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管齐下见成效
“十二五”家庭服务业工作成效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
第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第三,培育重点示范企业,壮大行业实力与发展后劲。
第四,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第五,推行行业标准,加强家庭服务规范化建设。
第六,加强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七,依托信息平台,提升服务效能。
第一,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目前,浙江省已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2012年8月省级家庭服务行业协会成立,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和余姚等市成立了行业协会。
第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完善政策措施。2011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1〕132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扶持政策措施。二是制定配套政策。2012年,浙江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实行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给予3年期限,按企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50%标准进行社会保险补贴。2014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家庭服务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及突出问题。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浙江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行业龙头企业、行业标准化建设、省级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等。杭州、宁波和金华市还设立了家政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第三,培育重点示范企业,壮大行业实力与发展后劲。以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市场融资、连锁经营、品牌推广、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加大对家庭服务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助推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努力形成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通过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千户百强企业做大做强,提升重点示范企业家庭服务供给能力。
第四,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多渠道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一是将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病患陪护作为职业培训的重点。依托现有的培训资源,实现全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近几年来,浙江省人社系统累计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5万多人次。二是组织企业经营者培训。省家服办牵头举办多期家庭服务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是实施家政服务培训工程。财政、商务、工会部门确定了33家家政服务培训定点单位,2011-2014年,每年培训1万多人。共青团组织依托项目培训,探索校企、创业园区对接等培训模式,开展创业培训。妇联依托培训学校、省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家政培训,每年培训家政服务员4万多人次。四是开展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活动。2012年,浙江省人社厅联合省总工会、省妇联等部门开展了全国女职工岗位创新技能大赛活动,选送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十二五”期间,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地纷纷开展了家庭服务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第五,推行行业标准,加强家庭服务规范化建设。有关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家庭服务业的规范性标准和示范文本。比如,杭州市先后制定了《搬家公司等级划分及服务规范》《清洁企业等级划分及服务规范》《母婴日常护理服务规范》《家政服务基本规范》等9个行业规范标准。以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和标准为突破口,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其中,《家政服务基本规范》《搬家服务规范》已成为全国的行业标准。又如,宁波市制订的《家政企业等级评价体系》《家政员、师资质等级评价体系》和《代办代购服务规范》三项标准通过国家标准委的备案审核,正式成为全国推荐性行业标准。2015年,温州市通过行业协会启动了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组织企业制订《催乳师服务规范》《母婴护理员服务规范》《家庭钟点保洁服务规范》《普通家政服务员服务规范》《陪护服务规范》等标准。
第六,加强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2年以来,浙江省确定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市为全国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相关城市按照“政策引领、市场运作、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从健全机构、落实政策、提高技能、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等方面入手,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和引导作用。2014年,浙江省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嘉兴与舟山两市,继续深化家庭服务体系建设。以此为契机,2015年试点城市进一步强化目标考核,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目标任务纳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项目。
第七,依托信息平台,提升服务效能。全省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政府投入,引导企业参与,大力推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起多个家庭服务业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做到信息全覆盖。
“十三五”时期,重点鼓励与支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在全省扶持培育“中小型示范家庭服务企业”50家,形成20个具有影响力的家庭服务品牌。建设20个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年培训家庭服务人员5万人,新增就业30万人。到2020年,家庭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建设“两美”浙江的要求相适应。
一是多渠道促进就业。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重点培育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鼓励各类劳动者到家庭服务业创业就业。“十三五”时期,家庭服务业新增就业30万人。
二是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等专项资金,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投融资扶持、职业培训补贴和保险扶持等政策,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
三是培育行业示范企业。支持与鼓励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加盟连锁经营,提升家庭服务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发展水平。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实体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在市场融资、连锁经营、品牌推广、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加大对示范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努力形成企业独特竞争优势。“十三五”时期,培育行业示范企业50家。
四是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资源作用,建立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开拓培训渠道。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组织作用,开展家庭服务技能培训。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服务类专业,培养家庭服务业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培养经营管理人才,提高家庭服务企业科学管理的能力。按相关规定落实好各种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助推职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建设20个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年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5万人次。
不断完善相关法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各方强化诚信意识。依托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自律、规范与监管作用,推动家庭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