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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因此,无论是有偿加班还是无偿加班都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实习生的本职还是学生,参加实习是为了提前体验工作并增加社会经验。而且实习生们的普遍年龄偏小,还不能承受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因此,法律对于实习生的使用作出了禁止法定节假日实习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的规定。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第十三条规定:“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各方基本信息;(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六)实习考核方式;(七)违约责任;(八)其他事项。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因此,安排实习生实习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三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协议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主要可以享受以下权利及保障:(1)知情权;(2)休假权;(3)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4)获得实习考核的权利;(5)报酬权;(6)获得实习责任险的保障;(7)食宿保障。
实习生首先在选择实习单位时尽量选择正规企业进行实习,在选择前对企业作大致的了解,不要盲目选择。由于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关系,三方的权利义务将完全按照三方签署的实习协议内容履行。所以在签署三方协议时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把握,由于学生资历尚浅,可以让父母对协议内容进行把关。如果实习单位有一些违法的工作安排,需要及时向实习单位指出,也可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与实习单位沟通。千万不要为了保住实习转正的机会而忍气吞声。如果实习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是违约行为,实习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为“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实习并不适用该《规定》。但是鉴于大学生实习目前在我国还处于法律真空地带,《规定》中的有些条款在企业与大学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时可作参考。
摘自《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