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论翻译文本连贯的真与伪
余 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广东 广州 510420)
文本连贯首先是语义的,语义需要语词衔接激活,所以,没有衔接便没有连贯。连贯也是主观的,标示着读者对文本整体理解的程度,是一种心理现象。由连贯特质所决定,译文的连贯与原文的衔接和连贯无关,只能产生于译文的衔接,无忠实可言,无真伪之分。此外,连贯的主观性决定了连贯是一种价值,而非事实,只有事实才有真伪之分。由此可知,译文只有遵循译入语的衔接规范,才能获得地道的文本连贯效果。只有基于地道的连贯效果,译文才有可能获得与原文在整体上更近似的诗学效果。
衔接;连贯;真伪;翻译
奥斯汀的名作《傲慢与偏见》开篇第一句十分经典:
(1)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Jane Austen:PrideandPrejudice)
句子结构简洁幽默,前半句口吻庄严,声称有条真理要宣布,后半句点明的真理却很世俗平庸,由此形成了先扬后抑的突降(anticlimax)效果。句子并不复杂,翻译起来应不是难事,但有学者发现,坊间众多的中译本都没有表现出这个句子反常的信息结构,几乎无一体现了句子原文的诗学价值,所有版本的译文全都流畅、自然、连贯,体现的连贯模式与原文完全相反,全未在语序操纵上实现原文的诗学效果。译者过于专注于自己预设的连贯模式,于是译文出现了伪连贯,下例便是伪连贯:“凡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王东风,2009:52)
王先生认为,伪连贯没有体现原文的文体或诗学价值,在客观上往往会造成对目标读者的误导。所以上述译文宜改为:“有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那就是单身汉有了财产就必定要有个太太。”(王东风译,2009:54)改译忠实了原文先结论后事实的衔接模式,但违背了汉语的衔接习惯,故读起来略带异味。一部翻译小说,皇皇20多万言,夹杂些许异域风味的句子,本不为奇,亦无伤大雅。问题在于:译文的连贯有真伪之分吗?译文是否只能复制原文的衔接模式才能再现原文的诗学效果呢?流畅自然的译文能不能再现原文的诗学效果?本文试就这些问题略陈己见。
连贯虽然“是语篇分析的核心概念,但谁都清楚,其定义很难确立”(Schiffrin,1987:21)。究其原因,首先是连贯自身的特质使然。连贯涉及对文本的理解,理解存乎一心,因人而变。此外,如何定义连贯和衔接也有一定的影响。Halliday和Hasan强调衔接是语义关系,是“一语义概念”(1976:4),一种non-structural resources for discourse(2000:309),是“将结构上互不相干,但阐释时相互依赖的成分连接起来的手段。”(2000:27)。de Beaugrande和W. Dressler(1981:9-10)则认为,衔接是“文本中同一序列中词语相互连接的方式”,连贯是“文本中各种概念和关系相互沟通以及相互关联的方式”,这一定义虽然没有明确使用语义关系这样的字眼来界定衔接,此处的“连接”实为语义关系。连贯是语义的,衔接成分归根到底是凭借语义连接的,但若仅仅着眼于语义,衔接与连贯的区别和特点就显得模糊了。
Baker从表里角度来定义衔接和连贯。她说:“衔接是表层关系网络。将语篇中的词语和表达方式与其他词语和表达方式相连接,而连贯则是概念关系网络,是构成表层语篇的基础。”(王东风,2009:19)这就比单一从语义角度来观察进了一步。G. Brown 和 G.Yule(1983:224-225)对二者的区别更具体一点:衔接是“各成分之间有形的语言连接”,连贯是“读者试图把握作者/说话人写出所读文字意图的努力”。这种努力被G.Thompson(1996:147)定义为心理现象:“衔接是语言手段,说话人凭此可以标示出语篇中的经验性质和人际性质的连贯,因此衔接是一种篇章现象:我们能找出其中具有衔接功能的特征。连贯存在于作者和读者大脑:它是一种心理现象,不能像衔接那样识别或量化。” Hoey(1991:12)则从主客观的角度来观察衔接和连贯:“衔接是文本的特质,连贯是读者对文本的一种评判。换言之,衔接是客观的,原则上不存在识别阻碍,连贯是主观的,对连贯的判断可以根据读者的不同而不同。”
