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一统皇朝末期的群雄割据*

2016-03-16 07:29毕秋生
菏泽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长官朝廷

毕秋生

(中共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山东济南 250099)



论大一统皇朝末期的群雄割据*

毕秋生

(中共济南市委政策研究室,山东济南 250099)

群雄割据曾经多次发生于中国古代大一统皇朝的后期,比如秦、两汉、西晋、隋、唐和元的后期,但明清两代没有发生。辩证地看,群雄割据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包含了分裂和统一两种特征,其所以发生,除了分散的封建自然经济这一根本原因外,还有皇朝统治体制与统治政策等其他多个方面的因素,而明清两代则在统治体制与统治政策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成功防止了群雄割据,同时群雄割据对中国历史走向也产生了正负两方面的重大影响。

大一统皇朝;群雄割据;朝廷;诸侯

群雄割据曾经是一个历史“魔咒”,多次降临于中国古代大一统皇朝的后期。秦、两汉、西晋、隋、唐和元的后期,在农民大起义或社会大变乱的沉重打击之下,朝廷失去对全国的有效统治,一些地方势力有的借机自立,有的公开加入反对朝廷的行列,加上各自占据一方的若干农民军武装,从而形成群雄割据的局面。明清两代却与前几个大一统皇朝不同,虽然统治后期也曾爆发大起义,但并没有演变成群雄割据。明末虽然有高级将领拥兵自重的苗头,然而在北京朝廷倾覆之前,最跋扈的高级将领也没有公然违抗朝廷调遣,没有投降农民军的地方长官也仍然服从朝廷号令,只有李自成和张献忠两支能影响大局的反对势力。晚清朝廷则不仅平定了太平天国运动,还较为成功地化解了湘军系统,其后各地督抚虽离心倾向增强,但在宣统退位前没有发展成武装割据。本文的目的,就是通过梳理几次群雄割据,概括总结其历史特征,分析其历史成因,并探讨明清主要是明代防止其发生的历史经验,最后阐述其对中国历史走向的重大影响。

一、群雄割据的时代特征:分裂与统一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统一体,都有正反两个方面,群雄割据也不例外。群雄割据作为一个矛盾统一体,第一个特征就是分裂,这是毋庸置疑、显而易见的;而与其相辅相成的另一个特征就是统一,这个方面虽不明显,但却也是客观存在,只要深入观察即可看到。

(一)关于分裂性。所谓分裂,葛剑雄先生在其《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中论及:“已经统一了的政权变成几个,或原来属于该政权的一部分脱离了,独立了,可以称为分裂。”[1]78很显然,群雄割据完全符合葛先生对分裂所下的定义。每当群雄割据降临之时,朝廷无力控制全国,有的地方是英雄豪杰揭竿而起,打出义旗称雄一方,有的是地方长官趁机宣布独立,总之诸多诸侯都脱离了朝廷领导,各自凭借武力统治一方,争抢地盘、相互攻战,致使战火连年、山河破碎。例如,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平息后,特别是董卓之乱后,朝廷虚弱不堪,袁绍、曹操、孙策、袁术、刘表、张鲁、刘备、吕布、马腾、刘璋等连州并郡,各自称霸一方,不但不听朝廷号令,而且纷争不休,赤壁大战后演化为曹魏、蜀汉、孙吴三个割据政权,原来完整统一的国家陷入三国鼎立的局面。这种分裂的状态,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有的长达数百年。例如,东汉末年到西晋灭吴,期间分裂近百年,西晋完成统一不久又爆发“八王之乱”,北方地区很快一片混乱,晋室被迫南渡偏安,又开始了持续170年南北朝分裂时期;唐安史之乱后,先是藩镇割据,后有藩镇转型的五代十国,分裂更是达200余年,后来北宋不过是完成了局部统一,并没有真正结束分裂状态。在这种分裂状态下,战乱频仍、动荡不安,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阻碍,黎民百姓更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分裂之下的黑暗和动乱,是群雄割据时代较之大一统时代最明显的一个特征。

