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铭杰
社会治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切入点
罗铭杰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1)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治理的进程中迎来创新的机遇。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教育无可避免会受到社会治理进程的影响,使其主体、客体以及内容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构成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重要契机。利用上述契机,思想政治教育可以通过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范型以及培育大众公共精神的途径实现创新,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实践。
社会治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
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阐述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思想后,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我国执政安邦的新理念新形式。那么,在推进社会治理的进程中会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哪些新的变化,思想政治教育又该如何应对这些变化所带来的影响,使其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从而实现学科的飞跃。
社会治理作为治理理念的其中一个维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在社会活动层面上的具体体现。因而,要了解社会治理的内涵首先要明白“治理”的概念界定;其次了解社会治理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回应。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
“治理”一词是上世纪90年代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物。由于“治理”理念符合自由、民主、平等等执政思想,“治理”得到西方各国政界广泛青睐。在西方政界的支持下,全球治理委员于1992年正式成立,并随后对“治理”定义为“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那么从“治理”概念理解社会治理,我们可以认为它是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政府与各社会组织之间共同且平等地处理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繁荣的过程。区别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明显是强调多元共治、民主协商、和谐共处的治国理政方式,贴切中国具体实际。为此,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把社会治理单列为改革的一项重要议题,强调其在改革攻坚阶段中的重要地位。社会治理也因此成为社会各部门关注的焦点,并且深刻影响着社会每一个环节。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社会治理的回应
推进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改革,会引起社会变化,而“思想政治教育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变化必然要引起思想政治教育的变化。”[2]从而促使它作出相应的回应。
1、迎合潮流,主动关注社会治理
一直以来,思想政治教育充当党的喉舌,对党提出的重大政策与理论创新,应当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并予以积极回应才能及时进行宣传普及。当前,社会治理作为党中央一项时代命题,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要求思想政治教育要对其保持高度的理论自觉:一方面,要看到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明白它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性及其推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能否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在了解其意义后,应学习和领会社会治理的内涵。应当指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是一种主动性学习,在官方媒体发布文件后,各级主体应自觉组织各种类型的研讨会、宣讲会,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
2、谋求创新,更好服务社会治理
新情况的出现意味着需要进行理论创新来适应新的变化。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的一部分,社会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对其产生影响。思想政治教育要内化这些影响,特别是在了解其现实意义以及概念内涵后,要有理论创新,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这种以社会需要为目的的创新是必要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3]虽然目前谈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能极大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未免为时尚早,但它的创新最基本也能帮助它更好适应社会治理的新情况,从而成为服务社会实践的重要力量之一。其实在社会治理的进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客体以及内容已经悄然发生转变,它们共同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重要契机。思想政治教育需要直面这一社会事实,并以社会治理作为切入点,主动创新,才能更好发挥社会功能,帮助自身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社会治理之所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切入点,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在融入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出现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使其有机会突破原有的学校教育范型,在新的境况中发挥新的作用。为此,思想政治教育需要认真审视、分析这些变化,把它作为创新的重要契机。
(一)主体的变化:社会组织成为重要主体
一直以来,我们都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者,即“具有一定教育能力并从事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认识与实践活动的人。”[4]加之,马克思也的确提出了“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5]的观点。因而,把社会组织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貌似是违背了思想政治教育原理。然而,我们必须对马克思的人学观点有一个全面清醒的认识:马克思对于人的理解并不是从单一个人主体出发,而是从关系范畴上理解,正如“在其现实性上,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6]那么“主体是人”中的“人”也并不仅仅是个人主体,还应包括由各种社会关系联结而成的集体主体。社会组织并不是冰冷的社会机器,它是由多个人凭借某种社会关系或契约组合而成的集体主体。因而,把社会组织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并没有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背道而驰,也更不会削减了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性。
之所以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会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社会治理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对象繁多且复杂。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凭借个人权威就能使学生服从教育不同,社会性思想政治教育不仅是要面对一个人,还要面对不同的组织。这些组织有着不同利益诉求,如果只是依靠个人力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来调和各种利,益恐怕难以服众,也会降低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另一方面,社会组织本来已经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如果它也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那么思想政治教育便能顺理成章地“嵌入”社会治理中,既可以对社会组织的内部进行自我教育,同时也可以对周围其他社会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从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活动中的战斗力。为此,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转变既是社会环境的要求,也是其通过创新提高有效性的一个契机。
(二)客体的变化:社会组织与社会矛盾成为新对象
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实施教育效果的对象。但是受到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教育范型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也一直被认为是人。无可厚非,人是思想政治教育重要的客体,但是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并不完全是人。如上文所述,社会组织已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治理中的新主体,与个人主体不同,社会组织所面对的对象不仅是个人还有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如果继续沿用学校教育的范型来看待新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则恐怕有失偏颇。因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客体在社会治理的进程中也发生转变。思想政治教育要顺应潮流,关注到客体的转变,从而使之成为突破学校教育范型实现创新的又一重要契机。
