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1+1”的英语语法教学模式初探

2016-03-16 19:06
皖西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英语语法语法语境

罗 玲

(安徽农业大学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六个“1+1”的英语语法教学模式初探

罗玲

(安徽农业大学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6)

摘要:为了解决英语语法教学课程学时有限、内容庞杂却效率低下的问题,必须对该课程进行全方位改革。6个“1+1”的英语语法教学模式,从培养目标、教学过程参与者、教学时间分配、学习形式、课程、课堂教学模式等6个方面,提出“知识加能力”“学生加教师”“课内加课外”“教学加自学”“语法课加相关课程”“静态加动态”的理念与做法,构成复合、立体、动态的语法教学新模式。

关键词:“1+1”;英语语法;教学模式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国内外语法教学研究围绕“教不教语法”“教什么语法”“怎样教语法”等问题纷争不断,语法及语法教学的地位几经起落。近年来,“语法教学是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教学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已在学界达成共识,“英语语法”成为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已经无可争议[1]。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语法的概念在不断外延。传统的英语语法将句子定义为最大的语言单位,但实际上,正常的语言行为不仅仅体现于独立的单句中,也存在于由单句所构成的语篇中。句子正确是不够的,还要考虑如何使用恰当的语法形式来组织要表达的一切;此外,同样一种语言形式往往有着不同的语用功能,不同语境下,同一种功能又需要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因此,真正意义上的语法教学内容,已经从词法、句法,上升到篇章,从仅仅关注形式扩展到其动态的语用意义[2]。

关于语法学习的过程,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强调外显的“学得”(学习),一种提倡内隐的“习得”。前者认为,由于外语学习者所面临的语言学习环境并不真实自然,因此,倡导学习者依靠“学得”来掌握外语及其语法;后者则相信,“学得”的语法知识无法相融贯通成为语法能力并迁移到实际的语言运用当中,语法能力只有通过无意识“习得”才能获得,故特别重视大量有意义的语言输入。但随着理论探讨及实证研究的深入,这两种观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折中和调和,开始强调显性学习(学得)与隐性学习(习得)的结合,主张在显性学习的基础上进行隐性学习。Doughty[3]提出,学习者无法独自“习得”许多语言形式,缺少课堂精细讲授最终将对学习者语言的准确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外语语法教学的最佳方法是把显性教学和隐性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4]。

根据现代课程与教学理论,理想的语法教学内容不应仅仅停留在语法知识结构和新的语法观念层面,而是要从学习者出发,把语法知识糅合进语境、语篇、社会语用等内部。但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一本符合以上要求的语法教材[5]。多数高校英语专业语法课程所使用的《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章振邦教授主编),有着很多语法教材共同存在的局限性,即过多关注教学语法本身的内在逻辑,而相对忽略学习者的语言学习规律及其需要、兴趣和能力,这些语法教材更接近于语法理论专著或工具书;教材中的语法项目也没有足够的机会得到有效复现,因而影响到学习者语法知识的习得。因此,研究如何调整教材内容,既保持语法体系内在的逻辑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又使这些内容直观灵活地体现在语言使用中,且既利于教、又利于学,就显得非常必要。

此外,目前的英语语法课堂教学模式依然单一守旧,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轻技能训练,重语法分析、轻语法使用和重掌握规则、轻掌握实例的现象[6]。加上学生在中学阶段有了多年的语法学习经历,对许多基础语法知识已不陌生,感觉炒冷饭式的语法学习不具挑战性,于是课堂内容的枯燥、教学方式的单调,导致很多学生缺乏学习该门学科的热情和主动性。

总之,尽管语法教学跟随着与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及实证研究的脚步,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得到改善,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教学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因此有必要探讨一种新的、能提高语法教学有效性的综合教学模式,从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方法等方面做出调整和改进。

二、6个“1+1”的教学模式

经研究探讨,笔者提出6个“1+1”的教学模式,即培养目标上的“知识加能力”,教学过程参与者的“学生加教师”,学习时间分配上的“课内加课外”,学习形式上的“教学加自学”,课程上的“语法课加相关课程”,课堂教学模式上的“静态加动态”。这6个“1+1”构成了语法教学复合、立体、动态的新模式。

