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军 义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史记》文本研究】
《秦本纪》与汉文化的历史主体
徐 军 义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司马迁通过《秦本纪》叙述,揭示了秦国由弱变强的历史原因。秦并六国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实现了古代中国从“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的历史转变。司马迁以历史文本化构造了秦国历史,以文本历史化发见了汉文化的历史主体。
司马迁;《秦本纪》;汉文化;历史主体
秦本是古代中国西方一个游牧部落,“帝颛顼之苗裔”,其远祖以驯兽驾车见长,长期游弋在西北边陲。虞舜时代,其远祖伯益因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舜赐姓嬴氏”[1]173。夏末商初,其祖费昌为商汤驾车,败夏桀于鸣条,“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1]174。“其玄孙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1]174,进入周朝,其祖造父为周穆王驾车,平定徐偃王之乱,“以赵城封造父”,“以造父之宠,皆蒙赵城,姓赵氏”[1]175。周孝王“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周宣王“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1]177-178,继续戍守西北边境。周幽王为犬戎掳杀,秦襄公将兵救周,并率兵护送周平王东迁,被封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并约誓,“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襄公于是始国”[1]179,建立秦国。
和当时东方六国比较,秦国总体落后,但秦几代君主励精图治、奋发有为,特别是秦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1]195之后,奠定了秦的大国地位。秦孝公商鞅变法,遂使秦国成为政治和军事强国。惠文王、昭襄王连续性的扩土战争,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秦国一方面通过战争,扩展土地,增强国家实力,一方面与中原各国通商、通婚等,吸取中原先进文化,发展秦国力量,及至秦始皇时代,经过一系列社会变革,最终建立起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影响了后世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格局。
司马迁《秦本纪》主要取材于《左传》《战国策》《国语》《楚汉春秋》及诸子百家之书,它以秦为中心,勾连周王室及诸侯国,通过文本叙述,再现秦国历史,形成较完整的秦国史。《秦本纪》通过对秦几代君主如秦穆公、秦孝公、惠文王、昭襄王等的叙述,突出历史人物在国家发展与社会建构方面的重大作用。它为人们认识秦国的历史作用创造了文本条件,也为人们认识司马迁的历史意识提供了重要依据。
司马迁对秦国历史作用的认识和评价主要集中在《秦本纪》和《六国年表》中,也散见于《史记》其他篇章的只言片语中。相对于同时代或后世其他学者对秦国历史的否定性评价,司马迁总体肯定了秦在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贡献。在体例构成上,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之前设置《秦本纪》,而“本纪”以帝王事迹编年,以一代兴废为叙述对象。按这一标准,“十二本纪”中不应有《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两篇,而应将两篇合并。但从《秦本纪》叙述时间和内容看,它详细叙述了秦族的发展与壮大,略叙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秦二世亡秦的历史。其叙述模式与《夏本纪》《殷本纪》及《周本纪》有一致性,完整叙述了一个王朝的兴衰。《秦始皇本纪》则详叙了秦始皇时代的社会变革和历史事件,它远不同于《秦本纪》的时间跨度和历史内容,两篇之间虽然有自然时间的重合性,但叙述重点各不相同,可以相互补充,互为印证。唐刘知几“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批评《秦本纪》设置不合理,认为“嬴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其不与世家同列,却与本纪同篇,“尤可怪也”。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也提出:“秦虽嬴政之祖,本西戎附庸之君,岂以诸侯之邦,而与五帝三王同称‘本纪’。”认为秦在秦始皇称帝之前只是地方诸侯国,不当立为本纪,而应为世家。清归有光认为《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可并为一篇。后世诸多学者也多认为司马迁将两篇分开是“自乱其例”。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说:“维秦之先,伯翳佐禹,穆公思义,悼豪之旅,以人为殉,诗歌《黄鸟》,昭襄业帝。作《秦本纪》。”[1]3302认为秦国发展到昭襄王时代,其帝业已成,可列入“本纪”。这样,《秦本纪》的单列就成为司马迁历史原则的体现和表达,即《秦本纪》和《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一样,是关于帝王事迹的历史叙述。
