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蜀菊
(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 重庆)
慈善组织公信力研究
□文/郑蜀菊
(长江师范学院管理学院重庆)
[提要] 公信力是慈善组织迅猛成长的必要条件,是慈善组织得以合法存在的基石。公信力不但影响慈善组织的对外形象,而且也影响捐赠者的捐赠态度。面对公信力受损的挑战,慈善组织需要从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出发,化解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危机,推动我国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慈善组织;公信力
原标题:慈善组织公信力提高途径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6月29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组织有了迅猛的成长。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慈善事业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献中,指出把慈善事业作为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政策环境的改变,截至2014年底,我国社会组织达到60.6万个,2014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达1,042.26亿元。慈善事业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动员社会资源、增进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协调和治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慈善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日渐突出的问题,尤其在公信力方面最为突出。慈善组织的运行是基于公信力的存在,这也是慈善组织得以发展的关键因素。如何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把慈善组织建成具有高度信任感的组织,能更好地运用它的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是我国慈善组织现在面临的主要任务。
慈善组织的运行包括四个方面:接受捐赠、资金管理、项目筹划和实施救助。在接受捐赠这一环节上,它是建立在社会公众对这个组织信任的基础之上的。没有持久的捐款的保证,慈善组织也不能持续运行,公信力是慈善组织的重要保证。
(一)公信力对慈善组织运行具有指向标作用。康德提出人类在认识外部世界时具有感性的、知性的、理性的、信仰的多种丰富范畴和领域。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的感性认识,它是通过慈善组织以往所进行的活动所积累起来的,也就意味着社会公众会选择他们认为比较可靠、信誉度高的慈善组织进行捐赠。这类慈善组织与其他慈善组织相比,就会容易获得更多的社会捐赠,无形中该慈善组织形成了它特有的品牌效应。公信力作为慈善组织的“品牌效应”,它可以为慈善组织获得更多的融资渠道,从而在慈善组织运行的过程中形成捐款导向机制。
(二)公信力对慈善组织运行具有降低成本的作用。公信力可以降低慈善组织的筹款成本,在慈善组织进行筹款活动时,总是经历各个复杂的筹款环节,这些活动环节不仅浪费慈善组织的时间成本,还会浪费金钱成本,极大地增加了慈善组织的运行成本。反之,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提高,将会更容易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从而降低筹款成本,在未来的慈善组织运行中将获得源源不断的资金。公信力也可以降低慈善组织的宣传成本,任何形式的宣传都抵不过人们的口碑宣传,它的扩展力和宣传力是最强的,在无形之中降低了慈善组织运行过程中的宣传成本,用最少的成本帮助最多需要帮助的群体,这就是慈善组织所追求的目标。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慈善组织有了迅猛成长。但是其中不免会出现一些让人感到痛心的事件,随着这些事件的揭露我国慈善组织面临着公信力缺失的挑战。慈善组织公信力危机不仅是我国所面对的,而且也是全球各种慈善组织所面对的。全世界各类组织的公信力调查研究报告表明,有的国家的民众对慈善组织的信赖水平还不及政府机关和商业机构。甚至连美国这样民间组织相当活跃的国家,善款被挪用的现象也是层见叠出。在我国,自2011年“郭美美事件”曝光后,把慈善组织推上了风口浪尖,而一系列关于慈善组织的负面信息接踵而来,这些负面信息的直接影响就是降低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直到现在“郭美美事件”还是对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慈善组织产生有很大的干扰。面对这些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信息,社会公众对慈善组织产生质疑,他们所筹集到的善款是否真正用于那些需要救助的集体。因此,这些真假难辨的信息对公众的影响就是直接减少捐赠。那些有时间、有能力的人士开始自发组成一个救助团体,不再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赠,而采用直接接触被救助者,了解其实际需求然后对其救助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的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受到挑战,妨碍了我国慈善组织的正常、持久发展。
人们对于某个事物的信任是积少成多的,但是对于某个事物的不信任只需要一个事件的出现,就会打破对它原有的信任,而开始怀疑它的方方面面。“郭美美事件”虽然是引火线,但致使我国慈善组织陷于信任危机倒是内因和外因的结合。
(一)慈善组织信息不透明。慈善组织信息不透明是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缺失的一个重要因素,捐赠者不清楚所捐善款的实际用途。在《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中,我国高达75%的组织完全不公开或少量的公开信息,慈善组织未有专业信息公开手段的有42%,慈善组织未有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有37%。在“郭美美事件”中,面对民众的质疑,没有一个组织对民众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慈善组织信息不公开现在已经不能满足公众对于信息获取的需求,进而也不能获取公众的信任和认同。
慈善组织在发展的时候就没有真正摆正它的位置。实际上,慈善组织只是一个“中间桥梁”,用通俗的话语来表示就是一个“中介所”,只不过这个“中介所”比较高大、正规,比其他组织更具合法性而已。捐赠者通过慈善组织把他们所捐赠的善款传送到所需要帮助的人,因此慈善组织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是一个传送带。善款并非慈善组织所有,这些善款只是以组织的形式对它进行保管和使用,但是慈善组织并没有真正认清他们的位置,认为善款的所属权发生了变化,他们可以私自、随意的利用这些善款。因此,财务状况的充分公开,保障捐赠者对善款的知情权是慈善组织实现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信息公开是慈善组织发展的内因,也是慈善组织取得公众信任的基本保证,正如消费者在消费时所拥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捐赠者也需要获得同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曾说过:“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袋子”。慈善组织获得的捐款额度依赖于“玻璃口袋”的透明程度。如果捐赠者不清楚善款的运作程序,那么捐赠者人数就会减少,相应的捐款金额也会减少。
