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君锋 唐 玲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历史经验、教训与现实启示
陈君锋 唐 玲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为马克思主义其他理论中国化提供了思想理论、路径选择、实践创新等宝贵经验,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继续推进提供了现实启示,期间所形成的诸如群众路线、团结—批评—团结等优良作风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提供助力;同时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所经历之曲折与失误则为其他理论中国化提供了教训与鉴戒。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富农;历史经验;教训;现实启示
“历史学的功用在于从历史解释的重构——比较和检验中,获取深层的理性认识”*罗朝晖:《富农与新富农——20世纪前半期华北乡村社会变迁的主角》,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总序3.,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研究意义也在于此。学界关于富农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研究成果较为丰硕,研究视角多维,涉及领域宽广,主要包括:一是研究富农问题与土地革命以及中国革命之间的关系问题;二是研究中共制定富农政策对中国革命所带来的政治意义及经济效益;三是研究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共之间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及其结果;四是研究中共关于富农政策制定的演变过程及其得失;五是关于富农问题的跨学科多元化综合性研究。但纵观学界,未曾有将富农问题纳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进行讨论并揭示其经验教训与当代价值的研究成果。本文就此问题略作探讨,并就教于方家。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中国化”之处主要体现在富农概念、性质与标准的“中国化”;消灭富农途径、进程的“中国化”;对待富农、富农经济态度、政策的“中国化”三个方面。
(一)富农概念、性质与标准的“中国化”
富农概念最早出现于苏俄民粹派文献当中,它脱胎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言之“大农”,是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农村社会集团,即农村中的“吝啬鬼”、高利贷盘剥者。而后,列宁经过多次革命实践,对富农进行了重新定义,即富农是“使用雇佣劳动从事商品生产以榨取剩余价值的农业资本家,是农村的资产阶级”*《列宁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234页。。自此,“农村的资产阶级”便成为富农的阶级标签。苏联关于富农的划分标准则杂乱无章,有以生产资料总额大小为标准的;有以雇佣劳动同时还收租这个特点来划分的;有以雇佣劳动的同时从事买卖,是否出租,是否靠他人劳动获取剩余价值为划分标准的;甚至以“雇用两名农业工人,其中只要一人受雇时间在半年以上者;至少有3头耕畜,或10俄亩以上耕地(根据不同地区有些许区别);拥有商铺且存在雇工现象;私人全部或大部分占有现代化农业机械所有权”*沃尔伏·拉德钦斯基:《苏联农业的社会化: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真相》,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22页。为标准。
1922年,陈独秀代表中共中央参加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首次接触并将“富农”一词传入中国,开启了“富农”问题中国化之路。中国共产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等一系列实践以及结合中国实际,最终将“富农”定义为:“一般占有土地,拥有较好生产工具及活动资本,且自己参加劳动的”为富农,以剥削雇工以外“兼以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者或除自己劳动之外,仅以地租、债利等方式剥削农民*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384页。者为富农。其划分标准除却定义中提到的之外,还包括:一是中国农民中那些“出租土地数额远超其自耕和雇人耕种之土地数量者”被称为半地主式富农*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384页。;二是中国农民中“有重大反革命行为的富农”,则被称为反富农*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393-394页。,即反动富农;三是“剥削收入超过百分之二十五者为富农”*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393页。;四是“从当地解放时间向上推算,在连续三年之内”,除自己生产外,还依靠剥削且“剥削分量超过其全家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五者,叫做富农”*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第391页。。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富农具有“农村的资产阶级”以及“封建剥削阶级”双重性质。
综上所述,较之苏联“富农”概念、性质及划分标准,富农问题的“中国化”在于:一是中国“富农”是自己参加劳动,而苏联的“富农”是靠别人的劳动过活;二是中国“富农”除却苏联“富农”农村资产阶级性质外,还具有前资本主义社会性质,即封建剥削者性质;三是中国“富农”所含成分多样,较之苏联的“富农”复杂的多。例如中国共产党按富农占有土地分量将其分为:一是自己和雇工一同耕种己有土地,不租入土地之自耕富农;二是自己跟雇工一同耕种己有及租入地之半自耕富农;三是自己与雇工共同耕种所佃入土地之佃富农;四是半地主式富农。以形成富农途径不同分为力田起家“由贫雇中农上升为富农者”*《任弼时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11页。即新富农和“虽然自己参加劳动,但又存在封建剥削”之旧富农。*陈君锋:《解放战争时期任弼时对富农的思考及贡献》,《兰台世界》2013年第11期。而苏联富农成分比较单一,唯“农村的资产阶级”。
(二)消灭富农途径、进程的“中国化”
