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刚,王 梦,2
(1.湖北文理学院 宋玉研究中心,湖北 襄阳 441053 2.沈阳师范大学 文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宋玉赋“阳城”地望研究
刘刚1,王梦1,2
(1.湖北文理学院宋玉研究中心,湖北襄阳441053 2.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古代文献中关于宋玉赋所述楚阳城有四说,现当代关于阳城地望讨论也众说不一,在研究传世文献的基础上,进行选择性实地调查后,可以认定:古楚阳城当在今河南商水县境。
宋玉;阳城;河南商水
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在描写“天下之佳人”即宋玉所居之里的“东家之子”的美貌绝伦时,用夸张的手法写到“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关于句中的阳城与下蔡,唐李善注曰,“阳城、下蔡,二县名。盖楚之贵介公子所封,故取以喻焉。”[1]在注中李善并没有说明阳城、下蔡的地望,致使说者据史索证,各出己见,莫宗一是。虽不难理解句子之大意,但终难解读所喻之深意。为此,我们在传世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选择性实地调查,兹将关于阳城的调查与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在中国古代史中,称之为“阳城”的地名很多,有相当一部分是秦汉以后才命名的,所以我们这里仅遴选关于先秦与秦汉阳城地望的资料进行分析。
《史记·夏本纪》:“帝舜崩,三年丧毕,禹辞避舜之子商均于阳城。”南朝宋裴骃《集解》:“刘熙曰,今颍川阳城是也。”
《史记·周本纪》:“秦取韩阳城负黍。”南朝宋裴骃《集解》:“徐广曰,阳城有负黍聚。”唐张守节《正义》:“《括地志》云,阳城,洛州县也。”
《史记·秦本纪》:“将军摎攻韩,取阳城负黍。”唐张守节《正义》:“今河南府县也,负黍亭在阳城县西南三十五里,本周邑,亦时属韩也。”
《史记·高祖本纪》:“沛公……还至阳城。”唐张守节《正义》:“今洛州,夏禹所都。”
《史记·韩世家》:“秦拔我阳城负黍。”唐张守节《正义》:“《古今地名》云,负黍在洛州阳城西三十七里也。”
《史记·陈涉世家》:“陈胜者,阳城人也。”唐司马贞《索隐》:“韦昭云,阳城属颍川;《地理志》属汝南,不同者。按郡县之名,随代分割,盖阳城旧属汝南,史迁云,今属汝阴,后又分属颍川。韦昭据以为说,故其不同,他皆放此。”唐张守节《正义》:“即河南阳城县也。”
《史记·陈涉世家》:“阳城人邓说将兵居郯[陜]。”唐张守节《正义》:“……邓说是阳城人。阳城,河南府县,与陜城县相近。”
《史记·曹相国世家》:“与南阳守齮战阳城郭东。”南朝宋裴骃《集解》:“徐广曰,阳城在南阳。应劭云,今堵阳。《索隐》堵阳是南阳之县。”
《史记·韩王信卢绾列传》:“欲以抚定韩故地……沛公引兵击阳城。”唐张守节《正义》:“河南县也。”
《汉书·地理志·颍川郡》:“县二十……阳城,阳城山,洧水所出,东南至长平入颍,过郡三,行五百里。阳乾山,颍水所出,东至下蔡入淮,过郡三,行千五百里。”
《汉书·地理志·汝南郡》:“县三十七……阳城。(注:侯国。莽曰新安。)”
《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县三十六……堵阳。(注:莽曰阳城。)”