(二)公众与政府机关尖锐的社会矛盾
1、公众对带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不信任。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慈善组织发展较迟,而且它是从政府中剥离出来的。从实际意义上看,民间发展起来的慈善组织是不存在的,最早发展的慈善组织带有很强的政府背景,后来民间慈善组织才开始逐渐成长起来,但是民办慈善组织还是会被政府的“门槛”所制约,许多的民间慈善组织没有进行相应的挂号注册,使得它们在运行时未能具有正当地位。因此,民办性质的慈善组织没有官方性质的发展快速,使得早期公众一直依赖于“官办”的慈善组织,而且“官办”的组织从政府中剥离出来,还没有转变自己的角色,运行中带有政府的强制性。捐赠者捐赠善款本应该是基于他们对该组织的信任而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进行捐赠,慈善组织在筹集款项时也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但是这些“官办”组织的资金是来源于政府采取强制手段从工资中抽取一部分作为善款捐赠划拨给这些慈善组织的,而且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资金的实际用途。由于受这段特殊的历史影响,公众对带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不信任。
2、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人们物质生活愈加丰富,却未使人们的人文生活跟上时代的步伐,不仅对政府的不信任,而且人与人之间也逐渐缺乏信任。慈善组织公信力被破坏流程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信任到不信任,源于一个突发性的事件。如“郭美美事件”,民众就会对该慈善组织马上失去信任;另一种是信任到怀疑再到不信任,源自于一个偶然而且不能确认的事件。如某一个慈善组织产生不信任的信息广为人知,有一部分会基于对他的了解继续信任下去,有一部分会立即不信任,另外还有部分会产生怀疑,当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后,就会变成不信任。在这两种破坏的方式中,它们都是由人产生的事件,由人发出的行为事件,人对慈善组织的不信任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
目前,慈善组织对善款的数额和使用没有向社会公众公开、捐赠者没能良好的使用监督权、变相的挪用和侵占社会公众捐赠的善款、以捐款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这些行为都影响着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面对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危机,不仅需要从制度和法律着手,而且需要从慈善组织的内部进行改变,由内而外的改变才能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一)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化,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督。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保障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有序互动,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透明化的进程是必不可少的。从国家来看,信息公开便于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规范,推动慈善组织法律制度的完善;从社会来看,信息公开可以使社会更加快捷地参与到慈善组织的管理中来,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慈善组织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内部监督。“关于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建立障碍,有两种途径:其一是自律,其二是他律。慈善组织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应该以自律为主,完善慈善组织管理机制是自律的前提”。由此可以说明,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机制是提高组织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慈善事业服务中,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水平、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是决定其慈善组织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慈善组织在履行其职责时,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在组织结构上,建立合理的管理层级,划分管理权限,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在人员配备上,因材施用,人尽其才;在资金使用方面,严格制度,规范程序;在资金管理上,合理配置使用,努力提高利用率。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建设,需要建立以自律为基础的内部管理机制,尽力发挥各管理层级的作用,重要决策由主要管理人员决定,日常的运行由各职能部门进行开展,各层级相互监督。
(三)建立健全慈善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通常只有政府才有权利从法律上管理和制裁慈善组织的行为。然而,由于政府的能力和精力有限,且当政府管制力过大时容易制约慈善组织的发展,因此为了弥补政府监管的不足,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能更好地推进慈善组织的发展。第三方评估机制是规整慈善组织的监督手段,是鞭策慈善组织良性发展的重要机制。第三方评估是利用一套系统的评价体系,利用体系内的各类指标对慈善组织的各个方面实施评估,完成资源的合理配置,并监督慈善组织是否履行相应职责。公众可以通过评估结果,决定向其中的哪些慈善组织捐款。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局对全国性的慈善组织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但由于我国是引进国外的评估系统,并没有一套适合我国慈善组织的评估机制,导致评估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慈善组织评估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是提高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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