社会治理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客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社会治理依赖于不同社会组织共同处理公共事务。但是由于不同社会组织价值观以及利益选择不同,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尽相同。为调动其积极性,思想政治教育自然要把它作为教育的对象。值得注意的是,在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主客同体的特点更有利于社会组织内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二是社会矛盾。在社会改革转型期中,价值观多元与利益关纷乱是引发社会矛盾不争的事实。作为治国安邦的思想保证,思想政治教育要直面这一社会现实,牢牢把社会矛盾作为新时期工作的重要对象。然而社会矛盾的尖锐性与复杂性会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为此,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特别要善于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不同利益关系进行引导整合,使矛盾得以转化,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三)内容的变化:关注社会成为主要内容
在社会治理的进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变化也必然引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出现新的内容:
1、动员多层次社会成员
社会治理主体是多元的,倘若参与到社会治理的主体过于单一,将削弱社会治理的效果。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应发挥其精神激励功能,从思想上让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与热情涌现出来。同时,创造各种奖励机制挖掘社会成员潜能,使其感受到自己的社会价值。
2、引导多元价值观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由于社会治理的主体来自不同社会层次,因而价值观的表达也各不相同。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在新时期要继续坚守生命线的作用,通过思想整合与价值引领的功能,实现多元价值的统一,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动力。
再次,协调多样利益关系。世界观决定方法论。社会成员价值观不同会导致不同的利益选择,最终引发利益对立,给社会治理的推行“添堵”。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对此熟视无睹,要发挥好关系协调功能,做好“和事老”角色,妥当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化干戈为玉帛。
3、解决复杂社会矛盾
无论是多元价值观的碰撞还是多样利益关系的对立,最终都会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为此,化解社会矛盾将是思想政治教育在新时期的重要内容。处理社会矛盾,思想政治教育可以通过谈心谈话方式了解百姓利益诉求,然后通过沟通梳理等方式对多元利益进行整合,实现从心理源头消解矛盾。为防止利益诉求不成功时出现扰乱治安的行为,必要时还应诉诸法律,减少越轨与失范行为的出现。
上文已经揭示了社会治理进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一系列契机。为此,思想政治教育应以此为切入点,探寻创新的途径。
(一)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教育范型
区别于学校教育范型自上而下的线性教育特点,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范型是一种渗透互补的网状教育模式,强调人们的自我教育与相互教育。同时社会教育的范型也带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性,一方面致力于“从思想道德实践的层面促进人的社会化和成熟。”[6]另一方面也通过心理疏导、说服教育等方式帮助人们协调各类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一般来说,当思想政治教育以社会组织为主体;以社会成员及各类社会矛盾为对象;以关注各类社会现实为内容投身到社会实践时,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雏形已经出现。但是要更好地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范型,实现在社会治理中的创新,还要注意以下两点:
1、坚持社会教育范型平等性与丰富性的特点
社会教育是平等的。在社会教育中,社会身份地位、年龄资历已不再成为门槛。社会教育的对象是广泛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在读学生,还是已毕业的人士,甚至从未踏入学校门槛的大众都可以参与其中。这其实也为社会营造出一种平等氛围,缓解不平等造成的社会不安,为思想政治教育化解社会矛盾铺垫好坚实的社会契机。另一方面,社会教育的形式也是丰富的。社会上的成员来自不同社会层次,他们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丰富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教育范型就能创设不同的教育活动,以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诉求,也为社会治理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2、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范型并不意味着抛弃原有的学校教育范型
社会教育的主体是社会组织,但要让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功能,更好地处理社会各种问题,最重要还是要让社会组织的成员强化思想政治素质。而强化个体思想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就是继续沿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校教育范型,从而达到社会教育范型与学校教育范型相辅相成的效果。一方面,组织成员参与各类高校开展的理论普及班,了解最新的国家政策以及理论动态,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素质,以便日后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另一方面,组织成员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创新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各种社会突发情况,增强社会组织的应变能力。
(二)培育大众公共精神
“发达的公共精神是良好社会治理的决定性因素。”[7]因而,在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的进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社会一部分,最关键是要培育公共精神,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与此同时,培养公共精神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教育范型的内在使然。因为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范型主要目的是要让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培养正确价值观念,从而形成社会合力推动社会实践。既然培育公共精神有助于推进社会治理的实践,那么它也应当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教育实践中所内含的一项重要任务。由此看来,培养公共精神也将为思想政治教育所重视,成为其谋求创新,适应社会治理大背景的又一途径。那么,思想政治教育该如何培育公共精神,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思考:
1、在理论维度上,提高百姓对公共精神的认知
传统中国是君权第一、个人顺服的臣民社会。臣民社会最深刻的影响是导致我国的文化成为如鲁迅所言的“祀奉君子的文化”,人们的观念被深深地植入“奴性”,公共精神十分淡薄。虽然如此,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教育的功能,通过宣传手段增加社会成员对公共精神的认识,逐渐消解压抑在百姓身上的“奴性”。首先,各社区街道的党支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深支部党员对公共精神的认识,然后组织党员走访基层,向普罗大众进行宣传普及。其次,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既可以组织各种社区宣传活动也可以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立体化地向社区居民宣传公共精神,加深百姓的认识。
2、在实践维度上,动员社会民众参与公共精神的实践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培养公共精神是一项复杂漫长的工作,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宣传上,还要通过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去培养大众的公共精神。社会组织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首先要善于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吸引民众对社会活动的关注,然后通过各种激励手段动员民众参与到社会的自治和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社会组织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公平性,要为社会民众提供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二是协调性,所提供的机会也要兼顾不同层次社会成员的能力,体现不同社会成员不同的社会价值。通过动员社会群众希望他们能在社会治理的多层次主体合作与多重博弈实践中匡扶公共精神,瓦解身上残留的臣民意识,激发百姓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思想政治教育在以社会治理为切入点实现创新的过程中,既能拓宽了教育时空、丰富了教育主体、转换了教育范型、扩充了教育内容,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治理的新情况,为社会服务。
[1]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4).
[2] 孙其昂,张宇.论思想政治教育与治理——基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5(4):61-66.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98.
[4] 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06.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7] 刘梅.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衔接[J].思想教育研究,2009(8):26-28.
[8] 笪素林.社会治理与公共精神[J].南京社会科学,2006(9):92-97.
2016-03-14
罗铭杰(1992-)男,广东南海人,华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E-mail:11957063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