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常态下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清收处置

2016-03-16 03:46
环球市场 2016年13期
关键词:借款人不良贷款农商

张 博

陕西麟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浅析新常态下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及清收处置

张 博

陕西麟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商银行后,始终坚持改名不改姓,改制不改向,根植县域,服务三农,实现了自身发展与县域经济繁荣的双赢。但是由于受实体经济普遍低迷、自身管理和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不良贷款反弹“双升”,成为阻碍农商行稳健发展的“绊脚石”,严重削弱了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笔者以麟游农商银行为例,对不良贷款的成因与清收处置进行了粗浅的分析与探索。

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清收

一、基本情况

止2016年6末,麟游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438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5014万元,存贷比52%。各项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正常贷款73273万元,不良贷款1513万元,不良占比2.02%,其中:次级类贷款212万元,占比14%;可疑类贷款1300万元,占比8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439.77%,拨备覆盖率594.14%。

二、不良贷款的成因分析

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几十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形态深刻变迁直接或间接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反映。对于农商银行的不良贷款应基于对历史和现实的客观分析,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度,探索化解的思路和对策。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有助于信贷管理人员预防贷款风险。

一般而言,农商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可以分为外部经济环境影响,信用及法律环境和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失误等三大类。

(一)外部经济环境

1、经济下行实体经济低迷。麟游县是一个传统农业县,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据主导地位。受经济下行影响,小麦、玉米等农副价格出现成断崖式下跌,造成农户经济收入大幅下滑。同时由于外部实体企业倒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使农户收入雪上加霜,大部分农户仅能维持日常生计,该行的个人贷款客户出现不良贷款的概率增加,具体表现为农户经济收入急剧下滑,从而加剧了不良贷款反弹压力。

2、自然灾害导致农户收入下滑。麟游县地处渭北山区,农业的基础较薄弱,农业耕作的机械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民抗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较低,农户基本上是靠天吃饭,易遭受久旱无雨、冰雹、连阴雨等自然灾害,增加了涉农贷款收回的不确定性和贷款的风险性。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农作物减产,农业欠收,直接影响农民收入,影响贷款的归还。

(二)信用与法律环境

1、社会信用程度低。该行的主要客户群体仍然是农民,由于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借款还存在过去那种“有钱还钱,无钱不还”的旧思想,信用意识淡薄。一些贷款户甚至恶意拖欠农商行贷款,借不思还,对贷款催收置若罔闻。有的虽然认账但不还钱,还有一些小额欠贷户攀比大额欠贷户,相互通气,相互攀比,不积极偿还贷款。

2、法律维权乏力。虽然该行大力开展法律清收,但仍有一部分难以执行到位,存在案件胜诉率高、执行率低的情况。为了确保诉讼时效不丧失,针对那些外出务工、居无定所和无执行能力的贷款户,该行进行法律诉讼属迫不得已,这类案件即使胜诉了,但执行到位相当困难,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三)自身经营管理

1、信贷结构单一,高集中度加大贷款回收风险。麟游农商银行80%以上贷款主要集中于农业,其次是建筑业、房地产业,且农业一头独大,行业过于集中,同时90%以上贷款集中在县内,风险高度集中增大了信贷风险。尽管贷款规模逐年增加,但存款增加速率比贷款增加速率更快。截止2016年6月末,麟游农商行存款已经达到14.3亿,在市场单一和贷款门槛较底的情况下实体贷款发放数额仅为6亿,新增贷款对存量不良贷款的稀释作用大大降低。

2、贷款风险识别和筛选机制不健全。由于贷款人员工队伍知识结构、管理水平等良莠不齐,信贷人员也包括我们的一些管理人员对借款人拟投建的项目和从事的生产经营风险的识别不够,对风险没有前瞻性、缺乏预见性,风险的防控手段滞后。比如:在借款人的资信程度及偿还能力产生质疑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过分倚重第二还款来源(如抵押物);贷款用于投机性的证券或商品买卖;贷款的抵押折扣率过高,或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很低;异地贷款、多头贷款过多,缺乏有效的监控;贷款已存在潜在风险时,没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贷款已明显出现问题,却疏于催收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清收,使贷款造成损失等。

3、贷款管理机制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有: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而发放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在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握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贷款发放后信贷管理人员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理”的现象等。

4、信贷人员素质的制约。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商银行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对于即将产生风险的贷款,不能拿出一套完整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办法来,只是将希望寄托于借款人能扭转局面或轻信借款人的还款承诺,延误了清收不良贷款的有利时机。

三、清收处置对策及措施

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努力化解不良贷款已成为防范农商行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重心。因此,农商行要充分使用好两把双韧剑,既要“收旧”,采取多种措施化解已沉淀的不良贷款,更要“控新”,下功夫防范不良贷款新增,只有这样,才能全力营造农商行经营和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收旧方面

