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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并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公司当年的施工任务完成,我便被借调到装饰公司工作。在楼体外墙装饰时,由于脚手架松动,我从二楼坠落,被医院诊断为右腿粉碎性骨折。但当我申请工伤时,原用工单位的建筑公司及借调单位的装饰公司却相互推诿。装饰公司声称,你们是借调到我们这儿来工作的,发生工伤应当由你们原来的公司承担。而建筑公司则称,你们的工伤是在装饰公司发生的,他们不管谁管?请问,谁应该承担我的工伤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朱浩
朱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被借调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原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自然应当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等工伤保险责任;二是被借调职工的工资、履历等与工伤保险有关的档案资料,一般都由原来单位保管。如果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当事人提供证据,并可能对争议的调查取证和及时处理带来一定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规定由原用人单位对被借调职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作为工伤职工,遇到这种推诿纠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此,你可以直接向建筑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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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时需要达到哪些具体条件才能检查合格?
张女士
张女士:消防验收是整个项目的消防设施、结构等的验收,包括结构、装修、防火门、楼梯、电梯、配电系统、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自动喷淋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源、防火间距、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防火墙孔洞的封堵、消防通道的畅通。
◎为了使消防验收顺利通过,现将消防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阐述如下:
1、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2、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能够联动;
3、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
4、稳压系统、消防泵房喷淋加压泵工作正常;
5、根据验收计划,消防水系统提前正式充水,检测验收日期之前相关给水排水设备和管路、水池、水箱应具备相应功能。各专业的安装工作应在提前7—10天左右完成,以给消防联动系统创造安装、调试联动时间;
6、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
7、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8、防火卷帘门安装调试完成;
9、根据验收计划,各个与消防系统有关的联动设备(正压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排烟阀等应在调试前确保完成各自的单机试运转工作,避免出现电机反转、执行机构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调试进度,
10、配电室、各配电箱、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
11、楼梯扶手、防火门、闭门器、户门、外门窗安装基本完成;
12、公共部分照明、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安装、调试完成,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及指示方向正确;
13、穿防火墙的孔洞封堵基本完成;
14、室外消防管线贯通,双电源到位;
15、室外消防环路能够通消防车;
16、各种报验资料齐全;
17、整体工程基本完工,卫生状况较好,外脚手架拆除完毕;
18、消防系统调试、检测、验收期间,各个相关安装、供货单位应确保足够的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调试工作;
19、电气检测机电做好各楼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应急照明各配电柜负荷;
20、带消防控制的配电柜、风机控制箱以及电梯、卷帘门、门禁等二次接线图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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