历史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史记》“五体”的构成与排列是一个完整历史意义的表达,其“五体”的形式构成与内容组合本身也包含了历史流变中诸多因素相互作用与相互印证的关系。“本纪”以时间为主线,用编年方式记述帝王事迹,重点叙述历史进程中的重大事件,构成中国历史经线,它与“表”相辅相成,互为表里。“世家”“列传”则是历史纬线,显示不同时期重要人物的重要活动,其经线与纬线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表达出历史创造的多因素作用。“书”从专门史的角度叙述华夏文明的历史成果,它丰富和完善其他四体的文化内涵。“五体”之间相互补充,全面而系统地创造了汉文化的主体精神。比较可见,《秦本纪》的叙述有不同于其他“本纪”的历史原则,它是汉大一统时代的产物,是司马迁历史意识的典型表达之处,它与《秦始皇本纪》一起构成司马迁对秦国历史作用的认识和评价。
《秦本纪》与其后的《秦始皇本纪》形成一个前后接连、相互照应的有机整体。《秦本纪》末尾以简笔叙述秦取六国的历史事实,昭襄王三十年伐楚,三十五年置南阳郡。五十一年攻西周,得城三十六。庄襄王元年,灭东周国,韩国献成皋、巩,秦置三川郡。三年攻赵,取三十七城,北攻上党,置太原郡等。文末说:“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号为始皇帝。”[1]219-220《秦始皇本纪》开头叙述为:“当是之时,秦地已并巴、蜀、汉中,越宛有郢,置南郡矣。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灭二周,置三川郡。……招致宾客游士,欲以并天下。”[1]223司马迁以简笔勾勒的方式,揭示了春秋战国以来从分裂走向统一、从多元走向一元的历史发展趋势。这一叙述既是对秦国历代君主历史作用的肯定,也为秦国成为特殊时期历史使命的担当者、完成者作了铺垫,奠定了中国后世君主反分裂、求统一的国家意识。
历史学家白寿彝认为《史记》“十表”能最大限度表达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历史追求。其“表”紧接“本纪”,可以较直观地反映当时中国历史的发展趋势。司马迁用能够直接进行对比的“十表”再现了中国历史从封建侯国走向郡县制度,从地方分权走向中央集权的历史事实。[2]885-886《六国年表》集中展示了“春秋之后,陪臣秉政,强国相王,以至于秦,灭封地,擅其号”的历史变革。在《六国年表·序》中,司马迁驳斥了时人对秦不合时宜的历史评价,当时诸多汉儒将秦看作“邪恶”的代名词。如汉初贾山说:“秦以熊罴之力,虎狼之心,蚕食诸侯,并吞海内,而不笃礼义,故天殃已加矣。”[3]2328否定秦国结束分裂的历史作用,将其统一六国与社会变革看作历史的暴政。东汉班固将秦国的短命与两汉之际的王莽政权相提并论,提出“紫色蛙声,余分闰位”[3]4194,仅是历史的插曲,不具“正统”[3]4194资格。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时代,既看到秦滥施刑罚、二世而亡的历史必然,又能透过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看到秦在推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正面作用。在司马迁看来,秦的强大和对六国的兼并代表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他肯定了秦在结束战国分裂走向统一中的重大历史功绩。清汪越认为《十二诸侯年表》“以周为主”,《六国年表》“以秦为主”。清桐城派方苞说《六国年表》“皆用秦事为经纬”。正是秦国的发展强大,才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走向,奠定中国后世封建社会最基本的政治格局。它也为古代中国文化的主体形成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和传播的空间。
