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2016年6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
资料来源
1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EB/OL].[2016-06-29].http://www.cac.gov.cn/2016-06/25/c_ 1119109085.htm.
(国家图书馆研究院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