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广州510000)
晚清改革:从“借法”到“变法”
徐松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广东广州510000)
摘要:从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世变危机催生了晚清晚清改革。改革从“借法”转变到“变法”,且渐入高潮,经历了洋务新政、戊戌变法、清末新政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采西学,制洋器,迈开了中国近代化的第一步;第二阶段倡导“中西会通”,主张政治体制改革;第三阶段,着力于多方面的制度改革与政体改革。
关键词:晚晴改革;借法;变法
世变、危机,催生了晚清改革。从“变局”论到“世变”论,是晚清改革家①对时局的集中概括。
晚清前期,改革家们强调的是“变局”论。早期,由徐继畲提出“古今一大变局”[1],魏源、龚自珍、林则徐、姚莹、黄钧宰、夏燮等人亦有相同认识。后来,从李鸿章、丁日昌、郭嵩焘、曾纪泽等洋务官员到冯桂芬、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等改革理论代言人,以及奕、桂良等朝廷实权人物,都阐述了“变局”论。据统计,晚清提出“变局”言论的达60多人,其中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等人的变局言论多达10次以上[2]。李鸿章尖锐指出:中国时处“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遭遇“数千年来来有之强敌”[3]。薛福成直言:“方今中外之势,古今之变局也”[4]。郭嵩焘亦言:“西洋之入中国,诚为天地一大变”[5]。曾纪泽在日记中写道:当今“开千古未曾有之局,盖天运使然,中国不能闭门而不纳,束手而不问”[6]。郑观应一再论及:“尤属古今之变局”,“乃中国非常之变局”。一批有识之士还用“春秋战国”诠释变局的特征。“变局”论既是反击顽固守旧势力的思想武器,也是推行“借法”、“变法”的理论根据。
19世纪八九十年代,尤其是甲午中日战争后,危机加深,“世变”论取代“变局”论,“世变之亟”成为维新变法的现实与理论前提。除了极端顽固派,其他各政治派别对此几乎形成了共识。维新派从薛福成、郑观应到康有为、梁启超、严复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和理论阐述。洋务派官僚从李鸿章到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以及帝党成员,乃至后党慈禧太后、荣禄等人,都承认这一现实。早期,以薛福成为代表发出警世呐喊:“以世变之亟明之也”,“今天下之变亟矣”[7]。后期,康有为在他的上皇帝书中,严复、梁启超在他的理论宣传中,都沉重而鲜明地阐述了“世变之亟”的形势。严复还发表《论世变之亟》的专论,开篇即日:“呜呼,观今日之世变,盖自秦以来,未有若斯之亟也”。其《救亡决论》亦明确指出:救亡的出路在变法,“如今日中国之不变法,则必亡是已”[8]。张之洞在《劝学篇·序》中写道:“今日之世变,岂特春秋所未有,抑秦汉以至元明所未有也”[9]。
“世变”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外国列强大规模入侵中国,造成领土、主权不断丧失,“瓜分”、“亡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文化、政治制度对古老的华夏帝国产生巨大冲击,引发中国社会的大动荡、大裂变。其二,封建专制统治腐败没落,人民大众觉醒,民主宪政意识勃发,从“发捻交乘”到孙中山同盟会的革命运动,冲击着清朝统治及整个封建专制制度。其三,随着对外逐步开放,“华夷隔绝之天下,一变为中外联属之天下”[7]554-555。中国融入世界,与各国联为一体,中西方经济、文化、军事、政治制度交织在一起,形成中国千年未有之“奇局”。
民族危机、统治危机、社会危机迫使朝野上下推行改革变法,激烈的“世变”迫使中国学习西方,维新变法,开创新的中国。