汉代秦而立,拨乱反正,与民休息,至汉武帝而强盛,司马迁从时代意识形态需要出发,发掘曾存在的秦国历史,借以窥视秦国的“本来面目”。《太史公自序》提出《史记》创作要“网络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1]3319。在对各不相同材料的搜集、整理与挖掘中,司马迁似乎更强调历史的重构、意义的发明和价值的阐释,即秦国历史的当代启发性。科林伍德认为“历史是一种构造”,是“思想史”的形式表达。[4]177-197我们认为秦国的自然史已经消失,《秦本纪》是司马迁的文本构造,它有别于秦国自然史的发生与发展,但它却为我们认识和了解秦国历史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丰富的资料。《秦本纪》包含了司马迁对相关历史文献的“前理解”,他必须在历史的“误读”中创造文本历史,生产出有价值的秦国史。在历史文献的发掘与《秦本纪》的叙述中,司马迁至少在知识发现、意义发明和价值建构三个层面构建了秦国的文本历史,而其历史意识就存在于个人的文本叙述中。可以认为,司马迁对秦国的历史叙述并不完全追求本然的秦国史,因为曾发生的事情不是不曾存在,而是无法复现,文本所复现的仅是一种想象性、观念性的存在。这样,《秦本纪》的历史叙述也就变成一种话语的创造和文本的建构,他所阐释的并不是真实的历史事件,而是一种思想观念的表达,一种文化精神的创造,一种主体价值的呈现,它们交融于《秦本纪》的文本故事,再现并不断创造秦国的历史作用和价值。
神话是人民的幻想,它“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5]115加工和改造自然现象或社会生活,生成“富有教育意义的意象”[6]206。《史记》中的神话传说是司马迁的有意识创造,是其构建民族根源的重要手段,也是汉民族自我发明的重要途径。司马迁在《史记》中创造了三个异曲同工的神话故事,《殷本纪》记载:“玄鸟堕其卵,简狄吞之,因孕生契”[1]91。《诗经·商颂》也记述了这一传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周本纪》说“姜原出野,见巨人迹”,“践之而身动如孕者”[1]111,居期而生子。《秦本纪》说“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因吞食“玄鸟陨卵”[1]173,而生子大业。这三则神话故事在叙述上具有一致性,它给殷、周、秦的久远性历史和神圣性地位提供了神秘性色彩,“不凡之子,必异其生”[7]。这些充满神秘色彩的神话传说蕴藏了民族心灵的文化秘密,它为殷、周、秦能统一天下提供了文化上的合理性依据,他们是天之子,代神牧民,是天帝的选择。但《秦本纪》多了对人事因素的更多关注,秦远祖大费助禹治水有功,帝舜曰:“咨尔费,赞禹功,其赐尔皁游,尔后嗣将大出。”[1]173司马迁以文本虚构实现对秦祖先的神圣性发明和必然性追认。这些神话传说构成了民族久远的传统,它们具有象征的功能、记忆的价值和传统的力量,在构建民族共同体和维护社会稳定,甚至在社会疆界划分方面都会发生重要作用。自然时间的更替使神话传播空间领域会不断延展,逐步成为一个氏族社会大致的精神信仰,将生活在同一地域、有共同语言、相互间有共同经济联系的人们统一起来,生产出具有共通性的精神信仰等。司马迁对秦国祖先谱系的追溯,旨在寻找和探索一个氏族部落如何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边缘走向中心的发生与发展过程。秦祖先的神话与其他各民族的祖先神话一样,经过时间的过滤和社会的教化,会在人们的观念中形成一种“想象的共同体”[8]152。这种“想象的共同体”是形成民族国家的重要基础,意味着他们因自然地域的限制和文化知识的塑造而具有了共同的文化习惯和生理特征,国家因此而有了生成的历史条件,它所需要的是社会体制的变革和政治制度的转换。
历史学家梁启超认为:“凡国家皆起源于氏族,族长为一族之主祭者,同时即为一族之政治领袖。”[9]古代中国的国家是从氏族社会发展起来,它是血缘基础上宗法社会的历史延展与变革。但汉语“国家”一词的意义不同于现代语言中的“国家”观念,古代中国的“国家”一词分开使用,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久远的农耕社会和宗法血缘的绵绵不绝,形成“天子”分封的“国”与“家”,“国”“家”既是一种自然性的地域封建,也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组建,它以“天子”为中心,形成一种具有等级性和秩序性的社会结构形式,“国”“家”所表征的是那一时代特殊的社会规范与秩序。先秦时期那些具有不同等级的公、侯、伯、子、男等名爵,既象征了他们与“天子”血缘关系的远近,也表明了古代宗法社会的尊卑规定。这些被分封的“国”“家”因共同的历史记忆和久远的文化传统而有了共同的根,这一“根”就是血缘基础上民族共同的祖先,它是维系“国”“家”秩序和联系的重要纽带。司马迁《五帝本纪》以历史话语的逻辑性叙述,构建了华夏民族共同的“根”,“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1]45,即黄帝形象的创造,发明了“黄帝”在民族文化历史中的地位,成为华夏民族共同“根”。[10]因黄帝而产生了古代中国历史上的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及其以前的“国家”,但它们还只能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是祖先分封的结果,是“天子”的附庸,相互间具有各种血缘关系。在历史发展与社会裂变中还会因为利益而相互斗争,同时也会相互交融,还会借“天子”权威调节彼此间的矛盾,它们形成了“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率土之民,莫非王臣”的国家格局。但数百千年之后,六国为秦国所统一,秦国通过大规模的社会改革,特别是郡县制与中央集权制的逐步建立和巩固,古代中国则逐渐实现了从“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变,它打破了固有的诸侯国分封,重新构建了其在天下的新身份和新位置。