(二)关于统一性。所谓统一,葛剑雄先生也指出:“统一是指国家之间或政权之间、一个国家或一个政权内部在政治上的一致性、集中及结合为一个整体”。[1]68本文理解,统一就是一国政权体系完整一致,中央政府有效统治全国。从这一含义观之,群雄割据似与“统一”没有关系,反而与其颇为对立。但如站在中华民族的整体历史方位深入考察,就不难发现群雄割据背后隐藏的统一性,也可以说分裂之下仍存在统一的因素。突出表现在,割据诸侯在思想上都认同华夏观念,都没有抛开传统的政治认同而另立门户,比如匈奴贵族出身的刘渊还为自己的政权蒙上了汉朝的光环;同时他们也都在自觉和不自觉地维护秦代以来形成的统一的国家框架,而没有分解这一框架建立几个新型国家的政治企图。恰恰相反,割据群雄特别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往往以正统自居,打出继承华夏传统的旗帜,以恢复统一为最高目标,努力消灭其他割据诸侯,实现国家的再次统一。从历次群雄割据看,无论群雄割据存在时间有多长,无论割据诸侯有多少个,总有一两个具有关键作用的诸侯,如秦汉之际的项羽、刘邦,两汉之际的刘秀,隋末的李渊,元末的朱元璋,等等。群雄割据伊始,他们只是众多诸侯中的一员,但他们兼并战争中越战越强、地盘越来越大,最后消灭其他割据诸侯,重新建立全国一统的政权。另外,割据政权管辖之下的民众并没有形成新的国家认同,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皇帝换了或者多了,朝代换了或者多了,但天下还是那个天下,大家还都是炎黄子孙。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加之没有更强大的外部势力干预,历次群雄割据无论持续时间有多长,最终还是走向了统一。这一点,与欧洲查理曼帝国陷入分裂之后,逐步孕育出德、法、意三国有着本质的不同。有鉴于此,群雄割据分裂的是皇朝政权,而不是国家体系;群雄割据是暂时的分治,而不是永久的分裂。

二、群雄割据发生的历史成因:统治体制与统治政策的缺陷

按照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点,封建自然经济的分散性是产生群雄割据的根本原因。但封建自然经济存在了2000多年,群雄割据却没有一直与之相伴,只是插曲一般地发生了几次。这就表明群雄割据的产生,既要有封建自然经济的根源,也要有适宜的背景条件。综合考察史上的几次群雄割据,可以发现,这几个大一统皇朝在统治体制方面有很大缺陷,在统治政策方面犯了很大错误,以至于在农民大起义或社会大变乱面前,朝廷权威迅速衰败,无力收拾乱局,使全国陷入群雄割据之中。

(一)地方权力的军政合一是群雄割据的天然土壤。秦至唐这段时期,地方政府往往是军政合一。秦时郡有守、尉、监等官员,郡守为一郡主官,郡尉为其法定属官“掌佐守典武职里甲卒”[2]742。西汉以太守为一郡最高长官,都尉辅佐郡守管理军事,东汉则废都尉将其职权并于太守。隋地方称州时以刺史掌军政,称郡时置太守,郡尉作为法定辅官掌军事。唐以节度使兼掌地方军政权力。元朝以行中书省总揽军政事务。军政合一的地方政府,为地方长官搞武装割据提供了天然土壤。郡由于地盘相对不大,搞割据还有些困难。但因郡县数目较多,朝廷为解决落后的统治技术与广阔的统治疆域之间的矛盾,往往会设置管辖数郡的州。对于州来讲,管辖地盘大了,长官又兼掌军政权力,容易滋生不臣之心。当然,一般情况下地方长官须有朝廷命令才能调动军队,但一旦发生大起义大变乱,地方长官往往就会因朝廷授权或自行突破限制而拥有自主军权。例如东汉末年之事。东汉中期以后,面对不断发生的各地起义尤其是黄巾起义,朝廷缺乏有效的因应措施,无奈允许地方自行募集军队镇压。在镇压起义过程中,地方长官和将领形成实质上的君臣关系,军队渐成私人武装集团。平息黄巾起义后,朝廷也曾试图收回军权。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初置西园八校尉”[3]356,骞硕任上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灵帝又称无上将军。但此时军权已被地方长官控制,八校尉徒有其名,无上将军无济于事。同时,朝廷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又改刺史为州牧,却收到了南辕北辙之效,反而加重了地方长官的权力。“时灵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为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辄增暴乱,乃建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清选重臣,以居其任……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4]2431董卓之乱后,州牧便成为一方诸侯王,群雄割据完全浮出水面。