《汉书·陈胜项籍列传》,“陈胜,字涉,阳城人。”唐颜师古曰:“《地理志》属汝南郡。”
《后汉书·郡国志·颍川郡》:“十七城……阳城。”(注:《帝王世纪》曰,阳城有启母冢。)
《资治通鉴·周纪·安王》:“韩伐郑,取阳城。”宋胡三省注:“汉阳城县属颍川郡,是为地中,成周于此以土圭测日影。”
《资治通鉴·秦纪·二世皇帝上》:“秋七月,阳城人陈胜、阳夏人吴广起兵余蕲。”宋胡三省注:“《史记正义》曰即河南阳城县。《班志》属颍川郡。”
《元和郡县志·河南道·告成县》:“本汉阳城县,属颍川郡,因阳城山为名。后魏置阳城郡,属司州。隋开皇三年废郡,以县属洛州,十六年于此置嵩州,仁寿四年省嵩州,以县属河南郡,万岁登封元年,则天因封中岳改名告成。”
宋欧阳忞《舆地广记·京西北路》:“中商水县本汉汝阳县地,属汝南郡。后汉及晋皆因之。后魏置汝阳郡,北齐郡废,隋开皇十六年置溵水县,大业初省汝阳入焉,属淮阳郡,唐属陈州。皇朝建隆元年改为商水。”
宋李存中等《元丰九域志·上宿州符离郡保静军节度》:“阳城,汉将岑彭侯邑。”“陈胜庙冢。”
明李贤等《明一统志·中都·凤阳府·古迹》:“阳城:在宿州南,秦县,陈胜生于此地。汉属汝南郡,后为岑彭封邑。”
明李贤等《明一统志·南阳府·古迹》:“堵阳城:在裕州东六里,汉县,属南阳郡,晋因之,后废,俗呼堵阳堆。《河南通志·古迹下·南阳府》同。”
明李贤等《明一统志·汝宁府·古迹》:“阳城故城:在府界,汉置县,属汝南郡,东汉省入汝阳。《河南通志·古迹下·汝宁府》同。”
《江南通志·舆地志·凤阳府》:“阳城,在宿州南,秦置县,陈胜生此。”
分析归纳上述资料,根据史书记载和各家注解,可以清楚地看出,被称作阳城的地名共有四处:一、“禹辞避舜之子商均”之阳城、“秦取韩阳城负黍”之阳城、“沛公……还至”之阳城、“阳城人邓说”之阳城、“欲以抚定韩故地……沛公引兵击阳城”之阳城、“韩伐郑,取阳城”之阳城,此阳城各家或注属颍川,或注属洛川,或注属河南府,《汉书·地理志》注明汉属颍川郡,以今地言之属河南登封,故址在登封东南的告成镇。这个阳城的得名似可追溯到夏禹的时代。二、“陈胜者,阳城人也”之阳城,此阳城或注属颍川,或注属汝南,唐颜师古《汉书注》据《地理志》认为属汝南,今属河南商水,故址在商水县西南扶苏村。陈胜是秦末农民起义领袖,据此这个阳城至少在秦代已设为县。三、“与南阳守齮战阳城郭东”之阳城,注家一致认为属南阳,《汉书·地理志·南阳郡》堵阳下注曰:“莽曰阳城。”此阳城是新莽时期的称谓,但以史载事件分析,在秦代当有这个“阳城”的聚邑名称。这个阳城今仍属河南南阳,故址在今河南方城县东。四、“汉将岑彭侯邑”之阳城,此一“阳城”颇有问题,一则其说出自宋代的《元丰九域志》,时代相对太晚;二则据《后汉书·岑彭传》记载,岑彭在蜀中武阳被刺杀后,光武帝封其子岑淮为谷阳侯,其侯邑是谷阳,而非阳城[2];三则即便退一步说,后汉时谷阳城权且有“阳城”之称谓,也仅能证明它是东汉的地名而不是西汉、秦或先秦的地名。《明一统志·凤阳府·古迹》“阳城:在宿州南,秦县,陈胜生于此地”的说法,即今安徽宿县说,实是出于附会。
20世纪1960年前后,围绕着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的出生地问题,曾经发生过一次关于阳城地望的讨论。诸家所论无外乎以古代文献记载的四处阳城为立论选项选择申说,例如冯道魁、黄丰林的《陈胜究竟是哪里人》[3]主张古宿州今安徽宿县说;杨国宜的《陈胜生地阳城考》[4]主张古颍川今河南登封说;魏嵩山的《陈胜生地阳城考辨》[5]主张古汝南今河南商水县说;谭其骧的《陈胜乡里阳城考》[6]主张古南阳今河南南阳说。这四篇文章在古文献四处阳城中各择一说申说立论,并驳议其他三者以自圆己说,如果按时间顺序比较四篇文章,可谓后出专精,后者往往批评前者之所证所论,使其论述更加严谨。从当时所能见到的资料看,谭其骧的说法比较有说服力,影响也比较大。其观点主要是:一认为今安徽宿县说,所据资料晚出,且为附会不实。二认为今河南登封说,于先秦其地不属楚国,与陈胜楚人的记载不合。三河南商水说,其西汉为侯国,居户仅千余,不够设县的规模。四河南南阳之阳城,汉虽称堵阳,但王莽称阳城,当是沿袭秦县旧名,是为陈胜乡里。
