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现状及展望

2016-03-16 14:03李仁银
关东学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民生问题民生马克思

李仁银

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现状及展望

李仁银

民生问题是一个富有学术性和现实性的重大课题,特别是从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单列篇章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来,民生问题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的研究和探讨也逐渐展开。国内学术界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基本内容、理论价值、现实意义等方面。而国外学者则聚焦于尊重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增加社会福利等民生相关内容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界不同角度的研究拓展了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视野,但仍留有很大的研究余地和空间。

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现状;展望

一、国内文献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研究取得了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但是,在众多的学术成果中,直接关注马克思民生思想并进行系统研究的学术成果较少,尤其把马克思民生思想与当代中国民生建设相结合的学术成果更少。从本人目前掌握的资料看,关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专著尚无,其成果主要散见在诸多学术论文中。鉴于此,本文将近几年学术界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研究现状作下梳理和总结,希望有助于推动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研究主要遵循以下三个研究范式:

(一)在对“人的生活”、“人的需要”等的问题研究中涉及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内容

目前学术界主要围绕马克思“人的生活”、“人的需要”理论展开了广泛的探讨,不同程度地阐发了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内容。早在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贵仁在接受《前线》杂志记者王梅的访谈中,就谈及了马克思“人的需要”理论。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袁贵仁的《马克思的人学思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杨适的《人的解放——重读马克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韩庆祥、张洪春的《论以人为本——从物到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黄克剑的《人韵—一种对马克思的解读》(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袁贵仁、韩庆祥的《论人的全面发展》(广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胡义成的《人道悖歌——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新论》(华夏出版社1996年版)、苗贵山的《马克思恩格斯人权理论及其当代价值》(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武天林的《马克思主义人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洪波的《马克思个人观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等。以上学者主要以马克思“人学”思想为研究主题,不同程度涉及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学者们认为马克思不仅关注人的生存、生活需要,更关注人的发展需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此外,关注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研究的学术论文数量众多,但归纳起来代表性的观点如:朱志勇从马克思《巴黎手稿》的文本解读中,探讨了马克思“人的需要”理论,他认为“人的需要”,产生于后天人的实践活动中,并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而发展。“‘人的需要’则指人所特有的、标志着与动物相区别的需要,即在生产实践和社会文化中生成的需要,如关爱、尊重、自由、发展个性、自我实现以及被文化濡化的人的各种自然需要”*朱志勇:《“人的需要”与需要异化——马克思《巴黎手稿》需要理论探析》,《河北学刊》2008年第6期。,进而探讨了需要的异化有悖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要求,指出:“社会主义以人的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为宗旨,倘若以发展生产力为借口来默许人的需要异化,无形中也就会消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消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其本质规定性。”*朱志勇:《“人的需要”与需要异化——马克思《巴黎手稿》需要理论探析》。吴苑华则认为马克思对民生的现实关切基于三个历史构成事实,即“‘需要’,是民生的”、“满足‘需要’的生产与再生产,是民生活动”、“人种的繁衍,是民生活动。”*吴苑华:《关切“民生”:一个不能忽视的 马克思传统》,《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年第6期。彭坤探讨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精神实质,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众生存生活需要关注的民生思想、关于民众应该公平公正享有基本权益的民生思想和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民生思想的论述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精神实质。”*彭坤:《论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之精神实质》,《求实》2014年第1期。蒋锦洪、王慧从当代语境中解读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认为明确其民生思想要从马克思的生活需要理论中寻找答案,并提出了“民生的合理性是基于人的生命存在之本性的生活需要的追求”、“人的生活需要是一种不断追求自我满足并发展本质力量的活动”、“民生在不断得到满足而又不断产生新的需要的历史过程中向前发展”*蒋锦洪,王慧:《马克思的民生思想及其当代实践意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等观点。王涛认为马克思的民生思想体现在,“立足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是其根本出发点,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是其现实诉求,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其最终目标。”*王涛:《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及其启示》,《理论探索》2010年第2期。.王健在梳理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形成过程中,提出了“正是由于人的物质需要得不到满足才使得人们有了普遍解放的需要”、“‘民生’是‘现实的个人’、‘他们的活动’以及‘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三个要素的统一。”*王健:《马克思民生思想及其当代启示》,《求实》2010年第1期。赵长太则探讨了马克思需要范畴的三重意蕴,即“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表征;它是人的存在发展状态;它是社会发展状况的一种体现。”*赵长太:《马克思需要范畴的三重意蕴》,《学术论坛》2007年第11期。田红娟从马克思幸福观的视角阐述了人的需要理论,指出:“人类之所以参加丰富的实践活动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多样化的需要”、“物质生活又肇始于人的需要,它构筑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内驱力,是人们追求幸福的原动力”,并指出“人的需要有主次、先后之分,只有低层次的物质需要得以满足,人才有条件和能力去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田红娟:《幸福民生的意蕴及践行路径—基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视角》,《人民论坛》2013年第11期。郭华茹不仅探讨了“人的需要”的丰富性,而且提出了满足人的需要的现实意义,“人的需要的客观性、多样性、层次性、发展性,决定了改善民生工程的必要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持久性;人的需要的社会性,决定了当今我们党在改善民生问题的过程中,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满足不同阶层、群体的生存发展条件改善的目标值;同时,又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引导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合法、有节、理性地追求和满足个人的需要及利益。”*郭华茹:《论人的需要与改善民生》,《学术论坛》2008年第2期。另外,也有部分研究者从解读马克思民生思想的逻辑结构中涉及了马克思“人的需要”、“人的生活”理论。代表性的观点有:王贤斌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民生观的逻辑起点是人的需要,贯穿主线是实践,逻辑终点是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王贤斌:《马克思恩格斯民生观的逻辑结构》,《理论探索》2011年第1期。王慧则从马克思实践的视角,提出了“民生的实现过程是满足人的生活需要,争取解放、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王慧:《马克思民生思想的逻辑意蕴及其当代价值》,《理论导刊》2011年第6期。等等。