苏联主要采取暴风骤雨式“扫地出门”之运动来消灭富农。政治上,联共(布)将富农分三种类型分别处置:第一类,进行策划恐怖行为、反革命暴动,组织暴乱团体之反革命富农。对这类富农苏联采取肉体消灭之方式;第二类,以大富农和半地主式富农为代表的富农活跃分子之其余部分。对此类富农苏联将其驱逐到遥远的边疆劳动;第三类,一、二类除外的富农。对此类富农苏联将其移民到集体农庄范围以外的新拨土地上去劳作。体现了威权政治特性,即以国家机器镇压富农阶层,且剥夺申诉之权利。经济上,联共(布)采取强制性剥夺和没收富农财产之政策:对反革命富农强制征收其基本生存以外的一切财产;对一般富农则允许其在向国家缴纳一定农产品后,可组成特殊农业联合体进行生产;1928年改实物税为农业税并实行累进税率,苏联政府一再大幅度提高富农的征税额度,“经济暴力”成为常态,直至大部分富农因入不敷出而破产。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消灭富农方式则以和平改造之温和方式进行:政治上首先争取人民群众站在民主政权一边以中立富农。例如中国共产党在消灭富农过程中首先提出“依靠贫雇农,争取中农”的口号,以贫雇农为阶级基础,并努力争取中农,在最大限度上中立富农。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逐渐将富农归入地主、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阵营,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舆论优势,以便同仇敌忾地反富农。最后,将富农定性为阶级敌人加以消灭。经济上则主张用农业合作化的方式“从限制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
综上所述,中苏两国消灭富农的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苏联是通过威权主义的方式消灭富农和富农经济;而中国共产党则是在政治上循序渐进和平式消灭富农,经济上通过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供销合作社三种农业合作化途径将富农的私有经济逐渐地转化为公有,并给予富农一定的经济待遇,和平过渡到了社会主义农业经济。
(三)对待富农、富农经济态度的“中国化”
在苏联,富农自始至终是“苏维埃政权的死敌”,是“农村的资产阶级”,是“吸血鬼、蜘蛛和恶魔,是最残忍、最粗暴、最野蛮的剥削者”。因此,联共(布)对富农之态度是将富农定性为“苏维埃运动的主要斗争对象之一”,“坚决反对他们的剥削意图”直至最终消灭。而其对富农经济的态度亦是主张消灭之,唯新经济政策时期有过短暂的“在限制中鼓励富农经济发展”阶段,即“要切实消除一切阻碍农民经济(其中包括富裕的农民阶层)发展和巩固的行政上的障碍”,只对高利贷及奴役性剥削的富农采取法律等手段,特别是经济手段*《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2分册),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539页。。但到1927年斯大林就放弃此种态度转而提出要彻底消灭富农经济。
中国共产党对于富农、富农经济的态度较之联共(布)则要灵活多变。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前,由于中国共产党对富农、富农经济不甚了解,唯执行共产国际指示,对富农、富农经济主张打击、消灭。大革命失败后的农村革命胜利经验促使中国共产党对富农、富农经济有了新的认识,外加共产国际指示中共中央“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要“有限制地保存富农经济”,致使中国出现了短暂的“中立富农”、“有限制地促进富农经济发展”时期。1929年,斯大林取代布哈林成为共产国际领导人之后,其“坚决打击富农”、“消灭富农经济”的指示便传入中国,中共对富农、富农经济的态度随即“左倾”化,即向消灭富农及富农经济转变。1934年,中共中央适时抓住因长征而与共产国际失联之机会,通过遵义会议剔除了“左倾”路线的影响,一改消灭富农、富农经济的态度,转为“拿住富农”、“有限制地保存富农经济”。1937年7月,全面抗战正式爆发,为联合一切可以联合之力量,中国共产党适时提出经济上“减租减息、交租交息”,政治上实行“三三制”原则,而对富农、富农经济则持联合富农、有限度保存富农经济的态度。其中,针对抗日战争时期,在民族政权扶植下由贫下中农通过辛勤劳动上升而来的新富农,中国共产党取宣传、鼓励等联合富农的态度,对新富农经济的态度则是由“取消富农封建剥削,保护富农资本主义生产”向“限制富农封建剥削,奖励富农资本主义生产”逐步转变。1945年8月15日,随着抗日战争胜利,中国共产党对富农的态度便由联合富农向中立富农转变,对富农经济也再次持“有限制地保存富农经济”之态度,直到解放战争胜利。但是,针对新解放区以旧富农为主之情况,中共决定对富农进行肉体打击、没收富农多余部分财产加以平均分配之政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3年,中共审时度势提出“暂时不动富农”,“保存富农经济”之政策,以恢复与发展农村经济。1953年6月,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地主富农趁机捣乱,且国内经济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中共中央决定实行“限制富农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政策,预示着对富农、富农经济的态度从有限度的容忍向彻底消灭转变。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后,虽然富农及富农经济被消灭,但是中共对富农的戒备依然未曾解除,并从“四清运动”到“文化大革命”开始,重新将已经消灭的富农阶层加以打击与消灭,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四类分子”平反。1984年,最后一批富农得以摘帽,富农正式退出中国政治舞台,中共对富农的态度最终变为“富农是中国人民、中国农民的一份子”,“富农经济”与“私营经济”一起成为鼓励发展的对象。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对富农、富农经济的态度只有少数几个阶段以共产国际、联共(布)的态度为主(主要是1934年以前),而大部分时期(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除外)都是根据中国革命形势走向、中国具体实际而定的,并基于此制定相应的富农政策,较之苏联更具灵活性与实践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核心所在。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全过程很好地回答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本内涵中“为何化”“何以化”“如何化”“谁来化”等几个基本问题: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的认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解答了“何以化”“如何化”的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是解答“谁来化”的问题;“化中国”即解决“三农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最终目的,解答了“为何化”的问题。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之基本经验。