20世纪1980年代,随着文物普查工作在全国的展开和古城址考古的发现,有关“阳城”地区的地下出土文献提供了研究阳城地望的新资料,于是又引发了新一轮的讨论。程希才的《陈胜生地究竟是哪个阳城》[7]主要据商水县对阳城遗址的考古调查,主张河南商水说;马世才的《陈胜乡里阳城地望试探》[8]主要据登封阳城故址的考古发现,主张河南登封说;苏诚鉴的《陈胜研究管见》[9]据《史记索隐》引郑玄《目录》和《吕氏春秋·上德》两条有关今商水阳城于春秋为陈国属县的资料,矫正以往认为商水阳城不够设县规模的说法,支持河南商水说,同时据《淮南子》高诱注“陈胜,字涉,汝阴人”的陈胜生地异说,提出当重视对古汝阴今安徽阜阳的研究。新一轮关于阳城地望的讨论,在古代文献记载的四处阳城中力主古颍川今河南登封说和古汝南今河南商水说,而因为古宿州今安徽宿县和古南阳今河南南阳没有关于其阳城遗址的考古发现,所以未被研究者重新关注。这次讨论的突出特点是,在古代传世的文献资料基础上充分利用出土文献资料加以印证,这无疑是对前一轮讨论的发展与深化。
以上两轮关于阳城地望的讨论,虽然讨论的目的是要厘清陈胜故里的问题,但对于宋玉赋阳城地望的研究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因为陈胜故里阳城所指是秦代旧属楚地的县级地名,它对于略早于秦代的战国晚期的宋玉赋阳城当有着承接的关系,这意味着如果解决了秦代楚人陈胜故里阳城的问题,就会有力地佐证对宋玉赋阳城的考辩与认知。
1987年,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在荆门市十里铺镇王场村包山岗地发掘了一座战国中期晚段的楚国贵族大墓,出土了近280件书有文字的简牍,研究者称之为包山楚简[10]。包山楚简[120]简中“阳城”与“下蔡”并提,同时又提到了在下蔡任职的“阳城公”,于是从20世纪末至今又引起了第三轮阳城地望的讨论。何浩的《楚国封君封邑地望续考》[11]认为:“《汉书·地理志》汝南郡辖县有‘阳城’,地在今河南省商水县西南。宋赋李注的阳城及惠王至悼王时的阳城君封地,看来理应在此。”陈伟的《楚东国地理研究》[12]认为:“宋玉……所说阳城与同名汉县盖即一地。”徐少华的《包山楚简释地五则》[13]认为:“位于宿州南之古阳城,很可能就是包山简文和宋玉《好色赋》所载战国中晚期与下蔡相互关联的楚之阳城,从当时的疆域形势和相互关系来看,唯此阳城更符合实际。”刘信芳在《包山楚简解诂》中[14]“昜成”注,“即‘阳城’,应与下蔡相邻。……以汝南之阳城为近是,其地在今河南上蔡北(上蔡北,即为今河南商水县)。”以上四说,何浩、陈伟、刘信芳三位在古四处阳城说中一致认同古汝南今河南商水说,只有徐少华一人经过自己的思辨认同安徽宿县说。在第三轮讨论中,也有人关注陈胜故里的问题,韩自强等人在《包山楚简解析陈胜故里阳城》[15]一文中,据包山楚简及张家山汉简与出土的“夷里貣玺”等古印玺,则提出了陈胜故里在安徽阜阳的新说。这一新说虽然与《淮南子》高诱注“陈胜,字涉,汝阴人”的异说相合,但所举的出土文献证据“夷里貣玺”中,夷里是包山楚简所述的杀人现场,并不能支持他们的说法;而异说之所谓“汝阴”很可能是该书流传中翻刻或传抄时因这个双音词形近而讹,“汝阴”原本或作“汝阳”,遍览历代地志未见汝阴有关于阳城的只言片语以及陈胜事迹的记述。
