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中的“二次空心化”问题研究

2016-03-16 06:29瑛,
安徽农业科学 2016年3期
关键词:空心化

黄 瑛, 张 伟

(1.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江苏南京 211800;2.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36)



新型农村社区中的“二次空心化”问题研究

黄 瑛1, 张 伟2

(1.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江苏南京 211800;2.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南京 210036)

摘要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曾被认为是解决原生性农村“空心化”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然而近年来“二次空心化”问题正在新型农村社区中悄然出现并愈演愈烈,集中反映在人口空心化、土地空心化、产业空心化、住宅空心化、社会空心化等方面。该研究在与原生性“空心化”研究比较的基础上,从人口、空间、产业、社会角度对“二次空心化”概念进行界定,深入剖析了其在人地关系、地域特色、空间资源、社会发展等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出了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调整规划设计理念等防治农村“二次空心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空心化;二次空心化

The Second Rural Hollowing in New Rural Community

HUANG Ying1, ZHANG Wei2(1. School of Architecture, 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1800; 2. Jiangsu Institute of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 Nanjing, Jiangsu 210036)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rural community was considered to be one of the main ways to solve the First Rural Hollowing problems.However,Second Rural Hollowing problems are appearing and getting worse in recent years,which are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aspects of rural population hollowing,land hollowing,industrial hollowing,housing hollowing,social hollowing and so on.Based on comparing with the First Rural Hollowing,the concept of Second Rural Hollowing was defined from the aspects of population,space,industry and society.By analyzing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land,geographical characteristics,space resources,social development,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the Second Rural Hollowing,such as enhancing the industrial supporting ability,improving related policies and systems,and adjusting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concept.

Key wordsNew rural community; Rural hollowing; Second rural hollowing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不断推进,农村发展的硬件条件和软件环境均已获得较大改善,然而面对市场化、工业化、现代化浪潮的冲击,长期累积于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发展后力不足,村庄面貌日益衰败或特色模糊,乡村社会正经历着一场从联系紧密到关系松散,再到多方位“空心化”的发展阵痛。农村“空心化”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经济、阻碍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当前我国最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1-2],受到了各界广泛关注。关于农村“空心化”的研究,从内涵界定、特征描述、阶段划分到影响因素分析、演化机制解释、调控对策探讨等均已取得一定的成果。然而,过去的研究主要聚焦在发生于原有乡村聚落空间中与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密切相关的“空心化”问题上,对正悄然发生于以集约用地、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为标杆而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中的“空心化”现象,却鲜有人问津。在传统农村“空心化”问题的解决中,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曾被寄予厚望,然而在经过几年的发展后却发现,忽略了农村地方特色,脱离了农村实际需求,割裂了农村空间重构与产业发展、制度建设关系,盲目跟从城市规划设计理念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非但没能真正解决农村旧有的“空心化”问题,甚至为“二次空心化”的发生埋下隐患。笔者从农村“二次空心化”概念界定入手,对我国农村“二次空心化”问题进行描述,提出了农村“二次空心化”防治对策。

1农村“二次空心化”概念界定

近年来,就发生于传统乡村聚落的“空心化”研究成果丰富,虽然与发生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的“空心化”存在明显差异,但对其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将有助于人们更清晰、深入地认识“二次空心化”问题。

农村“空心化”概念的界定,囊括了经济、社会、文化、空间等多方面的内涵,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学者们从土地利用、空间形态、形成原因、表象特征等方面对其进行了多方位的诠释。刘彦随等[3]认为农村“空心化”是乡村地域系统演化的一种特殊形态,是城乡转型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口非农化引起“人走屋空”,以及宅基地普遍“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向外围扩展,导致村庄用地规模扩大、原宅基地闲置废弃加剧的一种不良演化过程。刘祖云等[1]则认为农村“空心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或状态:是工业化、城市化及社会转型的发展背景下,由于农业经济和就业结构的转变以及农村劳动力、资源大量转移而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并进而引起农村人才、农村产业、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空心化”的一种变异现象。