(一)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历史无疑向党内外证实,中国革命必须立足于中国实际,一切妄图照搬外国经验运用于中国都不切实际。从1921年孙中山提出“以俄为师”开始,中国人民几十年来一直沿着苏联道路前行,以期“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但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历史,鲜活地演示了立足于中国实际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六月来信”之前的富农政策是从中国农村实际出发,根据中国革命特点所制定,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结果;而“六月来信”之后基于教条主义及“俄国经验”所制定的富农政策,却逐步走向“左”倾,并严重掣肘了中国农村经济的恢复、革命统一战线的巩固以及中国革命进程的推进,充分说明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势必失败。遵义会议后,中共中央再次回归中国实际所制定之减租减息、“限制富农封建剥削,保护富农资本主义生产”、“取消富农封建剥削,奖励富农资本主义生产”、“保存富农经济”、“限制富农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等富农政策,毫无例外地再次推进中国革命。“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对国内国情、主要矛盾认识发生了偏差,“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富农查三代、查历史、戴帽子、阶级斗争,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社会稳定,影响了中国经济发展。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一切罔顾中国实际、历史发展规律,试图跨越式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都必然失败。进入21世纪,中国革命胜利已逾半个世纪,改革开放亦30余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对世界先进经验的吸收,但绝不能拘泥于对别国先进技术的简单模仿、先进社会管理理念的单纯引进,而应立足于现代中国实际,将优秀人类智慧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念,服务于民,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
(二)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领导核心
近代以降,共产国际、联共(布)、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党派、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人民群众都对中国富农问题有过探索,而唯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探索取得了成功。
对中国富农问题的最早探索是共产国际、联共(布),但因其不了解中国具体实际,而是根据苏联富农政策实施经验来命令中国共产党执行,使得“俄国化”的富农认识在中国遭遇“水土不服”,负面影响横生,导致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屡屡受挫。
中国民主党派中的“中国农村派”或“中国乡村派”在广泛农村调查基础上,“基于富力而同时参照雇佣关系”*《陈翰笙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64页。来判别富农,认为“雇长工一人以上者”为富农*张培刚:《清苑的农家经济(上)》,《社会科学杂志(第七卷第一期)》1936年第3期。。单从其对富农的概念判定来说,有一定准确性,但较之中国共产党则缺陷明显,正如“中国农村派”领导人钱俊瑞所认为的那样“我们用的是富农、中农、贫农、雇农,以所处经济地位来划分。中国共产党却是用自耕农、半自耕农、佃农等,以经营形式来划分。这两种不同的分类方法,决定了揭露还是掩盖阶级矛盾的根本问题”*薛暮桥、冯和法:《中国农村论文选(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7页。。毫无疑问,中国民主党派的富农问题探索掩盖了阶级矛盾,最终未能解决富农问题。
中国国民党之“民生主义”也对富农问题有所涉及。“民生主义”倡导“耕者有其田”,主张通过国家赎买并推行平均分配的方式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在中国共产党推动和影响下,国民党政府于1924年制定的“第二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学生入学检查表”*《第二届农民运动讲习所入学检查表》,《中国农民》1926年第2期;又见罗朝晖:《界定与策略:20世纪前半期富农问题的研究》,2008年第1期。中,将“富农”一词与“小农”、“田主”等并列,表示“父亲之职业”,以区分招收学生之阶层状况,对解决富农问题做了尝试。但由于中国国民党代表的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其阶级本性使得中国国民党的“耕者有其田”主张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实现。
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将“富农”概念传入中国后,便从富农概念、性质、标准、消灭富农手段运用、路径选择等入手,积极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践探索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之路。理论上:1929年,中国共产党为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与共产国际、联共(布)进行了一次大论战,虽因党内教条主义、国际形势的影响,选择了妥协、退让,但这次论争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提供了经验*有关此次论战的具体内容参见:陈君锋、唐玲:《中共六大前后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析论》,《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此外,中国共产党通过整党、整风运动破除了党内教条主义、“左”倾冒险主义等不良因素的影响,维持了党的先进性,让中国共产党关于富农的正确认识得以贯彻落实。实践上:中国共产党通过结合中国革命形势、中国具体国情相继制定了“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富农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限制富农封建剥削,保护富农资本主义生产”、“取消富农封建剥削,奖励富农资本主义生产”、“保存富农经济”、“由限制富农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等政策,促进了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维持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步伐,证明了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以上对比可知,唯中国共产党才是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真正试图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唯一选择,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经验之一。
