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希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从“铭诔尚实”谈曹丕文之“不实”
程希
(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225002)
摘要:作为三国时期重要的文学家和文学批评家,曹丕在中国文学史和批评史上均占有一席之地。其《典论·论文》提出的“铭诔尚实”的文学创作准则仍具有现实意义,但考察曹丕本人的铭诔和其他散文创作,这个准则并不能完全得到体现,反而出现大量“不实”现象;产生的原因有政治需要、文化传统、曹丕性格上的多疑猜忌等。指出其“不实”并非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曹丕人品,而是为了更好地认识曹丕及其文学贡献,同时对当下某些“不实”的文风乃至世风有所纠正。
关键词:曹丕;铭诔尚实;散文;不实
作为三国时期魏国的第一位皇帝,文帝曹丕继承其父曹操的文韬武略,彻底结束汉王朝四百余年的统治,促进了三国鼎立局面的最后形成。虽然政治上逊于其父曹操的雄才大略,文学上也不如其弟曹植才华横溢,但从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来讲,曹丕依然不可或缺,占据重要地位。尤其是集中反映其文学观念的《典论·论文》一文,可视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文学专论,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对后世文学批评家影响颇大。它对于文学作品的功用、作家修养和作品风格、不同文体的特点和标准、文学批评应有的正确态度等方面的论述,时至今日仍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对曹丕的文论尤其《典论·论文》的研究是当下曹丕散文研究的一大热门,这方面的专著和论文也比较多。王扬在其2012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近三十年来曹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中,曾辟专章对曹丕文学理论研究的情况进行梳理。王扬此文对大量曹丕研究的论文和论著进行罗列综述,涉及论文、论著200多种,其中曹丕文论研究相关论文、论著多达120种。对这些研究现状略作归纳统计可知,目前曹丕的《典论·论文》及相关文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文本研究(如特点、写作意图、写作背景、意义、影响等)和文学思想(如文体论、文气说、不朽说、本同末异论等)等方面。但笔者翻检爬梳前人研究成果之后发现,从曹丕《典论·论文》及其相关文论出发探讨曹丕本人散文的还不多见,因此,试图从曹丕《典论·论文》中“铭诔尚实”这一文体要求或标准出发,审视曹丕的散文创作,看其是否名实相符,有无遵循这一原则。
一、 曹丕“铭诔尚实”中的“尚实”
曹丕在《典论·论文》一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1]237,成为后世“体裁论”的滥觞。大意是说“各类文章在本质上是基本一致的,只是表现手法有所不同。大体是:章表奏议一类的文章应典雅庄重,文书议论的文章应条理清楚,碑铭哀诔一类的文章应真实不虚伪,诗歌辞赋一类的文章应清新秀丽。”[2]关于“奏议宜雅,书论宜理,诗赋欲丽”的理论,前人说得太多,唯独“铭诔尚实”未见系统论述。
其实关于“铭诔”这类应用文体,陆机在《文赋》中也有论及:“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悽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3]并提出“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3]的要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更是专门用两章篇幅对铭箴、诔碑作了详细论述,其中“故铭者,名也,观器必也正名,审用贵乎慎德。”[4]193“详夫诔之为制,盖选言录行,传体而颂文,荣始而哀终。论其人也,暧乎若可觌;道其哀也,凄焉如可伤。此其旨也。”[4]213-214对铭诔的论述较为公允。严格来讲,铭诔是对一个物件或一个人生平的记录和评价,贵在真实。但实际情况却是:由于铭诔一类文体大多是为逝者树碑立传的,按人之常情,对于逝者,总是尽可能地积些口德,多言其长,少揭其短。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为逝者讳的一贯要求,也是人之常情,本不应受到苛责和诘难,但这样一来,就导致铭诔成为最不尚实的文体之一。曹丕在其《典论·论文》一文中明确提出“铭诔尚实”的要求,恐怕还有一个原因是当时正处于汉末这样一个天下纷攘的动乱时代,儒生士子承袭先秦的游学风气,时常奔走于各地,结交名士,抬高自己的名声,以博得做官的资格,故而“不实”之风大行于世。为纠正这一弊端,所以统治者有意识地着重提出这么一个“尚实”的要求。