包山楚简的记事为楚怀王7年(公元前322年)至楚怀王13年(公元前316年),下距楚襄王后期宋玉生活的时代40余年,宋玉赋所述楚阳城理应上承包山楚简之阳城,因此可以说,包山楚简的出土为宋玉赋阳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与新的线索,有了这种联系,宋玉赋阳城也就成为上承春秋战国楚阳城、下启秦汉楚旧地阳城的,可以作为考辩古文献所见四处阳城的重要环节,这是宋玉研究者和楚文化研究者与陈胜故里研究者应当特别注意的。
上面我们从古至今客观地概述了关于楚阳城的讨论,可见至今为止尚未有得出学术界一致认同的意见;下面我们综合现今已见的资料,重新整理一下论证思路,来研究古楚阳城的地望问题。
首先,我们将已知的春秋末楚惠王时期的阳城君、战国前期楚悼王时期的阳城君、战国后期楚怀王时期的阳城公、战国晚期楚顷襄王东迁陈郢后的宋玉赋阳城四者联系起来,综合释考,完全有理由认为:一是这四个时期的楚国阳城之间当有着一脉相承的“地名沿革”的关系,以此可知,从春秋末期至战国末期楚国确有称作“阳城”的地名,而且其地当在同一地理位置之上。何浩认为,宋赋李注的阳城及惠王至悼王时的阳城君封地理应在同一个地方,是有理据的。二是楚国阳城之地方统治者称“君”或“公”与《文选》李善注阳城“盖贵介公子所封”正相吻合,依照楚国爵称或官职称的县级长官称“公”称“尹”的规制,可以推知,楚国阳城至少是县名。清钱玷《新斠注地理志集释》“汝南郡阳城,在今陈州府商水县西。”徐松按:“陈胜阳城人,是秦有此县。”①清钱玷撰、徐松集释《新斠注地理志集释》,日本早稻田大学藏本。亦可佐证。谭其骧据汉阳城侯国居民仅千余户,推测汉代汝南阳城在先秦不能称之为县,是不能成立的。三是楚国阳城若与古代文献记载的四处阳城对接,即可排除古颍川今河南登封之阳城,因为诸多先秦与秦汉的文献资料证明,此处阳城先属郑,后属韩,最后属秦,从未隶属于楚。而属于楚或曾属于楚的是隶属河南南阳、河南商水与安徽宿县的阳城。
其次,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作于楚国迁都于陈郢之后[16],楚国西部大片国土已被秦所占,加之宋玉赋说阳城、下蔡意在夸说楚国之美女,阳城理应在当时的楚国疆域之内,不可能以别国的城邑设喻。在河南南阳之阳城、河南商水之阳城和安徽宿县之阳城三者中,又可以排除河南南阳之阳城,因为此一阳城虽在战国中期为楚地,但于公元前301年齐、韩、魏联合伐楚的垂沙之战后归属于韩,在公元前292年又为秦所兼并,《史记·穰侯列传》载“又取楚之宛(今河南南阳)、叶(今河南叶县)。”[17]故址在今河南方城县东、叶县西的南阳之阳城早在楚国东迁前就已经不属于楚国了。
再次,在楚国东迁陈郢后,故址在今河南商水与今安徽宿县的阳城仍属楚国,然而二者之中当时称作阳城的只有河南商水之阳城,而今安徽宿县之阳城在汉代并不叫阳城(关于这一点上文已有所辨析,下面予以重申)。虽然《元丰九域志》卷五《上宿州符离郡保静军节度》记载,“阳城,汉将岑彭侯邑。”明李贤等《明一统志》卷七《中都·凤阳府·古迹》记载,“阳城:在宿州南,秦县,陈胜生于此地。汉属汝南郡,后为岑彭封邑。”但考《后汉书·岑彭传》[2]:“岑彭西征蜀中武阳,被刺杀而亡。帝念其功,以其子遵嗣其侯爵,徙封细阳(今安徽太和县)侯,十三年复封遵弟淮为谷阳(今安徽宿县南)侯。”以此知,岑彭子岑淮所封之地,后汉时称为谷阳,《元丰九域志》《明一统志》所述之“阳城”实乃“谷阳城”之讹误,或民间之省称,而非秦汉县名之阳城。