(二)朝廷权威的不断衰弱是群雄割据的前提条件。将几次群雄割据放在一起,倘若做一函数图像,以朝廷权威作X轴,割据势力作Y轴,可以看出,每当朝廷权威走弱之时割据势力就开始走强,特别是因大起义大变乱沉重打击,朝廷权威跌落到谷底之时就会发生群雄割据。特别是在明朝之前,皇权没有得到全面加强,时常因为皇帝本人的昏庸而导致整个朝廷权威的衰落,从而给分裂势力可乘之机。可以说,朝廷力量不衰弱,分裂割据势力不抬头。例如唐之藩镇割据。藩镇割据缘起安史之乱,而安史之乱本身就是朝廷实力衰弱、地方实力膨胀的产物。玄宗时,开元初年到天宝初年,先后在边疆设立十大藩镇,最高长官称节度使,分别拥有雄厚兵力,但那时他们主要是负责军事事务。天宝后期,一些节度使比如安禄山等开始兼任行政职位,权威日隆,实力膨胀,俨然成为地方最高长官,权势逐渐加重。而此时的玄宗皇帝早已没有了当年的英明神武,宠溺贵妃、信任奸佞、荒怠朝政。同时,朝廷军队量少质差,已不复当年之勇。安禄山看到这些之后渐生反心,经周密准备后,悍然起兵公开反叛朝廷。安史之乱爆发后,朝廷迅速丢失两京,权威受到沉重打击,只能倚重忠于朝廷的藩镇来平叛,又在内地新设立了一批藩镇,形成了藩镇几乎遍布全国的局面。安史之乱后,朝廷虽曾有振作气象,但总体上看朝廷权威呈一路下滑趋势,再也没有恢复到以前水平,只能依赖藩镇之间相互牵制而勉强维持面上的统治。藩镇势力特别是河北三镇气焰嚣张,“其喜则连衡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4]1759藩镇割据之局已非朝廷之力所能逆转。黄巢起义爆发后,虚弱的朝廷难以承受这样的致命打击,更重要的是藩镇之间的平衡被打破,一些强藩经过镇压起义变的更加强大,迅速向实至名归的割据政权转型,“吴、吴越、楚、前蜀、闽、南汉六国,当唐末虽未称尊,实已自立为国;河东梁之深仇,幽州僭称尊号,凤翔亦开府称王”。[5]473

(三)暴政之下的普遍反抗是群雄割据的源头活水。如果朝廷实行贻害天下的烈度较高的暴政,而且坚持一条道走到黑而不知改弦更张,社会上各个阶层就会由于利益严重受损而对朝廷大失所望,普遍产生怨恨情绪,然后就要纷纷起来造反了。造反的人多了,其中总有若干个有能力的人物,这些人在战火中不断壮大势力,分别建立几个武装集团。这些武装集团建立之初彼此之间实力相差不大,一时之间谁也没有并吞八荒之力,于是群雄割据就水到渠成地出现了。这一点,在秦末、隋末、元末这三个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秦、隋、元的末期,是历代史家公认的暴政时期,秦二世、隋炀帝、元顺帝都算得上一代暴君,他们的倒行逆施导致社会上的反抗情绪好比遍布的干柴,一旦遇到首义者的火星,立即燃起遍地的造反烽火。例如:秦朝的严刑峻法已经使人民苦不堪言,全赖秦始皇铁腕压制才保住面上的稳定,秦二世继位后暴虐尤甚于其父而统治手段则远远不及,于是陈胜吴广便起来造反,各地豪杰随即响应,六国之后抓住时机图谋恢复,蜂起的群雄很快摧垮了秦帝国。这些亡秦的豪杰待到项羽分封时就有十八个王,各自称雄一方。隋炀帝更是因大举征伐高丽、营建东都、开凿大运河等各种靡费民力之行,搅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许多人纷纷揭竿而起,王薄在长白山首义,接着瓦岗起义、河北起义、江淮起义等爆发,一些达官显贵、地方官员也趁势起兵反对朝廷。这些反对朝廷的势力几经分化组合,形成了若干割据政权,如唐(李渊)、定杨(刘武周)、夏(窦建德)、郑(王世充)、魏(李密)、楚(杜伏威)、宋(辅公祏)等等。而到了元朝,由于政治自始至终不是怎么清明,后期尤其腐败黑暗,剥削极重,特别是朝廷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政策,搞得民怨沸腾,于是刘福通领导红巾军首先发难,天下震动,群雄响应,发展出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等各据一方的诸侯。

三、明代防止群雄割据的历史经验:统治体制与统治政策的完善

群雄割据的魔咒,在困扰了以上谈及的几个大一统皇朝之后,到了明清两代就不复存在了。明清后期虽然也爆发了大起义,但却没有发生群雄割据。明末武将拥兵自重的问题虽已显露端倪,但在北廷倾覆之前,没有割据称雄的地方长官和高级将领,只有李自成和张献忠两支能影响大局的农民军,算不上成群。晚清亦然,北洋军阀割据是发生在民国时期的事情。由于清承明制,本文就主要总结明代防止群雄割据的经验。总体来看,有明一代,朝廷在巩固皇权统治、抑制反对力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虽然没有改变压迫民众的政策,但没有推行烈度很高的暴政,从而在大起义的冲击面前,有效防止了群雄割据的出现。