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成果主要以马克思恩格斯“人学”思想为研究主题,不同程度涉及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学者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关注人的生存、生活需要,更关注人的发展需要,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中关于“人的生活”、“人的需要”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和有解释力的历史线索。但不足之处在于,以上成果缺乏对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及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具体分析,影响了对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全面而完整的把握和认识。

(二)基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唯物史观视角研究

目前学界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的研究成果颇丰,以著书和论文为主。其中代表性的著作有:陈先达的《走向历史深处—马克思历史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陈志尚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周仲秋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蒋申华的《马克思学说的历史演变》(学林出版社1993年版)、欧阳谦的《论人和人的解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杨海蛟的《平等——人类对理想社会的诉求》(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旷三平的《唯物史观前沿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陈卫平、晋荣东的《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李兵的《生存与解放:马克思源于人类解放的哲学主题》(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乔翔的《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以上著作研究的侧重点虽然有所差异,但围绕人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展开研究,不同程度涉及了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内容。从论文方面看,代表性的观点有:吴晓东探讨了民生在马克思唯物史观中的意义,并提出了“马克思从民生问题入手开始发生思想转变,从而形成了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以民生作为基础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民生’是唯物史观在揭示社会基本矛盾和标志社会进步中的核心内容。唯物史观中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原理的根本要求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吴晓东:《唯物史观视野中民生的意义》,《求实》2010年第7期。的观点。王慧,蒋锦洪则认为民生思想贯穿于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整个过程,“无论是对异化劳动的阐述、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认识,还是对实践的论述都深刻表现了他对现实的人的生存与发展的关注,特别是劳动人民的生存与发展。”*王慧、蒋锦洪:《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同时体现的民生思想》,《理论学刊》2009年第12期。汪盛玉、王艳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的视角作了探讨,指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是一种以现实的人及其实践为出发点、以使现存世界革命化为生成点、以建构自由人联合体为归宿点的社会价值观,其着眼于人的生存和生计,要求不断改善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增进人的利益需求和生活幸福,从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汪盛玉、王艳:《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公正观及其当代民生导向》,《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年第6期。王桂枝、董一冰、张秀霞把民生观点置于马克思理论体系的创立过程去考察,阐述了马克思民生观点:“理论体系的革命立场为了全世界无产阶级;‘两大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实践出发点是客观认识人及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平等的社会条件;科学社会主义制度亦是为民之更高层次的生存发展即全面自由发展而架构。”*王桂枝、董一冰、张秀霞:《论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体系的民生视角》,《广西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王东红、王国坛认为“以人为本”是马克思哲学意蕴,马克思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理想体现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思想,“在共产主义这个理想社会中,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每一个人都获得了自由。要让每一个人获得自由发展,就必须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首创精神。”*王东红、王国坛:《以人为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8年第2期。张维祥、董中双对如何完整理解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作了阐述,指出:“能够自主地进行活动即自由是人的本性,而劳动则是人的自主活动本性的基本实现方式,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就是建立在人的自主活动本性基础上的。必须从人的自主活动本性即自由出发,才能对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作出完整准确的理解。”*张维祥、董中双:《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4期。朱有志、邹智贤则“把民生问题置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视阈之中,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多重视角阐释了民生问题是唯物史观的当代出场向度和在场形式。”*朱有志、邹智贤:《唯物史观视阈中的民生问题》,《求索》2011年第1期。张晓东从唯物史观实践视角探讨了应该“关注什么样的民生”,进而阐述了“科学发展语境中的民生”、“全面小康阶段的民生机理。”*张晓东:《关注什么样的“民生”——基于唯物史观的实践理性省察》,《学术研究》2011年第12期。李庆华、朴琳在探讨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现实价值中谈到,马克思使哲学“回归现实世界”,“唯物史观也不再成为某一阶级取得自身利益的理论,而应代表各个社会阶层、社会集团的全体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利益和要求。”*李庆华,朴琳:《马克思民生思想及其现实价值》,《经济研究导刊》2012年第5期。黄克亮则提出了:“民生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深刻命题”,“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人的本质属性是它的社会性。说到底是它的社会实践性即劳动,”同时,“劳动是一个历史过程,民生的关注与改善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生产力的发展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前提条件,生产关系则是解决民生问题的现实条件。”*黄克亮:《民生问题的马克思主义解读》,《探求》2007年第3期。等等。