新型农村社区是我国城镇化、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运而生的新兴空间单元。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包含以基础设施完善为主导的物质层面和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目标的非物质层面。孟繁之[4]从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角度出发,认为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政府倡导下,以科学的规划理论为依据,以现代公共管理服务设施覆盖农村社区,以现代经济产业体系支撑农村社区,以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影响农村社区,把若干个自然村或行政村通过统一规划整合建立起的新型社区。引导村民从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转变,通过迁村腾地、土地集中等方式,实现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完善基础设施配置,相对集中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民生活质量提升,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4-5],也被认为是解决原生性农村“空心化”问题,合理有序分流城镇化人口的主要途径之一[6-7]。然而,在部分新型农村社区再次悄然上演的“空心化”现象却提醒人们,这一路径选择在实践中仍有待商榷,仍存在较大的改进和完善空间。

在以往的农村“空心化”概念阐述中,土地资源浪费、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基础设施缺乏、社会服务滞后均是主要的表象特征。与之相比,发生在新型农村社区的新一轮“空心化”现象,既呈现出部分与原有相似的特征,也显现出许多不一样的新特征。例如,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村宅基地“建新不拆旧”、村庄“外扩内空”的现象得到了遏制,但农村劳动力资源大量外移、农村经济发展后继无力等现象仍非常严重。与传统村庄相比,新农村社区在基础设施配置上逐步完善,但在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组织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此外,伴随着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开展和城乡第二、三产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加,许多农村居民的耕地被流转,农村老宅被拆除,宅基地被置换,被迫搬迁至集中开发建设、集中居住的新型农村社区,传承千年的传统农村“人-地”关系被改变,农民无地可耕、无田可种,乡村面貌模糊化,乡村地域特色逐渐消逝。

综上所述,该研究将“二次空心化”界定为:在经历了第一次发生于原有村落的“空心化”过程后,在新型农村社区出现的,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功能完善滞后于农民非农化转化,或因规划建设不合理所导致的农村吸引力下降,劳动力、资源大量转移,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现象和过程,是农村复杂的社会经济演化过程在地域空间上的投影。集中反映在人口空心化、土地空心化、产业空心化、住宅空心化、社会空心化等方面,而作为旧村落“空心化”重要指标之一的基础设施空心化现象则得到了较大改善。

2农村“二次空心化”问题描述

发生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的“二次空心化”现象,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新的地域范围、新的时空环境中,受新的经济、政策背景影响,呈现出新的发展特征。

2.1“人-地”关系疏远费孝通先生曾用“乡土中国”来概括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主要特征[8],“乡下人的土气”简练直观地概括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人-地”关系——生死攸关、无法分离。村民围绕土地开展生产、生活,土地营造了独特的乡村人居环境,同时土地也离不开村民的耕作、改造,两者相辅相成又互相制约,“人-地”之间的密切联系造就村民独特的生活方式、社会网络、传统文化。与之相比,居住在新农村社区中的村民,谋生手段、生活方式、人居环境、社会网络、价值观念等均已失去了传统意义上的“乡土”特色,他们的生存、生活已经不再受制于土地,仍留在此,要么是被户籍被动捆绑,要么是因为低收入、低技能、高年龄等被遗留在了土地上。

笔者曾在南京市浦口区的若干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随机调查结果显示,常年居住人口均以老年人为主,开支/收入比高,恩格尔系数高,生活质量普遍较低(图1、2)。然而即便如此,多年来与乡村、土地已经建立起难以割舍的心理依赖,离开土地、离开熟悉的乡村环境,在城市或离农的所谓新社区中生活仍无法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图3)。与旧村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居住环境干净整洁,道路交通便捷通畅,社会服务大幅提升,然而,人与土地的关系却在集中居住、“村民上楼”、土地集中流转等行为中逐渐淡化,甚至在部分社区被一刀割断。从居住满意程度看,村民对新社区的满意程度并没有比原有村庄有明显提升(图4)。