(一)分离地方军政权力,有效铲除地方长官割据的土壤。既然地方长官兼有军政权力容易拥兵割据,那么将军权从中分离出来,就等于剪除鸟之一翼,使其很难飞上割据的天空。这正是明朝的做法。明初设行省统驭郡县,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期间经历几次变革,直到宣宗之时形成两直隶、十三布政使司的设置,全国的府州县皆属于两直隶及十三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布政使司长官为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管民政和财政;同时另设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掌管军事;又设提刑按察使司,长官为提刑按察使,掌管刑法。三司并立,不相统属,各自直属朝廷,分别听命于吏、户、兵、刑等部,遇到重大的事情由三司会同处理,然后上报朝廷。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由军政合一变成了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牵制,使得地方长官无力挑战朝廷,失去了造反割据的资本。比如朱高煦谋反,“约山东都指挥靳荣等于济南起兵接应,但被山东布政使与按察使阻止不得发”。[6]139自宣德时期始,又逐渐将巡抚作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官位在三司之上。但巡抚虽是一省最高长官,却不能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因为三司不是巡抚的法定属吏,他们仍然拥有直接向朝廷上奏折的权力,对巡抚形成很大牵制。同时,自永乐以后在十三省设立镇守总兵,宣德以后各地设镇守太监,镇守总兵和镇守太监均由朝廷任命,也不是巡抚的属官,对巡抚起着相当大的制约作用。不仅如此,朝廷对巡抚的推举、考核、黜陟、改调、纠劾等控制很严,内阁、兵部、吏部都能指令巡抚。因此,巡抚虽堪称封疆大吏,却也只能紧紧依附朝廷,充当朝廷与省级地方政府之间中介的角色。这样一来,即便是发生大起义大变乱,只要朝廷中枢正常运转,就照样可以控制地方长官,使之不能加入对抗朝廷的行列。

(二)全面加强皇权统治,大力强化中上阶层的忠君意识。从历次群雄割据看,贵族和包括官僚及知识分子在内的士大夫等社会中上阶层,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秦末的六国之后,汉末的曹操、袁绍、孙坚孙权父子等,隋末的李渊李世民父子、李密、王世充等,即便是元末出身较低的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方国珍等,身边也吸引了诸如朱升、刘基、宋濂等大批优秀士大夫。可以说,倘若没有中上阶层人士的参与,仅是凭借农民军这一成分单一的反对朝廷力量,很难形成群雄割据局面。而产生这一问题的关键因素,就是皇权衰落导致的朝廷权威衰落。所以,要抑制中上层人士的不臣之心,关键在皇帝、在皇权。有明一代,皇权得到了高度强化,突出表现就是废除宰相制度,实现了皇权和相权合一,加上科举制采用八股取士,建立一套完善的封建统治机构,使皇帝的威望一直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种空前强大的皇权统治下,贵族、官僚和士大夫基本上都变成了朝廷的忠实仆人,他们除了为朝廷效劳以获取功名利禄外,一般不再追求更高的理想和抱负,更谈不上有割据野心了。例如:左佥都御史严德珉曾被面部刺字流放外地,他后来说起前事,还北面拱手称“圣恩、圣恩”,[7]3971一副忠仆之相。如此一来,当农民大起义爆发时,各地长官往往是努力捍卫朝廷、剿灭农民军,而不是混水摸鱼、趁乱割据。而由于士大夫普遍没有反抗朝廷的积极性,反而对农民军持有天然的阶级敌视态度,虽然牛金星、宋献策等参加了农民军,但事实证明他们称不上王佐之才,远不及他们的前辈李善长、刘基、宋濂等人。因为在他们的谋划之下,农民军在政治和军事上一直没有达到较高的水准。例如,“不纳粮”的口号虽然对农民有很大吸引力,但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还有农民军一直流动作战而没有建立巩固的根据地,占领北京后领导层目光短浅迅速腐化,以至于山海关战败后迅速走向灭亡。

