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付村中学闫鹏
音乐教学中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的再认识
■天津市西青区付村中学闫鹏
传统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把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简称“双基”教学)视为音乐理论概念和技术手段,并以专业训练方法加以强化。为此,近十几年来,在制订音乐课程标准过程中,又强调音乐审美,淡化“双基”教学,把“审美”与“双基”二者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错误的导向,致使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不敢触碰“双基”,乃至谈虎色变。
面对这种状况,中小学音乐教学在指导思想和思维方式上,应摒弃形而上学,以及思维的片面性、单一性和盲目性,确立唯物辩证法、综合整体性、结构性、有序性,增强教学的自觉性。这样,就要从另一个视角,即“运用系统方法论”指导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进行探讨。
音乐“双基”教学属于音乐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论是关于研究一切系统的模式、原理和规律的科学。它当然也适用于音乐教育系统。音乐教育无论是从它的纵与横的关系,或是从宏观到微观的来考察,都可以把它作为“系统、整体、结构”来加以研究。
从系统的定义又可以看出系统具有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和动态性这4个特征:
集合性: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元素组成的全体。单个元素构不成系统。
相关性:系统的各元素不仅都为完成某种任务而存在,而且任一元素变化也都会影响其他元素完成任务。
目的性:就整个系统来说都是以完成某种功能作用为目的,有着确定的目标。
动态性:系统不仅是只作为状态而存在,而且具有时间性程序,动态是有序的。
巴班斯基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将现代系统论的方法列进教学论的研究领域,把教学看做一个系统,从系统整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与部分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来考察。
就音乐教学而言,音乐诸要素之间,音乐知识与能力之间,以及“双基”与演唱、演奏、欣赏、创作之间的相互联系,其各种要素便形成一个系统整体与结构。
从音乐教育系统的整体培养目标来看,它应包含教育目标,教养目标和发展目标这三个因素。其中,教育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启发和谐思想,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审美情趣和丰富感情,学习祖国的音乐艺术,激发爱国热情;教养目标:启发学生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培养音乐的素养,具有音乐审美能力,培养自学音乐的能力;发展目标: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使音乐才能和创造能力得到发展,促进音乐艺术思维,特别是创造思维的发展,开发智力,发展个性才能。
学校音乐教育以音乐为手段,从教育、教养和发展这三个方面,同诸多教学的序列达到所确定的培养目标。换言之,为达到这些目标,音乐教学过程应是有序的过程。
音乐是听觉艺术也是表现艺术,学生聆听音乐是信息输入,而演唱、演奏音乐,以及体态律动等是信息输出,同时也起信息反馈作用。输出的音乐信息,又再次输入,通过音乐信息的评价,这强化所学内容,经过多次的反复,在大脑皮层的听觉中枢、运动中枢、语言中枢、视觉中枢建立一一对应的神经联系,这还是一个有序的过程,使音乐教学形成一个完整的学习序列。
学生音乐审美能力形成的过程,也是一个有序的过程。即初级阶段的感受→有理解领悟的感受→有表现力的感受→有创造性的感受→有鉴赏力的感受。
学生对音乐感知觉阶段的感受,仅仅是自发的初级阶段。如果经过自觉地探索,运用他们从中获得的音乐知识(要素)和技能去理解领悟音乐,这是感受音乐的升华,再进一步有创造性表现音乐,这是经过思维加工后,在更高层次的自觉感受。音乐审美能力形成的过程是有序的。而每个阶段便是序列链形成的链条,链条之间又是双向作用的。
在教养目标中,要求培养学生的音乐素质(或曰音乐才能)。其因素是多方面的,它包括音高素质、节奏、节拍素质、音强素质、音色素质、调式调性、曲式素质等。每种素质又有各自的序列(也称为不同的层次)。例如音高序列:音阶、音程、全音与半音、变化音、调与调式、移调与转调、和声与复调、三和弦及其转位、和弦连续、和弦外音、属七和弦及其解决、十二音音序及其逆行、旋律级进、跳进、模进等。又如曲式序列:乐汇、乐节、乐句、乐段及重复、旋律模仿、卡农、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乐句的变化、引子、尾声、半终止、终止式、复三部曲式、回旋曲式、变奏曲式、乐章、奏鸣曲是等。
音乐教学中,无论是演唱、演奏、唱游或是欣赏音乐,其核心问题是训练学生的各种音乐素质。这种训练,也必须遵循其训练的序列,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而不是杂乱无章、支离破碎地进行。这样,就要求教师依照一定的序列分层次、按不同学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学。此外,音乐素质训练是通过音乐教材内容来体现的,它也是音乐教育教学的依据。教材内容尽管各有特色,但以音乐基本要素为中心,贯穿歌曲、欣赏、唱游、音乐知识及技能训练、器乐教学之中,而形成的各部分内容也必然各成序列(即纵向序列),与各部分内容之间的横向联系,构成立体交叉网络化的教材结构,它又是整体音乐教育的子系统。