危机催生政变,政变催动改革。晚清在政变、改革中,新旧势力消长,维新变法不断向前推进。咸丰十一年(1861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慈禧太后联合奕等发动政变,实际上是封建顽固势力削弱,革新派上台。随之而来的是设立“总理衙门”,创办安庆军械所,刊行冯桂邠芬的《校庐抗议》。这一系列事件标志着洋务新政的开启。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甲午战败,《马关条约》签订,维新变法运动兴起。以慈禧为首的最高当局表示支持变法,并“让权”于光绪帝主持变法。二十四年(1898年),慈禧突然发动“戊戌政变”,实际上是变法改革转化为权力争斗。慈禧无法扭转改革变法的历史车转,新政继续举办,并没有终止。二十六年(1900年),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入侵,民族危机、统治危机再次袭来。慈禧先欲发动“废帝立储”的新政变,因受到内外抵制而未成,后在外国列强的压迫下,在国内革新力量及地方实力派的逼迫下,再次发动“政变”,清除以载漪为首的“太子党”,随后宣布“变法”。经过这场大变故,封建旧势力再次受到打击,减少了改革变法的阻力。可以说这是世纪末现象结束,新世纪革新的曙光升起。
晚清改革始于19世纪中叶,在“大变局”的催动下,以“借法自强”为手段,以“救时”为目的洋务新政开启。当“世变”越来越快、“救时”越来越急的时候,新的政治派别登上政治舞台,改革变法运动也就应时而发。从“借法自强”到“变法自强”,再到“变法维新”,也就大势所趋,无法阻挡了。
促成这种大势所趋,由五个方面的势力与人物聚合为五股力量,共同推动而成。
第一,维新改革派的鼓吹与推动。从早期维新派到戊戌维新派,从王韬、薛福成、郑观应、马建忠、汤震、陈炽到康有为、梁启超、严复、谭嗣同等。他们是改革变法理论的鼓吹家、宣传家,是维新变法运动的推动者、促成者。
第三,光绪帝及帝党人物。晚清改革主要发生在同治帝、光绪帝统治时期,统称“同光新政”。同治年间进入改革初期(洋务新政开启),并出现“同治中兴”局面。光绪帝立志改革,既支持洋务新政,也支持维新变法,一度主持短暂的“百日维新”,把改革龢
变法引向高潮。其帝党人物如翁同、文廷式、宋伯鲁、杨深秀、徐致靖、志锐、林旭、杨锐、刘光第等,便是“戊戌变法”的有力推行者。
第四,驻华外国友人。包括传教士、文化人、使领外交人员、海关税务司,以及技师、工匠等。他们来华活动、工作,除少数人怀有敌意、恶意,别有用心,大多是友善的。对于中国的改革、变法,他们大多是支持、劝导、宣传,对晚清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在中国开办了大批教会学堂和学会、报馆、译馆等出版机构,宣传西学、西法,发出共同的主张:中国的出路在于改革、开放、变法。他们的西学传播活动、改革变法宣传,唤醒了一批批士子、文人。他们走上层路线,上书言事,推动改革变法,还直接参与维新变法活动,加入强学会等团体。
第五,“洋学生”与新型知识分子。“洋学生”包括两部分人,一是国内洋务学堂和教会学堂培养出来的学生,二是走出去留学、游学、访学回国的学生。前者除教会学堂,有各类洋务、实业学堂、如同文馆、广方言馆、船政学堂、电报学堂、铁路学堂、商务学堂、医学堂、矿务学堂、农务学堂、工艺学堂,以及自强学堂、海陆武备学堂等。在科举改革、书院改制的过程中,全国各地兴办了大批新式学堂,如初、高中、高等普通学堂、师范学堂、妇幼学堂等。这些学堂培养出来的学生大多成为开风气、开民智的先锋人物,是改革变法的有力支持者和参与者。晚清,留学欧美、日本的风潮一波又一波。这些年青学子目睹西方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及发展状况,回国以后急切要求改革、开放,迎接新潮流。
以上五种力量不断成长、壮大,在他们的共同推动下,晚清改革、变法的步伐加快,促成戊戌变法和清末改革的高潮。
慈禧太后和以荣禄为代表的后党人物,并非反对改革变法的死硬派。在世变危机的逼迫下,他们支持、参与改革、变法。慈禧虽是一个腐朽专权的统治者,但她支持主办洋务新政,戊戌时期表示“变法乃素志”,一度“让权”光绪,清末变法新政,由她支持并主导。荣禄即使顽固,但在变法高潮到来时也表示赞成。甲午战后,他亦声称:“当此强邻逼处,事急势迫,若不再变法,认真讲求,则后患何堪设想”[10]。也是清末变法新政的发起者。不言而喻,慈禧及后党在晚清改革中的作用和影响不能忽视。
晚清改革、变法是在一个封闭、半封闭的国度里进行,传统旧势力依然强大,顽石未经“风化”,国民没有“开化”,统治者为“救时”,被迫推行改革、变法,势必风浪迭起,阻力重重,且成败难卜。
同光之交(19世纪七、八十年代),当洋务新政准备全面推开、借法西方的改革准备具体实施的时候,被一道又一道厚厚的墙堵住了出路。这些“堵墙”概括起来就是旧的文化观念、传统的法律制度和顽固不变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根本上推倒这些堵墙,首在转变观念变更法律制度。于是,“变法”取代“借法”,“变法自强”取代“借法自强”,也就成为迫切要求和响亮口号。
