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政治视角下生态民主的重建问题研究

2016-03-15 16:10
贵州社会科学 2016年9期
关键词:民主人类绿色

孙 越 王 晨

(江南大学 ,江苏  无锡 214122)



生态政治视角下生态民主的重建问题研究

孙越王晨

(江南大学 ,江苏 无锡214122)

生态政治是生态社会发展中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政治的构成要素包含了系统全面的理论基石、实践运动、政治主体和应用制度等几个方面,对这些方面的理解和认识也往往是落实生态政治的重要前提条件。然而,受到传统政治理念的影响,生态政治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具体表现为时间跨度、空间限制以及影响群体的不一致,最终导致生态民主的无效和失败。因此,如何在生态政治视角下恢复和重建生态民主就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生态政治;生态民主;要素;困境;重建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生态文明的建设应当融入政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中,成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生态的发展作为国家政治战略发展的一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客观需要和必需动力。[1]从生态政治的视角出发研究生态民主问题,对于当前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生态政治的构成要素

一般地说,生态政治(西方也多用“绿色政治”一词来表述),其内容指向是人类社会如何在维持自身利益的基础上,构建与自然生态的适度关系。这里所谓的“适度”包含了两个层次的意思:第一,适合人认知的维度。生态政治的决策形成是人在自身经验体验的基础上就某一生态问题系统体系的认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感悟。第二:适合人实践的维度。生态政治的政治应对是基于人类与生态圈中其它生命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与联系而构建的,这种相互作用与联系是人类在实践中形成的。就此而言,生态政治往往会涉及几个方面的要素:作为理论基石的绿色理论;作为实践发生的绿色运动;作为政治主体的环境政党;作为框架支撑的管治制度。

(一)绿色理论:生态政治的理论基石

绿色理论的最早构思缘于西方的生态马克思主义学派。“生态马克思是在依托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内涵基础上,从自然观、技术观、自由观等角度对如何进行社会批判和生态自由而提出了绿色社会主义。”[2]84所谓绿色,是相对工业社会“泛红”的生态危机而言的。长期以来的“人类世”思想造成了人对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和压迫,生态的红线已经被贪婪所跨越,自然的警钟已经长鸣不已,以哀怨的声音告诉人类,如果再不停手,自然的危机最终降临,人类社会也难逃苛责。基于此,绿色理论提出了关于生态社会构建的设想,在绿色理论看来,“自然的解放”和“人的解放”并不是两个孤立的问题;相反,它们能彼此促进,互相带动。在这样的观点下,绿色理论形成了“自然观变革—自由观变革—社会观变革”的逻辑主线,自然的解放和人类的解放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而真正的自由是通过自然和人类的双重解放实现的,因为通过对环境的控制和殖民,发达国家也可以实现对发展中国家的压迫和剥削,并且这些压迫和剥削相对于赤裸裸的经济殖民而言,手段更为残酷,利润更为隐蔽。“第三世界的无产者们正为自己的环境需要而斗争着。他们也和发达国家一样,喜欢自由新鲜的空气和水源。这些斗争一直都是‘环境的’斗争。”[2] 200有关环境的公平问题就是生态政治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而这也是全球正义和民主政治的关键性步骤之一。

(二)绿色运动:生态政治的实践发生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后掀起了一系列围绕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正义运动,这些运动的共同特征是:通过呼吁政府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要求政府从政治、法律、制度等多个层面采取强制性的手段保护环境,以此,将环境的发展与人类的发展联系起来,让有关生态的诉求变成社会合理诉求的一部分。“寂静的春天将环境运动推向了高潮,环境运动已经被看作了合理的社会运动的一部分。对环境的公平与正义的诉求已经作为美国社会中的主导力量,这一时代已经到来。”[3]绿色运动是在绿色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它以绿色理论作为思想基础和理论指导,要求政府制定相应的环境政策并从多个层面强制该政策落实,以实现对生态的保护。绿色运动的主要内容包含了三点:第一,对所有人都应免于任何形式的环境歧视或偏见的诉求,譬如对人类身体和精神有损害的各种公共设施和服务都应当被废止,而不能因人和种族而异。第二,一切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核试验和有毒有害废物都不应该以任何理由被政府所允许,尽管这会使得国家蒙受巨大的利益损失,但是国家仍需以个体优先为基本原则。第三,政府应该建立生命补偿机制,对因为环境殖民受到伤害的群体进行身体补偿,并对因为主观或非主观原因造成破坏的环境进行生态补偿。从绿色运动的内容而知,绿色运动正是将绿色理论中关于人的解放和生态的解放二者在实践中做到了结合和补充,而这也被认为是生态正义和民主的一个重要表现。