综上所述,衔接和连贯虽然都可以归属于语义关系,却各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衔接指有形的词语,具有客观性;连贯指作者/读者大脑认知把握到的各概念或意义的依存关系,是心理现象,具有主观性。连贯是主观的,这意味着连贯可以因人而异,对A流畅连贯的文本,对B很可能晦涩费解。因此,判断文本/文本的连贯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标准。对文本连贯的判断只是一种观点,属于价值范畴,不属于事实范畴。价值有程度、效果、优劣的不同,无真伪之分,事实才有真伪或正误之分。
从认知加工角度来看,衔接与连贯是激活与被激活的关系。有衔接未必一定有连贯,连贯却只能由衔接(包括隐性衔接)激活,无衔接必无连贯,衔接是连贯唯一“赖以构建的基石”(Hasan 1985:94)。衔接形诸语词,语词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客观性,由此构成特定的衔接模式,并激活相应的心理感受。每种心理感受都构成一种连贯模式,产生相应的连贯效果。违反某种衔接模式的同时就违反了与之相应的连贯模式、连贯效果,乃至审美效果。例如汉语遵循先因后果、由事实到结论的语序,违反该语序的语句读起来会有异样的感觉,因为其连贯效果受了影响。
文本的连贯融文本语义、主题、风格等诸多因素于一体,形成文本整体上的认知标准和效果。连贯效果不同于诗学效果,前者属于理解层面,后者属于诗学/审美层面。譬如律诗须句式整齐,词须句式错落,这是衔接模式层面的差异。若违背之,读起来势必拗口,所谓拗口便是在说连贯效果。但若说诗庄词媚,诗更富气势之美,词更宜于表现婉转之美时,这便是在说诗学效果了。
文本连贯涵盖文本各个维面的连接模式,包括语法连贯、语义连贯、文体连贯以及语用连贯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维面既标示了连贯的类型,也包含了认知的内容。认知内容与内容的连贯应该区别开来。例如文本的语法连贯与语法规则不是一回事,语法连贯只说明文本语句符合语法规则,因此获得了语法连贯。同理,语义、文体、语用等维面的连贯,也不能等同于词语的语义、文体或语用,而只是文本在这些维面获得的连贯效果。将此理推及翻译,如果译文译出了原语文本的语义、风格或诗学效果,并不等于说也译出了文本的连贯。反过来说,连贯的译文不等于其语义、文体、语用等维面也是合适的。
这说明,连贯只能是文本语言衔接的产物,只能通过文本自身的语言衔接来建构。受衔接与连贯的依存关系所限,原文的连贯只能是原文衔接的产物,译文的连贯也只能是译文衔接的产物。译者无不追求译文的流畅、自然和通顺,道理很简单,原文与译文的衔接和连贯模式都存在着异质性的差异,译文流畅、自然、通顺,说明译文地道,符合译入语的规范。只有译文地道规范,才能为读者接受,才有可能以最佳效果传递原语文本的语义和诗学效果。
由此产生翻译的难题:译文既要改变原文的语言形式,采用地道的译入语语言,同时又要再现原语文本的语义和诗学效果。
英汉语言分属不同的语系,有着“文字词类的不同,句法构造的不同,文法与习惯的不同,修辞格律的不同,俗语的不同,即反映民族思想方式的不同,感觉深浅的不同,观点角度的不同,风俗传统信仰的不同,社会背景的不同,表现方法的不同”(傅雷,2010:118)。 而这种种的不同盖源于英汉语言编码机制以及字与词的不同。
