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家盛 江煜灵 袁 红
(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东莞523000)
浅谈接触性DNA前期采集与保护
巫家盛 江煜灵 袁 红
(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广东东莞523000)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进步,接触性DNA在案件侦破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述评3宗典型案例,对其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反思,探讨接触性DNA前期采集与保护的重要性。
接触性DNA前期采集现场保护污染防控
伴随DNA检验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微量生物检材有了全新的认识,很多以往被忽略的检材在案件侦破和法庭证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根据洛卡德交换原理,犯罪分子在现场进行的各种接触活动都会留下自己的生物印记,这些微量的接触性检材对于案件的侦破和最终证据的证明都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接触性DNA的检验在市一级DNA实验室的开展越来越广泛,以东莞市公安局实验室为例,2012年这类检材的送检量仅为1331份,而2013年、2014年攀升至5331份。大量的接触性DNA检验在有力提升破案效能的同时,也凸显了在前期提取、采集与保护中的问题。下面结合3宗案例分析其中的经验与教训。
案例1:2014年2月×日,男子张某在某公园路边被人割喉杀害,现场遗留大量血迹,距现场中心50m外草丛发现一个黑色塑料袋,内有一把带血的水果刀和两把自制木质弹弓,勘查员将整个塑料袋内物品直接封装送检。经DNA检验,现场地面血迹与水果刀刃上血迹均为被害人所留,水果刀柄与1把木质弹弓均被死者血迹污染,未能检出嫌疑人DNA分型。另1把弹弓在头部拉绳部位检出死者与疑似嫌疑人的混合分型,但由于含量比例悬殊,嫌疑人分型有多处缺失,无法作出二人混合的分析意见。
案例2:2014年8月×日,×镇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两名女性受害者一死一伤,男性嫌疑人无受伤,现场遗留一件嫌疑人穿过的短衬衣,胸口、肩部与背部有多处喷溅状、浸染状血迹。由于现场技术员没有配备脱落细胞粘取器或负压吸引仪,故将血衣转移到物证袋内送检。经检验,衣服上血迹为两名受害人所留,但在领口、袖口的无血迹处均未能提取到男性成分,用鲁米诺显影提示大部分目视洁净的部位均被血迹污染。为了抓住此唯一线索,实验员用脱落细胞粘取器对血衣再次细化分区提取,经先后2次提取35份样本,最终在衬衣右腋下一块约1.5cm×2cm的区域检出一男性成分,经数据库比对中查到吸毒前科人员黄某,2天后抓获嫌疑人并在其住所缴获作案的匕首。
案例3:2015年2月×日,接群众报案在×镇东江边一漂浮的书包内发现一女性尸首,法医推断死亡时间为2~3天,书包因河水浸泡未能检出接触性DNA。通过大量视频排查,专案组在距现场约15公里外找到疑似第二抛尸点,并由实验室民警与现场法医共同进行勘验。尸体系被捆绑后包裹2层塑料袋掩埋在路旁树丛下空地中,通过小心的挖掘、拆解复原,在捆绑尸体脚部的红色电线与内层塑料袋打结处用粘取器进行了现场提取,红色电线上成功检出一清晰完整的男性DNA分型,打结部位检出女死者与该男性的混合基因分型。抓获嫌疑人后,在其住处(分尸现场)找到作案的菜刀并检出多处女死者成分,至此该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并成功告破。
随着磁珠、硅珠纯化浓缩产品的推广,STR扩增试剂盒与遗传分析仪的升级换代,接触性DNA的检验水平大大提高。《法庭科学DNA实验规范GA/T382-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检验规范GA/T383-2014》的颁布,实验室认可和年度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也为DNA实验室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规范和质量保证[2]。上述3起案例,体现了接触性DNA在案件侦破中的巨大价值,暴露了当前基层刑事技术队伍普遍存在的不足,凸显了从前期采集与保护着手,提高接触性DNA检验效能的迫切需要。
