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潇潇(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20)
论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培育
闫潇潇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兰州730020)
摘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本质上是一种“责任文明”,只有全民族上下具有高度的生态责任意识,才能在处理人与资源、环境、生态等关系的过程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青少年不仅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主力军,而且是整个社会“生态责任”思潮的引领者和践行者,加强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培育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现状;培育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这就要求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必须树立相应的“生态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就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当前,我国资源日益枯竭、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屡遭破坏,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被异化为单纯的物质关系,自然环境被异化为人类的资源库和垃圾场,人自身也被异化为动物性和物质性的存在,人之为人的本质只剩下纯粹的物质规定”[1]。这种异化而成的“纯粹的物质规定”,追溯到物质与意识的哲学层面思考,根本上是由人们缺乏生态责任意识所致。单纯追求GDP增长而无视生态环境,追求生活“质量”而无视碳排放的指数式增长等,都体现出了人们生态责任意识的淡漠或缺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坚持用科学的生态责任观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在现实生活实践中,将生态责任观内化为强烈的生态责任意识,进而外化为积极的生态责任行为,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基础条件之一。
生态学阐述的基本思想,生物机体与自然环境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而人作为自然界中最高级的生物机体,也不是独立于自然系统而存在的,而是通过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社会”,“与自然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复合的生态系统”[2]。在生态文明建设视阈下的“生态责任”,可以理解为“人是地球上唯一的理性动物”[3],即人作为行为主体,在自身与客体(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应自觉承担的行为上、道德上的使命和任务。“责任意识是个体对角色职责的自我意识及自觉程度,是指一种自我约束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意识的重要范畴,是弘扬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4]。基于以上论述,笔者认为,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青少年或青少年团体、组织,在自身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现实考察和历史审视所形成的,以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社会为己任的”[5],对生态环境应自觉承担的行为上、道德上的使命和任务的自觉意识、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
马克思曾指出:“一个时代的精神,是青年代表的精神;一个时代的性格,是青年代表的性格。”培育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
2.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是对社会主义模式的创新和发展,其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更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和优越性的阐释。我们的社会主义发展,必然要避免重走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和苏东“生态问题”的老路,要真正将马克思关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想,落实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建设美丽社会主义中国。实现这一历史任务的关键在于全民族具备高度的生态责任意识。青少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是历史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科学发展观内涵的重要体现,当然也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的重要指针。所以,青少年高度的生态责任意识,对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乃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都具有重要意义。
2.2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
我国青少年广泛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无论在工业、农业还是商业、教育、旅游等行业及领域中,青少年都将成为或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骨干力量或领导力量,他们是否具有生态责任意识,将决定整个社会生产的生态效益和可持续程度。青少年只有具备高度的生态责任意识,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分析我国的生态现状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才能立足于基本生态国情,从而正确地处理改革发展与生态保护、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而为生产实践和生活实践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培育是生态文明建设视野下强烈的时代诉求。经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当代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但依然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对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要求,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
3.1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观念缺乏
“作为一种协调性和平等性的意识,生态文明责任意识的培养旨在通过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为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创造条件,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6]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培育,旨在通过实践和教育,将科学的生态观内化为青少年自觉的生态责任意识,进而外化为日常生活和实践中的生态责任行为。一项对青少年大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调查显示,“34.6%的大学生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个人关系不大,15.7%的同学认为是国家的事,与己无关,只要经济条件好,将来有份好工作、好住所就可以了”,这足以显示青少年大学生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上的偏差。
3.2生态意识教育资源匮乏
当前,针对广大青少年开展的普遍性生态责任意识教育活动明显缺乏。青少年群体生态责任意识教育活动,一直处于一种自发性的感悟状态。一是普遍的生态国情教育缺失。缺乏权威的、主导性的、普遍性的基本生态国情教育资源,是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培育的瓶颈因素。二是教育对大学生生态责任意识教育缺乏重视、力度不够。大学生是青少年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青少年大学生的生态责任意识问题,是关注整个青少年生态责任问题的重中之重。目前,高等院校几乎没有开设关于生态国情教育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课程。
