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宋 宁
(石家庄铁道大学 河北·石家庄)
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研究
□文/宋宁
(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石家庄)
[提要]随着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人口膨胀等问题的不断恶化,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越来越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通过京津冀三地之间的协同和互补,不仅能够有效缓解当前的现实压力,助力消除京津冀贫困带,还能有效实现三地间的政治、经济、空间资源互补,促进整体高效、快速发展。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作为三地协同发展的有效突破口,如何找到其实现路径是当前重点和难点。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而列举探究当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整体发展策略,以期为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京津冀;轨道交通;一体化;实现路径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交通大部制下京津冀铁路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编号:HB14GL021);河北省社科联项目:“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石家庄交通一体化实现路径探究”(编号:201501319);河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河北省收入分配演变与实证研究”(编号:SQ131030);河北省社科联项目:“基于基尼系数的河北省居民收入分配实证研究”(编号:2014040213)
收录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是基于三地之间的实际问题和各自需求提出的最佳发展方案。首先,北京市作为我国首都,其政治优势和经济优势使得人口剧烈膨胀,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雾霾等环境问题也日渐恶化;其次,天津作为距北京最近的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其城市问题虽较北京缓和,但同样日趋严峻。河北作为内陆省份,其当前存在的贫穷问题,是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通过京津冀三地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使得三地之间有效连接、互通有无,实现各自问题的有效缓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结合当前形势和发展需求,制定最佳的建设策略,才能切实保障相关规划的有效落实。
(一)缓解城市压力,促进城市良性健康发展。我国京津冀地区的城市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对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其带来的巨大问题,也造成了城市居住人口的巨大压力。城市用地不断减少,地价飞涨,城市生活的成本越来越高,且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交通拥堵问题成为人们日常出行最为头疼的问题。基于当前日趋严重的现实问题,许多城市人口选择向郊区和郊县迁移,使得京津城市周边出现越来越多的卫星城和新城。然而,交通问题是阻碍其发展的关键问题,人们花费在出行上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巨大,在避免一些城市问题的同时,不得不面对交通上的巨大压力。
建设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通过轨道交通将京津冀地区有效连接,使得京津城市能够向河北地区发展,郊县和城镇与城市之间的流动速度加快,其宜居性也就大大提高,城市分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且产业结构调整和迁移,能够极大地促进郊县地区的经济发展。城市压力得到有效缓解,城市才能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二)建设轨道交通经济带,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交通发展加快了地域流动速度,人口和物资流通的便捷性大大提高,沿线的经济发展也就有了极大的便利。发展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既能实现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缓解,使得城市交通压力不再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老大难问题,还能够促进城市布局的合理化,带动交通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后,沿线交通枢纽点和交通节点的流动人员疏散速度大大加快,其房地产和商贸、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速度也大大提高。通过交通节点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其未来的辐射和延伸将带动沿线甚至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发展模式,将实现产业新区的有效建设,巨大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极大便利。