考辩故址在今安徽宿县南的阳城,其讹误的始作俑者,即是宋代成书的《元丰九域志》,由于该书将岑彭之子岑淮所封的谷阳城不负责任的写作“阳城”,才导致《明一统志》及其后一系列相关志书的误记。因此今安徽宿县之阳城更应当排除。徐少华据包山楚简[120]至[123]之简文阳城与下蔡并提,以为二者邻近,是对包山楚简的误读,贩马或窃马销赃的起点与目的地之间的距离,可远可近,岂能只取“邻近”为说,更何况杀人现场在所谓贩马或窃马销赃的中途“荑里”,距下蔡已有近百里距离;至于因此推测地志误传的宿县南之阳城(实为谷阳)或所谓异说中有讹误嫌疑的汝阴(今安徽阜阳)为楚阳城故址,因所据不可信,故结论亦不可信,既不能被研究者认同,也无理据成为可以存疑的一家之言。
第四、在上连楚惠王时阳城君、楚悼王时阳城君、楚怀王时阳城公与楚襄王时宋赋阳城,厘清先秦时楚国阳城的沿革后,我们还可以下连《史记》中的“陈胜,阳城人也”下的各家注说和《汉书·地理志》中汝南郡的属县“阳城”,连接后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上挂下联的古汝南今河南商水之阳城的沿革线索,这是古代文献记述的古颍川今河南登封、古南阳今河南南阳、古宿州今安徽宿县三处阳城所不具备甚或不可能具备的。因此在古代文献记述的四处阳城中,古汝南今河南商水之阳城是我们的唯一的选择。
第五、西汉汝南郡下属的阳城侯国,东汉不再复立而省入汝阳县,此后其沿革也是基本清楚的。宋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九《京西北路》:“中商水县本汉汝阳县地,属汝南郡。后汉及晋皆因之。后魏置汝阳郡,北齐郡废,隋开皇十六年置溵水县,大业初省汝阳入焉,属淮阳郡,唐属陈州。皇朝建隆元年改为商水。”《明一统志》卷三十一《汝宁府·古迹》:“阳城故城:在府界,汉置县,属汝南郡,东汉省入汝阳。”清《河南通志》卷五十二《古迹下·汝宁府》所记与《明一统志》同。今河南商水有关于陈胜的遗迹亦屡见于历代文献,《史记》卷六《秦本纪》载:“陈胜等反故荆地,为张楚,胜自立为楚王,居陈。”卷八《高祖本纪》载:“秋陈胜等起蕲,至陈而王,号为张楚。”[17]陈即春秋陈国故都,楚东迁于此地称陈郢,故址在今河南淮阳县,西与商水县比邻,二县同属河南周口市。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十《陈州·商水县》:“扶苏城在县西南三十五里。《史记》云,陈涉起兵自称公子扶苏,从人望也。盖陈涉筑此城。隋越王侗皇泰元年又于此置扶苏县,唐武德五年废。”[17]宋王象之《舆地纪胜》《清一统志》《河南通志》均有扶苏城的记载。《清一统志》卷一百七十《陈州府·陵墓》又有“秦扶苏塚”、“蒙恬墓”的记载,《河南通志》《商水县志》记载略同。今河南商水县尚有曾被称为“扶苏城”的秦县阳城遗址与“扶苏墓”的遗存,扶苏墓1978年公布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阳城遗址1983年公布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都是佐证楚国阳城包括宋玉赋阳城在河南商水县境的有力证据。