获取语义的连贯,首先须经过语言符号的组合和分析。英语最小的结构单位是词,由音素构成音节,词内音素和音节数量不定,由此决定了英语的听觉单位是音节,书写单位是字母,结构单位是词,音形义三者分开,词与义无直接联系。而汉语的最小结构单位是字,一字一音节,一字一义,字既是最小的书写单位,也是最小的听觉单位和结构单位,音形义三位一体,直接以形表意,形的位置因此而至为重要。
于是,英语的功能词体系形式繁多,按形式逻辑分工明确、用法严谨、主从有序。这种衔接我们称之为主次型衔接。汉语以字为衔接单位,字的形态独立自在,互不依附,语序体现意序,无须倚重功能词,意循事理逻辑,环环相扣,我们称之为环扣型衔接。试比较:
(2)我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服你。
(《红楼梦》第二十一回)
“But I can show you thomeone you won’t dare to find fault with. I shall certainly think you a wonder if you do.”(David Hawkes译)
汉语原句包括三个音句,按事理逻辑排序。用英语的标准来衡量,这是意合,用汉语的标准来衡量,其实也是形合,只不过此处之形就是音句的自身,不是专职连接词,合事理逻辑者便是连贯的。译文的you won’t dare to充当定语从句,置于先行词thomeone (= someone)之后。此外,按汉语逻辑,if you do应置于I shall certainly think之前,但在译文是后置。
所谓事理逻辑指事物在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方式和规则,如潘文国讨论过话题-说明律、时序先后律,空间大小律,心理重轻律,事理因果律等事理逻辑。例(2)就是遵循的时序先后律和事理因果律,这类逻辑,用启功先生的话来说,“不是谁给硬定的,而是若干人、若干代相沿相袭而成的习惯。这种已成的习惯,只有惯不惯,没有该不该”(启功,1997:49)。
事理逻辑于汉语好比天然水渠,约定俗成,各衔接成分之意沿渠而流,需要环环相扣方能畅通无阻,其理与中国传统写意画的点染法一脉相通。刘熙载在用点染法分析词时说:“词有点,有染。(《词概》)柳耆卿《雨霖铃》云: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上两句点出离别冷落,今宵两句乃就上两句意染之。点染之间,不得有他语相隔,相隔则警句亦成死灰矣。”“点”在此是点戳之意,点出主题,“染”指将色彩拖染开来,以烘托意境。点染的关键在于,二者之间不容阻隔,须意义环扣。书法、绘画、诗词莫不如此,散文亦然。《论语》有一名言:“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其中“任重而道远”是点,点明道理,后面紧随四个小句对“任”和“道”作进一步阐释、烘托和渲染。这句名言隽永深刻,其独特的衔接模式及其连贯效果无疑起了重要作用。
英语衔接注重主次分明,也不忽视意的流畅。流畅即连贯,连贯是英汉文本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只是英汉文本衡量连贯的标准迥然各异。如果说汉语的事理逻辑好比水渠,约束着意的流淌,英语的形式逻辑就好比街道,由路标和交通灯制约着意的行进。渠道不能壅塞,交通标示则不得有缺失或纰缪,否则会影响到意的连贯。试比较下例两个版本的译文:
(3)①Everyone agreed that my father, my Baba, had built the most beautiful house in the Wazir Akbar Khan district, ②a new and affluent neighborhood in the northern part of Kabul. ③Some thought it was the prettiest house in all of Kabul.