借法指借鉴、仿效、取法,当时专指借鉴外国,效法西方。在实施中试图不改变中国传统的根本大法,结果行不通。变法者,革除旧法令旧制度,确立新法令新制度,以变革旧观念为前提,以自强救时为目标。变法不仅仅变更制造之法、教育之法、国防之法、交通之法等,最根本的是变更制度之法,包括经济制度(商品经济、官办和商办)、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与官僚体制)、军事制度(军队建制构成、边防与海防)、文化制度(中学与西学、理学与实学)、教育制度(新式学校教育)、考选制度(取士与用人)、外交制度(外交机构、中外关系与交涉)等。
“变计”是“借法”到“变法”的中间环节、缓冲环节。在洋务新政初期,洋务派官员根据“变局论”命题,强调“识时务者当知变计耳”[11]27。面对强大的守旧势力,他们只能以“变计”为权宜,相机渐进。“变计”从“变易兵制”开始,曾国藩、李鸿章组建湘淮军,变更八旗、绿营兵制,到创办西式军工企业,仿造西洋火器、轮船;变更科举,专设一科取士;改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办理外交通商事务等,采取的都是渐进式的“变计”。
除了李鸿章强调:“中国深维穷极而变之故,夫亦可以皇然变计矣”[12]339,从奕、曾国藩等洋务派官员到冯桂芬、王韬、郑观应等维新改革派人物,都为“变计”奔走呼号。奕认为“以中国之人师法西人深为可耻者,此皆不识时务之论也”[13]。曾国藩主张“师夷智”,“精通其法”,“以徐图自强”。冯桂芬提出“采西学”,“制洋器”,“改科举”,“善驭夷”,“改官制”,较全面地论述了“变计”。王韬提出取士、练兵、学校、律例等多方面“宜变”。崔国因提出从“储才”、“军政”、“选士”、“制器”四个方面“变通旧制”。郑观应早期亦主张“仿照泰西程式,稍为变通”[14]318。
洋务新政举办的过程,就是从“借法”到“变计”,再到“变法”的过程。
同光之交(70年代),李鸿章等人正式提出“变法”的要求,其纲领是“外须和戎,内须变法”[11]43,将变外交政策与改内政方针结合起来。他们强调“办洋务、治洋兵若不变法,而徒鹜空文,绝无实际”[3];要“自强则先变法”[11]30。这样,“变法”与“自强”结合起来,成为改革者的共识。进入八十年代,“变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变法自强”,洋务派官员、维新派改革家都作了深刻论述和多方面实践。李鸿章是“变法自强”论的首倡者,强调“能自强必先变法与用人”[15]。也是实践者,涉及经济、外交、通商、学校教育、科举取士等。到八十年代还明确表示“变法度先易官制”[16],提到改革政治体制的高度。虽是私下议论,但反映他的“变法”意识十分强烈。最先提出“设议院”主张的也是洋务派官员,如郭嵩焘、崔国因、张树声等。崔在奏折中强调“设议院”“为自强之关键”[17]。此外,丁日昌、刘铭传、周盛传、张佩纶等的变法主张也很鲜明急迫。
早期维新派人物宣传“变法自强”不遗余力,认识弢
十分深刻。王韬所撰《园文录外编》,强调“治中不外乎变法自强”,“盖洋务之要首在借法自强”[18],并专设《变法》上、中、下三篇,《变法自强》上、中、下三篇。薛福成作《筹洋刍议》,从十四个方面谈“洋务”、“变法”,其《变法》篇指出:“世变小,则治世法因之小变;世变大,则治世法因之大变”。汤震作《危言》,阐述法之“递变”、法之“当变”,势之必然,并吁请朝廷“善变法”、“善用法”[19]。陈炽、陈虬共撰《治平通议》,指出“欲图自强,自在变法”,并提出“富之策十四,强之策十六,治之策十六”[20]。郑观应撰《盛世危言》,全方位阐述改革、变法,强调“救弊必变法”,“而自强非变法不可”,“变法分缓急”,“变法求俊杰”。此外,马建忠、何启、胡礼垣等人也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论述“变法”。他们亦提出“设议院”、“立宪法”的政治改革主张。
在华的外国友人、传教士、外交官,也通过报刊、上书等多种方式倡导“变法”,提出系统的新政改革建议,还直接参与活动。
进入19世纪90年代,尤其是甲午战后,以康梁为首的维新派跃上历史舞台,维新变法进入新阶段、新高潮。洋务派官僚、地方督抚参与并主导变法,帝党官僚支持变法,连慈禧后党也被卷入变法潮流,有限度的主张变法。虽有反复与短暂逆转,但谁也扭转不了维新变法的历史车轮。
