厂等近5 000余家,为霍邱县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大量的铁矿开采、矿山的挖掘以及砂石的加工等工作需要露天大范围进行,山石矿料的运输道路建设也需要占用大量土地,所以矿山开采业对土地的占用也就在所难免。但霍邱县境内地形大部分为丘陵和平原,南部属于丘陵地区,北部多湖泊丘陵。这就造成了在在开采山石的过程中的农业用地的占用量,居于其他土地类型的首位。由于矿山开采的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砂石堆积,对占用的农业用地的绿色再生产以及生态恢复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此外,露天采矿场附近的大部分植被都受到了破坏,从而导致水土流失,阻碍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地表植被破坏严重,导致矿山土质松软,由于霍邱县夏季多暴雨,矿山地区夏季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风险正不断增加。对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以霍邱县境内的彭店村为例,在该村进行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距离矿区最近点的距离仅有50米,一旦发生山体滑坡或者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果不堪设想。这与绿色发展所倡导的低投入、高产出,提高生活品质相违背。

3、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物质条件是解决生存问题的基础,基础设施是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物质工程设施,它涉及经济增长、环境保护、生活质量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为保证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硬件,是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一般物质条件[8]。基础设施维持着生产、生活、生态的平衡。然而在霍邱县乡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公共服务设施缺乏,这与居民的生活需求产生了矛盾。如:多数乡村供水设施简单、供水卫生存在隐患;霍邱县作为农业大县,其交通条件比较差,道路修整缓慢,一旦遇到雨雪天气,村内与村间的通行将会受到严重阻碍;由于经济落后,学校的教育设施条件差,师资力量也比较欠缺;乡村医疗设备不齐全、规模小、条件差、医护人才有限,难以满足乡村人口老龄化增长的要求;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缺乏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致使居民生活环境没有得到足够的改善。另外公共娱乐设施、文化设施缺乏使居民生活质量没有得到很好的提高,乡村特色也在逐渐地消失等。这些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产生活,为了能够使乡村可持续发展,乡村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

三、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引导方式单一,引导力度不够

自2010年以来,霍邱县政府就展开对县内土地流转的引导政策。根据政策,对于承包或流转连片的农业用地超过一千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元;1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50元,其目的是为了使土地从分散到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虽然这种奖金式的鼓励政策,在刚实行的第一年就取得了较大的效果。政策实行的第一年,霍邱县就新增土地流转2万多亩。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其弊端也慢慢暴露出来。由于政府单一性的以奖金的形式鼓励土地流转,造成霍邱县境内出现了骗取奖金虚假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情况。同时由于对土地转让方的资金奖励,造成了土地转出方的土地转让金的不断增加。如今霍邱县南部的一些乡镇的单季土地流转费已经接近300元,而北部地区的全年转让金也已经涨至600元每年。单一的资金引导,在霍邱县的土地集约化以及传统农业转型过程中造成了前期动力十足,后期发展乏力的现象,这将严重阻碍土地的集约化、机械化发展并且无法使土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二)政府监管不够,矿产开采技术落后

矿山的挖掘以及砂石的加工等工作需要露天大范围进行,山石矿料的运输道路建设也需要占用大量土地。霍邱县境内地形大部分为丘陵和平原,南部属于丘陵地区,北部多湖泊丘陵使得开采山石的过程中占用农业用地在所难免。而露天大范围的开采又造成另一个影响:矿山地区夏季发生滑坡泥石流的风险正不断增加。其原因一方面是,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也不乏滥采滥伐的现象,由于政府部门对于矿山开采申请的审核不够严谨,也没有进行实地的考察,在矿产开采的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是由于霍邱县露天采矿业开采技术落后,导致露天采矿场附近的大部分植被都受到破坏,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且霍邱县夏季多暴雨,从而导致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风险增加。

(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维护不当

霍邱县多数乡村供水设施简陋,道路修整缓慢,环境设施,娱乐设施、文化设施缺乏以及教育、医疗设施与人才的匮乏是由于该县缺乏统一的合理的规划以及管理维护不当。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表现出明显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对已经修建好的基础设施,没有进行管理和定期的维护,这样不仅使乡村土地、资金等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使乡村格局出现混乱的状况。另外,面对县镇乡经济落后的现实,无法吸引教育与医疗人才的到来,这使得乡村的教育、医疗进步缓慢,社会差距拉大,对乡村的发展将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合理的规划,管理和维护是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和保障。