(Khaled Hosseini:TheKiteRunner)
译文1
①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房宇,③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②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
(李继宏译)
译文2
②瓦吉-阿卡巴汗区是新兴繁荣的地带,位于喀布尔北区。①每个人都说我父亲,我的爸爸,盖了这个地区最美丽的一幢房子。③有人甚至认为这幢房子是全喀布尔最美的房子。
(李静宜译)
译文1先说“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最华丽的房子”再说“甚至是喀布尔最美的建筑”,行文至此,语势几罄,不料末尾却冒出一个②来,从语义来看,②属铺垫性质,置于句首似乎更合适,因为汉语遵循先铺垫,先事实后结论的事理逻辑。现将其置于句末,与前面两个小句的连续性(continuity)就显得比较弱,给人收不住语势的感觉。译文2将②置于句首,这无异于为后续①和③做了铺垫,读起来显然更为流畅舒适。此例说明,语句衔接成分的顺序对连贯很重要,正如Brooks、Warren所言:“各成分互相间的联结,各成分间的顺序(order)即连续性(continuity)是连贯的关键含义。”(熊沐清,刘霞敏,1999)每种语言都有约定俗成的衔接模式以及相应认知惯性和审美心理,不宜轻易违反。
翻译不能不讲忠实,而翻译的忠实是多元的,有层次之分,依文本类型、语境或读者对象的不同而不同。风格的翻译与语义的翻译就无法获得与原文同等的忠实度。“苹果”与apple互译的忠实度很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二者之间有对应指涉关系,有客观度较高的共享的所指。相比之下,抽象概念“仁”的英译忠实度就低很多。
文本风格是由作者气质禀赋、审美趣味等因素综合而成的一种创作个性和习惯。风格由语言组织体现,但不等于语言组织,而是语言组织的运用方式,原文风格与译文风格共享的所指客观度较低,译者对风格的把握和再现都带有浓重的主观色彩,所以风格翻译的忠实,往往只能心向往之,也有很多人认为风格不可译。语义则有能指和所指之分,涉及语言材料,语言材料多少有一定的客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译文的忠实度。语义和风格的翻译虽有难度,毕竟有译可言。至于文本的节奏,可以说基本无译可言。节奏是文本语言组织激活的一种音韵效果,也不等同于语言组织本身。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说:“至于高言妙句,音韵天成,皆暗与理合,匪由思至。”其“理合”之“理”,指语言之理,“匪由思至”则强调语言规律对节奏的制约性。英汉文本遵循各自的语言之理,互为独立,不存在二者共享的节奏所指。换言之,节奏不具可译性。汉语讲平仄,英语讲轻重,各有各的节奏,译文可以追求与原文近似的节奏效果,但译文与原文的节奏不存在互译关系。
语义、风格和节奏分别代表了文本的3个层面,即:语义代表客观性较强的可译层面,风格代表主观性较强的难译层面,节奏则代表封闭性的无译可言层面。以此为参照系,连贯当与节奏相提并论,也是不可译的。例如培根的OfStudies一文,王佐良的文言版和何新的白话文版都受到普遍欢迎,哪个译本忠实了原文的连贯?都没有忠实,因为译文的连贯只能伴随译文的语言而生,不是译来的。
译文和原文分属不同的语言文化体系,各守各的规则。原文的衔接只能激活原文的连贯,译文的衔接只能激活译文的连贯,汉语的衔接模式产生不了英语的连贯效果。英语的衔接模式也产生不了汉语的连贯效果。译文的连贯只能是译入语文本衔接的产物,随译文语言自出。无论原文衔接和连贯采取什么模式,译文原则上都只能采取符合译入语规范的衔接模式,追求与之相应的连贯效果。译文若为忠实原文而采用原文的衔接模式,汉译文未必能取得英语原文的连贯效果,因为语言材料是汉语的,同时也可能无法获得汉语文本的连贯效果,因为衔接方式是英语的。其道理就如同将一首中国七律古诗配上英文词,却绝无可能激活七律原文的连贯效果一样。不遵循译入语的译文,佶屈聱牙,生硬晦涩,连贯效果必然差,连贯效果差无疑要影响到译文对原文神韵的再现。傅雷在《巴尔扎克〈高老头〉重译本序》中提到他一位友人曾将中国诗人李、杜等小传译成俄文。译稿中因颇多中式俄文,受到了苏联朋友的批评,而译者却辩解认为,这是为了保持中国情调:“苏友谓此等文句既非俄文,尚何原作情调可言?”同理,译文既非地道的译入语语言,尚何作诗学效果可言?