二、 曹丕散文创作中的“不实”现象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了“尚实”的创作原则,那么拿这个原则来检验一下曹丕自身的散文创作是否与之相呼应呢?翻检曹丕的文集,发现留存下来的曹丕的铭诔一类文章并不多,加起来仅有三四篇而已。其中铭有三篇,分别为《五熟釜铭》、《剑铭》和《露陌刀铭》;诔仅存一篇,为《曹仓舒诔》。
说到《五熟釜铭》,就不能不提及《与钟繇五熟釜书》。这封书信写于公元217年,曹丕被立为太子不久。信中显示曹丕为了表彰相国钟繇的忠心耿耿和为国操劳,赐予他“五熟釜”这样一件器物,表示对钟繇的赏识、信任和嘉奖,与此同时还写了一段铭文刻在这尊五熟釜上面,也无非是些赞歌式的谀辞:“于赫有魏,作汉藩辅。厥相惟钟,实干心膂。靖恭夙夜,匪遑安处。百寮师师,楷兹度矩。”[1]90当然为了笼络人心、巩固统治,曹丕说些大话、好话之类的溢美之词也情有可原,但毕竟不太符合其“铭诔尚实”的要求。其实曹丕跟钟繇的关系早于此事之前就已经处下了。在曹丕给钟繇的另一封信《与钟繇谢玉珏书》中显示,曹丕看中了钟繇的一块玉珏,想把它占为己有,又不好意思直接下手,就通过其弟曹植要来了这块玉珏。得到梦寐以求的东西曹丕很高兴,于是就写信给钟繇表示感谢。两个人的私交从此就定了下来。虽然书信并非铭诔之文体,但总归看出曹丕其人其文的虚伪作态和“不实”的一面。接下来再看《剑铭》和《露陌刀铭》。这两篇铭前者篇幅较长,后者较短,谨录后者如下:“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麟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1]93这里说到这把刀怎么名贵,怎么稀有,怎么锋利等等。前者《剑铭》也与此类似,提到各种刀、剑、匕首的名称、长短、形状、重量、色彩等等,其中这样写道:“五色充炉,巨槖自鼓,灵物仿佛,飞鸟翔舞,”[1]91极具神话色彩,简直把这些刀具说成了武侠小说中的稀世珍宝,威震天下的“屠龙刀”、“倚天剑”之类。这恐怕也不大符合其“铭诔尚实”的要求。
最后来看《曹仓舒诔》。仓舒即为曹丕之异母弟曹冲的字。曹冲年少聪慧异常,“曹冲称象”的故事千百年来一直传为佳话。曹操很喜欢这个儿子,一度想封其为太子,但不幸的是曹冲年仅13岁就夭折了,是年为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曹操甚为悲痛,对曹丕说:“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矣。”[5]曹丕也说:“若使仓舒在,我亦无天下。”[5]曹丕的这篇诔文就写于此时。文中首先赞美了曹冲善良的品德、完美的素质、仁厚的性格,曹丕作为兄长,对其早夭由衷地感到悲伤和哀痛,还为他准备了冥婚以及隆重的葬礼。按说这种举动没什么可以指责之处,是做到了一个兄长应当做的。曹丕还有一篇为曹冲追加谥号的《追封邓公策》,该文写于黄初二年(公元221年),登基后的曹丕把曹冲原来的谥号哀侯改为哀公,以示荣宠。曹丕为曹冲追加谥号的举动看起来是显示了他作为皇帝皇恩浩荡、尽兄长职责的一面,但我们不难想象,曹丕对于曹冲的去世也有长出一口气、搬掉压在心上一块大石头的庆幸和窃喜的一面,他对于死者如此以礼相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曹冲再也威胁不到他的皇位了,给其如此大的荣誉对自己有利无害,曹丕又何乐而不为呢。不过曹丕对另外一位同母弟曹植的做法就大相径庭了,可以参看曹丕的诏文《改封曹植为安乡侯》:“植,朕之同母弟。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骨肉之亲,舍而不诛,其改封指。”[1]173这篇诏文同样作于黄初二年,同一年之中,曹冲死后封公,曹植生而贬侯,曹丕的做法实在让生者齿冷。据《魏志·陈思王植传》可知,曹植确实犯了错误,他被人举报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曹丕正好抓住这个机会整治了曹植一番,如果不是太后求情,曹植有无性命之忧还不好说,所以,看起来曹丕只是降了曹植的爵位,已经是宽宏大量、仁至义尽,而曹植应当感恩戴德、谢不杀之恩才对。