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三位一体”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探析

2016-03-16 19:53徐倩倩
文教资料 2016年13期
关键词:三位一体相关者利益

徐倩倩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4)



高校“三位一体”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探析

徐倩倩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吉林 长春130024)

摘要: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是由浙江等省份率先探索出的新型自主招生模式。当前,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背景下,高校“三位一体”自主招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在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为解决这些新问题,使高校招生中各利益主体达到利益最大化,需要构建利益相关者的均衡表达机制、多元参与机制和全面监督机制,从而建立“三位一体”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关键词:“三位一体”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为适应高中毕业生多元选择和高校特色发展的趋势,2011年浙江省率先探索出一种新型的自主招生模式——“三位一体”招生模式,该模式将中学的学业水平测试、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等纳入考评。目前,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尚处于试点阶段,尚不成熟,在实施过程中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利益相关者理论于20世纪60年代诞生于企业管理领域,近年来,利益相关者理论逐步被引入高等教育领域,成为高校组织管理的重要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分析和解决高校招生中的问题,构建起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以此提高人才选拔的有效性,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

一、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Mitchell认为,利益相关者的认定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提出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合法性、影响力和紧迫性三个属性之一。高校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与高校有密切利益关系的人”,根据与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的利益密切程度,可以把利益相关者分为直接利益相关者和间接利益相关者。

(一)直接利益相关者。

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学校(高校和中学)、教师、考生及其家长。政府由于其特有的组织特性而成为高校招考政策的决策主体,政府通过宏观管理,控制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随着高校自主权的落实,政府下放了部分招生权力给高校,但是政府本身是一个利益集团,有着自身的集体利益诉求。高校作为高校招生政策的参与者,具有政策主体的两重性特征:一方面,高校是高校招生政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高校又是高校招生章程与方案的规划者和制订者,履行着决策主体的作用。在保证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的客观性、有效性等方面,高校作为高校政策的参与主体,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学及中学教师是高校“三位一体”改革的重要参与者,负责向高校输送“生源”,提供“三位一体”招生中要求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是学生的重要教育者和评价者,是学生综合组织提升的培养者,对“三位一体”的认可度和配合度直接影响该招生模式顺利实施与否。考生及其家长是高校“三位一体”招考政策的利益主体,“三位一体”招生为那些考试成绩或许不突出、高考成绩发挥不正常,但是综合素质能力很强的学生上好学校提供机会,其操作的公平性、规范性等关系到学生与家长的切身利益,他们会寻求各种途径表达对政策的意见和要求。

(二)间接利益相关者。

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的间接利益相关者为社会招考组织、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等。首先,社会招考组织是高校招生政策的咨询主体,能够提供招生考试服务,由于社会招考组织具有公益性、自治性、民间性等组织特征,能够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反映考生、家长及中学在“三位一体”招生中的意愿与需求。但在当前已经实施的“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改革中,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次,相关行业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是高校“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的间接受益者,高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性向,直接影响在大学的专业水平提升,经相关调查表明,“三位一体”学生体现出对专业更强的认同感和忠诚度,学生的专业水平最终影响着他们毕业时服务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质量。

二、高校“三位一体”自主招生带来的新问题

(一)引发民众对该模式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质疑。

“三位一体”招生模式是招生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产物,民众对其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的关注也就提上日程。首先,对学生能够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的关注。当前,由于城乡、地区间教育资源差距的客观存在,往往城市及发达地区的学生享有更多机会和资源。高校在“三位一体”招生中的综合素质测试考核环节,设置了考生素质特长加分项目,如艺术特长、学科竞赛等,这无疑是对城市和发达地区考生有利的。在高校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农村考生与城市考生相比知识面较窄,综合素质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三位一体”招生中处于不利地位。该模式无形中把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学生排除在这一选拔渠道之外,从而剥夺普通考生的公平竞争权。

其次,引发民众对“三位一体”招生可操作性的质疑。一是综合综合素质测试方法和目标的合理确定,如何在学生参加面试的短短十几分钟时间里反映出学生专业素质的差别?