一般而言,翻译都将忠实视为第一要则。其实,严格说来,还有一条原则应该凌驾于忠实之上,那就是译文要用纯粹的译入语语言。译文语言不地道,充满翻译腔,译文已不成其为译文,遑论对忠实和风格和诗学的追求。翻译过程中的所有要素,语义、语用、风格和诗学的,译者的所有取舍,都应基于这条原则,以此为标准。例如培根《论读书》中的一句:“Reading makes a full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an exact man.” 句中makes出现一次后,接下来都省略了。但是按汉语的习惯,此处动词不能省,王佐良先生的译文“使人”重复了3遍:“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其他版本的译文,包括水天同、廖运范、何新等,概无例外,全都没有将其省略。原文的省略体现了培根简洁洗练的风格,很重要,但译文为了保证语言的地道,只能舍弃原文的简洁。
这条原则也适合本文的例(1)。该例原文由两个对比项形成突降法,句子的语法和修辞手法均很正常,是一句地道的英语句子,英语母语读者读起来没有出格的感受。那么,汉语译文也没有理由为其染上翻译腔,给读者出格的感受,而应该采取正常的,符合汉语语言规范的语言。所以,面临本例的选择,是保留原文的先扬后抑还是舍弃原文的句式,采用符合汉语习惯的先抑后扬,我们选择后者。
译文若保留原文句式有好处吗?唯一的好处就是获得与原文的形似。但是,这种形似违反译入语的衔接规范,给译文带来翻译腔,翻译腔给连贯效果和诗学效果带来异味,而原文的连贯效果和诗学效果是没有异味的。那么这种形似只是貌合,没有神似。
此外,本句原文的突降法是由两个义项先扬后抑对比构成。先扬后抑与先抑后扬在修辞手法上反差并不大,译文舍弃这一形似,改为先抑后扬,其损失其实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仍能产生类似的修辞效果。若违反译入语规范勉强求得形似,所受的损失反而更大,得不偿失。
本例有原译和改译两个版本,原译采用汉语的总说分句后置句式,改译改掉了汉语这一习惯句式,从而影响到句子的连贯效果和审美效果。如果说由于英语原文的干扰,改译后这一负面影响似乎不太明显,我们不妨另举一例以作比较。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开篇第一句是:“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是一句纯正的汉语,其句式与例(1)的原译相似,也是总说分句后置。假设将其改写为:“有一个革命的首要问题:这就是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连贯效果如何呢?原句的气势荡然无存。由此反思一下例(1),改译是否也有类似的不合适呢?
钱钟书先生认为,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境。译文要不因语言之间的习惯差异而露出生强的痕迹,同时还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译文要名副其实的化,化去翻译腔的痕迹,就得对原文有取有舍。取舍意味着比较、甄别和选择,运用之妙,全在译者。在我们看来,关键在于译者的知性思维和诗性思维。
知性思维注重形式,强调精确,长于分析,在翻译的理解阶段尤为重要。但如果知性思维过强,容易拘泥形似,译文易留下生硬牵强的翻译痕迹。诗性思维超越分析,注重想象,精骛八极,心游万仞,化解各种语言文化障碍。于翻译,这两种思维形态都不可或缺,根据实际翻译中的不同需要,各有功用。译者既要以知性思维的严谨把握各种客观因素,又要以诗性思维的灵活变通克服各种障碍。好的译文是两种思维的成功沟通,进而协调各种主客观因素取舍平衡后的产物。如下例夏济安先生的译文:
(4) It has been urged by some, as an obstacle to the growth of elegant literature among us, that our language is a transplanted one, framed for a country and for institutions different from ours, and, therefore, not likely to be wielded by us with such force, effect, and grace, as it would have been if it had grown up with our nation, and received its forms and its accessions from the exigencies of our experience.