但实际上这正反映出曹丕虚伪的一面:他虽然已经坐上了皇位,却仍旧提防着自己的兄弟,甚至对其极尽苛责刁难,几易封地,不准回朝,亲人之间也不得团聚,乃至动了杀机,欲除之而后快。但作为皇帝和兄长,他又不得不故作姿态:“朕于天下无所不容,而况植乎?”[1]173说起来冠冕堂皇,光明磊落,但正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相信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曹丕其人其文虚伪不实的一面。
除此之外,如果不局限于铭诔这类文体,可以发现曹丕的“令”文中也有大量“不实”的现象。曹丕政令一类文体中不实的现象主要体现在他的一系列《让禅令》中。曹丕的《让禅令》前后多达近20则,他首先给当时的傀儡皇帝汉献帝写了三封让禅书,看起来是不敢僭越,不愿称帝,其实是给献帝施以政治压力,逼迫他让位。接下来,曹丕和自己的一帮手下自导自演了一出欲迎还拒、你推我让的活剧。经过这么十几则《让禅令》之后,曹丕终于不再故作矜持,发出了《允受禅令》(《让禅令十七》):“群公卿士诚以天命不可拒,民望不可违,孤亦曷以辞焉。”[1]152首先摆出一副君权神授的姿态,然后说自己是众望所归,那也就当仁不让了。至于君权是不是神授的,民心是不是都尽归于他,还是先当上皇帝再说。再看他接下来的举动:在《准尚书令桓阶等奏令》一文中,曹丕仅写了一个字“可。”[1]153这就有一点赶紧结束演出,早点把事情定下来的迫切在里面了。紧接着,曹丕又写了《受禅告天文》、《定服色诏》、《制诏三公改元大赦》等文,开始忙活着登基了。如此迫不及待,再也不是之前的惺惺作态、假意推辞了。这时候,他早把自己提出的“尚实”的文学要求抛到九霄云外了。
三、 理论与创作名实不符的原因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尽管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了“铭诔尚实”这么一个文学准则,但他自己遵守的并不好,不能完全名实相符,而是有点说一套做一套。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这么几点:
首先,政治原因。曹丕写作《典论·论文》的年代大致在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左右,正处于汉末天下动乱时期,人心不稳,崇尚虚名,钻营投机之辈四处流窜,在文坛上也弥漫着一股尚虚“不实”的风气,曹丕写下《典论·论文》恐怕也不仅仅是为了振兴文学,提高文学地位,更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稳定人心,笼络人才,尤其是文人,让他们别再空谈误国,好好为自己服务,铺平政治道路。其实早于曹丕之前,其父曹操就已经有了这种意识和举动。胡大雷先生《曹魏“尚实”政风与文体学》一文中指出:“曹操掌握政权,其政权运行具‘尚实’之风,不专宗某家而崇尚实用理性精神,只要为自己所用,无论什么思想都可以采取并实行,无论什么样的人物都可以选拔任命。”[6]其《求贤令》、《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举贤毋拘品行令》、《论吏士行能令》等选拔人才的政令均反映出其“尚实”不尚虚的选才标准。此外曹操还有许多严厉扫除浮华之风、崇尚实用的政令,如《整齐风俗令》、《禁复仇厚葬令》等。甚至于处死孔融这件事曹操的理由也是“太中大夫孔融既伏其罪矣,然世人之采其虚名,少于核实,见融浮艳,好作变异,眩其诳诈,不复察其乱俗也”[7]。这样看来,曹丕不过是继承了乃父的一贯风格而已。而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史上,文学从来都是与政治息息相关的,曹丕对待自己提出的“尚实”准则的态度就是用之则取、不用则舍。一旦政治上需要了就拿来宣传鼓动,等到跟自己政治上的某些举动有了分歧的时候就会暂时摒弃这一原则。