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成果围绕人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自由全面发展等方面展开研究,不同程度涉及了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内容,对凸显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和意义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但不足之处在于,缺乏对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具体内容的阐述和考察,没有阐明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科学内涵,因此,在理论建构上稍显欠缺,没有形成清晰、系统的逻辑结构。

(三)基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现实价值研究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现实价值的研究颇为关注,短期内涌现出了丰硕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孙学玉在《当代中国民生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中,探讨了中外民生思想演变,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阐发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他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其思想理论始终求解的题目,并以此为指导在“病有所医:公共卫生与医疗改革”、“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等方面作了论述;方世南的《马克思恩格斯弱者权益保护思想》(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版)一书,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弱者的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生态权益思想为指导,阐述了我国如何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和公民积极参与的弱者权益保护体系;刘湘顺的《马克思利益关系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对马克思利益关系理论的主要内容、理论价值与时代意蕴作了探讨,回顾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利益关系理论的继承创新,并提出了促进中国社会利益关系和谐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单孝红在《中国共产党民生观发展与实践的历史考察》(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中,梳理了从党的诞生到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并就马克思民生思想指导中国实践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此外,郑功成的《科学发展与共享和谐:民生视角下的和谐社会》(人民出版社2006版)、雷国珍的《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论和实践》(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许庆朴的《马克思恩格斯学说与中国现实》(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雷振扬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等著作也从不同角度涉及了马克思民生思想现实价值的内容。另外,从论文方面看,代表性的观点有:窦孟朔、苏献启等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是对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坚持和发展,“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现代民生,而且回答了建设怎样的民生和怎样建设民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窦孟朔等:《论十六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形成发展》,《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2期。;单孝虹则认为马克思民生观为中国共产党民生实践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渊源,“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和中国具体的民生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新民主主义民生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观,在其指导下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民生实践方面获得了诸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和公平正义等根本原则和基本经验”*单孝虹:《中国共产党民生观的发展与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3年第3期。;李楠总结了马克思民生思想中国化的经验,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人的唯物史观,始终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调执政为民是党的唯一宗旨。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李楠:《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经验》,《江汉论坛》2008年第7期。;周涛探讨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民生观的内涵,认为:“在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贯穿于实践,并形成了一系列民生思想,这些思想渊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生思想,有着极其重要的时代价值,它不仅为当前民生建设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主义理论体系,诠释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周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民生观及其时代价值》,《人民论坛》2013年第5期。;郜付见、贺方彬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经验,认为“我们党正是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为指导,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民生问题,才能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民生问题的内涵、本质、特征、价值等,也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原则和途径来着力解决民生问题”*郜付见,贺方彬:《中国共产党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经验》,《桂海论丛》2011年第5期。;庞庆明则从民生政治的视角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马克思民生思想中国化的基本经验,指出:“‘民生—政治—民生’作为一条逻辑线索贯穿在中国共产党的每个历史进程之中”,“将马克思主义民生理论与中国民生实际相结合,顺应中国最广大人民的生活意愿,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理民生问题有效结合起来并灵活运用统筹兼顾的策略方法,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民生政治的基本经验”*庞庆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民生政治的逻辑进程与基本经验》,《甘肃社会科学》2012年第1期。。等等。