晚清改革变法具有新的时代特色,已非历史上的“改制”、“变法”,性质变了,已非不离经、不叛道,而是被卷进世界潮流,按西方模式进行近代化改革;内容变了,非仅“革除弊政”,“整顿旧法”,而是学习西方、取法资本主义的各种法令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变中法,用西法”;方式变了,已仅非“托古、仿古”、“皇权变法”,而是从上而下、从下至上、君臣、官民共同参与,涉及军事、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的全方位变法;目标变了,已仅非历史上的“拯救皇权”,巩固封建家天下统治,当然包含着“安内”,挽救清朝统治,但主要是建立“君民共治”的宪制国家,同时面对西方列强,自强、救时、攘外,拯救民族危机。
由于旧的社会文化观念的长久积淀,历史发展的惰性,要在一个古老的国度清除旧观念、旧制度,推行近代式、即仿照西方的改革变法,困难是巨大的,阻力重重。正如蒲安臣所说:“进步党——几个开明的人,散布在一个辽阔的帝国里”,“他们遇到了稳步的、坚决的反对”,“改革者们的热情将在大多数人可怖的反对面前显得黯淡无光”[21]。尤其是那些浸泡在旧文化里、不问天崩地裂的士大夫和生活在封闭社会里的小生产者,即是阻挡改革变法的主要社会力量。当洋务派官员、维新派人物倡导和推行改革、朝廷亦准备对外开放、引进西方的技术与生产方式及部分法制、与世界各国平等往来的时候,他们便声嘶力竭地反对阻挠,在行动上予以破坏。当同文馆要增设天文算学馆时,便群起攻击:“师事夷人,认贼作父”,“上亏国体,下失人心”;孔门弟子“拜异类为师”,“教人从了天主教”[22]。当郭嵩焘首次出任驻外大使时,老朽攻击,同僚好友劝阻,连家乡父老也不放过他。当丁日昌力主办洋务、修铁路、派留学时,被骂为“丁鬼奴”,奕也被骂为“鬼子六”。当陈启源创办起我国第一家机器螺丝厂时,乡人群起破坏,捣毁机器厂房,迫使他出走澳门。当铁路、电线修通了,一下子谣言四起,随后兴起一场“挑铁路、砍电线、焚烧洋楼、毁坏大轮船”的运动。当对外开放、大批外国人拥入中国时,还兴起一场“杀洋人”运动,不分青红皂白地滥杀。当维新变法运动兴起,即使获得朝廷认可、支持,顽固势力仍然叫嚣:“宁可亡国,不可变法”[23]。可见,在晚清时代,改革变法不可能一帆风顺,冲突不可避免,前进与逆转交替。
晚清改革变法是在激烈的冲突和论争中展开的。诸如设立同文馆,建立机器厂,设立洋学堂,筹建海防,修筑铁路,兴办电话电报,科考取士用人,遣派使领、留学生,以及对外方面的封关和开放、夷务与洋务的称谓,排外攘夷与平等外交,文化方面的本与末、体与用、中学与西学,经济方面的重农和重工商等,都发生持久的冲突和论争。其中最激烈的是同文馆、铁路、遣使与留学、中学与西学之争。
同文馆初设(咸丰十年冬),仅解决“与外国交涉”的语言交流问题,不涉及学习西方技艺、制度,争论不大。到同治五年(1866年)总理衙门奕接受李鸿章、冯桂芬等人建议,增设天文算学馆,学习西方技艺,引发了激烈论争,兴起一股反对学习西学的声浪。监察御史张盛藻首先发难,声称:国家自强之道在于学尧舜之道,读孔孟之书,不在于机巧技艺,尤其反对科甲正途科员学习天文算学、机械制造。大学士倭仁更是言词峻急,全盘否定同文馆之设。奕再上奏折坚持原议,强调:空谈礼仪不能雪耻,只能误国,并反唇相讥,要求倭仁拿出自强御敌的妙策。倭仁能拿出妙策吗?否也,却坚持己见,强词夺理。奕再上一折要求倭仁另设一馆招揽人才。朝廷亦准奏,令倭仁照办。倭仁只好一面申辩,一面授意杨廷熙奏请撤销同文馆。杨对同文馆罗织了十条罪名,最后声称:同文馆“不当于天理,不洽于人心,不合于众论,而必欲溃夷夏之防,为乱阶之倡”[12]卷49。为此,支持开设同文馆的慈禧大为震怒,连同倭仁一起严加斥责。虽然以朝廷之威止息了历时半年多、四个四合的论争,同文馆照办,但阻力依然很大。京城里的各种讥讽联语、俚语,正反映了士大夫失落和仇视新事物的心态。
修筑铁路之争,从19世纪60年代持续到九十年代,为时最长。同治四年(1865年),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敦促中国修铁路,清政府没有重视。同年,英国商人杜兰德在北京宣武门外修了条1里长的试范性小铁路,用人力推送,却让京城的人“骇为妖物,举国若狂,几至大变”[24]。最后被步军统领下令拆除。十一年(1872年),李鸿章为加强边防提出修铁路,但“闻此议者,鲜不咋舌”。光绪二年(1876 年),英商在上海修筑了一条长15公里的窄轨铁路,一开通就遭到强烈抗议,最后也被拆除。七年(1881年),李鸿章为解决开平煤矿运煤之需,修筑了唐山胥各庄铁路。该路即使在矿区,仍受到言官弹劾,只许用骡马拖车。