2.2地域特色模糊作为人类古老的聚落形式,农村有着区别于城市的生产和生活方式[9],然而,忽略农村的乡土特色,以城市的模式和理念来引导农村的规划和发展,却是近几年来在农村频频上演的剧目。“袅袅的炊烟,青葱的麦田,烟雨蒙蒙的青石街巷与落日余晖映衬下的脉脉远山”[8],这些美好的画面不断消失,在很多地方已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整齐划一的多层、高层住宅代替了原来错落有致的低层农宅,横平竖直的水泥道路代替了原有自然生长的石板街巷,呆板生硬的人工绿化代替了原有自然生长的绿草野花……在这里,农村的面貌已经含糊不清,城市的影子若隐若现。在特定地域条件中孕育出的个性化、特色化、生动灵活的村庄肌理已经被统一化、枯燥呆板的城市肌理替代,新型农村社区,已经不再是依照“顺应自然”原则有机生长出的人类聚落,而是城市模式在乡村地域的生搬硬套。

图1 受调村民家庭收入情况Fig.1 Family income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图2 受调村民家庭支出情况Fig.2 Household expenditure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图3 受调村民居住地意愿选择情况Fig.3  Intend to choose residence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图4 受调村民的居住满意程度情况Fig.4 Residential satisfaction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图5 新型农村空间布局变化Fig.5 Changes of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new village

以笔者调研的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社区的“幸福家园”为例,其人口主要来源于周边的原高华村、黄庄村、九龙村等搬迁村民。从图5可以看出,原有的村庄(图5b~d)是应耕作需要而建,村中建筑布局自由,错落有致,村庄与周 边耕地、水域和谐相融。与传统村庄相比,新型农村社区空间(图5a)布局呆板,建筑面貌简单生硬,社区与周边自然环境间缺乏衔接与沟通,乡村地域特色消失殆尽。

2.3空间资源浪费与原村落相比,新型农村社区经过统一规划建设,居住空间集中化、规模化,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减少,农宅大量占地,村庄无序蔓延现象得到根本遏制,集约土地资源,流转土地指标的目标基本实现。然而,农村空间资源浪费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首先,居住空间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一户多宅(基地)”演变为“一户多套(住房)”。仍以上述新型农村社区调研为例,约55%的受调村民每户拥有2套及以上的住房(图6),然而往往有人居住的仅有一套,其余常年空置,浪费严重。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社区距离城市和产业集聚区较远,房屋市场不活跃,租赁、买卖需求较小;另一方面虽然这些公寓式住宅已经被农民们视为财富积累的重要方式之一,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设的滞后,农民们大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租赁、买卖等市场交易梗阻,严重影响了这些住宅在市场上的流转,间接导致了空置现象的加剧(图7)。

图6 受调新型农村社区村民住房拥有情况Fig.6 Housing ownership situation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in new rural community

图7 各受调新型农村社区住房使用现状Fig.7 Housing using situation of investigated villagers in new rural community

其次,农地资源的大量流转,既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又潜藏资源浪费取向。在“二次空心化”过程中,除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向城市转移外,土地资源也经历着大规模转移:耕地从分散的村民向少数种植大户或涉农企业转移;建设用地指标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土地用途从农业向工业、第三产业转移;土壤肥力从高向低转移。这些转移,不仅剧烈改变着农村的面貌,还严重影响了粮食安全和高质量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在旧村“空心化”浪潮中,大量耕地被闲置,农村住宅大量占地,而在“二次空心化”过程中,大量高质量、高肥力的土地资源被集中重新分配,或是被转变用途,对于居住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的村民而言,简单的农业生产已无法实现,农业再生产更是无法维持。与之相悖,农村土地“转而不用”导致大量农地闲置、抛荒,或村庄二、三产业用地粗放、浪费严重现象则比比皆是。

2.4社会矛盾加剧不可否认,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节约了农村用地,完善了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了社区生活环境,提升了农民居住质量,然而,伴随着居住形态、生活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就业保障、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变革却严重滞后,发展与民生仍是困扰农村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在经历过一次“空心化”过程后,面对接踵而来的第二次“空心化”,村民表现出更多的无奈、失落、不满与怨恨。以“集中化”为特征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必须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的职业活动转变相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非农转移条件不成熟,盲目建设,村民将会承受改革“阵痛”[10]。一方面,土地被征用或流转,导致原本依赖土地为生的农民迅速失去土地,但村镇二、三产业发展不足,就业人口吸纳能力低下,迫使许多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或其他地区谋生,加剧了新型农村社区的“空心化”矛盾。另一方面,新的居住方式和格局,割裂了原有村落长期形成的关系网络,村民社会交往减少,社会关系网络松散,并呈现出明显的“弱化”态势:一是由于村落搬迁、社区人口规模扩大导致原有亲缘、地缘关系的弱化;二是由于大量适龄劳动人口的外出,导致新的网络关系,如“业缘”关系难以建立。许多农民缺乏情感沟通的渠道、对象,心理问题滋生,失落、怨恨等负面情绪长期积累,加剧了社会矛盾。