(三)“化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终目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之最终目的在于化中国的“三农”问题。1922年,陈独秀将富农概念引入中国,其动机之一便是希望中国共产党借此深入了解农民、了解农村,制定出切实有效的农村农民政策,发动农民运动以推动中国革命。1928年7月,中共“六大”制定“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政策,其目的在于中立富农,防止富农倒向反革命阵营,削弱反革命力量。1929年6月,共产国际“六月来信”指示中共中央“坚决反富农”,以通过打击富农来团结农民其他阶层,并借此获取经济物资,为中国革命服务。但因此项政策不符合当时中国革命形势及中国实际,迫使大量富农投入反革命阵营,加大了革命难度,且使农村经济遭受巨大损失,最终导致中国革命走入低潮。1934年,遵义会议后,中共中央改换了领导集体,提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化”,使马克思主义“化中国”这一目的更为明确,并在此后相继制定“减租减息”、“取消富农封建剥削,保护富农资本主义生产”、“限制富农封建剥削,奖励富农资本主义生产”、“保存富农经济”等一系列旨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推动中国革命顺利前进之富农政策,“化中国”效果显著,连续取得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之最高追求。这一目标的完成,就需要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进而完成“化中国”之目的。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为自强、独立的新中国是近代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使命;而化贫穷落后的中国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生态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新世纪的使命。可见,“化中国”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个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历史使命,永无止境。
(一)“唯本唯上”的教条主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掣肘因素
以“六月来信”、“立三路线”、“王明左倾路线”为代表的“唯本唯上”教条主义严重掣肘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顺利进行,我们应深以为训。
1929年6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给中共中央关于农民问题的信,即“六月来信”,要求中共中央按照共产国际意志制定中国之富农政策。中国共产党在接到“六月来信”之后,以博古、李德、王明等为代表的留苏派受“唯本唯上”教条主义影响,在违背当时中国社会实际、中国革命走向、中国社会生产力发达程度的情况下接受了“六月来信”,决定转“不要故意加紧反富农”为“坚决打击富农”,给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中共正式接受“六月来信”后,中共富农政策越发“左”倾,相继出现了“立三路线”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立三路线”企图“用过早的办法”在“苏维埃区域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纲”,即“实行集体生产,以防止减弱生产”,禁止一切土地买卖、租佃、典押,主张“一切土地平均分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土地革命纪事》(1927-1937),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67页。。虽然“针对富农,只没收富农出租土地部分”,但实际上是按没收一切土地以平均分配来执行。毫无疑问,“立三路线”下的富农政策依然是共产国际“六月来信”的翻版,是唯共产国际指示而行、唯苏联经验而行,是“唯本唯上”教条主义的典型。王明打着反对“立三路线”的旗号主持中共中央,主张“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完全否定毛泽东根据苏区实际制定的“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给富农以经济出路”的正确富农政策,形成了比“立三路线”更左的教条主义——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王明所制定之富农政策不仅断绝了地主的活路,同时也使富农半饥半饱,以致影响了富农的生产积极性,甚至使得中农害怕上升为富农,生产情绪受到打击。不仅如此,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还提出“决不分别谁是兼地主和高利贷者,谁是仅仅雇用雇农者”,既不问何时雇用,也不问雇佣剥削的数量,更不问开始雇佣雇工的时间,只按是否存在雇工,甚至采用查历史的形式错误地划分农村的阶级,因而搅乱了阶级阵线,大量的中农被划为富农,富农划为地主,导致田地荒芜、工商业破坏,人民生活窘迫,给根据地经济政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不管是“立三路线”还是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都是教条主义的表现形式,究其原因在于,一是共产国际“六月来信”的余威;二是李立三、王明等留苏派的发迹得益于共产国际、联共(布)的支持,只有惟共产国际马首是瞻才能使他们继续把控中共中央;这是唯上。三是王明等人自认为是正统的、饱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山沟沟里出不了马克思主义,只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才能制定正统的富农政策。这是唯本。