“知识加能力”,意指兼顾语法知识的梳理、语法框架的建立和语法能力的培养;“学生加教师”则突显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在强调教师主导作用和辅助角色的基础上,重视和提高教学活动中学生的中心地位,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主动性;“课内加课外”以及“教学加自学”,指课内课外的有机结合,即精简课堂授课内容,将学生有能力自主学习的内容以不同的方式转移至课外,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教学兼顾语法框架的搭建、语言形式显性意义的教学,同时树立学生动态理解和使用语言形式的观念,并针对英语专业特征,培养学生初步的语法理论研究能力;“语法课加相关课程”,是将语法学习和应用结合起来,既突出学习材料的多样化,以语法教材为学习的主线,辅助以文学文本和其他课程材料,增加语言输入,将孤立、抽象的语法规则系统化、具体化,又强调利用相关技能课,将语法知识融入听说读写的具体使用中,帮助学生语法知识的内化,提高其语言应用能力;“静态加动态”则是课堂教学的具体模式,即根据不同的语法内容及其特点,分别以“静态和动态”的方式加以教学。静态的方式主要指帮助学生在句子的基础上对语法规则的理解和记忆;动态的方式主要指在语篇的基础上研究不同语境中同一语法形式的语义变化,或者相似语法形式在特定语境中的语义差别等。

三、几个观念与做法的解释和讨论

(一)在强调语法能力的同时不可忽略语法知识

由于传统语法课侧重语法知识的教学,耗费时间且效果不佳,而《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将英语语法课划入了“专业技能课”的范畴,再加上近年来大多数有关英语语法教学的研究,都将目光集中在如何将语法知识转化为语法能力的讨论上,导致出现多数教学新模式忽略语法知识的倾向。针对这种现象,我们提出,重视语法能力的培养并不意味着忽略语法知识的学习。相反,语法能力的形成离不开语法知识的积累,语法能力的培养须以掌握扎实的语法知识为前提。

作为一种系统性存在的语言,其自身结构存在一定的规律,而语法则描述了这种规律。尽管学生在中学阶段已进行多年的语法知识的学习,但此阶段主要以掌握词形式变化和句子的构成为主,侧重结构形式及其主要显性意义。随着学习的深入和英语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英语专业的学生,语法知识必然由结构扩大到功能。此外,中学阶段学习的语法知识是不系统的,大学阶段需要将这些零散知识进行梳理、整合、系统化,对于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更需要构建起完整清晰的知识网络体系。同时还必须看到,在高考标准化答案指挥棒下,中学英语语法学习僵化且死板,而语言本身是灵活的,规则是多变的,因此,随着语言学习的深入,学生会发现很多“必须”或“不可”,都可能被打破,因而语法知识的内容,需要得到进一步拓宽和加深。最后,中学阶段学习的语法内容,集中在词法和句法层面,缺乏语篇层面上的语法知识,比如分句的衔接、语篇的结构方式、语篇与语境的关系等等,这些内容都有待于在英语语法课上加以补充。因此,《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明文要求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掌握扎实的语法知识”就不难理解了。

语法知识与能力的关系也决定了语法知识的基础性地位。美国密歇根大学的Larsen-Freeman将语法定义为“形式(form)+意义(meaning)+使用(use)”的三维一体模式,即在一定的语境中能正确且得体地使用语法结构(形式)表达意义的能力,语法教学的目标就是培养这种“语法技能”[7]。显然,这里的“语法技能”包括了知识(语法结构的形式和意义)及能力(实际“使用”)两方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能力和知识是不可分的;而其构成次序又表明,能力产生于知识之后。Ellis的证实研究也指出,学生学得的显性语法知识有助于二语学习的整体效果,他把显性语法知识视为理解语言现象和指导语言实践,进而加速习得隐性语法知识,形成语法能力的前提条件[8]。以上这两种观点和结论,都从不同角度说明,语法知识是语法能力的基础,没有良好的语法知识支撑,语法能力难以形成。因此,在目前大多数研究教育者强调语法能力的大环境下,必须避免矫枉过正,语法课在强调语法能力的同时,也应重视语法知识。

