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知识

2016-03-15 20:21
工会博览 2016年28期
关键词:调岗工伤保险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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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

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费用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呢?

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述目录和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法定原因暂时失去职业时,国家和社会对其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要求的。

用人单位私自调岗降薪怎么办?

1、劳动者自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恢复其原岗位工作,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调岗降薪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调岗期间的损失。

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督促用人单位遵纪守法,依法纠正或查处违法行为。而用人单位没有跟劳动者协商一致,也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对劳动者调岗降薪,即为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请求工会帮忙。加入了工会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请求工会帮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会的职责之一便是帮助会员与用人单位协商谈判,在会员有需要时帮助会员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用人单位。

哪些人的合同不能被终止?

根据规定,对下列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待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诊断结束没有因患职业病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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