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涉及了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现实价值的内容,从理论上拓宽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国化研究的视角,为推进当代中国民生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借鉴。但不足之处在于,无论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民生思想的概括和对其价值的阐发,大都停留在话语的独立阐述上,既缺乏观点的争论和交锋,又缺乏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统一中深入挖掘、系统研究。怎样用发展的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解决中国民生实际问题,保持理论与实践合理的张力和统一,这方面仍需加强研究。

二、国外文献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国外学术界还没有直接关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专著和论文,但国外学者关于尊重人权、维护公平正义、增加社会福利等理念的研究,在不同时期和发展阶段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这对于拓展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视野和解决当代中国民生问题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具体如下:

(一)以自由人权观为价值的民生思想研究

近代国外学者关于自由人权的研究流派庞杂,诸多自由思想家观点不同,强调的重点各异。但他们对人权来源、本质、作用等基本观点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内在统一性,也成为近代自由人权思想区别其它流派人权思想的主要标志。他们的主要观点是强调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平等权,都是天赋权利,与生俱来,不可侵犯和剥夺。代表性的人物有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黑格尔等。霍布斯的权利理论是建立在自然理性基础上的,他认为:“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英]霍布斯:《利维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97页。而“自由这一语词,按照其确切的意义说来,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英]霍布斯:《利维坦》,第97页。,是人们“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英]霍布斯:《利维坦》,第97页。可见霍布斯的自然权利是遵从个人绝对意识,将保障生命安全作为自由的第一要义;而洛克的权利理论的出发点也是脱离社会现实生活的“自然状态”。但同时洛克强调“自然状态”指的是一种“平等的状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5页。,绝不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英]洛克:《政府论》(下篇),第5页。,而这种“平等的状态”不是放任的自由,而是要遵从“自然法”,强调人们应理性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卢梭进一步阐发了“自然状态”,他指出,“自然状态是每一个人对于自我保存的关心最不妨害他人自我保存的一种状态,所以这种状态最能保持和平,对于人类也是最为适宜的”*[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99页。;卢梭的“自然状态”不仅强调自然人具有自我保护的需要,而且具有对他人的同情之心和怜悯之心,这样就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人们追求自我幸福的热情,从而产生和睦相处的自然美德;康德则强调在实践理性基础上的对善良意志的普遍立法,对此他提出了道德原则,“你的行动,要把你自己人身中的人性,和其它人身中的人性,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第31页.,“作为自己和全部普遍实践理性相协调的最高条件,每个有理性东西的意志的观念都是普遍立法意志的观念。”*[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第31页.在这里,康德倡导把理性人的意志普遍立法,确立了人类权利的至高无上性,并阐明了社会成员之间权利义务相互平等。当然,除了自由主义人权派,西方人权思想研究还有两个代表性流派。诸如,以美国的庞德、法国的狄骥、哈特等为代表的实用主义人权理论派,以法国的马里旦、美国的罗尔斯等为代表的新古典自然法人权理论派。

总体而言,以上近代西方学者关于自由人权理论研究代表性的观点是建立在假想的“自然人”的基础上,脱离了社会历史实践和现实生活环境,显然得出的是人权理论是一种抽象、偏狭的观点。但他们的观点中也包涵了保护人的自由和平等权利、生命和健康权利等积极因素,这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拓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以分配正义为价值的民生思想研究