现存的阳城遗址和传说的扶苏墓,在商水县城西南18公里处舒庄乡的扶苏村。2016年7月25日我们对扶苏村的墓址与城址一并进行了考察。扶苏墓,地处扶苏村东南约150米,胡庄的东北村头。如今的墓地掩映在一片玉米地中,沿着水泥路南行百米左右,路的尽头树立有一方“商水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扶苏墓”的水泥标示牌,下款为“商水县革命委员会,一九七八年囗月囗日”两行文字,表示月与日的文字已无法辨认。顺着由北向南翠柏夹护的颇为宽敞的墓道走向墓地,墓道中央矗立有高大的公子扶苏塑像,墓冢前树有高大的墓碑,上面镌刻着“扶苏墓”三个大字,墓冢高约4米,直径约10米,冢基有1米多高的石砌护墙,墓左有碑仍是重点文物保护标志,而下款改为“商水县人民政府,一九七八年公布”,墓右有碑镌刻着介绍公子扶苏事迹的文字,字迹已显斑驳,有些字无法辨认。从四方碑牌与石像的新旧与剥蚀程度看,墓道起始处的水泥标牌是1978年此墓公布为保护单位不久树立的,墓冢左、右的石碑应是文革结束后,当地革委会改称为人民政府之后树立的,而塑像、墓碑、墓道、护墙都是近几年新立或重修的。据记载,公子扶苏被秦二世逼死于秦上郡(今陕西榆林),不可能葬于商水。这个墓很可能是秦末农民起义军为号召民众所修,仅仅是一个宣示反秦起义的象征,然而对于我们考证宋玉赋阳城来说有着地标性的佐证作用。
考察了扶苏墓后,我们来到了墓地西北的扶苏村阳城遗址。城垣遗址的东南角树立着醒目的路标,左边指向阳城遗址,右边指向陈胜故里(当地人称后陈庄)。眺望阳城遗址,很明显其所在的台地要高出四边田野和乡路一米多。沿城址墙垣遗存外侧,现已开挖出护城的沟渠,上宽约7、8米,底宽约4、5米,深约5米,当地村民在沟渠中种植了荷花,在我们来考察的七月下旬,正值荷花盛开的季节,遗址四围沟渠中荷叶田田,荷花斗艳,荷香扑鼻,让人格外赏心悦目。然而如今的景色美了,古迹的旧貌却丢失了。询问舒庄乡的书记,他说遗址四周的沟渠原本就有,只不过较浅,近两年为保护遗址才挖深了。护城沟渠的内缘应是古城垣遗址,我们沿东城垣遗址一边观察一边步行测量,城垣遗迹极不明显,仅见东北一段长约200米、宽约10米的土坎高于地面,最大高度约有两米,其处当为阳城城址遗迹。扶苏村就在遗址城垣之中,居民住房集中在遗址中部与东南部,此外除西北角有一座学校外,都是耕地,有农田,也有菜圃。岁月荏苒,历经沧桑,古城的地表遗迹几乎再无处寻觅。
据陪同我们调查的商水县政协崔中玉同志介绍,1980年春周口地区文化局和商水县文化馆对遗址曾进行了为期四个月的调查,有调查报告发表。于是我们找到了《考古》1983年第9期发表的《河南商水战国城址调查记》(以下简称《调查记》),其主要内容:“扶苏城由内外两城组成,城墙夯土筑建。外城东北部夯土墙高出地面,共长200多米,其他仅间断残存。我们把间断的残存加以连接,测得外城城垣东西800米,南北500米,北城垣走向为一直线。东西垣北半段与北垣垂直,但南半段系依汝水流向而曲折。城垣基部宽20米,外壁基本垂直,内壁呈台阶状,为踏登墙上的蹬道。内城(官署)座落在外城内中部北边,平面呈方形。内城东西墙分别距外城东西城垣各270米,北垣利用外城的北垣,每边长约250米。东墙内壁也呈台阶状,墙的外壁风雨剥蚀明显,有部分剥落。内外城墙的土色一致,夯土层厚度及夯窝特点相同,应是同时所筑。城内地面散布战国秦汉时期的砖瓦很多。内城正中,至今仍称‘金銮殿’。在内城东南角表层,采集印有‘扶苏司工’陶器残底四件。城内发现陶水管道多处,顺城垣走向,在不同的距离上,有通向地面的水道口。铺砌于地下的水道管,有的在城角等处通过城垣流入城外河道中。……城内西部有战国铸铁遗址一处,西汉砖瓦窑六个,以及汉至宋墓多座。地面散布铁渣、铁器、砖瓦、灰坑等遗物很多。”“汝水故道从西北向东南流经西城垣外,现已干涸。外城南垣即依河道流向修建。”“根据城垣构筑特点以及出土砖瓦、陶器、陶文等分析,可以初步断定此城垣筑于战国晚期。”这是33年前报道,从中我们似乎想见到了36年前当地文化部门调查遗址时阳城遗址的旧貌。