国家起源有诸种观点。恩格斯认为国家出现之前的人类社会处于原始社会,国家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人类的物质与精神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历史性生产制约了社会制度的建立,在社会生产水平极其低下的情况下,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是国家出现之前对社会管理最基本的社会制度。[11]164-165国家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古代中国从“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的生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太史公曰:“秦之先为嬴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徐氏……秦氏。然秦以其先造父封赵城,为赵氏。”[1]221秦国是一个由氏族部落发展起来的“传统国家”,经过数百年发展而逐渐强大。《周本纪》说周平王时代,王室衰微,诸侯间强并弱,大并小,“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1]149。秦国经过几代君主的努力和连续性武力征服,遂霸西戎,成为诸侯国中的大国,“保西垂”。西汉贾谊《过秦论》说:“自缪公以来,至于秦王,二十余君,常为诸侯雄。”[1]277秦孝公时代的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诸侯中的政治和军事强国。其“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卒用鞅法”,“居三年,百姓便之”[1]203。商鞅变法不但使秦国移风易俗,且为后世君王沿而用之,法制推动了秦国不同部族的统一,为秦国日后“民族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
恩格斯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社会变革的历史结果。秦国通过战争不断蚕食东方六国的土地和人口,推动秦国法制的延展,最终建立起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彻底改变了古代中国“天子”分封“国”“家”的观念。汉延秦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随之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为维护国家与民族的统一,提出“家国同构”的文化观念,并迅速传播,从观念世界进一步改变了人们对“国家”的认识。其“家”既指家庭,也指家族,其“国”则成为某一姓氏伟大事业的具体落实。它使曾经的血缘关系逐渐演化为一种政治结构形式,“家”是“国”构成的社会分子,“国”是“家”得以存在的条件保障,“国”成为某一姓氏进行社会管理的机器,“家”“国”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西汉刘向《说苑》说“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其“国家”就具有明确的政治意味。后世中国历史上因王朝更替所形成的“国家”制度,一直没有摆脱远古时代所形成的宗法意识,它们一脉相延,但因儒学文化思想的影响,它沉淀为浓厚的“家国同构”文化传统,“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扩展,家国一体,利益与共。因此,先秦时期古籍中的“国家”并不是近代民族国家观念,而是“天下”的分封。秦统一六国实现了从传统分封的诸侯国向郡县制构成的中央集权国转变,奠定了中国民族国家的基本格局,一直持续到清朝。近代西学东渐,才出现了有明确“主权”意识的现代“国家”观念。