如何能够保证不同考评小组的评价标准都大体一致?一是将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的录取指标,其重要性与考试组织的严密公正性之间的矛盾将愈加凸显。二是“学生选择权”操作性不强,高考生更多地把精力放在文化课的学习上,对高校专业和自身特长的分析不够,在参加招考时,部分考生靠盲目地报名多所学校来提升录取概率。

(二)高校招生压力较大,缺乏财力支持专业指导。

地方高校实施“三位一体”招生模式试点,在人力、财力和技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压力。高校独立组织自主招生的前期宣传、组织报名、材料审核到最终面试,每个环节都需要规范操作。随着“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的实施,这一模式被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接受,试点高校在逐步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报考人数越来越多。例如,浙江师范大学表示招生中成本最高的是面试,招生名额120个,但报考人数都在1800人左右,一个人10分钟,每个考场至少5位考官,这对组织考试的人力、财力都带来不小的压力。高校承担了综合素质测试的所有考务工作,虽然高校有组织大型考试的相关考务经验,但在组织高考这个高度的考试方面还是新手,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这方面的专业化指导是缺位的。

(三)操作规范性的质疑,招考主体存在权利寻租。

“三位一体”是由高考、会考和高校自主测试三部分组成的,各高校自主测试的形式不尽相同,考核标准有一定的弹性,制度规范不严密,存在某些漏洞,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这都给相关职能部门和负责人留下权力寻租的空间。高校自主测试环节虽然只占总成绩的30%左右,但一分之差,就足以改变考生命运,一方面是如何在一两天的集中校考时间里,选拔出符合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学生,如何在考生短短的面试中,较为全面的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是招考高校应该思索并不断改进的。另一方面某些中学在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材料证明把控环节容易存在 “暗箱操作”,这些现象都严重损害了招考公平,也影响了“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的声誉。

三、“三位一体”招生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的构建

(一)构建利益相关者的均衡表达机制。

从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看,政府、学校、学生及社会等利益相关者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比如国家想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通过“三位一体”招生,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高校通过“三位一体”招生选拔更适恰生源,体现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拔、挖掘有潜质的学生;中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只强调素质教育却无法落实的尴尬;对考生来说增加了多元录取的机会。从不同的主体分析,他们的利益需求貌似是不一致的,而从“整体利益”的层面考虑,他们的利益需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通过兼顾各方利益,使得利益相关方平等博弈,在两难抉择中寻找相对的均衡点,在报考机会公平方面建立一种利益的均衡表达机制。

要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倾听各利益阶层的意见,要尊重中学工作,充分利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倾听一线中学教师的意见;给高校一点点呼气的空间,多一些体谅,使得高校能充分当好“伯乐”,要将好的材料锻造成好钢。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考生有所侧重,在高校综合评价测试中,在面试题中改革“城市化”的价值取向,选取贴近城乡学生生活的典型事例,兼顾城乡学生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同时细化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评价标准,明确面试标准与依据,降低由于人工评分带来的误差。高校要采用多种途径宣传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例如通过走访学校,举办高校展览会,组织学生参观学校等方式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从而保证学生自主选择权的有效落实。

(二)构建利益相关者的多元参与机制。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共同治理有可能导致无人治理。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在“三位一体”招生中要先明确各利益主体的角色划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高校、中学和社会协同共治体系。具体而言,地方政府要以“善治”为目标,加强政策上的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多采取政策指引、信息提供和经济扶持等方式发挥自己的影响,为高校分担压力,同时也要严格监督高校综合组织测试选拔的公正性和严密性,为招生改革做好坚强的保障。高校一方面要逐步形成符合自身专业培养的选拔机制,系统设计方案,细化各环节的评价标准,尽可能地保证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建立起自我约束机制,主动接受来自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规范招生中的每一步。

就中学而言,要将“三位一体”招生制度改革作为素质教育改革的契机,主动对接高校招生改革,加强高中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有机融合,发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人才选拔中的作用。与此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吸纳、引入社会第三方和民间机构组织参与“三位一体”招生改革,通过扩大社会各界在招生中的话语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实现“三位一体”招生的和谐共治。

(三)构建利益相关者的全面监督机制。

“三位一体”招生模式给予了高校更大的招生自主权利,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会导致暗箱操作的空间进一步加大,这会剥夺其他考生本该拥有的公平竞争权,所以在“三位一体”招生制度下构建全方位监督机制十分重要。首先,要充分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布程序的刚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招生信息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行为进行责罚。具体而言,要增加招生透明度,实现“阳光招生”,从招生简章的发布、招生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组织综合测试及最后的录取都要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招生的条件、专业、录取人数、报告名单、笔面试成绩及评价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查询与监督。其次,要充分发挥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监督作用,提供集体监督的平台。此外,高校要建立诚信体制,对中学规范诚信要求,明确法律责任,对中学评价材料等严格把控,使中学推荐的学生是名副其实的优秀生或有特长的学生,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促进“三位一体”招生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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