虽然现场实地考察有些令人失望,但认真研读商水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的《调查记》后,则颇感兴奋。《调查记》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是扶苏城遗址与印有“扶苏司工”文字的陶器残片及其他文物,切实地证明了秦末农民起义时,即陈胜所建“张楚国”存在期间,扶苏城的设置与存在。这些考古发现,更印证了《史记·陈涉世家》关于陈涉在起义之初谋曰:“今诚意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的历史真实[17]。二是历史上《史记》三家注、《汉书》颜师古注及宋以来的地志,一直有陈胜故里阳城在古汝南今河南商水的记述,而当代扶苏城遗址的发掘与相关文物的出土,将陈胜故里阳城与地处河南商水的扶苏城遗址自然地联系起来,证明了二者同在古汝南今河南商水,完全有理由说,陈胜故里阳城即是今之扶苏城遗址,今之扶苏城遗址即是秦之陈胜故里阳城。陈胜故里阳城当是秦县的称谓,而扶苏城则是秦末农民起义后的名称。至于地志中说扶苏城,有“盖陈涉筑此城”的记述,恐怕有悖于史实。《调查记》认为“此城垣筑于战国晚期”,“内外城墙的土色一致,夯土厚度及夯窝特点相同,应是同时所筑。”这个推断说明陈胜很可能只是借用原城址而诏令此城改称为扶苏城。印有“扶苏司工”的陶器残片出土于时为官署的内城东南角表层,“扶苏司工”这个管理者的称谓,就证明此城在“张楚”之际即秦末已更名为扶苏城了。三是《调查记》认为,“根据城垣构筑特点以及出土砖瓦、陶器、陶文等分析,可以初步断定此城垣筑于战国晚期。”这说明扶苏城抑或陈胜故里阳城并不是始建于此地的城郭,这便自然让人联想到,在楚东迁陈郢后宋玉赋提到的阳城。前文已经论及楚国阳城,包括楚惠王时封君之阳城、楚悼王时封君之阳城、楚怀王时阳城公之阳城和楚襄王东迁陈郢后宋玉赋提及之阳城,均当在古汝南今河南商水县境。如果说,在同一城址上要寻找扶苏城和其前陈胜故里阳城的前一代阳城,那么在古四处阳城中,只有战国晚期宋玉赋提及的阳城是唯一的选择。四是楚国东迁陈郢后,楚阳城所处的战略地位便凸显出来,它是护卫楚都距离陈郢最近的西方重镇,楚襄王在此筑城有着西御强秦、西北抵御魏国的重要的军事意义。从建城选址看,楚阳城西临汝水(汝水今已改道而《调查记》有其故道在城址下的考证),在颍水流域和汝水流域的大平原上,凭险筑城,既是新形势的需要,也是防御构想的必然。这便从历史文化和学理逻辑两个方面,印证了《调查记》据调查发现认为“此城垣筑于战国晚期”的判断。上述启示,坚定了我们的立论信心,因为扶苏墓遗址和扶苏城遗址,又为我们的宋玉赋阳城在古汝南今河南商水的考辩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佐证。依据传世历史文献的考证,只能从地名沿革和地望注释及楚国疆域的地理变化中判定宋玉赋阳城的所在,而《调查记》提供的考古发现,使我们的判断具有了考古实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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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道斌)
I207.224
A
2095-4476(2016)10-0023-06
2016-09-05;
2016-10-11
刘刚(1951—),男,黑龙江哈尔滨人,湖北文理学院宋玉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学;王梦(1991—),女,湖北丹江口人,湖北文理学院与沈阳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