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滢海
(国网福建浦城县供电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思考
肖滢海
(国网福建浦城县供电有限公司)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招标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对整个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关键性的引导作用。本文主要解决结合笔者多年工作经验,阐述了电力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
电力;招标;管理;问题;编制
招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做好招标管理工作,对规范招标行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在电力市场,招标管理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招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1.1 重形式、轻内容
就目前情况来看,一些企业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开展招标活动,然而却忽视了招标采购的真正目的,并没有在诸多供货商中,在保证产品质量和控制成本的情况下选择最适合的供货商。主要表现如下:
(1)电力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离不开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造价。招标人往往忽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工程量清单准确性不足将导致工程造价、投标价格的不准确。其结果往往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中标单位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大量漏项而向招标人索赔的情况,或是要求招标人对原有合同进行补充变更。
(2)评标办法决定了评标的成败。对于综合评标法,每一个招投标活动根据其标的和评标侧重点的不同,评标标准也不尽相同,但招标人往往不重视或是没有时间对评标标准进行推敲研究,喜欢照搬照抄,拿来主义。其结果必然影响评标的质量和结果。
(3)为了尽可能节约项目投资,缩减采购时间,简化招标程序,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来选择供货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的目的是经过评审选择不低于标的成本而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这其中“经过评审”“不低于标的成本”和“报价最低”同等重要,而在实际操作中,低于标的成本很难确定,无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会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这种招标行为并没有真正实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意义,忽视了项目质量和恶性低价中标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低价中标人以损害项目质量、减少相应安全措施消耗等来控制项目成本成为必然。
(4)许多企业单位在招标公告或是资格预审公告中对投标人的注册资金或企业资质等条件进行限定,却没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忽视了一些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采用挂靠等手段投标中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这些企业的生产施工水平限制,必然导致项目存在质量和安全的隐患。
1.2 违法违规事情时有发生
由于参加招标的人员对于招标活动的认识不够,投标人希望利益最大化,招标人处在招投标活动的绝对强势地位等原因,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还在普遍发生。主要表现如下:
(1)由于相关监管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招标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想方设法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不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这导致投标人竞争性的下降。招标人对选择邀请对象存在局限性,有可能得不到合适的中标人。
(2)鉴于招标人的强势地位,招标人通过地域、行业、特殊资格等条件来限制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设有倾向性或是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质要求继续作为评标标准等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3)许多企业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复性项目,而企业单位邀请招标圈定的招标对象或是经常参与公开招投标的投标人多为固定,这就给投标人围标串标创造了条件。围标串标的形式多样,如多个投标人相互约定,共同抬高或降低报价而获取最大利益的围标行为,又如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相互串通,进而损害项目投资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串标行为。有些时候围标与串标行为同时发生。
2.1 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电力企业招标管理部门和各个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纳入普法的重点内容,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加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不断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2 对招标环节进行规范
严格按照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对招标环节进行规范。①对招标公告发布制度进行严格实行,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够违背法律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发布的地点和范围,必须保证投标人能够便捷并且平等的对招标信息进行获取,对于一些违法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干预的行为,需要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依法追究。②对评标标准以及方法进行公开,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评标的标准和评标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公开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③确保对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3 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在电力工程招标工作中,招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应该将应对条款加入到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并且要求投标人复核工程量清单。评标标准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功能、结构的不同而调整,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评标。例如,有些工程因其特殊原因对工期的要求非常紧,则评标办法对工期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等指标的权重相应加大,而对报价的权重作适当下调;有些工程因结构非常复杂,牵涉到的工种非常多,则应加大企业综合能力,设置各工种技术人员素质、经历、业绩和技术方案等指标的权重,这样才能真正选中最合适的中标人。
2.4 加强行政监督,保障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加强对招标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与管理,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认真记录招投标及评标活动各个环节,公示评标结果,使招投标工作真正在法律的有效监督下进行。
3.1 事件背景
某火力发电厂工程,业主采用交钥匙合同。为此,业主依法进行了公开招标,并委托某监理公司代为招标。在该工程招标过程中,相继发生了下述事件:
事件一:招标公告发布后,有10家单位参加了资格预审报名。监理人员经过对这10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A、B、C、D、E、F等6家单位为投标人。但业主认为B公司拟采用的锅炉本体不是由本地企业生产的,指示监理人员不得向B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事件二:在现场踏勘中,C公司的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补充勘察,并当场向监理人员指出招标文件中地质资料有误。监理人员则口头答复:“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地质资料确属错误,可按照贵公司勘察数据编制投标文件。”
事件三:投标人D在编制投标书时,认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过于苛刻,如按此报价,导致报价过高,于是按照其认为较为合理的工期进行了编标报价,并于截标日期前二天将投标书报送招标人。日后,D公司又提交一份降价补充文件。但招标人的工作人以“一标一投”为由拒绝接受该减价补充文件。
事件四:开标时,由于交通堵塞,有关领导不能准时到会。招标人临时决定将开标会议推迟至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后1h举行,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亲自主持。
3.2 事件分析
时间一中,业主做法不妥。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外地区、外部门的投标人的竞争,否则违反公平原则。事件二中,C公司技术人员口头提问不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监理人员当场答复也不妥,招标人应当将各个投标人的书面质疑,统一回答,并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寄送给所有得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事件三中投标人D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报价的做法不妥,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招标人工作人员拒绝投标人的补充文件不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事件4中招标人临时推迟开标时间不妥;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召开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市发改委主任主持不妥,应当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电力工程招标管理中,必须针对招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规范措施,不断的完善和规范招标行为。随着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必将促进电力工程招标活动的进一步规范和进步,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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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344(2016)15-0266-02
201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