国外学者对分配正义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关于分配内涵的研究。亚里士多德最早提出了分配正义观,他认为:“分配性的公正,是按照所说的比例关系对公物的分配,分配正义的规定是面对现实的。它探求的是实际生活中的正义准则,研究人类的行为、品德和政治、经济的关系,使其显示出强烈的现实性色彩。人类社会结成的目的是为了某种福利,而分配公正有关于公民福利,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204页。。“所谓公平合理,就是对方所受到的报酬与他所提供的利益相当,或者他所得的快乐与他所付的代价相当。”*[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204页。阿奎那分配正义观则基于神学自然法,他指出:“正义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愿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第254页。。罗尔斯认为分配正义要基于社会道义,“我说过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要问题。如我们所见,这意味着首要的分配问题是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合法期望的调节。”*[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80页。第二,关于分配的原则研究。观点一,“天赋决定分配”原则。柏拉图认为应当由人的天赋和本分决定个人的等级、教育和职业;观点二,价值分配论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的(合法的)分配是以应该付出恰当价值的实物授予相应收受的人,……合乎正义的职责分配(‘政治权利’)应该考虑到每一受任人的才德或功绩”*[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36页。;观点三,“最大幸福”分配原则。边沁认为:“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8页。;观点四,“平等的权利”分配原则。罗尔斯认为:“第一原则:每个人对那种与所有人都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兼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赖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第292页。此外,其它代表性的观点,如,哈耶克的“遵循自发秩序的原则”;诺齐克的“持有的正义原则”、休漠的“绝对私有财产原则”等。第三,关于分配正义的实现路径研究。代表性的学者,如,布坎南提出了“作为公正规则的不利条件”,并以此做出制度安排,给优势者不利条件,劣势者有利条件,这样可以让双方都获得平等获胜的机会;诺齐克认为应诉诸国家干预来实现分配正义;亚当·斯密提出依靠市场机制分配正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做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做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30页。等等。

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成果对正视和解决当前我国民生建设领域中收入分配不公、社会公平正义缺失等诸多突出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也为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借鉴。但上述西方学者的研究历史和阶级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认为分配正义是私有财产的必然产物,不动摇私有制的根源,或仅仅依靠人道追求的呼喊去改变社会,是不可能实现分配正义的。

(三)以“普遍主义”福利思想为价值的民生思想研究

西方“普遍主义”福利思想的代表学者,如社会政策学科奠基人英国的蒂特姆斯、芬兰社会政策教授安托宁(Anttonen)和西比拉(Sipila)、挪威学者斯坦恩·库勒恩(Stnie Kuhnel)等基于公民权的理念和社会公正原则,提出“普遍主义”福利思想,这对于当前中国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制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蒂特姆斯认为:“采取普遍性原则的基本历史原因是,以服务使用者将不会有任何丧失地位身份、人格与自尊丢失及羞辱的原则和方式下,把服务提供给全体人民并让全体人民接受服务。在使用公共服务提供的时候,能够使接受社会供给的人不产生劣等自卑、贫困被救济、羞愧和污名的意识,不把这些人归因为已是或将会变成‘公共的负担’,而把物品和服务更有效地、更方便地提供给有关的全部人口。”*[英]Titmuss M.Richanrd:Commitment to Welfare,London:Allen and Unwin,1968,P128。安托宁(Anttonen)和西比拉(Sipila)认为:“普遍主义是一个多维的概念。首先,它主要参数是保证所有公民都能享受福利和服务的可能性。其次,它将几乎是统一的福利设施扩展到使全国公民都能享受。第三,普遍主义意味着大多数公民在实际上依靠并在需要时能享受这些福利。第四,普遍主义包括公民有享受这些福利的合法权利。”*[芬兰]Anttonen and Sipila:A Nordic Welfare State in Post-industrial Society,Dordrecht:Springer-Verlag,2009,pp181-199。等等。