另外,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常被称为大众公民,它一般通过政治方式被创造出来,成为一种被命名的群体,而人们习惯性所宣称的那些古老的“传统”起源大多是后人的发明与创造。中国传统“民族”观念的生成更多是血缘关系的延展与后世发明的交织,而血缘和信仰是维系与巩固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司马迁通过文献总结出秦国久远的传统,神圣的地位,正是这种文本的历史性传播,促进了华夏民族的集体认同,这种集体认同与其说是先天就有的,不如说是后来人为制造出来。文本中民族谱系的制作至少能够发挥两方面的功能,一是血缘关系,人们通过族谱记录方式提供了个体存在的身份依据;二是精神信仰,人们为生存需要而建立起图腾观念,强化了身份的归属感。因此,秦统一六国前的“国家”含有民族血缘与信仰的历史构建,它们没有明确的“主权”意识,更多是“天下”分封,这些国家的人们都认为自己是“黄帝”的血脉,相互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历史原因形成他们各不相同的差异,但他们都有共同的“根”。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血缘关系的日渐疏远,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社会政治关系就会逐渐超越血缘关系,成为推动社会结构转化的重要力量,新的社会制度也就会逐渐取代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制度,建立起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制度。秦孝公开始的法制建设,既是重构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秦国“民族国家”被创造的重要途径。秦国结束古代中国的分裂局面,郡县制的推广,社会法制的延展,“书同文,车同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在形式上已经产生,它彻底改变人们对“天下”分封旧观念的认识,实现了从“传统国家”向“民族国家”的历史转变。汉代虽还有分封的诸侯国,但它远不是先秦时代的“天下”分封,而是民族国家为维护统一的政策妥协,等到汉武帝时代,汉民族的新“国家”观念已深入人心,成为后世中国封建社会的普遍观念。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12]399-410,人们通常将“当代史”看作一段历史,或一段刚发生过的历史,无论它指向最近的一天、一月、一年或是久远的十年、百年、千年等,它所强调的是一种自然事件的发生。但从“当代的”视角审视,它则需要为过去的历史提供一种认知接受的尺度,否则那些过去的历史将不会构成历史的存在,而只能湮没于自然时空中。文本历史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复活已经消失的存在,而那些被复活的过去因参与了当代的意义生产,才具有“当代性”而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汉武帝时期的国家统一需要在意识形态领域构建一套完整的理论话语,以维护巩固汉民族国家的长治久安。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理想与汉帝国的统一需要具有一致性。通过对历史文献的考察和实证,司马迁将已有材料进行有序的整合与排列,以文本方式构建秦国历史,复活秦国在古代中国的发展历史,发现秦国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可以认为,这既是历史的一种“实录”,也是文本的一种虚构,在虚实相生中创造了属于文本的历史。这种文本历史在“同一时间内”形成,它无法摆脱“同一时间内”社会诸因素的影响。《秦本纪》既是人们认知秦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也是人们认识汉文化的重要线索。秦国历史的“当代性”价值与司马迁所处时代的文化精神紧密相关,它们之间具有同构性。同时必须意识到,与这一文本叙述行为相区别的是自然历史的发生与发展,《秦本纪》中的历史事件只有当事人才能知晓其中事实,但他们早已成为历史,那些事件也已消失,司马迁所面对的依旧是早已形成的文本历史,即《左传》《国语》及稗官野史的文辞记录,这些“前理解”也会影响司马迁对历史文献的认识与选择,但它们为创造秦国历史的全面性与完整性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材料,它们在《秦本纪》中实现其“当代性”的价值。这样“当代性”就成为一种时代价值的表达,它能体现出司马迁观察与认知历史的视角与方法。对司马迁来讲,那些能对现实产生作用的“自然史”才有可能进入《史记》的文本世界,也只有在文本世界中,我们才能发现司马迁的历史尺度。这样,《秦本纪》既是过去历史的保存,是秦国历史的文本化,也是司马迁历史意识与价值尺度的形式表达,是司马迁对秦国历史的创造。
《秦本纪》的叙述时间可上溯到夏禹以前,“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1]173。司马迁用神话传说虚构了秦国的历史源头,神奇的传说奠定这一民族得以发达的久远根源,这也旁证了人类在科学解释自己历史之前的一种话语阐释方式。《秦本纪》叙述的重点是周天子分封之后的秦国史,即秦成为诸侯国之后的诸多历史事件。秦国接受周天子册封,使自己成为名实相副的诸侯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秦国也一直是周王朝的附庸国,接受周天子领导,它以此为平台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试图与东方六国具有同等重要的社会位置,但“诸侯宾之”,认为秦国并不具有“天下”主人的身份。《秦本纪》说:“秦僻在雍州,不与诸侯中国会盟,戎狄遇之。”