(三)建立文官带兵体制,确保朝廷始终掌握最高军事权。明朝开国之初,大批拥有战功的武将成为开国元勋,被封为显赫的公侯爵位,位高权重;成祖靖难之后,另一批武将崛起,占据高位,因此,太祖、成祖时代,武官地位较高,与文官并驾齐驱,甚至有时过之。然太祖、成祖皆为雄才大略的御将之材,勋臣武将地位虽高,不足对朝廷构成威胁。成祖以后,国家进入总体稳定和平时期,战事较少,承平渐久,朝廷开始确立文官带兵的体制。一般来说,只有进士出身的官员才能担任诸如总督、督师、经略等高级军事职位,督师作为最高军事长官基本都挂兵部尚书衔,甚至要由内阁大学士兼任。朝廷但凡用兵,均由文官出任统帅,武将必须听从文官统帅的命令。前问已经提到,明代文官已基本上没有了割据野心,他们统兵后会忠实执行朝廷旨意,指挥军队捍卫朝廷统治,全力与反朝廷力量作战,而不会趁机谋取割据地位。例如,袁崇焕从东北前线千里回师驰援北京,刚到时兵马疲乏,曾请求进城休整,但崇祯皇帝严旨不能进城,他就规规矩矩地驻军城外与后金军队鏖战。北京之围解后,崇祯帝中后金反间之计,将袁崇焕下诏入狱。袁部将祖大寿惊恐愤怒之中率部东走,“帝取崇焕狱中手书,往召大寿,乃归命。”[7]6719袁崇焕虽蒙冤狱还在替朝廷掌控军队。再者,督师、经略等作为临时性的高级军事职位,是朝廷为协调多个地区的军务而暂时设置,军事任务结束后就收回任命。这样一来,朝廷就牢牢抓住了军权,不论文臣还是武将都不能凭借军队称霸一方。这样的制度直至崇祯年间沿袭未改。特别是在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的过程中,一直是朝廷选派重臣以督师等官衔代表中央负责征剿任务,地方长官只需做好配合工作;同时督师也没有完全自主的权力,朝廷可以根据需要适时更换他们。所以,洪承畴、卢象升、杨嗣昌、孙传庭等人虽然都曾作为督师统帅军队,但都没能脱离朝廷与地方势力结合成为割据诸侯,将领们也都不敢违抗朝廷调遣和朝廷重臣的节制。

四、余论:群雄割据对中国历史走向的重大影响

关于群雄割据对中国历史的影响,也应该辩证地看待。从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来看,群雄割据对其所处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造成了巨大劫难,负面影响极大,突出表现在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统一,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损害了黎民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等等。这种历史破坏性是群雄割据的历史影响的一个主要方面,为不容否认的一点。对此,由于历代史家都有很多论述,也基本形成了共识,本文就不复赘述。在这里,重点谈谈群雄割据客观上对中国历史走向的正面影响。所谓正面影响,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群雄割据时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众多英雄经过战火锤炼、大浪淘沙,最后产生唯一的胜利者,由这个胜利者称帝建立新朝。毫无疑问,这个新朝的开国皇帝具有雄才大略,同时又充分了解前朝失败的教训,于是会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从而成就一个开创盛世的大一统皇朝。从这个角度说,群雄割据在某些方面符合了竞争原则,起到了优中选优的作用。因为中国封建社会没有民主选拔机制,皇位为家族世袭,要实现改朝换代,一般说来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征战,二是以武力为后盾篡夺。历史证明,篡夺方式建立的封建皇朝,由于种种原因,很难成为开创盛世的长命皇朝,要么如流星转瞬即逝,例如王莽的新朝;要么昙花一现,例如西晋和隋;或者难以有很大作为,例如北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竞争不充分的结果,以至于不能选出更优秀的开国皇帝。而通过征战特别是群雄割据建立皇朝则往往能开创盛世、建立长久统治,例如在群雄割据的烽火硝烟中建立起来的汉唐两大皇朝,以其文治武功对中国历史进程乃至世界历史进程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至今仍为人们所普遍高度称颂。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以群雄相争方式产生新的皇朝,可以看作是古代皇朝更替竞争机制发生作用的结果。

[1]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3.

[2]班固等.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欧阳修,范镇,吕夏卿.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6]南炳文、汤纲.明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7]张廷玉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责任编辑:谭淑娟)

On Separatist Warlords in the Late Unified Dynasty

BI Qiu-sheng

(Policy Research Office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 Jinan Shandong 250099, China)

Separatist warlords have repeatedly occurred in the late stage of a unified Chinese ancient dynasty, such as the Qin, Han, Jin, Sui, Tang and Yuan Dynasty, but not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Dialectically, separatist warlords, as a historical phenomenon, contains two characteristics of separation and unity, in addition to the root cause in the dispersion of the feudal natural economy, there were dynasty ruling system and governing policy and other factors. Some effective measures in the ruling system and rule policy were taken to prevent separatist warlords successfully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meanwhile separatist warlords also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both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trend of Chinese history.

unified dynasty;separatist warlords;imperial court;kingdoms

1673-2103(2016)03-0109-05

2016-02-15

毕秋生(1980-),男,山东梁山人,主任科员。

K20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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