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扬
转让定价在“国际税收”教学中的应用思考
施 扬
转让定价已经被公认为是国际税收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最重要的国际税务问题之一。对于国际税收人才的培养和转让定价在理论和实践教学上的重要性,提出了更高新的要求。
关联交易;转让定价;难点识别
我国的转让定价税制发展虽然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较晚,但在进入21世纪后发展很快,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和规范跨国集团公司的转让定价调整,我国的转让定价反避税管理也先后有了规范。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快速发展也更加需要更多通晓国际税收和国际经贸方面的人才。转让定价已经被公认为是国际税收制度的重大核心问题,也是最重要最有影响的国际税务问题之一。
转让定价主要发生在跨国集团公司内部或者关联方的交易过程中,但也有可能是在相关的企业之间互相勾结而进行内部交易。跨国集团公司的转让定价基本上体现在两种主要的活动过程中:一是在实施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过程中,是跨国集团公司管理集团公司内部市场、实施公司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二是实施集团公司的战略过程中,是由于跨国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布在很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充分利用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存在的国情不同和税收制度政策上的差异,去追求跨国集团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过程。
1.税务目的的认识
跨国贸易发展繁荣快速,既促进了跨国集团公司跨国经营的高速发展,又带来了税收利益的国际化。由于跨国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国情不同和税收制度政策的种种差异,为跨国集团公司逃避税收提供了渠道和便利。跨国集团公司首先主要利用关联企业或者子公司来施行转让定价,一是因为跨国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制定的各种税率政策上的差异,将收益由税率高的公司转让到税率低或者免税的公司上,人为地调节各关联企业的成本和收益,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的公司所得税。二是把盈利公司的利润转移到亏损公司,逃避纳税,从而实现整个集团公司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2.非税务目的的认识
(1)增强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竞争力。在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刚成立或者遇到重大困难时,跨国集团公司就会采用非常低的转让定价给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原材料、零部件或者提供技术(无形资产)上的支持,收很少的技术使用费,用来降低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各项成本,从而提高它们的竞争力。
(2)调拨资金,规避风险。跨国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利用与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关联交易的机会,通过采取转让定价的方式来多占集团公司的总体利润(税后利润),把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利润总额转让到母公司的利润账面上,用以调动和收拢集团公司总体资金。
当东道国或者母公司所在国爆发金融危机或者政治动荡时,为避免这种动荡,还可以通过对币值等因素进行影响,进而间接地去对子公司或者母公司的利润造成大量冲击,跨国集团公司可以很快地通过转让定价,先将利润总额转出来,从而来规避预期的重大外汇风险损失。
(3)应对外汇管制。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向来对汇出利润管制比较严,故跨国集团公司为了能够及时从我国获取高额利润、高额股息和大量外汇资源,往往也会通过转让定价将大量利润截留下来或转让出去存在避税地的海外子公司,这样就可以获取足够的外汇资源。
跨国集团公司在我国实施转让定价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和税收利益。
1.对我国企业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的认识
(1)不利于吸引国际投资,阻碍国内相关企业的发展。跨国集团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转让国内关联公司的利润,达到逃避税收的目的,同时也给我国税收利益带来较大的损失。跨国集团公司滥用转让定价的行为,也会破坏我国的投资环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不利于我国国内相关企业的发展。
(2)中方利益被侵吞。跨国集团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外企在我国绝大多以中外合资的形式表现,其主要特点是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但控制权和核心专利技术主要掌握在外商手里。跨国集团公司通过转让定价行为往往会把中方的利润转让到海外去,使在我国的合资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少,甚至出现无利润的情况。中方投资者不仅没有能够获得应该有的利益,而且还很有可能还要去追加资金去弥补巨大的企业亏损,一旦没办法弥补,就只好出让手中的股权,逐渐失去企业的所有权。外方常会以这种方式来侵吞和损害中方股份,谋取公司的所有权。
2.对我国政府税收利益的负面影响的认识
(1)减少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跨国集团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将公司利润总额转让至税率较少的国家或地区,减少了其设立在我国的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使我国国家和地方税收造成大量流失,税收利益损失巨大,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侵害我国税收管辖权.税收政策制度可以调整和优化资源配置,是我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跨国集团公司转让定价造成的后果也间接影响到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2)造成大量国有资产外流。外商为使本身利益(跨国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与我国国企一起合资协议创办合资企业,外国跨国集团公司往往把我国国有资产以很低的转让定价转让给设在海外其他国家的子公司,外方就能得到很大好处,从而造成我国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3)恶化国际收支状况。跨国集团公司的转让定价转移了外资公司的利润,增长了外方跨国集团公司的整体利润,从而带动外资企业大批量进口我国的国内原材料、产品等,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的大量增长和经常项目的不正常流出。
3.对我国市场的负面影响的认识
(1)变相倾销进一步损害我国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跨国集团公司转让定价的目标关键是服务于全球战略,因此跨国集团公司为达到抢占市场份额,打压竞争对手的目的,往往会采取较低的转让定价,相当于变相倾销产品,对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销售带来实质性威胁,阻碍其生存和发展。绝大多数在我国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跨国集团公司,会采用较低的转让定价来间接倾销,这样不公平的恶性竞争,必然会给我国市场造成严重冲击。
(2)严重破坏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而跨国集团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的恶意行为,根本不会遵循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在价格上很难发挥判断市场经济是否健康发展的重大作用,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不相容的。
转让定价知识内容在普本理论教学的复杂性,要求高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既要将其理论进行透彻剖析,还要在课程教学活动中寻找难点来剖析和分析,再进一步开展相关的案例教学,从而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
1.跨境关联交易的教学识别
跨境关联交易是极不透明的商业活动,税企双方在信息掌握上严重不对称,当前征税机关只能依靠企业纳税人的自行申报来获取相关信息资料,如果纳税人不如实提供关联关系或者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那么对于交易的主要客户凡是来自避税港地区,或者存在如“票、款、货”三者的流向不一致有重大避税嫌疑的纳税人企业,征税机关应尽可能寻找其他更多的信息,不能只考虑纳税人的自主申报。
2.跨国集团内部劳务转让定价调整的教学识别
跨国集团内劳务转让定价调整亦是一个世界性的大难题。大型跨国公司集团是一个复杂的组织,内部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多样化的复杂势态,一般的独立公司企业很少达到的程度,集团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也很难在公开市场上找到可相比的信息,和一般有形资产转让相比,集团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要更复杂。考虑到集团内劳务的转让往往采用类似费用分摊的方式(分摊的方式在不同情况下不一样),集团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安排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大趋势,逐渐成为跨国集团公司用于调节利润规避税收的最主要手段。然而,针对集团内部劳务的转让定价安排,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上仍然处于盲区。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下,我国市场已成为吸引着全世界各地的资本前来投资的宝地。跨国集团公司的转让定价避税安排已经成为我国税务机关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这也对高校培养国际税收人才和转让定价在国际税收理论和实践教学上的重要性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工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