(二)课堂教学与课外自学的有机结合

英语语法内容繁杂,而作为独立的英语语法课,课时有限,因此将部分内容转移到课外,既可以减轻课堂教学的负担,又可以给予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的机会。

做好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的结合,必须慎重研究教材内容,适度增减,合理分配课内课外学习内容。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首先,要使所选择的内容与学生中学的学习相衔接,既保留重点难点语法项作为课堂教学内容,使课堂教学更加精炼有效,又不破坏语法本身的内在逻辑性和系统性。其次要考虑哪些内容适合课堂教学、哪些内容便于学生自学,达到既有利于教、又有利于学的目的。最后,要将学生自学的内容降解转化为具体的、操作性强的任务。

课堂学习的目的,除了要拓宽加深学生的语法知识,帮助他们构建语法体系框架,更主要的是将语言形式的学习转向语言功能的学习,提高他们的语法能力。此外,针对英语专业的特点,突出学生的本专业特点,课堂学习还须帮助学生“掌握一套描述英语的元语言,将英语语言置于对象化的位置进行理性的观察,……从而提高研究能力与理论创新能力”[9],为后续的专业学习和研究打下基础。

由于学习分为课内和课外两种形式,内容和目标也各不相同,课堂教学又有别于传统模式,因此,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和任务都有相应的变化。总体上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应积极主动参与课堂内外的一切学习活动,并学会使用学习策略,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辅助者,要针对课堂内外不同内容、不同目的,运用不同教学方法,保证教学效果。

此外,通过学习形式的调整或改变以及学习任务的具体化、多样化,增加了该课程学习的挑战性,把语法教学与学习者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密切联系起来,帮助学习者在语法知识学习中提升自信心,从而助其形成持续的自我激励机制。

(三)动静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

传统的语法课堂教学,多为静态教学,即分析语言结构的形式及其显性意义。比如,动词过去式的构成(规则变化)是动词加-ed,其表达的意义是“发生过去的动作或存在于过去的状态”。这些静态的、约定俗成的规则,是语法学习的基本内容,在语法教学中占据基础性地位,因为某个语法形式的任何语用隐性意义或者动态意义,都是其显性意义结合语境产生的,因此,要求学生准确熟练掌握这些形式及其意义,是不能被忽略的[10]。从专业四级考试的语法内容来看,无疑还是这些显性意义的考察。

而仅仅学习这些内容,显然又是不够的。由于语法结构既有相对固定的显性意义,又会因为语境的改变而具有多变的隐性意义,且不同的语境需要选用不同的结构来表达相同或相似的语义,因此语法教学需要加入恰当使用语言结构、理解语言结构特定语境下隐性意义(包括语用义和情态义)的教学内容,即进行动态的语法教学。该课堂教学模式的使用,使得语法教学呈现立体动态的模式,更有利于语法形式、意义和使用的有机结合。

鉴于语法课程课时的限制,采用动静结合的教学模式需要对教材中课堂教学的内容进行分类,并对需要使用动态模式的内容进行整合和重新编排。比如,尽管名词的数、冠词的惯用法,对于一些学生来说也是学习的难点,但它们的意义和使用相对稳定不变,适合静态教学模式,而动词的时体态、各种句型变化,却可能因为语境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需要使用动态的教学模式,将这一类的语法知识与合适的文本语料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和理解它们动态变化的意义,并学会在不同的语境中使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形式。

(四)语法课与相关课程的合作

毋容置疑,任何一项语法内容最终都会涉及英语语言的应用,语法知识与听说读写如影随形;语法学习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其他各门专业课程的学习,因为语法能力是掌握语言形式的知识体系,是语言实践能力的前提,对交际能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通过对语法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在一定理论的指导下掌握系统的基本英语语法,并能在综合运用中做到概念清楚、形式正确、使用恰当。因此,语法课中,教师必须引导学习者在掌握有关系统语法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其指导语言实践的能力,通过外显的有意识的学习使语法知识得以内化,以达到既促进学生语法知识的掌握又培养学生语法能力的教学目标。