铁路之争最激烈是在19世纪80年代。光绪六年(1880年),直隶提督刘铭传奏请修筑以北京为中心的四条铁路,得到李鸿章支持。这一奏请立即遭到守旧官员的强烈反对,内阁学士张家骧提出责难,通政使司刘锡鸿反对最为激烈,在《罢议铁路折》中声称:铁路“断非中国所能仿行,宦窃计势不可行者八,无利者八,有害者九”[25]。因反对者占了上风,“机车没有战胜马力”。十一年(1885年),海军衙门成立后,为加强海防再议修铁路。两年后,终于修成了津沽铁路。当李鸿章提议将该路延长到通州时,再遭抨击,被罗织三大罪状:资敌,扰民,夺民生计。十五年(1889年),清廷旨令地方督抚发表筑路意见,反对者仍然占多数。直到张之洞提出缓修津通铁路而修芦汉铁路的主张,得到清廷支持(李鸿章亦表认可),才缓和反对派的攻击,持续数十年的铁路之争告一段落。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有时冲突并起,论争交错。遣派使领与遣派留学之争就是这样展开的。要不要对外开放,要不要中外平等往来,要不要了解、学习、取法西方,成为这场论争的焦点。遣派使领与留学的论争都发生在六十至七十年代。在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过程中,摒弃“夷夏之辨”、“夷夏之防”的传统观念,克服“夷务”上的奇谈怪论,是首要课题。从奕、曾国藩、李鸿章、郭嵩焘到郑观应等人,进行了大量宣传与驳论,克服重重阻力,终于实现了遣使、留学的创举。
19世纪60年代,西方英法俄美等国相继在北京设立使馆后,努力促使中国从“离群索居”的状态中走向国际大家庭。于是有同治五年(1866年)斌椿的欧洲观光访问,两年后有“蒲安臣使团”的世界性出使,再有崇厚的法国之行。但都是临时性的,争论并不激烈。真正的争论始于六年(1867年)清廷为修约遣使赴日,洋务大员奕、曾、李、左等力排众议,坚持遣使。争论持续到光绪元年(1875年),清廷终于做出遣使长驻外国的决策,郭嵩焘亦作为中国首任驻外大使而载入史册。但是,争论远没有结束,郭嵩焘在朝野一片猛烈的骂声中忍辱负重,成了“假洋鬼子”,拼却了名声。到19世纪80年代,遣派使领驻外才成为常态,构成近代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官派留学教育与遣派使领驻外的争论交错并起。同治七年(1868年),容闳向曾国藩等提出留学计划,李鸿章、丁日昌为之游说。正碰上同文馆之争激烈,奕及曾、李等人按下未奏。两年后,官派留学终于实施。同治十一年至光绪元年(1872-1875 年),留学美国幼童分四批赴美,曾国藩称之为“中华创始之举”[26],容闳称之为“特开新纪元[27]。
但是,新事物出来不会风平浪静。从留学教育提出到幼童选拔、跨出国门,守旧势力的反对之声此起彼伏,一浪高过一浪。就连主持幼童留学的总办陈兰彬,“尤思破坏,不遗余力”,坚决主张裁撤游学局,解散留学事务所,撤回留美学童。到八十年代初,守旧势力十分猖獗,迫使留美学童撤归,官派留学教育一时夭折。
新生事物终究不可抗拒。经过时代的洗礼和革新派的努力,留学教育(包括私费、官派)再度复兴,先后兴起三次高潮:第一次,八十年代,以留学欧洲为主:第二次,九十年代,以留学日本为主:第三次,二十世纪初年,以留学欧美为主,经历了风雨,兴之不易。
这一系列、持久不断的冲突与论争,关键问题在于要不要学习西方,取法西方,使中国走出中世纪,实现近代化。不仅仅是改造旧法,革除弊政,而是要改变“祖宗成法”,重建一套近代新法新制度。这一系列冲突与论争贯穿于晚清改革全过程,形式上表现为中学与西学之争,中法(旧法)与西法(新法)之争。
晚清的改革变法从浅层次到深层次、低层次到高层次,再到全面系统的展开,沿着“更法”(整顿旧法,革除弊政)到“借法”(效法西方,变计),再到“变成法”(变革陈旧的法令制度),直到“改中法为西法”(改弦更张,建立新制度、新国家)的轨迹向前推进,历经三个阶段。
“洋务新政”是晚清变法的第一阶段。从学习西方,借法西方,采西学,制洋器,强兵富国开始,扩展到军事国防、外交通商、经济、教育、文化及官僚体制等多个领域,迈开了中国近代化的第一步。
从“借法自强”到“变法自强”,是洋务新政的重要转变,也是晚清改革逐步深化的标志。“自强”是洋务新政的基本目标。从“借法”到“变法”,洋务派在政治上躲躲闪闪,仅有少数人倡导,更无实际行动,但在其他领域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数十个“第一”,给中国带来了亘古未有的新事物。
“中体西用”,是洋务新政的基本指导思想,反映了改革初期国人的进步倾向和接受能力。针对封建顽固势力,一度提出“西学中源”说,以减少改革的阻力。进入后期,郭嵩焘、张树声、薛福成、郑观应、张之洞等人先后提出“体用兼学”说[14]159。为“变成法”、“改西法”作了舆论上的准备。