3.3青少年生态意识培育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我国对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培育和研究的问题,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加强,教育资源投入严重不足,使得许多行业和领域中的青少年,因缺乏知识而在追求经济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更倾向于经济利益的获取的意识长期存在。
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它需要全社会协调各方面力量来共同培育,从而使青少年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生态需求、增强生态责任意识。青少年承担生态责任,关键要使青少年形成理性的生态文明的荣誉感和判断力。
4.1开展基本生态国情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
首先要加强青少年对生态环境基本现状的了解。我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主要体现在相互密切联系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三个方面,它们共同作用于整个生态系统中,加剧了整个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广大青少年应对这一基本生态国情有清醒的认识:资源约束趋紧,其具体表现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消费资源量的现实。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25%,人均森林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值的21.3%等。环境污染严重,突出地表现在:原生态环境污染,包括空气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次生态环境污染,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工业废弃物污染、农村居住环境污染等。正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等专家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PM2.5(细颗粒物)分论坛上表示:“中国目前已经成为世界PM2.5污染最严重的地区。”生态系统退化,主要包括水土流失、荒漠化严重,森林和草原大规模消失、退化等。
其次是要加强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困境的教育。一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还相对落后,科技水平还不高,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这就直接导致我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以及生态治理效果差等现实生态问题。二是我国公民文明化程度还不高,不能理性地认识生产和消费、生态保护和美好生活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青少年要从自身做起,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在理性消费和绿色消费中追求幸福生活;此外,要让青少年将保护生态环境的现实意义和自身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有效地结合起来,激发青少年的生态保护意识,进而在实际生活中将生态保护需要内化为生态责任意识。
4.2增加教育资源投入,优化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教育环境
积极开发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动性,是培育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关键。
首先,教育要增加生态责任意识教育资源的投入,充分发挥学校教学和实践的平台,培育青少年大学生生态责任意识。学校教育对青少年大学生生态责任意识的培育主要包括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两种途经。在理论教育方面,学校要重视发挥学校创新、传播和传承文化功能,通过编写相关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开设专门的教学课程、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数字平台,以及开展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力争实现生态文明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实践教育方面,学校要积极实行实践战略,即与相关部门展开合作,在社会上广泛建立生态责任教育实践基地,在实践中让学生切身感受到践行生态责任的乐趣和意义。
其次,增加社会教育资源投入,普及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教育。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教育,不能脱离整个社会生态责任意识教育的普遍性而单独开展,“系统的、全民的生态文明教育,是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的有效手段,是协调人与自然界关系的有效路径”。一是要在主流媒体中开辟宣传和教育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题模块。二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占领新型媒体信息大众化传播的“制高点”。可以组织建立专门的“绿色网站”,对保护生态的先进个人和团体进行宣传,也要对破坏环境的案例进行曝光。三是要平衡资源投入,加强对农村等领域青少年的教育力度。农村青少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抓住当代农村青少年知识层次高、信息接受快的特征,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契机,在对农村青少年开展农业科技教育的过程中,增设专门的生态环境知识教育内容,使农业科技有效地运用于农村生态建设之中。
4.3加强社会制度建设,为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培育提供制度保障
当今社会复杂多样、瞬息万变、充满诱惑,这对广大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的自我约束形成了巨大的挑战。这就要求国家应当不断加强和完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以制度规范青少年的生态责任思想和行为,以“约束”促“觉悟”,从而达到培育青少年生态责任意识的目的。
首先,国家应对全国各个地区进行全面的生态环境评估和监测,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需要,对各地区环境指标进行量化规定,切实将绿色“GDP”战略落到实处,并建立对各级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责制度,出台针对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相应的处罚机制。另外,国家还可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对青少年创业项目中的环保、节能、治污等项目以及在此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先进典型,给予重奖和扶持。
其次,建立健全生态法律法规体系,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制定生态法律法规,是在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背景下的应然举措。一方面,相关生态法律法规的制定势必将生态文明建设从“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高度,足以显示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另一方面,在对全社会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中,青少年作为受众群体,必然会在学习中逐步强化生态法律意识,而生态法律意识的养成,又有助于生态责任意识的形成。
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还需要付出很多艰辛的努力,但是我们青少年不怕风雨,坚持着我们的“中国梦”,有朝一日必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杨英姿.“人类本性”的生态蕴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界定[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 (12):14-1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
[3]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190-196.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56.
[5]熊礼杭.青少年学生现代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J].中国青少年研究,2007(9):77.
[6][英]哈维.后现代化的条件[M].剑桥:波利第出版社,1990:180.
中图分类号:G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