周天子分封在当时仅是一种名分,但它可以使秦国具有与东方六国相并立的合法性。秦穆公“三十七年……伐戎王,益国二十,开地千里,遂霸西戎”[1]194。秦孝公“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诸侯毕贺”[1]202。秦国合法性的社会认可是秦国几代君主努力的结果,秦国终于从分封的边缘诸侯国走向历史舞台的中心,实现其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统一。因此,秦国能够统一六国,根源于自身的强大,它以实际行动改变了其他诸侯国的观念认知,并使自己的意志逐步扩展为天下的行动,使自身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得到有效的传播和巩固。
徐复观认为司马迁作《史记》的目的是要在古籍中寻找到人类前进的大方向,发明人类的大准则。[13]202历史进程中的春秋五霸或战国七雄都有统一中国的可能,特别是当时东方发达的齐国、南方强大的楚国和西方落后的秦国,它们各有长短,但春秋之后的秦国却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它成为汉初诸多思想家不断反思和追问的时代问题。司马迁《秦本纪》只是探索研究秦国历史的一种,他在历史的叙述中总结秦国能够统一中国的原因。《秦本纪》叙述的重点是对秦穆公、秦孝公、惠文王、昭襄王历史事件的叙述。如用大量篇幅写秦穆公的诸多历史事件,用五张羊皮赎百里奚,百里奚推荐蹇叔,穆公与晋惠公大战韩地,乡民在关键时刻报答食马之德,秦晋崤之战,穆公自责,为战死将士筑坟发丧,并发誓“今后世以记余过”,对孟明视的信用与宽待,写诱降陈余,攻伐西戎,益国十二,开疆拓土,逐霸西戎等。[1]185-194写秦孝公为复穆公故地而提出“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1]202。商鞅变法使秦国从魏国夺回河西失地,奠定了秦国得以强大的制度保障。对惠文王和昭襄王的叙述,则抓住他们招贤纳才、知人善任的基本特点,张仪、司马错、甘茂、白起、樗里疾、王翦、范雎等人都成为这一时期叙述的对象,《秦本纪》屡有提及,鉴于《史记》体例安排,都没有展开详细叙述。比较可见,从秦孝公开始,《秦本纪》中的谋臣武将也开始变得集中,这不仅是自然史的真实,也是司马迁发明历史价值的重要方法,它为《史记》后面列传的叙述提供了总体性的历史舞台。李景星认为《秦本纪》叙述的出色之处在于穆公之霸,曲折顿挫,能采用《左传》《国语》之长,又能摆脱《左传》《国语》的间架限制。认为后面叙述孝公之强,能与山东诸国相并列,是为春秋转变为战国之一大关键,并为秦国蚕食吞并六国作了铺垫。白寿彝提出“司马迁寓论断于叙事”[14]86-91,可见司马迁在创造历史文本过程中不断表达自己的历史意识,国家强大是人事的结果,历史创造是众人的实践。
张大可认为“详今略古,详变略渐”[15]333是司马迁创作《史记》的基本原则,其“详”在于对社会变革中具体细节的特别关注,借以表达小事件创造大历史的历史意识,其“略”在于对无关紧要事件的省略,体现出历史意义的生产需要。历史剧变是其渐变的自然结果,是量变到质变的逐渐转化,也是历史逻辑的自然推进。为准确揭示历史变革的辩证关系,《秦本纪》详细叙述秦国几位重要君王的历史事迹,发挥他们在历史中的转折性意义,而又简略勾勒出其他不太重要的秦国君王,其功能仅是一种连接作用,以保证秦国历史的完整性。正是通过对秦国几次重大历史事件的详细叙述,揭示出秦国从小国到大国、从大国到强国的历史转变,凡此叙述为秦国兼并六国的社会剧变作了充分铺垫,在历史“实录”中有效地解释了秦从弱小走向强大的历史原因。班固评价司马迁说:“贯穿经传,驰骋古今,上下数千载间,斯以勤矣。”[3]2737《秦本纪》包含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中国社会变迁的历史底蕴,司马迁以其独特的历史意识,通过文本历史的叙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大方向与大趋势的内在规律。
人类生活中最富代表性的特征是符号思维与符号活动,人能发明和运用各种符号,创造出一个符号的宇宙,即人类文化的世界。人运用符号创造文化,显示人类生存过程中的主体性特征,正是这些符号现象使人成为文化的主人。[16]8-9《秦本纪》的历史文本与汉字符号紧密相关,制作文本是文化生产的重要环节,它会受历史传统、社会生活、文明体制、文化规则、个人理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历史文本的生成是多因素合力的结果。文本形式包含了其内在价值的规定,司马迁在文本的形式表达中创造了价值的主体,形成一个具有总体论断的历史判断。司马迁从档案、文件、传说等历史文献中选取资料,通过汉语符号叙述秦国的历史形态,创造了秦国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功能,《秦本纪》是司马迁历史价值观的形式表达和具体落实。司马迁对秦国历史的叙述具有内容的选择性与言说的技巧性,是技巧创造了合适的文本内容,也是技巧发明了材料的价值,生产了文本的形式,构建了文本的价值。《秦本纪》不是一个封闭的历史文本,它是各种复杂因素相互妥协商谈的产物。“谈判的一方是一个或是一群创作者”,他们掌握一套“复杂的、人们所公认的文化规则”,另一方是社会机制及其实践运行的规范。[17]14司马迁《秦本纪》的文本叙述因此而转变为一种“历史的镶嵌”,在兼容多种因素的基础上“成一家之言”,以表达自己的历史创造。他需要《秦本纪》能向所有读者开放其内在情感意志和叙述依据,表达其独特的历史尺度与价值判断,发挥其叙述中以史为鉴的历史功能。这样,《秦本纪》的叙述就变成一种潜在的对话与交往,在交往对话领域中传递和确立历史文本中的价值主体,成为人们认知理解司马迁历史价值的重要依据。