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成果对于当前中国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西方“普遍主义”福利思想只是一种理想的设计模式,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消极作用也很明显。这种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学和道德伦理基础之上的社会福利思想,从根本上说没有超脱资产阶级的阶级局限性,这与马克思主义坚持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占有背道而驰的。因此,不可能摆脱资本主义私有制带来的弊端,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不平等、失业、贫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三、对现有学术成果的总体评价及展望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学术界不同角度的研究,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研究的广阔前景。但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学术界尚无一部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研究的专著,也缺乏多学科、跨学科的观点碰撞和视野交融。而国外学界由于存在着不同国别、不同流派、不同立场等差异,其研究很难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国外学者基于西方研究视角提出的“自由人权”、“分配正义”、“‘普遍主义’福利”等诸多观点,拓展了民生问题研究的视野,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总而言之,目前学界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研究还留有很大的理论拓展余地和空间。

(一)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文本内涵和理论精髓有待深入挖掘

目前,学术界基于不同视角,通过不同方式,对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进行了阐述,而只是展现了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各个侧面,并没有清晰地还原出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全貌,反映出马克思民生思想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进而,凸显出其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马克思民生思想完备、严密、系统、科学,只有立足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才能清晰还原马克思民生思想的文本意图,呈现出其丰富内容,挖掘出其理论精髓,明确其现实价值。马克思民生思想内容的丰富性不仅体现在“人的需要”“人的生活”“个人自由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等基本理论上,而且马克思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无产阶级政权建设”“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的权利”“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等基本内容及具体实现路径上都有深刻的表述,这正是深入分析及解决当前我国民生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

(二)对于民生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有待进一步厘清

厘清民生的基本概念,清晰地界定出其内涵和外延,是行文的基本前提。目前理论界一致认为民生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但是,狭义的民生和广义的民生如何界定?从本人掌握的关于民生概念的解读来看,目前理论界对于民生概念的界定众说纷纭,争议颇多。要么内涵过于狭窄,外延过于宽泛,要么把内涵和外延混为一谈。对于狭义的民生,学界主要从社会层面来解读,如,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而此界定过于狭窄,尚未体现出民生概念的全面性和系统性。民生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生活系统,既包括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而且还包括精神及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及与之关涉的民主、民权、公平正义、自由尊严等发展需求及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权益的保护。

(三)对于民生问题的动态变化的特点有待准确把握和体现出来

民生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同样,民生问题也是随着历史和时代变迁,不断变化发展的。列宁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5页。3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加快或促进了民生问题的显性化,不同层次的民生问题、不同阶层的民生诉求、不同程度的民生期待,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当前,我国已跨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期,随着全面改革的深化和推进,各种深层次的民生问题不断涌现。今天的民生问题是在新的起点、新的基础上凸显出来的,人民群众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和期待更高。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由“原来的生产、生活资料,上升为生活形态、文化模式、市民精神等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特征的整体样态。”*郑功成:《解决民生问题始终是政府的核心任务》,《南方周末》2007年3月1日。如果我们试图通过路径依赖或过去的旧体制的回归来解决当前的民生问题显然不再可能。因此,如何以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眼光,立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解决民生问题与时代要求紧密结合,深入挖掘出当前我国民生问题的实质、根源,提出全面、系统的有效应对方案,有待深化研究。

(四)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研究的纵向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理论界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内容较为关注,研究成果也很多。但从纵向看,一方面,对于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理论来源没有厘清,进而影响了对马克思民生思想产生和发展脉络的准确考察和把握。任何思想都是在前人理论或思想基础上继承、发展、创新的。因此,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理论源头在哪?以往的思想家的历史和阶级局限性在哪?马克思是如何对其扬弃和超越的?只有这些问题厘清后,才能清晰地呈现马克思民生思想产生、形成、发展的演进脉络。另一方面,学术界无论是对马克思民生思想的理论概括以及对其现实价值的解读,还是对马克思民生思想在中国运用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阐发,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因此,如何加强理论概括的准确性、统一性、科学性,清晰地呈现马克思民生思想理论体系,推动马克思民生理论向现代转化,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研究项目“中国共产党强国战略的历史演进”(新出厅字[2013]166号)。

李仁银(1980-),男,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成都 610068)

猜你喜欢
民生问题民生马克思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聚焦“三保障” 唱好“民生曲”
论马克思的存在论
民生之问饱含为民之情
“钱随人走”饱含民生期盼
民生锐评
能源富集区资源红利与民生问题——以晋、陕、蒙为例
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