“安内攘外”,是洋务新政的双重目标。初始重在“安内”,“平内乱”,镇压农民起义。后重在“攘外”,“御外侮”,“驭外之端为国家第一要务”,为“理之所在,势之所至”[28]。
洋务新政时期的“变法”,涉及的主要领域:首先,军事制度变革。始于湘军、淮军及长江水师、沿海水师的创建,再仿湘淮军兵制改造绿营兵,练军、防军取代绿营,直到海防的筹建。其次,排除陈腐观念,推行近代外交。从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到遣派使领,建立起中外平等外交。外交与通商构成洋务新政的重要内容。第三,变革经济制度,发展先进的生产力。主要是冲破“农本”思想和自然经济的桎梏,“以工商立国”,“商战”、“自强”、“求富”,成为最响亮的口号,并在发展近代工业、商务、交通、电讯、器物等多个方面实施改革。第四,改革科举,兴办学堂,遣派留学,培养新型人才。“变法与取士”,“变法与用人”不可分。洋务、外语、实业等各类学堂的设立,以及游学、留学、访学,为培养“制器之人”、“经济之才”、“外交之能手”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冲击着科举制度,实施“变科目”,设“洋务特科”,以选拔人才。最后,从易官制到设议院,改革政治体制。李鸿章认为“变法度先易官制”,郭嵩焘提出西方的“议政院”、“实多可取法”,崔国因、朱采、强汝洵等陈请“设议院”,为“自强之关键”,张树声临终还陈请设议院,“采西人之体以行其用”,王韬、郑观应提出“君民共治”、“君民共主”论和“三权分立”说,都为政治改革鸣锣开道。洋务新政为戊戌变法提供了物质基础,准备了社会力量,也作了思想理论上的准备。
“戊戌变法”是晚清变法的第二阶段。始于“公车上书”,止于“戊戌政变”(1895-1898年)。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为代表的维新派是维新变法的发起者、推动者。以张之洞、陈宝箴、刘坤一、袁世凯为代表的新洋务派官员是维新变法的支持者、参与者,并左右局势的发展。光绪帝及帝党成员则是维新变法的促进派、主导者,但没有实权,控制不了大局。以慈禧为首的后党一度容忍和旁观维新变法的运作,但当危及着他们的专制统治时,也就翻脸,重新拉开“政变”的大幕。
维新派在戊戌时期进行了一系列组织、宣传活动:设立学堂培养维新变法人才,成立学会聚集维新改革志士,发行报刊从事舆论宣传,著书立说阐发变法理论,编译西书介绍西学西政,上书言事推动朝廷变法,形成朝野上下共同参与维新运动。他们把维新变法推向政治与文化领域,推向社会,具有新的特色。
首先,他们的理论宣传主旨鲜明,言辞激烈。要变法就要“冲决罗网”,“更新大政”,“方今不变则害,小变仍害,非大变、全变、骤变,不能立国也”[29]。“全变”、“骤变”既反映维新派改革的急切要求,也表现其书生意气。
其次,从传统的“变易论”到西方的“社会进化论”。以此阐释社会历史的发展趋势,指明中国的发展前途,必须“改弦更张”,变法求存。这是维新变法的理论根据,显示了新文化与新时代特色。
第三,倡导“中西会通”,“体用兼学”与“仿洋变法”。主张中西文化兼收并蓄,“中体”要改造,“西体”应效法。于是“仿洋变法”成为戊戌变法的一大特色。“仿洋”,一是仿照日本、俄罗斯维新改革,二是取法西方的法令制度。甚至提出“不恤首发大难,尽变西法之策”[30]。
第四,强调“合群”、“立会”。要维新变法,就要“合群”,发动国民参与,“群则力”,“群则强”。就要破除“君子不党”、“无党无偏”的藩篱,成立学会、学堂等社会团体,增强推动力、凝聚力。
第五,“托古改制”与“君权变法”。借助孔子、君权发号施令,推行变法新政,手段与目的结合,以减少阻力,扩大成效。可惜,光绪帝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皇帝,托孔子改制又因标新立异引发文化思想冲突。
最后,变法新政的重心与要害转移到政治体制改革。维新派的理论宣传是猛烈的,包括兴民权,设议院,立宪法,建立君宪国家,政治目标鲜明。但实施起来寸步难行,不得已止步。
正因为维新变法要破除传统的文化观念,动摇封建专制体制,争论与冲突就不可避免,更加激烈。洋务新政时的冲突、争论还局限在朝廷及官僚、士大夫之间,这次则扩大到朝野上下,深入到社会中下层,影响巨大。
在维新变法的高潮中,各派政治势力以言论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与倾向。维新派的宣传日趋激烈,康有为的上书一次比一次慷慨激昂,声称:“图保国自存之策,舍变法外别无他图”[31],十分急切。洋务派官员奏陈变法,十分活跃、积极,但他们基本上沿袭洋务新政的改革路线。帝党没有实权,且与维新派一样急于求成,在“百日维新”中欲“尽变旧法”,但受到多方面抵制。慈禧虽声称:“今宜专讲西学”,“变法乃素志”[32],并认可光绪帝颁行《明定国是诏》及一批变法新政。政治上幼稚的维新派没有利用这一点,反而提出“非去太后不可”,欲先发动“政变”,最后发展为生死决斗。“戊戌政变”一发生,维新变法也就以短命夭折。