(William Cullen BryantOnPoetryinitsRelationtoOurAgeandCountry)
还有一些人认为:美国所以不能产生高雅的文学,其最大的困难乃在文字:美国人用英文,而英文本为英国的文字,专为适合英国的风土人情文物制度而用者,它究竟不是我们的本国文字,并没有随我国民族一起生长,它的形式和它的演变都不是从我们自己经验的需要里产出来的;运用起来,究竟不能像本国文字那样的有优雅和动人的效果。
(选自夏济安译《诗歌与我们的时代·名家散文选读》)
原文的连贯由主次逻辑主导,以It has been urged by some that为主干结构,以our language is a transplanted one为二级结构,进而衍生framed和wielded两大附属成分,二者由therefore连接组合。原文的全句结构交错盘结,但主次分明,层级清晰,如同行云流水般连贯顺畅。
译文与原文一般地行云流水,连贯顺畅,唯连贯的模式换成了以因果关系为主导,即:美国无高雅文学,因为文字障碍,英语是英国的语言,不适合美国,不是源于美国经验,所以产生不了同样效果。
将译文与原文对比可知,译文虽然改变了原文的连贯模式,同时也忠实于原文的语义和风格。夏译妙手剪裁,妙在舍形求神。按本句之错综,译文根本无法形神兼备,例如若保留原文的衔接模式之故,将with such force, effect, and grace, as it would have been if it had grown up with our nation这一部分强译为“无法按-如果是本民族产生的语言-本来应有的力量、效果和优雅来使用”,这种译文哪有译文连贯可言呢?更不见原文神韵的踪迹。翻译舍弃原文之形,为的是传递原文之神,传神才是翻译的核心任务。而原文之神终究必须依托于一定之形,这个形只能是译文,地道的译入语之形。即便译文借助了原文的某种衔接方式,语言仍只能是译入语,借助的原文语言衔接方式仍要遵循译入语规范,不地道的译入语只会有损其再现的原文之神。
连贯是衡量文本之文本性程度的一种认知标准,依附于文本自身的结构和内容要素。所以连贯不具可译性,译文再现原文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的不二法门还在遵循译入语的衔接和连贯模式。
译文文本的连贯也是一种心理现象,原文与译文各自文本形成的连贯心理互为独立和封闭,缺乏一个共享的连贯所指,所以无法以真伪判之。只有地道的译入语文本衔接和连贯模式才有可能产生符合目标读者审美心理的诗学效果,读者才乐于接受,也只有读者乐于接受的文本,才有可能更好地再现原文的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
从原语文本的衔接和连贯模式转换至译入语文本的衔接和连贯模式,译文应该追求流畅自然的连贯效果,同时又须尽可能忠实再现原文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在这一过程中,译者需要化解多种矛盾,如形意、虚实、隐显、动静、情理之间的矛盾等等。其中的关键在于摆脱形式的拘囿,在整体效果上来再现原文的诗学效果,这就是翻译的艺术追求所在。为此,译者的思维方式很重要。由于翻译的本质是追求忠实,而忠实极容易将译者思维禁锢于知性思维,人们因此往往容易忽略文本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的诗性特质,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是需要以诗性思维来理解和感悟的。在创造译文的过程中,译者因此很有必要偶尔也摆脱一下知性思维,不拘原形,敢于舍弃,追求想象的自由和空间,“心以涵而始灵”,以获取译文在整体效果上接近原文的诗学效果和诗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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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肖 谊
On Cohesion and Coherence in Translation
YUDong
This paper discusses text cohesion, coherence and some related concepts and their rel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glish-Chinese translation.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the paper goes on to analyze why the true-false standard is not applicable to coherence in the translated text, and how the translator could better reproduce the poetic effects of the original text in translation.
cohesion; coherence; truth or falsehood; translation
H315.9
A
1674-6414(2016)06-0122-06
2016-08-09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对外宣传的英译语言研究”(14BYY02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校级项目(15-001A)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项目(6002010203)的部分成果
余东,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翻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