其次,文化原因。我们知道,中国古代很讲究忌讳,《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中就有“《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8]。而这个“讳”恐怕就是报喜不报忧,多说好话,少说甚至不说坏话。反映到铭诔这一类颂扬性或哀悼性的文体上,当然得为逝去的亲人歌功颂德,而不能大言其不是。如此,铭诔就成了最“不实”的文体之一。曹丕提出“铭诔尚实”这样的文体要求,确实在理论上有着很大的积极意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即使是盖棺论定也要符合事实才好,而只说好的一面,隐去恶的一面就无法还原其真实面目,长此以往,铭诔一类文章必定千篇一律,成为僵死的文体。但说归说,做归做,曹丕自己也不能免俗,他写的诔文也是大话套话连篇,夸大事实,严重违背其“尚实”的准则。当然这里也不能一味苛责曹丕,说他口是心非,因为从整个文学史来看真正做到“尚实”而又文采斐然、真切动人的铭诔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最后,性格原因。郭威的硕士论文《曹丕人格与其文学创作研究》对这一问题有详细论述。他指出曹丕的人格特征分为三个方面:“清俊细腻与阴郁多疑、温良含蓄与张扬放达、柔弱孤僻与暴戾阴狠。”[9]三者构成曹丕整个矛盾人格的几个侧面。造成曹丕这种矛盾性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有遗传因素、家庭因素、外力因素、心理因素等等。而古人云“言为心声”,这种复杂的性格表现在其散文创作上,就势必产生前后不一、有实有虚、风格不一的现象。曹丕虽然也在刻意掩饰他这种猜疑心重的性格,但终究不能掩饰得天衣无缝,体现在散文创作上就产生了这种倡言“尚实”而又不能完全“尚实”的尴尬局面。
四、结语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的“铭诔尚实”的创作原则和要求虽然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其本人的文学创作尤其是散文创作中也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但这并不妨碍曹丕在文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在《典论·论文》中提出的一系列文学主张在今天仍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有着很好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对于曹丕散文创作中的“不实”现象,也不能一味苛责。知古而鉴今,如果拿曹丕提出的这条创作原则来审视今人,能对当下“不实”的文风乃至世风有所纠正,这才是 “吹毛求疵”、挑曹丕散文之刺的最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曹丕.曹丕集校注[M].夏传才,唐绍忠,校注.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90-237.
[2]曹丕.魏文帝集全译[M].易健贤,译注.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8:253.
[3]陆机.陆机文集·文赋[M].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0 :13.
[4]刘勰.文心雕龙[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
[5]陈寿.三国志·魏志·邓哀王冲传[M].裴松之,注. 北京:中华书局, 1999 :434.
[6]胡大雷.曹魏“尚实”政风与文体学[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0(4):73-77.
[7]曹操. 曹操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39.
[8]刘尚慈. 春秋公羊传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182.
[9]郭威. 曹丕人格与其文学创作研究[D].西宁:青海师范大学, 2013:9-16.
[责任编辑李夕菲]
收稿日期:①2015-09-10
作者简介:程希(1989-),男,河南驻马店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古代文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章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513(2016)01-00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