1、加强责任清收。要化解不良资产的第一步,就是要高度重视自身不良资产化解的任务,强化每一个清收人员的职责,严格执行清收奖惩制度,积极调动员工积极性。 在全面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以责任追究推动清收处置工作,按照自主清收、在岗清收、离岗清收、“三停”清收(停薪、停职、停岗)、移送司法清收等阶段分步开展清收处置工作。继续实行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通过采取、诫免谈话、末位淘汰等措施强化不良贷款责任清收。二是对不良贷款发放直接责任人实施责任清收,对于信贷人员工作失误,未能对贷款风险保持应有的警觉,或对存在问题的贷款进行回避和掩盖,造成贷款恶化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责令限期收回造成的不良贷款。

2、加强党政清收。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机构、农商行和企业的通力合作。农商行应在地区政治事务中积极参与,沟通协调,通过发挥政协代表、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议案的质询作用以督促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保护农商行的权益。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乡镇企业占相当比例,而这些企业恰恰与基层党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解铃还须系铃人”,争取当地党政部门支持,靠行政手段协助清收是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

3、加强法制清收。对不良贷款采取法律行动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对借款人及相关债务人的资产情况摸清楚,以便在庭外和解失败后,及时要求法庭采取保全行动,否则可能因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达不到采取法律行动的效果。实际工作中,对那些法制意识不强,信用观念差,赖债思想严重和恶意逃债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和私人贷款,以法律手段强制清收,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4、拓宽清收方式。一是引进外部清收公司,充分借助其清收力量和清收经验,实行打包托管清收,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函证力度。二是加强与调离及离退休人员的沟通,通过向贷款原始发放人与知情者了解情况,掌握更多的信息,以便于开展不良清收。同时,可以采用临时聘用的形式,召集其协同清收,提高清收效果。三是充分借助银行业协会的资源和平台,对经多次催收无果的赖账户、钉子户,协同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媒体曝光、停办金融服务等形式进行联合制裁,形成清收合力。四是通过采取现金清收、督促借款人分期还款、贷款续借、市场化处置资产、资产接收等多种方式实行灵活清收。

(二)控新方面

1、强化信贷队伍建设。一是建立长效的信贷培训机制,对信贷人员定期有针对性地充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信贷业务知识讲座、实战经验交流班,加强信贷客户经理对经济金融法律法规、业务制度等知识的系统化学习,促使其从严、从细、全面掌握信贷业务操作技能,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客户经理等级管理严格信贷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对信贷客户经理定期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客户经理队伍。

2、把准正确市场定位。在贷款投放方面,要慎重筛选信贷客户,严把客户准入关。一是要明确信贷投放主要客户群体。深耕农村、商业园、社区、小微企业,坚持做小做散,控大扶小,将信贷资金向城乡居民、商户、新型农村经济主体和小微企业倾斜。二是明确信贷投放重点行业产业。加大对涉农、旅游、批发零售、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教育等重点经济行业的支持,严格控制新增贷款用于房地产、有色金属矿业等高敏感度行业,对风险度较高的煤炭、钢铁、水泥、化工等产能过剩企业和关联个人客户,提高风险预判能力,适时采取进一步的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加快退出。

3、严格贷款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是防范贷款风险重要的关口,要认真做好贷款前的各项可行性研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深入调查企业的资产、效益和信誉,调查企业产品产供销及发展前景,不仅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还要注重第二还款来源,短期贷款要看借款人的现金流,中长期贷款要看借款人的经营效益。重大贷款事项应听取各有关方面包括社会咨询机构及其专家的意见;各级贷款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的审核审批工作,将经营无效益、产品无市场,前景不看好的企业或项目贷款拒之门外。

4、完善评级体系同时加强监管 。不良资产的形成,有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农商银行信贷监控体系不健全造成的。因此,建立相应的评级体系,保持对贷款大户的密切跟踪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在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资产的同时,还应该不忘对其他方面业务的建设。只有让机构整体能力提高,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不良资产。

5、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贷款担保是规农商银行风险的有效措施:一是贷款前要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及能力进行严格审查,重大的贷款事项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担保人,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否定。二是对担保人进行动态审查,担保责任期间,担保人应当向信用社报送本企业有关报表等资料,信用社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担保人不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要求贷款人更换担保人。三是农商银行要做好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农户信用担保中心的业务对接,利用利率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种养户积极参加政策性保险、商业性的保险,有效解决贷款“两难”问题,实现互利共赢。

[1]崔钧,李洪兵,石弦《农商银行不良处置经验-以北京农商银行为例》,《银行家》2016.8.12

[2]郭启贞 《构建部门风险防范体系的思考》,《西部金融》2011(3)

[3]王淑敏 《商业银行风险及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2007(9)

[4]徐新 《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中国农村金融》2011(3)

[5]郭洪峰 《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成因及施治措施》,《中国农村金融》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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