新的危机与冲突促成新的改革变法。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重演40年前的那一幕。十月,以慈禧为首的流亡政府在西安降谕,要求内外群臣奏陈变法新政。十二月,正式发布“变法”上谕,声称“世有万世不变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甚至要求学习“西政之本源”,“参酌中西之政要”[33]8,要“改用西法”了。次年七月,流亡政府在返京途中宣告中外:“须知国势如此,惟有变法自强,舍此无他策,”“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33]14。至此,历时十年的清末变法新政揭幕,晚清改革亦进入第三阶段。
清末改革变法以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为界,分前后两个时期,形成两大重心,前期“推行新政”,着力于制度改革,后期“预备立宪”,着力于政体改革。
清末新政由慈禧政府和新洋务派官僚(地方督抚)共同发起和主持。后者以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岑春萱,以及张謇等人为首领,在奏议、条陈中提出一系列实用、激进的变法新政主张与措施。其中以刘、张提出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和张謇的《变法平议》最具指导意义,成为清末变法的行动纲领。
“推行新政”的5年间,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政措施,重要的达25项以上,集中于军事、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五大制度方面的改革。军事制度改革,包括成立练兵处,编练西式新军,裁撤绿营,设立新式武备学堂,培养新式军官,停止武科,举办西式操演等。行政制度改革,重在改革官制,设立与国际接轨的国家机构,从设立外交部到设立商部、学部、巡警部、邮传部,以及法制院、财政处、练兵处、税务处、考察政治馆等。同时,裁撤或合并旧衙门及重迭机构,如詹事府、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此外,官吏考选制度,废除了“捐纳”制度,也废除了科举制度。法律制度改革,仿效西方颁行《大清商律》及相关的民法、商法,制定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修订《大清律例》,废除部分酷刑,完善法治,到后期进入“立宪”时期,发展为“立宪”运动。教育制度改革,重在废除科举,颁行各种教育、学堂章程,达数十种之多,兴办大、中、小各类新式学堂,共8干多所。经济制度改革,重在奖励实业,开放和保护私营工商业,招商引资办实业,设立各种新式商会,推动新的工商政策,颁行系列法律法规,如《公司律》《破产律》《商人通例》,以及公司、商标注册章程、工矿商务奖励章程,达数十种之多。
以上“变法”新政,其性质改变,其广度深,其影响之大,在中国、在清朝都是前所未有的,洋务新政、戊戌变法也是不可比拟的,引起了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各个方面的深刻改革,唤醒和促进了人民的改革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亦为民主革命和建设新国家、新社会准备了条件。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前后,国内各政治派别发生急剧分化、改组。洋务派随李鸿章、刘坤一等人去世,张之洞老朽孤单,袁世凯转化为新军阀首领,这个派别无形中消失。原来的部分洋务派官员、维新派人物,以及地方实力派、开明士绅逐渐合流,形成新的立宪派,提出新的改革要求。与此同时,革命派登上历史舞台,反清活动日趋猛烈。新的对立、冲突、危机发生了。在内外压力的推动下,清末“变法”转向了立宪运动。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派出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三十二年,清廷颁布“预备仿行宪政”上谕。