(三)环境政党:生态政治的政治主体

环境政党通常也叫做绿党,因为他们对绿色理论和绿色运动持积极肯定的支持态度,他们将有关生态的民主和正义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主张,甚至宣扬在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生态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应该高于社会利益。尽管在当下仍然是人类中心的社会中,绿党关于生态与社会之间孰轻孰重发展关系的观点很难被大部分政治共同体接受,而关于绿党的政治主张也难以在社会中实现,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不少西方国家,绿党已经成为了主流政党,而随着构建生态政治口号的呼声越来越高,绿党也慢慢开始在主要国家政治活动中宣传自己的主张,将自己的绿色理念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越来越广泛的社会群体中。例如,德国绿党就通过多次竞选演说和社会演说,主张通过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掌管政治权力来实现对环境的治理,认为生态环境和公共产品的维护是政府不容推辞的政治“契约”责任。在绿色政党看来,不仅是社会的治理,而更是生态环境的治理才是一个现代国家政府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因为对生态的负责才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负责,才是对整个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负责。政府对生态的责任也代表了政府对社会的责任,生态民主和正义也必然会逐步成为政治问责的基本内容。现阶段,随着区域一体化和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环境问题已经不再是一个区域或者国家的责任和义务,社会需要一个将环境利益作为执政主要诉求的政党来引领社会,一句话:绿党主张通过建构“绿色国家”来实现民族和生态多向度上的民主和平等。

(四)管制制度:生态政治的框架支撑

制度是政治主张和诉求推进的主要手段。生态政治要实现,生态正义要落实,必须要有能够高瞻远瞩的全方位管制制度作为先锋。一般而言,包含生态政治诉求的管制制度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支撑生态政治的框架。首先:对政府自身的规定。政府必须积极主动作为并参与进入生态文明的构建中,不能只是事后协调,而是要作为事前引导的指路灯形式存在,这样,才能在生态民主实现的关键阶段充当主要力量。其次:对盈利群体的规定。经济全球化下现代企业对资本过度增殖和利益竞争的过度追求,决定了它们很难自觉寻找社会理性与生态理性的平衡点,他们需要一种制度的规约和指引来帮助他们实践生态民主的目标。最后:对公共大众的规定。政治学意义上社会自组织程度的降低使得个体成为环境政治中的主要参与力量。公众个体在社会多个领域的行为选择对目前生态民主的构建有重要的意义。培养具有自觉生态民主意识的环境公民是生态政治建设的重要核心内容,而这无疑需要制度的引导和规制,让公众个体在积极参与环境社会运动同时,实质性地绿化和民主化我们的生态。现阶段,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将三者利益有机地协调并落实有助于生态政治民主实践的制度,可以想象,在制度落实的过程中,特别是当制度对生态的福利超过了制度能带给人类(主要是执政党和支持执政党的盈利集团)的利益时,这项制度就可能面临崩溃。绿色理论并不能说服每一个人都去相信生态的完整性和民主性会带给我们更好的明天,特别是对于一些眼光狭隘的自私自利者而言,他们宁愿相信民主就是每个人在现在能吃到一块面包。所以如何构建生态政治的制度框架对于生态政治实践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生态民主的现实问题

如前所述,生态民主是生态政治的重要内容和核心诉求,生态民主的实现是社会和文明进步的体现,同时生态民主的发展也依赖于社会和文明,特别是政治文明的提升。生态民主和社会民主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生态的危机,就是民主的危机,当资源在少数人的操控下从大多数的贫困人口向少部分的富裕人口流去时,贫富差距就进一步加剧了。”[4]马克思也曾经提出过类似的观点,人与自然的危机实际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危机,只是通过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因为这种矛盾通过对生态正义和民主的破坏转嫁给了自然。然而,当自然的破坏超过自然的底线,即生态承载力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又会再次因为自然的红线而爆发。所以,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两个不可分割的领域,想要生态民主的价值观付诸于政治行动,社会正义是其基本条件之一。

但是现阶段,生态民主的实践仍然存在着一些现实的阻碍,具体说来包括:

(一)生态民主的国际性要求与传统政治国界不可取缔的矛盾

生态民主最核心的价值诉求就在于将对自然的关照纳入到社会的政治关照中,而这给传统政治理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传统政治以国界划分,关注自己国界范围内的利益最大化,而生态民主要求将对自然的民主纳入到政治民主的框架内,无疑是要打破传统政治以国为界的思维模式,将自然的利益和人类的利益放在平等地位上,这在当前还是人类世理念为主的社会中还并不能够被广泛接受。不仅如此,自然与社会从存在方式上更是有所不同的,自然是“本体先于本质”的存在,它是在按照一定自然规律自组织、自生成相关的本体后,才慢慢从本体中抽象出可以被人类认识研究的本质特征。但是社会是“本质先于本体”的存在,尽管社会也有自己的自组织和自生成规律,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有关社会的建构往往是在人们已经形成认识了一定社会规律后进行的,这让自然与社会的运行方式、内在规律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政治群体往往容易将自然看作异己的绊脚石存在。

因此,按照传统政治的理念观点和实践方式,政治本身就是与国家的概念紧密相关的,它聚焦于特定空间中的利益,制定的各种决策和制度以及其作用的发挥都被国界所限制(当然,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现在的政治也注重突破国界的交往,但是国际政治法律和制度往往是以每个国家利益诉求为基础的,因此,在国际政治活动中,往往还是国家利益为大)。但是当自然被纳入到政治理念中来后,政治的国界就变成了阻碍生态政治实践的绊脚石,因为生态的一体性和存在方式是不能被特定人为的空间结点碎片化的,反而强行破坏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构架还会造成生态的破坏,颠覆生态的安全。生态民主中关于社会与生态均衡关照的价值理念在某种意义上打破了传统政治以国别为前提的政治构建,要实现生态的民主必须要实现空间一体化,取消国别利益差异的政策制定方式,这种挑战可以说是前所未有,而解决这种挑战的途径也可谓是任重而道远。

(二)生态民主的跨时间性与传统政治关注当代社会的矛盾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态的整体性构成比社会还要复杂,因为生态的整体性构成不仅涉及到空间的自组织性,还涉及到时间的非断层性。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女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一书发表,书中历数了滥用化学药剂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包括对人类本身和人类赖以生存环境不可逆转的破坏。书中列举了有害化学物质是如何通过食物链,从低等生物向高等生物不断富集传递,最后造成了环境中各种生命、包括人的生命的陨落,最后甚至改变了自然界中各种生命的存在方式。该书的内容资料翔实有序地向世人展现了环境问题在时间跨度上的持久性,产生了惊世骇俗的影响,大大触发了美国人的环境危机感。由此,相关学者提出:生态政治下的社会正义和民主不仅应当是当代人的正义和民主,同时也应该是后代人的正义和民主,生态政治所主张的权利观与传统政治权利观有着根本上的差异:生态政治包含了生态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双重价值理念,所涉及到的民主内容更加全面,涉及到的民主群体也更加广泛,从而也让公平和正义的实现更加彻底。在生态政治看来,人类只有在一种安定和谐的环境中,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和平等,其政治基本权利也才能被真正落实。因此,只要人类希望民主和文明被延续,他们就应当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

但是就目前的政治民主内容而言,民主的范围仅仅限于当代人类世的社会中,这也就是说,当国家在进行相关民主制度探讨,落实民主价值的普及时,受体对象只是当前时间流下的人类群体。然而,这与生态民主所强调的民主在时间上的延续性和非断层性是相矛盾的,可以说,生态政治关注并致力于民主建设在时间上的可持续性是因为生态政治中生态的可持续性强度远远大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性强度。举个简单例子,按照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人类社会从封建社会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程度肯定相对而言是高于封建社会的,并且它并不会受到封建社会的过度影响,甚至可以彻底颠覆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建立全新的民主制度;但是对于自然而言,前续自然的破坏性对于后续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就相对而言关键了,自然被破坏且不可修复的部分会影响整个生态民主的实践。一言以蔽之,人类社会往往更注重一代人生存的当下,而生态世界则关注整个生态的持续进程。

(三)生态民主的泛种族性与传统政治关注人类世的矛盾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政治学教授罗宾·埃克斯利说过,生态民主相比传统政治民主的新颖之处在于这种生态民主的视域中,风险性决策的机会和挑战都必须扩大到所有受到影响阶级、民族、地理区域和物种。从埃克斯利教授的话语中解析,生态民主的概念应当是民主概念中最为彰显包容性和普遍性的,因为这种民主不仅在人类世中扩散和传播,同时也在整个生态界中实践;它不仅是整个社会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同时也包含了环境正义支持者、风险社会人类学家和生态中心主义绿色理论家的构想。可以说,生态民主的最大特征就是它力图实现的普适性和普世性——它希望能够将民主从人类扩大到整个种族,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泛种族民主。