为实现语法课程这一主要目的,即帮助学生将语法知识的学习与应用结合起来,服务于各语言技能的培养目标,语法课程就不能是孤立的,必须与其他课程建立有机的联系,使所学的语法知识活跃于不同课程的学习内容中,真正起到培养技能和能力的基础性作用。因此,打破语法课与相关课程的壁垒,使它们有机融合渗透,是必要的。

打通语法课与其他相关课程的方法灵活多样,可以在语法课中引入精读课、泛读课以及听力课的有关文本,使学生在鲜活的语料中认识、理解具体的语法知识,为语法呈现提供动态的语境,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语法课程教学中学习者对语法知识在真实语言语境和社会语境运用方式接触不够的缺憾,为进行课堂教学的动态教学模式奠定了基础。同时,丰富语言材料的使用,使所学的语法项目得到有效、动态的复现,给学习者提供获得温习或深入认知该项目的契机,实现了相关课程与语法课程在教学内容上的补充和协调。

此外,在相关课程的学习中可以引导学生关注学习材料中所包含的重要语法内容,尤其是引导学生关注语法形式在具体语境中所体现的功能。可以针对适合的语法知识设计口语或写作任务,为学生创造使用具体语法知识、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机会。

做好语法课与相关课程的结合,需要各学科教师的密切合作。语法课教师应针对语法课程的重难点内容与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共同协商、甚至一同备课,如确定哪些内容适合引用相关课程的哪些材料,哪些内容的强化可以转移到相关课程中进行训练,这样既可以有效进行资源整合,不会出现某些内容在不同课程(尤其是精读课)上的重复教学,又可以将语法知识的实践和应用落到实处,有利于学生隐性学习和显性学习的自然结合,培养他们在语言使用中的语法能力。

四、结语

6个“1+1”式的英语语法教学模式,既有理念上的更新,也有做法上的改革;6个“1+1”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和融合。“知识加能力”的理念,为“学生加教师”“课内加课外”“教学加自学”“语法课加相关课程”“静态加动态”观点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而后面这5个“1+1”,又是提高学生“知识加能力”的具体措施和保障;课内教学既有静态的也有动态的教学模式;动态教学模式既体现在语法课程本身,也体现在相关课程的补充和辅助上。

要在教学实践中实践这种模式,还需要一些相关措施的跟进和保障。比如,课外学生的自学,必须有切实可行、具体翔实的实践性大纲,以指导学生进行自学,避免出现“放羊”的无序状态;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具体的评价机制,督促、检测学生课外学习,要求学生制订计划并根据计划定期检查,以保证课外自主学习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马云多.从英语语法课程与精读课程的比较中看英语专业语法教学[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6):146-149.

[2]刘伯茹,邓中天.大学英语动态语法教学的理论与实践[J].山东外语教学,2003,92(1):53-56.

[3]Doughty, C. Instructed SLA: Constraints, Compensation, and Enhancement. In C. Doughty and M. Long (eds.).The Handbook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C].Blackwell Publishing, 2005.

[4]庄文中.静态的语法教学和动态的语法教学相结合[J].语言文字应用,1994(2):20-26.

[5]刘炜.高校英语专业语法课程与教材若干问题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09(1):65-67.

[6]李丹.地方高校英语专业语法课教学改革研究[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4,3(2):106-108.

[7]Larsen-Freeman,D.Teaching Grammar: From Grammar to Grammaring[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8]Ellis, R. The Study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9]李曙光,辛斌.英语专业独立语法课的生存困境、目标定位与教学对策[J].中国大学教学,2012(12):44-48.

[10]罗玲.英语语法教学中显性意义的基础性地位[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98-101.

Primary Exploration on the Six “1+1” Mode of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LUO Ling

(SchoolofForeignLanguages,AnhuiAgriculturalUniversity,Heifei230036,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raise the efficiency of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in limited time, the old teaching mode urgently requires revising. The Six“1+1”Mode puts forward some new teaching principles and ways from the aspects of teaching objectives, participants, time allotment, learning form, supplementary courses, classroom- teaching model.

Key words:“1+1”; English grammar teaching; compound; dynamic

中图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16)01-0148-04

作者简介:罗玲,女,安徽黄山人,讲师,研究方向:英语教学法、英语语法。

基金项目:安徽农业大学2014年质量工程项目(校教字[2014]32-111)。

*收稿日期: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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