2.1 针对接触性生物检材的认知水平和现场保护意识亟待提高
接触性DNA检验的重点在于前期处理。与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的检验流程相比,现场情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大大增加了接触性DNA的发现、提取的难度。这要求现场勘查人员对接触性DNA的形成与影响因素有更深的认知和理解,树立潜在物证的意识,远距离观察,近距离取证,才能避免思维的盲区[1]。近年接触性DNA检验量急剧增加,以东莞市为例每月送检超过500份,大部分是盗窃案件由基层技术员提取,暴露出队伍缺乏系统的培训,凭借常规检材的方式和经验进行提取,包装送检要求不高。
防污染是现场保护的关键。在常量检材DNA检验时期所形成的粗放的现场保护意识是导致污染最重要的人为因素。以案例1为例,据嫌疑人交代,两把弹弓为其自制并多次把玩。根据弹弓的载体属性、接触时间、遗留时间[3],推断在拉绳、手柄部位很可能留有嫌疑人脱落细胞。如果勘查技术员有严谨的物证保护、防污染意识,当时对弹弓与水果刀进行分隔保护、妥善转移等抢救措施,提取到完整嫌疑人接触性DNA的几率会大大提高。
2.2 接触性物证的提取手段需要加强
棉签擦拭是目前基层技术员提取DNA的普遍手段,具有成本低、应用范围广的优点。两步擦拭法基于上述手段针对接触性DNA提取的有效方法,但也存在手法要求较高、对细小凹凸不平表面不好操作、物证袋包装转移过程易损失、不适用于非渗透性表面等缺点。单一、繁琐的提取方式不能满足微量物证提取的需要,应引入多样的、更方便有效的方式。如案例2,若勘查人员在物证封装前用粘取器对领口、腋下或袖口洁净部位进行提取,能有效降低检验难度,大大节省人力物力。
针对上述问题,东莞市公安局实验室自行研发了专门用于接触性物证提取的脱落细胞粘取器:采用膜片粘取的方式,降低提取手法要求且脱落细胞转移成功率高;粘取膜配合弹性手柄使用,能很好地应用于凸凹不平、细小复杂载体表面,也适用于渗透性载体;特制的包装盒具有很好的防污染作用[4]。
2.3 加强现场勘查人员和实验室人员专业工作的交叉和渗透
现场勘查和实验室检验工作的割裂是制约接触性DNA检验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接触性DNA的分析检验者较少参与现场勘查,而是使用技术员、法医“选送”的部分材料进行化验,提出鉴定意见,这势必要比在掌握更全面的案件材料的情况下取得的效果要大打折扣[5]。同样,由于技术员、法医缺乏对现场情况的了解,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对比印证、积累总结,反馈于现场勘查人员。
案例3的成功,体现了实验室人员提前介入到现场勘查的作用,也说明了加强现场勘查人员和实验室人员专业工作的交叉和渗透的重要性。对于一些重要复杂的案件,让实验室人员到现场中去参与勘查,提供采集、包装和污染防控方面的技术支援,也让勘查人员往实验室去,对重点检材的范围和部位提出建议[1],这种沟通和交流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检验成功率,避免检材的遗漏和资源的浪费。
DNA被誉为新生代的“证据之王”,接触性DNA检验是目前DNA检验的热点和难点。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微量物证的前期发现、采集和保护,决定了物证提取的质量,往往是物证检验成败的关键[6]。提升微量物证的检验水平和检验成功率,有赖于技术手段的进步改良,更要靠技术人员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提高对微量物证的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
[1]张天祥,刘海东.接触性DNA及其现场发现[J].法制与社会,2009,9:352.
[2]刘烁,刘冰.国外法庭科学DNA实验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现状[J].刑事技术,2013,3:3-8.
[3]张广峰,陈松.接触性DNA检验成功率的影响因素探讨[J].刑事技术,2013,3:9-13.
[4]赵春鹤.利用自研新型脱落细胞粘取器提取接触类检材DNA[J].刑事技术,2014,4:51-53.
[5]李尧.对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中所起作用之反思[J].法制与社会,2013,12:129-130.
[6]姜先华.关于如何提高疑难生物物证检验能力[C]. DNA数据库建设应用成果与展望III:36-38.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