“成一家之言”确立了《秦本纪》在自然历史向文本历史转化的价值标准,司马迁要寻找这些历史事实构成的规律,而文本历史仅是这一规律的形式显示,它并不增加或减少那些已构成的历史事实。如秦穆公与百里奚的故事、秦孝公起用商鞅变法、惠文王参加诸侯会盟、昭襄王用白起攻伐列国等。在自然史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司马迁通过文本的技巧实践,如叙述中的对比、旁证、语气等构成和显示事实背后的规律性,生产出那些历史事实的言外意义,从而创造文本历史的价值主体。如司马迁用很多笔墨叙述秦穆公的霸业,意在说明秦国真正强大起来的历史基石,它对秦国的发展具有转折性意义。写秦孝公用商鞅变法,意在说明秦国因法治的推广和普及而走上强盛道路,它是春秋转向战国的历史标志。写惠文王的历史会盟,意在说明秦国开始为东方诸国所认可,并承认其大国的历史地位。写昭襄王的攻伐战争,意在说明秦国已开始了统一六国的历史行动等。其叙述之“文势如阶梯”,一层紧似一层,为秦始皇最后统一天下做了令人信服的铺垫。这样看来,文本历史与自然史具有一致性,但文本历史的叙述技巧创造了历史主体,生产和表达了历史主体中的价值诉求。
秦并六国,两世而亡,汉代秦而立,秦国的短祚刺激了汉代更多政治家、思想家对其历史兴亡的思考与追问。汉初陆贾说秦:“事逾烦而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国非不想治,而“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18]7秦国因暴政而覆亡已是历史的共识,司马迁与同时代的思想家一样,反对“暴政”但不反对“法制”。司马迁《高祖本纪》“赞”说:“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谬乎?”汉朝兴起,“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1]301。基于秦朝“暴政”的历史原因,汉朝采取了变革措施,与民生息,推动汉代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司马迁忠于客观史实,既没有因秦之“暴政”而否定其统一全国的历史功绩,也不因其能完成“平海内”的历史使命而减轻其历史败笔。司马迁在《秦本纪》中对秦几代君主艰苦卓绝的努力,奋勇开拓的精神,表现了明显的肯定,正是他们前赴后继,才创造了秦国不断走向强大的历史必然。司马迁单列《秦本纪》一篇不仅是因其“帝业已成”,更重要的是历史的发展需要显示出自己的主体倾向。《秦本纪》所表达的主体是一个虚构的概念,但它却包含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它与秦国自然史相互印证,在自我生成中昭示出历史的规律和文化的价值。
《史记》是汉代大一统社会的产物,也是一次文化的大综合。[18]89相对于《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和《周本纪》,《秦本纪》更具有承上启下的历史功能,它叙述了古代中国从上古转向近古,从德治转向法治的历史转向,表达了“法治”不是暴行的历史经验。《五帝本纪》说:“自黄帝至舜、禹,皆同姓而异其国号,以章明德。”[1]45“德”是衡量帝王能否拥有天下的标准,是帝王之德揭开了中国历史的序幕。诸侯归服黄帝,因为黄帝“修德”。颛顼因“圣德”而有天下,帝喾因“因其德嶷嶷”,诸侯信服。尧禅位舜,因舜“厚德”。夏禹“德流苗裔”,周文王“德盛西伯”等。在司马迁看来,古代中国“虞、夏之兴”,“汤、武之王”,皆因修德行义,才能有天下,治天下。于此,司马迁提出“德洽百姓”[1]802,“德”之功能在于能“合和万国”。他说汉文帝“贤圣,仁孝闻于天下”,而“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1]473。对汉文帝“德”的高度肯定包含了司马迁对“德”“合和”功能的发挥。与“德治”相对的是“暴政”,《夏本纪》说帝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1]88;《殷本纪》说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重刑辟,有炮烙之法”[1]106;周幽王“嬖爱褒姒”[1]147,而为犬戎所杀;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1]280,统六国,但随“阿房云构,金狄成行”则其德尽失;二世有过之而无不及,凡此都被司马迁视为“暴政”代表。近世楚亡汉兴,多因“子羽暴虐,汉行功德”。比较可见,司马迁崇尚德治,但并不排斥和反对“法治”,商鞅变法已实证“法治”在促进国家强大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法治”不是刑法不断。“刑法”不是治政的根本,“德治”才是治国的经验,暴力和法是治政之工具,而不是治政的目的。“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1]3131。司马迁对“德治”反复强调,重复叙述,表达出对“德治”的向往,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纯粹的历史回忆或故事再现,而是一种理念的表达,一种价值的选择,在文本历史的叙述中创造出属于时代的意义。所以,《秦本纪》的文本构成,既是一种积极的话语阐释,也是一种历史价值的主体构建。
