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要约谈诫勉,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治理庸官懒政成为高压反腐之外促改革、谋发展的又一关键举措。
近年来,中央开始严厉整肃公务员队伍和全面贯彻“八项规定”,贪腐乱象和不正之风得以明显遏止。但在一些地方,“庸官懒政”现象仍然普遍,缺乏治理能力、不依责而行、缺乏创新和持续工作激情的官员不在少数。
对于庸官懒政的危害,我们不能低估,更不可将庸官视为清官。《人民日报》评论就指出,庸官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亚于贪官。换句话说,“庸官懒政”事实上就是一种腐败,这是必须被放大和重建的治理观念。
因此,探索科学化、民主化的治庸之道是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政府治理模式由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内在要求,更是各级政府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决策的制度保障。政府是最为复杂的组织系统,组织目标多元化、科层结构重叠,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绩效评价,建设一个高效、有为、富有回应性的政府是当前我国行政改革面临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