(三)实现产业和资源转移,逐步消除贫困带。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能够有效促进产业和资源的有效转移,逐步消除京津贫困带。在河北省与京津地区交界处,有着大量的贫困乡村,其中居住着近272万的贫困人口。当地人口多以农业生产为生,青壮年则外出务工,当地经济发展资源薄弱,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贫困问题的有效解决。在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后,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京津地区的城市功能向贫困地区转移和辐射,产业和资源也逐步辐射到贫困地区,其发展上的优势也就不断增加。利用当地的空间优势,在获得卫生资源、教育资源和政治资源后,当地的地产发展速度加快。产业平台逐步建立,当地人力资源拥有足够的工作岗位,经济得以快速崛起。同时,借助于国家和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的推动,贫困带将随着时间推移而被逐渐消除,京津冀三地之间的发展将更加均衡。
(四)推动京津冀有效融合,实现区域持续发展。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将三地之间的地理距离缩短,消除地域间的隔离,还将进一步推动三地之间的整体有效融合,实现三地之间经济圈的构建,实现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交通便利后,京津冀之间的资源流通更加便捷,资本、人力和技术等不再是相互分割的存在模式,三地的功能结构融合将更加紧密。同时,北京作为政治文化中心城市,其在这一特色上的定位将更加明显,而天津和河北诸多城市形成的城市群将进一步实现经济突破,实现区域的深度和可持续发展。
京津冀之间的交通更加便利,且成本更低,环保优势突出,人才的辐射和流动将更加快速有效。人们将进一步模糊三地之间的区别,对于三地一体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行政划分界限带来的政策和相关制度上的隔阂将进一步缩小,文化、产业、资源和管理等方面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一体化融合模式将极大地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
(一)京津冀三地之间的联系断裂。要想建设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应首先认识到三地之间当前所处的断裂关系。虽然三地在地域上相邻,但城市之间的断裂化联系,使得其在进行综合化和一体化交通网络建设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就北京和天津之间的联系来看,两个城市之间虽然已经建有城际轨道交通,能够通过轨道完成人口和物资的流通,但其并不具备同城效应,城市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同城效应下多种资源融合和文化融合、产业融合均有待提高。就天津、河北与北京之间的关系来看,北京更多地作为接收和索取的一方,天津和河北则作为服务、给予的一方。三地之间的互补和协调关系未能建立,跨区域一体化建设就更是空谈。较长三角区域发展情况来看,其交通效应未能充分显现,文化和贸易、生产生活之间的往来仍处于断裂状态。
(二)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水平滞后。就当前京津冀三地之间的轨道交通建设情况来看,其发展水平仍较落后,基础设施建设处于滞后状态。首先,就三地之间轨道营运里程来看,远未达到三地之间有效连接的要求,更不用说实现交通拥堵问题的有效缓解。就三地各自的营运里程来看,轨道交通营运里程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城市的水平。交通线网密度不足,交通优势尚未建立;其次,就京津冀三地之间连接情况来看,一体化轨道建设存在多处的断裂和分隔,断头路里程多达2,300公里。同时,公路建设未能满足轨道交通连接建设的需求,铁路与港口主枢纽的公路通过能力也无法满足交通一体化建设需求。轨道交通与公路交通建设未能同步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后的效益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三)京津冀三地存在多方面落差。京津冀三地之间存在的落差明显,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从行政力量上来看,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城市,其政治优势最为突出,天津作为我国直辖城市,稍逊于北京,但较河北则优势更为明显。在落实跨区域轨道交通合作时,北京在其中的话语权更为强大,相关工作的推动上也更为强势。处于政治弱势的河北则很难在其中争取到更多的优势资源,相关合作上的沟通难度增加,达成共识的困难重重;其次,从三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京津的优势较河北更大,在财政支出和融资能力上存在较大落差,落实到资金问题上则矛盾必不可少;最后,从三地的轨道交通发展现状来看,京津的轨道交通发展规模较大,甚至已经实现了轨道网络的建设,而河北则只在省会城市开始了相关建设工作,三地之间的轨道交通建设规模落差巨大。
(四)相关配套政策无法满足需求。要开展涉及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其牵涉到的资金、政策、制度问题极其繁复,尤其是相关政策问题,作为建设中的重要保障,其制定和落实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否,将直接影响整体工程的建设效果。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京津人口和产业向河北转移,缓解两地巨大的人口压力,并助推河北省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实现河北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除贫困区域。河北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尤为关键,其在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资源、财政税收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应在满足产业需求和人才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当地经济的有效发展,才能确保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目标和诉求得以有效实现。就目标的政策条件来看,其尚不具备巨大吸引力,政策优势未能突显,仍需在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的进程中进行同步规划和完善。