唯本唯上还表现在《五四指示》颁布与《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期间,一些根据地领导人为迎合上级好恶而作出违背实际情况的土改策略。例如晋绥分局因受到晋冀鲁豫激进土改的影响,为迎合上级领导人的喜好,在明知本区地主富农手里已无多余土地,只够自耕的情况下,竟否定了调查的真实结果,汇报中央说“晋绥50-70%的土地还在地主富农手里,土地改革运动还远没有完成”*《谢觉哉日记》(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220页。甚至在分局会议上不断敲打基层土改干部,逼迫下级造假,以至下级干部谎报数据说“反正我有两个口袋,一边装的是羊毛,一边装的是猪毛,你要猪毛有猪毛,你要羊毛有羊毛”*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党史资料》(第8辑),北京:中共中央党史出版社,1983年,第255页。。大大脱离了实际,土改形势在晋绥区逐渐地走上了一条不切实际的不归路。正是由于唯本唯上的教条主义影响,中共富农认识中国化进程出现了曲折,应引以为戒。
(二)罔顾历史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挫折因素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应遵循一定历史规律,切不可罔顾历史发展规律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某些时期在错误思想主导下,出现了试图罔顾历史发展规律,大踏步消灭富农以实现社会主义,最终却阻碍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行为,值得我们反思。
1953年9月,在实施“保存富农经济”政策不到5年的情况下,中共中央提出实行“限制富农到逐步消灭富农经济”政策。但“限制富农”却只执行了一年左右,便直接“消灭富农经济”,有悖于历史发展规律,有悖于生产力发展规律。因为:第一,保存和发展富农经济是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变革只有当原有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力发展,才会孕育新的社会生产力。中国虽已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影响并未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也不尽成熟,跨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显然有悖于历史发展规律、生产力发展规律。富农经济既有封建经济因素,同时带有资本主义因素,是当时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而农业合作化则是较之富农经济更为先进的生产力模式,在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力(富农经济)发展并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实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农业合作化经济),是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的揠苗助长。因此,发展富农经济是跨入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之前不可绕过的必然阶段。第二,富农经济有利于社会经济尤其是农业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国家统计局1954年调查数据显示,该年度农村各阶层劳动力创造的农副业产值为人均247.3元,而富农为338.2元,远超过平均值及其他各农民阶层的产值;在发展商品粮率方面,富农以43.1%商品粮率远超平均的25.7%*苏少之:《论我国农村土地改革后的“两极化”问题》,《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10期。。可见,富农经济“对于人民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因而对于广大的农民也是有利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合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农村经济体制卷),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第89页。,而限制富农尤其是消灭富农政策的过早实施扼杀了这一大好形势,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预示着:首先,我们已经处于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已从“阶级矛盾”向“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阶级斗争已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工作。“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共中央受错误思想影响,罔顾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阶级斗争的历史事实,再次对富农加以斗争、批判和打击,显然本末倒置。其次,我们依然处于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为这一时期主要工作,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措施都可以而且应当被运用,反之都应被抛弃。“四清运动”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富农经济等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方式逐步被农业合作化经济这种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生产模式所代替。这既不符合生产力发展规律,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要求。因此,从三大改造完成到改革开放之前的近三十年生产力探索,虽然取得成就巨大,但所受打击与损失亦然。显然这是罔顾历史发展规律、生产力发展规律的代价,也再次说明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定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历史不仅给我们以经验与教训,促使我们反思、总结与借鉴,同时也给予我们以启迪。