四、解决霍邱县乡村绿色治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土地流转问题解决建议

1、加大对村民的合约意识的教育,鼓励长期土地流转,规范县内土地流转方式,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教育方面的作用。

由于霍邱县不规范土地流转现象比较严重,政府必须在土地流转的正确方式上进行普及和宣传,对于正确合法的土地流转就行一定的资金奖励。同时对于县内的长期土地流转进行保护和鼓励,大力支持新型农业发展,积极引导传统农业的转型。借助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民间的力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方式,鼓励农民以签订合约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对于长期土地流转合同,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给与资金和宣传上的支持。马克思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9](P524-525)。面对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我们要引起思想上的重视,进而解决问题。

2、积极筹建农村土地金融,鼓励民间资本注入农村土地金融,从金融方面入手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霍邱县政府一向有支持和引导县内土地流转的传统,但是单单依靠政府资金奖励的方式引导土地流转,已经不能顺应土地流转的后期发展。对于县内利用虚假土地流转合同骗取奖金的行为,霍邱县政府应当加大处罚力度,健全审查机制,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出现。对于农村的生产集约化以及新型农业的发展,霍邱县应当善用金融手段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引导。建立土地合作金融机制,也就是将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采取股份制的形式组建金融组织,集体组织再以集体的身份通过集体土地为资本发行金融债券,以获取资金供成员进行农业生产的融资。在建立农村土地金融时,霍邱县应积极引入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善用民间资本的力量。同时,为保证霍邱县境内的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开发公司的生产安全,鼓励传统农业向新型农业的转变,霍邱县还应当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合理的风险抵御机制,可以鼓励县内农业企业和集体大胆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农业转型,对于增加农业生产总值由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进行县内金融融资机制以及农业生产保险机制建立的同时,霍邱还应当加大完善土地流转审核以及相关政策的制订,以确保金融机制和保险机制的顺利建立。

(二)矿山问题解决建议

1、引进新技术,加大对矿山矿石的回收利用,对占用土地的生态保护与监管上引入民间资本与力量,增加被占用土地的重复使用率。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来说,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9](P161-162)也就是说现实的人无论是精神上还是在实践中都离不开自然,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必须要通过掌握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霍邱县由于矿山开采而占用大量农业用地,同时被占用的农业用地由于采矿业污染的缘故,导致许多土地地力下降。当采矿场采矿结束,转移到其他矿区时,被占用土地的恢复与再生产就产生了较大的困难。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是该县没有尊重自然规律,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效益。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失,霍邱县应当加大对采矿业技术上的引进,尽最大的努力减少矿业污染对土地的破坏。同时在矿山污染的监管上,霍邱县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在积极健全政府监管的同时,发挥村民的监管。在村一级建立矿山监管小分队,提升监管力度。对于矿山企业占用土地的面积上通过市场加以限制,在矿业开采上的土地占用费,实行阶梯式收费。通过市场的调节,减少矿山开采土地占用量。针对采矿业已经占用过的土地,可以根据土地的破坏程度进行不同的再利用。如将地力下降不适合耕种的耕地转变为林地。

2、进行矿坑填埋,恢复地表植被覆盖,进行山区排水系统建设。

马克思说:“人靠自然界生活”[9],所以我们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生态协调发展”[10]。忽视生态发展经济将是本末倒置。对于境内已经开采完成的废旧矿坑,霍邱县政府应当进行科学的规划,对进内的废弃矿坑进行回填。由于霍邱县境内铁矿开采较为发达,铁矿尾矿以及矿渣的堆放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大铁矿企业,霍邱县政府可以利用境内的铁矿尾矿和废矿石资源进行废旧矿坑的填满。既可以解决境内铁矿尾矿等废矿石的污染问题,又可以解决霍邱县境内的废弃矿坑问题。在水土流失方面,霍邱应当积极鼓励荒山还林项目。对采矿业造成的荒山,政府可以大胆引进民间资本,将荒山低租金或者免费承包给个人或组织进行林业开发。既解决了荒山开发的费用问题,又解决了荒山水土流失的问题。对于一些水土流失严重,发生滑坡泥石流风险较大的地区,可以兴建山区排水系统,将排水引入附近的人工池塘,既可以解决旱季农田灌溉问题,又可以缓解境内滑坡泥石流的发生危险。