根据有序原理,音乐教育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开放系统从某个领域来看,是指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学习音乐的思维活动,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的思维(也称发散性思维)。音乐的特殊功能和它的美学特征,决定了它对学生的音乐记忆力、音乐艺术思维、想象与联想,乃至对大脑思维活动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音乐艺术作品本身是作曲家的一度创作,而将作品再现给听众,则是表演者的二度创作,在三维空间所进行的欣赏活动,属三度创作。学生在创造性的学习过程中,对音乐艺术逐步经过感知→理解领悟→概括→总和的学习过程,初步掌握其艺术规律,使思维得到锻炼,从无序到有序,这也是开放系统的重要环节。
正如布鲁纳在《教学过程》一书中所说“记忆式的教学着重结果,而发现式的教学则着重过程”。教师对学生音乐素质的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规律的掌握和能力的形成,都应重在教与学的过程。音乐教育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即体现在音乐审美能力形成的序列之中。在这个序列链条中,目前音乐教学值得研讨的问题,就是对音乐审美理解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赞可夫在论述他的实验教学论体系的原则时,强调让学生理解学习过程。他指出:“理解知识的主导作用,通过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取得自己的变相存在”(《教学与发展》第46页),音乐教学加强对音乐审美理解能力的培养,实质上就是要培养学生在有理论知识支撑的基础上,做到有理解的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进而提高其鉴赏水平。依据音乐教学的序列,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必然在心中引起情绪波动。这种情绪的波动与他们对乐曲功能或结构的理解程度是分不开的。因此,音乐教育应遵循音乐的特殊规律和美学原理,加强理解环节、创造性表现环节的教学研究。
就整体原理而言,由于现代科学的飞速发展,使科学研究的对象和人们对它的认识发生很大的变化,有机的整体取代了被分割的部分,昔日认为是最基本的部分,今日看来实际上也是一个由各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客观世界的整体性正是系统科学原理的来源和根据。机械论的错误观点之一,就是简单分解和简单相加。它往往是人们发生片面性和表面性,缺乏全面性和整体性,从而在观察问题与处理问题时,陷入形而上学,背离了辩证法。整体是它与各孤立部分的总和,这是贝塔朗菲关于组成系统的著名定律。他用作为整体的系统观点来取代机械论的错误观点。许多研究者把整体性原则作为方法论。
整体原理对音乐教育系统工程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音乐教育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结构。从微观角度来观察,音乐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着整体结构,这个整体结构是由学校、社会、家庭以及学校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及隐形课程等音乐教育诸方面构成的。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某一部分的功能,则整体结构功能必然失去作用。现在我们把音乐教育系统作为宏观来考察,那么课堂音乐教育教学就是它的微观领域。这个领域也是有一个系统整体结构与它的各部分所组成的内在联系问题的。课堂音乐教育与其它音乐教育系统,从教育、教养和发展的目标来看是一致的,这是它们的共性特征。这三者又组成了一个系统的音乐教育整体结构。假如教师只强调其中的某一个培养目标,忽视其他两个目标,则整体音乐教育功能就会削弱。再细分下去,如从教养目标进行研究,也可以把它视为一个整体结构,其结构的核心就是要训练学生的整体音乐素质,使其中内含的各要素,诸如音调、节奏、节拍、音色、力度、速度、旋律、和声、调式、调性、曲式结构等,都是塑造音乐艺术形象和表达的情感所采用的表现手段。教学中如仅仅强调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要素,而忽视其他要素,便会使音乐艺术作品这个整体结构功能失去实际意义。
第一,“突出音乐特点”是纠正在“音乐课标”理念上曾一度出现的偏差,是将引导音乐课堂教学走出丧失音乐本体的误区。有关出版社音乐教材编写思路,也强调音乐知识应有体系,并在音乐作品审美体验中获得,避免脱离音乐作品,单独学习音乐知识并防止概念化。其识谱教学内容也作为教学应有要求。
“关注学科综合”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指“双基”教学内容的内在综合、姊妹艺术的综合,以及相关文化的综合。即正确处理好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
第二,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鼓励音乐创造”应强调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学生音乐审美创造性的功能。它也是音乐教学的一个特色,并从中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潜能。如,对节奏或旋律音乐要素的感受和理解过程中,可引导学生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创作数小节的节奏或旋律”等。
第三,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的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内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