(一)以跨区域轨道交通为先导,实现京津冀发展的有效突破。在过去的交通发展建设模式下,轨道交通的建设是在道路交通需求的推动下被动进行的,即出现交通拥堵问题后再通过轨道建设来缓解交通压力。这种建设模式下,轨道交通建设成本和收益成为首要关注点,对于城市整体交通规划而言,不具备前瞻性和预见性,城市发展居于滞后状态。同时,这种模式下建成的轨道交通在城市交通压力的缓解上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人们仍采用过去的、习惯模式下的出行方式。
以跨区域轨道交通为先导,改变传统的交通规划和建设模式,是根本上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实现城市战略发展的重要手段。避免以高铁和高速建设作为跨区域一体化建设的首要选择,而是进行综合规划和统筹安排。基于当前的城市交通压力,在解决当前交通拥堵、满足出行需求的基础上,对整体交通网络进行科学设计,通过引导出行需求、规划交通网络的方式,从根本上避免交通拥堵情况。同时,在跨区域轨道交通规划中,确保与各交通枢纽站点的互通,实现整体交通的通畅性和便捷性。
(二)国家建立专门的统筹机构,统一并协调跨区域轨道交通。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与一般性的城市轨道建设和高铁、高速公路建设有着很大的不同,其涉及到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且跨区域轨道交通作为公益性和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市场化经济环境下可经营性之间的冲突,使得三地在建设任务的承担上均选择回避和推让,具体建设进程难以有效推进。为此,就需要国家作为牵头者和统筹者,建立专门的统筹机构,对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协调。该统筹机构具备相当的话语权和行政力、执行力,能够在权衡三地之间的优势和缺陷,在利弊平衡之下制订出最佳方案,交付三地通力合作,共同推进该项目的落实。在具体的项目执行上,除完成前期的设计和规划外,需对投资和融资问题、收益分配问题以及运营管理等问题进行有效协调,消除三地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三地利益最大化,促进三地之间的友好协作。
(三)与其他交通规划同步进行,宏观规划建设区域交通网络。在确立了统筹机构和项目运行方法后,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对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进行科学规划。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不是只针对轨道交通而言,其中还涉及到其他交通方式的同步规划。单一开展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无法满足其连接需求,则其运行得不到有效保障。为此,以轨道交通、高铁、高速公路网络构建作为整体项目的重点内容,在保证跨区域轨道交通建设实施的同时,确保区域内的高铁和高速公路建设同步跟进,并完成交通网络的超前化、精细化规划。轨道交通与机场、公路和铁路、港口等交通枢纽点之间的有效连接,使客流的流动效率大大提高。同时,应当同步进行跨区域轨道交通沿线经济发展规划,实现土地利用最大化,以长远眼光进行房地产、商业和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这样一来,不但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得到稳步推进,沿线和区域经济发展也同步进行,建设速率和建设成果将进一步凸显。
(四)建立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统筹协调相关配套政策。为确保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当建立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得相关规划具备法律效力,强调其严肃性,确保其实施过程的落实效果。相关法律法规应涉及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给项目的规划和执行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就京津冀三地政策上的不统一问题,应当对相关政策进行统筹规划,使得相互间的政策制度能够协调统一,为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提供政策保障。如在土地使用上,确保土地价值最大化,同时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政策上的便利。同时,对于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后相关运营、管理和具体的票价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政策上的协调。
此外,为配合项目的有效进行,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多方面问题予以政策保障。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沿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招标、经营和转让等问题,通过相关机制的制定,确保各种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同时保证其科学性、秩序性;在参建企业介入后,其市场化经营的监管问题,同样需要具体和针对性的政策制度予以配套。
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是实现各区域问题有效解决的重要手段,也是三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在落实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之前,应首先对传统的交通规划理念进行革新和突破,站在更高的角度分析跨区域的交通发展问题。明确当前建设面临的多种问题,以科学、系统规划为入口,综合分析交通协调发展需求和未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进而就具体的建设和运营、监管等问题进行协调统一。通过国家的统筹管理,合京津冀三地之力,实现京津冀跨区域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的有效推进,为京津冀经济圈的有效建设和三地有效融合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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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