然而,迄今为止,传统政治的民主概念仍然没有突破人类世的范畴,大部分时候,人们对民主的理解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平等和权利,这让生态民主的泛种族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重大的道德层面和认识层面的挑战。从道德层面来说,生态民主将民主考量从有限的人类社会扩展到无限性的生态共同体,并要求人类对于生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但是生态中的其它生灵是否也知道自己对人类的责任义务并能加以落实呢?道德规范的制定是否也能得到生态共同体中其它生灵的认可呢?人类能够以何种方式指导生态中其它生灵对道德准则的认同还是反对?从认识论层面来看,生态民主要求一种对所有生灵而不仅仅是人类世的有意义可操作低成本的方法,但是实际上人类并不能真正了解代表那些未来数代和非人类的利益,如何在充满黑箱的环境下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能兼顾后代人的利益?如何能有效地灌输一种让当代人为了代际平衡和生态稳定而牺牲掉自己本身触手可得利益的价值理念?如何能保证当下对生态利益和代际利益以及自身利益的认识就一定是确定准确、合理无疑的?种种问题在当前是没有办法给出确定答案的,而这就决定了生态民主实践过程的局限性、有限性和不彻底性。“人类世会允许非人类群体在非强制状态下进行反思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5]

三、生态政治下生态民主的重建构想

综上所述,生态民主的实现首先要克服传统政治与生态政治的几个对立矛盾。前述的几个生态民主实践过程中的对立面归纳起来,就是生态民主的核心价值要求在传统道德观、传统认识论、传统政治观和传统制度层面对传统政治的冲击。生态民主的重构不是要完全消解掉传统政治秩序,而是基于在对传统政治认识的基础上,如何更好地实现彼此双方的自洽。基于这样一个大的理论前提,生态政治下生态民主的重构应当从生态政治的四个要素出发,以生态民主与传统民主的矛盾为逻辑前提,寻找不自洽的原因,找到解决方法,从而实现生态政治下的生态民主重构。

(一)发掘生态民主的直觉性绿色诉求

发掘生态民主的直觉性绿色诉求与生态政治的第一要素——绿色理论是遥相呼应的。

现代政治文明中的民主制度更多地是偏向于自由民主制度,自由民主崇尚个体能力的彰显、提倡人类个体自治并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只有在个体没有办法对自己行为完全负责、或者因为不可抗原因导致个体行为偏差时,政府救济才作为补充形式出现。但是生态政治强调,个体自治不仅要符合人类社会标准,满足人类社会需求,同时也要符合生态标准,按照现代自由民主的民主价值观,所有人类个体会随时准备着在一个与环境无时无刻都存在交往互动的开放过程中接受潜在被动牺牲和风险承担的责难。所谓的被动牺牲是环境自身的损耗会作为人类社会的成本分担给每个个体,不管这些损耗是不是个人行为的直接后果;而风险承担则是环境风险会通过社会系统转嫁给人类社会,使得人类个体被迫承担生态系统所带来的风险。而这都是因为现代政治忽略了政治民主中本应有的直觉性绿色诉求,“直觉性”一词的含义带有“直接的义务”意思,这让政治民主一词与身俱来地带有对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而这也与生态民主中绿色理论的内涵一脉相承。

(二)整合生态民主的道德绿色原则

生态政治的实践表现就是社会中具有广泛性和系统性的环境运动。但是如果仔细分析,自从20世纪60年代第一次环境运动以来,人类关于生态政治的推进和发展并没有预想的顺利。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生态政治复杂略带乌托邦色彩的泛种族道德主义(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泛灵论的道德主义)并不能够得到主流政治共同体的认同,他们认为泛种族的道德主义抹杀了占据西方康德意义上的道德理念以及在此概念下延伸出的关于公民一词的道德内涵,而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民主推进并不顺利的根源也许就是它过分的包容,以致于将人类和其它生态共同体的价值进行无差别的类比,并公开承认人类和非人类之间彼此依赖和交互的价值体系。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可行的、至少是能够说服政治共同体的道德准则,这种道德准则必须要克服泛种族的道德实践方式,否则在当前的人类世仍然不会有太多政治家愿意来为不是自己利益的行为代价买单。我们姑且将此定义为是一种道德绿色原则,但是这种绿色的道德原则不再是一种泛种族的道德原则,它的绿色标准是人类构建自然的合理张力与平衡,“生态政治所追求的生态民主不过就是将每一个特定范围内的人向着周围环境更大利益扩张,最后实现外部利益内部化的过程。”[6]而这恰恰弥补了传统政治的人类世的道德中心主义,也纠正了泛灵论的道德虚无主义。