《史记》不是纯粹寻找和探索人类社会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对人类历史规律及生命生存意义的话语阐释。《秦本纪》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体现了古代中国从分裂走向统一,从传统分封诸侯国家转向民族国家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周王朝因春秋战国的文化繁荣而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最基本的文化资源,秦的历史发展则从社会体制与管理制度上建构了中国后世王朝最基本的政治资源。
文本历史不是客观生活的自然编辑,而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的价值创造活动,它不是历史学家头脑的主观产物,更多是历史学家的一种观念表达。司马迁以历史的“偏见”与合理的“误读”,创造了《秦本纪》,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呈现其思想中的秦国历史,在重演历史的同时,引导人们如何更好地认知、叙述和评价历史中的人和事。
秦国以兼并战争和文化融合的方式,强力推进周朝业已形成的政治文化共同体,它使民族国家具有了相对明确的“主权”意识,它虽然还不是现代意义上“国家”的所有权,但它却构建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国家最基本的政治格局。《秦本纪》携带了大量文化信息,它与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化主体一起构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主体,成为华夏民族身份认同、价值发明和文化创造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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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正平】
History of Qin Dynasty and Historical Subject in the Culture of Nationality
XU Jun-yi
(School of Humanities Development, Weinan Normal University, Weinan 714099, China)
Sima Qian reveals the historical reasons for Qin’s strength to weakness through his narration in History of Qin Dynasty. The significance of Qin’s integration of the six states into one lies in the fact that it realized the historic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ancient China from “traditional state” to “nation state”. Sima Qian constructs the history of Qin Dynasty through historical textualization, and invents the historical subject in Han culture through text historicization.
Sima Qian;History of Qin Dynasty; Han culture; historical subject
K207
A
1009-5128(2016)17-0046-08
2016-07-19
陕西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史记·本纪”华夏民族文化的主体建构(16JZ025);渭南师范学院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史记·世家”话语叙述中的国家主体(16SKYB02)
徐军义(1976—),男,陕西蒲城人,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文艺美学、民俗文化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