三十三年,为推动清廷加快“立宪”步伐,各种立宪团体纷纷成立,请愿接连发生,立宪运动进入高潮。对于“立宪”,驻法公使孙宝琦最先吁请朝廷“定制为立宪政体之国”[34]。袁世凯四次觐见慈禧,“以死力争”,声称“官可不做,宪不可不立”[35]。岑春萱电促清廷:“欲变法,必先改革政体,为政之计,惟有举行立宪,方可救亡”[36]。张之洞在《奏对》中指出:“立宪实行,愈速愈妙,预备二字,实为误国”[37]。面对各方吁请,特别是实权人物的主张,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三十四年(1908年),光绪、慈禧相继去世,立宪请愿运动再掀高潮,中央资政院、地方咨议局等宪政机构纷纷成立,清廷被迫加快立宪步伐。清末宪政的起步,对结束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意义很大。历史进入新的转折点。在革命运动、立宪运动的双重冲击下,清王朝迅速灭亡。对此,不能否认清末改革变法的进步性。在某种意义上说,变法新政正是清朝灭亡的助产婆,亦为民国的建立扫除了障碍,提供了新政、宪政基础。
封建专制制度的堤坝一旦动摇溃决,洪流就一泻千里,不可阻挡。洋务新政动摇了根基,戊戌维新变法打开了缺口,清末变法新政和立宪运动与民主革命潮流汇合,这个堤坝也就彻底崩溃。
纵观晚清改革变法的三个阶段,如同中国近代化链条上的几个环节,前后衔接,相互作用,从低潮推向高潮。晚清改革变法也是世界改革潮流中的一部分,具有普遍性、国际性意义。从整体上说,就是一个学习西方、取法西方的过程,从“借西方之法”到“变中国之法”,从“变更祖宗成法”到“改用西方之法”,是破天荒的,影响是巨大的。
注释:
①晚清改革家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集团、政治派别及其代表人物,呈现不同的、且具阶段性的改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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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济远]
Reform in Late Qing Dynasty: From“Learning”to“Practice”
XU Song-rong
(Guangdong Social Science Academy,Guangzhou,Guangdong 510000)
Abstract:From 1860s to the early 20th century,the reform of late Qing Dynasty experienced from“learning to reform”to“practice of reform”.The three periods of reform including Westernization Movement,Reform Movement of 1898 and New Reform of Late Qing symbolized the climax of reform.In the first period,learning from the west and producing machines symbolized the first step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The second period advocated the“Coordination of China and West”,and the political system reform.The third period put emphasis on over-all systematic reform and political system reform.
Key words:reform in Late Qing Dynasty; learning from the west; reform practice
作者简介:徐松荣(1946-),男,湖南湘潭县人,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
收稿日期:2015-10-07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31X(2016)01-00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