(三)扩大生态民主的社会支持群体

扩大生态民主的社会支持群体与生态政治的第三个要素环境政党是相对应的。在环境政党发展壮大的这半个世纪以来,他们一直坚持以独特的生态视角定义发展的概念,用“自然为社会立法”的理念主动积极参与政治选举,力争政治主导参与权,以落实自己有关自然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新政”。可以说,环境政党的兴起为政坛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它以独特的方式让环保的价值理念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迫使传统政治模式作出适应性的改变,落实和完善了生态文明的实践建设与发展。但是,不得不说,由于环境政党的经验尚浅,年龄又轻,因而在与传统政党争夺政治资源和权力的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加之当前社会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范式主导的社会,作为环境利益代表的绿党在来自外部传统政治要求、自身内部组织变革和其他社会相关团体快速发展的种种压力下只注重了自身观点宣传的形式,而忽视了将这些观点融入社会大众价值观的实质,因而,尽管现在大部分民主国家都会将环境政党作为主要政治参与党,但是真正由环境政党执政的国家却是少之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生态政治的推进,更不要说实践生态民主的可能了。因此,要重构生态民主的重要关键一点就在于扩大生态民主政党的粉丝,力争更多的社会支持群体,让环境政党在必要时能够作为执政党而非只是在野参政党存在。

(四)构建生态政治的审议民主体制

相较于当代主流的自由民主制度而言,审议制民主更注重回避行为者因为私有利益而在市场或权力交易上自由讨价还价的范式。审议制民主主张政治系统中的所有参与者必须为他们的任何积极和消极的行为提出可以被公众效验的理由,而在对所有理由进行评估和校验中的过程中,往往因为不主张任何私利独大的局面,会对一些涉及到公共利益(例如生态问题)进行谨慎考量和妥善保护。鉴于审议民主制会比自由民主制更为价值中立,加上审议的关键不是追求谁对谁错,或者消除所谓的错误认知,而是寻求一种公众利益最大化的、能够解决事情本身的途径。从这点可以看出,审议制度的民主模式在社会实践中努力寻找将公共利益置于私人局部既存利益之上的合理途径,从而使得公共利益的环境保护成为一种从内而发的内生道德准则,而并非理性驾驭下自我中心世界中行为者的一种英雄壮举。审议民主制的中立性暗含着对未来代际和非人类世的认可与尊重。通过审议制的推行和落实,生态政治能够合理而恰当的成为政治民主的一部分,社会群体也能够自觉地创造大同的生活和可持续的未来,其中也不乏支撑我们人类存在的生态系统。

然而,由于生态政治的实践是一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就如同任何一个新生的事物一样,它都必然会经历由小到大的一个成长过程,生态政治从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运动伊始,一直到现在不过半个世纪有余,因此它仍处于摸索探索的过程中,相对于传统政治范式来说,力量依然弱小,发育仍然不全,这对我们关于生态民主重建构想的检验也增加了困难。但是,我们必须正视生态政治和生态民主的发展是不可逆和不可阻挡的政治文明必然趋势,我们关于生态政治实践下生态民主的重建构想也必然要不断与时俱进,加以更正,让生态民主切以落实到实处,以保证生态政治和生态文明的发展和推进。

[1] 郇庆治. 环境整治视角下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J].探索,2015(3):41-47.

[2] 戴维·佩珀. 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M]. 刘颖,译.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3] Douglas Bevington,TheRebirthofEnvironmentalism:GrassrootsActivismfromtheSpottedOwltothePolarBear, Washington, D.C.: Island Press, 2009:19.

[4] Andrew Dobson.GreenPoliticalThought. 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 2000:36.

[5] John Dryzek. Deliberative Democracy vs. Liberal Constitutionalism.Michael Saward ed.DemocraticInnovation:Deliberation,RepresentationandAssociation. London: Routledge,2000:78-89.

[6] Robert Goodin. Enfranchising the Earth and its Alternatives.PoliticalStudies. Vol.44,1996:844.

[责任编辑:黄昇]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省环境补偿机制建构研究”(14ZXD001);江南大学自主科研重点项目“近代中国民主历程及其经验研究”(2015JDZD07)。

孙越,哲学博士,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生态哲学;王晨,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政治学。

D0-02

A

1002-6924(2016)09-07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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