3农村“二次空心化”防治对策

3.1提升产业支撑能力针对原有村落中发生的“一次空心化”问题,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部分解决了物质设施配置方面的问题,然而对导致“空心化”问题产生的关键因素——农村产业支撑体系的建设仍缺乏足够关注。产业支撑能力不足,也即意味着农民无法在农村寻求到合适的谋生方式,只能被迫向城镇迁移,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最终仍将呈现农民大量外迁、住房大量空置、设施使用率偏低、老弱病残幼被迫滞留的“二次空心化”特征。

因此,必须依托周边城市或小城镇的发展,为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非农就业机会和岗位,为滞留劳动力的非农转化提供途径,才能提升农村社区吸引力,增强农村社区活力,农民安居乐业的新型农村社区才会呈现出发展的蓬勃朝气。

3.2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适应农村发展需求、体现社会公平、强调城乡统筹的制度框架体系,是保障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基础。首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要保障城乡居民流动和居住的自由,还应消除附加在户口上的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11]。其次,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然而居住在新型农村社区中的农民大多已将土地流转出去,失去了最原始的谋生方式,因此,“农转非”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农民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成为新型城镇化目标能否顺利、平稳推进的关键之一。虽然部分地区通过“两置换”的方式,鼓励农民将承包地换社保,但普遍保障力度较低,亟待建立城乡统一的保障制度。第三,完善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我国农村土地问题是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纠结[12],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土地交易市场不完善,导致政府与民争利或集体土地被不合理占用现象的发生,通过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清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才能保障农民充分享有土地流转带来的收益。第四,构建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新型农村社区住宅有别于传统的“房地一致”(住宅与宅基地对应)模式,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在客观实际上已经分离,农村房屋产权流动的前提已经具备,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制度的建设,将有助于“二次空心化”中房屋闲置浪费、农村房屋交易灰色市场活跃、房屋交易纠纷增多等问题的解决。

3.3调整规划设计理念新型农村社区不应该是城市居住模式在乡村中的蔓延,而应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实事求是地寻求体现农村乡土特色的居住和生活方式。

与新型农村社区相比,传统农村村落的空间组织更适应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延续。由村民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完成的祭祀、节日、祝寿、婚娶、丧葬等活动,强化了村民间的相互联系与信任关系,促进了乡村传统文化的发展。而这些活动的举行,均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村庄空间安排,如村民院落、宗室祠堂等。现代化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化了村民物质生活质量的提高,却忽视了精神生活环境的营造和乡村传统文化延续的载体供给。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在完善基础设施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体现农村地域环境特色,延续村落空间脉络;了解农村居民实际困难,满足村民发展需求;尊重农村传统文化,为其传承与发展培育土壤、提供空间。

4结语

发生于新型农村社区中的“二次空心化”与发生于原有乡村聚落中的“空心化”,在概念、内涵、表象上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它的产生反映了当前城镇化过程的诸多问题,例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产业转型发展滞后于物质空间改造,新型社区治理模式滞后于规模化集中居住,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滞后于配套设施建设步伐等。充分认识“二次空心化”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危害,并从农村产业扶持、管治体制构架、基础设施完善、规划理念调整等方面进行源头治理已迫在眉睫。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必须实现“产、村、人”的一体,才能真正遏制“人去楼空”“人走地荒”的“二次空心化”问题在乡村发酵、蔓延,提升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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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12-30

作者简介黄瑛(1978- ),女,江苏溧阳人,副教授,博士,从事乡村规划、区域规划、历史地段保护研究。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16)03-2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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