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通知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信部决定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全面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到2020年,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基本建成,在重点行业出台100项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10~20项绿色工厂标准,建立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发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实施规则、程序,制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遴选一批第三方评价机构,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和千家绿色工厂,开发万种绿色产品,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完成,逐步建立集信息交流传递、示范案例宣传等为一体的线上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绿色制造服务机构。为此,工信部办公厅2016年9月3日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将有关事项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通知正文及附件可到工信部网站查询。
以上摘自《化工环保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