(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解决建议

1、倡导乡村绿色基础设施的规划

对于霍邱县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的解决,我们倡导乡村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绿色基础设施(RGI,Rural Green Infrastructure)是涉及乡村的原野生态、农业生产、乡村生活三大系统,突出基础设施的生命支撑功能,对城乡统筹中的人居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可持续发展给出系统性、网络化的空间结构方案和技术对策,是在乡村范围内实践和延伸新型城镇化思想,并且能够真正落实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的新理念[10]。在乡村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坚持整体协调性、功能优化、生态自然化的原则,根据乡村的群体空间、外部空间和内部空间来建立完善的、系统的乡村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结构。因此在对该县供水设施,道路修整,环境设施,娱乐设施、文化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时要利用这些原则进行合理统一的规划,忌自发性、盲目性、随意性,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对于教育、医疗的设施与人才建设应加大资金的投入和政策奖励,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缓和社会矛盾冲突。

2、加强乡村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基础设施是满足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物质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在合理的统一的规划下建成,并不代表其可以一劳永逸,后期的管理与维护必不可少。对乡村基础设施进行正确的管理与维护是对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的延续,居民生产、生活及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对于乡村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我们可以从社会、政府、居民三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社会上,一些商业或公益组织可以向乡村的基础建设、管理及维护伸出援助之手,提供专业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人员。这样一方面可以扩大商业或公益组织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基础设施的质量和创新。政府方面,要对乡村基础设施定期检查、估量、调查和修复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对于医疗、教育、娱乐、文化设施应及时的更新。作为居民,应该爱护乡村所拥有的基础设施,发现基础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只有基础设施可持续地发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的功能,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才能够平衡。

五、结语

进入新世纪,我国乡村治理迎来了又一次挑战。在乡村治理模式的选择上,我国处在逐渐从侧重官治模式向侧重自治模式转变过程中,其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呈现出复杂态势。霍邱县由于历史上乡村治理遗留问题,导致在新时期面临的乡村治理问题愈加复杂。霍邱县在新时期的挑战面前,应转变乡村传统治理观念,在发挥政府乡村治理的传统职能的同时,加大对村民委员会以及民间人才和组织的引导。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积极引导民间力量对乡村治理的推动。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和总体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11](P25-26)。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绿色”发展理念。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发展理念的新论断,是指导我们努力实现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的新理念。在新时期,要提升乡村治理的整体质量,实现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建设,就必须转变乡村治理的传统观念。勇敢接受乡村治理的新挑战,积极适应新时期乡村治理潮流,顺应时代发展。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积极提升民间组织以及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新心.乡村治理理论的来源及其核心观点[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2):44-46,53.

[2]周朗生.乡村治理的理论诠释——从治理到乡村治理[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8(3):129-131.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4]郝栋.绿色发展道路的哲学探析[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12.

[5]蔺雪春.当代中国村民自治以来的乡村治理模式问题[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7(3):90-99.

[6]霍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徽省地方志丛书——霍邱县志[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

[7]安徽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安徽省地层志[M].合肥: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1983.

[8]李峻峰,史含章.乡村绿色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新思路[A].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14小城镇与农村规划)[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2014.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0]叶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生态协调发展[N].光明日报,2009-03-03(4).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学发展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

*收稿日期:2016-05-16

基金项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ACYC2015258)。

作者简介:易巧巧(1991-),女,安徽霍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16)03-0027-06

Contemporary Chinese Rural Governance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Green Development — A Case Study ofin Huoqiu County

YI Qiaoqiao, WEI Hongxia

(SchoolofMarxism,Anhui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Bengbu233000,China)

Abstract:Rural Governance and green development are interlinked and mutually complimentary. Both have the same purpose, namely to promote ecologicall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harmonious society. Green development in rural Governanc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 nation’s green development, so to achieve shift from rural governance civilization paradigm to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aradigm, it’s necessary to combine the two. From the theory interpret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green development, this paper explores issues concerning green development in rural governance in Huoqiu County, including land transfer control, mine management and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On the basis of cause analysi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changing traditional village governance concepts, establishing the concept of green development; more guidance of the village committee and the civilian personnel and organizations by local governments while maintaining the traditional functions in rural governance;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civilian power, and actively guiding the civilian forces to promote rural governance.

Key words:Huoqiu County; rural governance; gree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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