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是一个长期而曲折的过程。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之曲折历程,充分说明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曲折性与长期性,提醒我们要做好长期工作的心理准备。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最强有力的思想武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行的理论武器,但其作为一种非内生性思想文化,并非根植于中国,欲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唯有中国化一途。中国实际与马克思主义原产地欧洲实际之差异性,势必导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理论与实践不断磨合的过程,挫折在所难免。例如,1929年至1934年,共产国际在不了解中国实际情况下,要求中共完全走俄式解决富农道路,导致中共富农政策不断“左”倾,富农及富农经济受到了严厉打击。再如1953年6月,中共中央过早实施消灭富农经济政策,致使刚进入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便出现了经济困难。“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阶级斗争政策更是深深打击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受阻。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过程中遇到的挫折,也正因为这些挫折的存在,才有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长期性。
我国已进入第二次社会转型期,经济多样化、文化多元化趋势明显,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也日趋多元化。其中个人信仰多样化尤为明显,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再是唯一的选择,“尤其是当代西方社会思潮涌入后,马克思主义信仰危机越发严重”*陈君锋、齐佩芳:《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社会心理分析》,《毛泽东思想研究》2013年第5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面临着巨大挑战。因此,我们不仅要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而且还要坚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以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自信,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曲折中寻找出路、不断前行。
第二,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历史说明,“团结-批评-团结”之党的优良作风要长期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党内矛盾的科学方法,也是加强党的凝聚力、执行力、创造力与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中共六大前后,中共党内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完成了一场关于富农问题的论争,使中国共产党更加正视自己的力量,正视自己的思想,正视中国的实际,逐渐摆脱了共产国际关于富农政策的瞎指挥,并统一了党的思想,凝聚了党的力量,为独立自主地走中国特色革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准备了坚实的领导力量。1941年,中共掀起一场以反对教条主义、反对本本主义为核心的整风运动,以“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消除了王明为首的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在党内的不良影响,将整个中国共产党凝聚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领导集体周围,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的实现准备了坚实的组织条件。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现代化时期,国际环境不容乐观,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更需要一个团结的党、坚强的党、高凝聚力的党来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只有继续发扬“团结-批评-团结”这一党的优良作风才能不断提升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执行力及执政能力,为中国现代化服务。
第三,“三农问题”依然是当今中国重点关注之问题。“三农问题”既是近代中国所着力解决之问题,也是当代社会发展曲折的主要症结。现时中国正处于高速现代化时期,“现代文化虽然并不一定与农村绝缘,但它附丽于工业发展而进化的”,“农业经济之极度崩溃,必然要发生禹贫弱私的现象,农业建设终究不能解救农民的贫困”*齐植璐:《现阶段中国经济建设论战的批判》,《东方杂志》1935年第32卷第24号。。因此,要想解救农民,就必然将“三农问题”纳入现代化建设当中,换句话说,“三农问题”解决与否势必影响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三农问题”依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着力点。
马克思主义关于富农认识中国化历程,使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更为深入,并通过科学合理的阶级划分、阶级斗争方式与农民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和谐,为“农村包围城市”战略取得空前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如今,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提高,农业经济的振兴依然困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且农村中出现了类似于富农阶层的新农民阶层,如何在处理富农问题中吸取经验、教训与启示,处理好与此类农民的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国共产党对新富农的认识及政策研究”(SC15XK021);西南科技大学博士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关于富农的认识历程及政策演变研究”(15sx7102)。
陈君锋(1986-),男,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唐玲(1985-),女,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绵阳 6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