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慧
(无为县林业局 安徽无为县 238300)
无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浅谈
汪慧
(无为县林业局 安徽无为县 238300)
我县自2007年8月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历时三年,完成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
无为县位于安徽省中部,长江北岸。县内地貌特征是“山环西北、水聚东南”,分为低圩平原、沿江洲地、低岗丘陵三大类型。全县总面积360多万亩,人口142.4万,辖23个乡镇。目前全县各类林地林木面积50万余亩(历次二类清查面积分别为:1976年为31.3万亩;1988年为30.88万亩;2002年为39.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13.5%。全县公益林20.12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40%,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3.3万亩,省级公益林6.82万亩。商品林28.2464万亩。全县活立木蓄积130万m3。全县森林覆盖率13.36%,林木绿化率23.52%。从区域分布看,全县林地主要分布在昆山、严桥、石涧、鹤毛、牛埠、开城等6个重点山区乡镇和周家大山、打鼓两个国有林场,占全县林地80%以上;一般山区乡镇为蜀山、红庙、洪巷、泉塘、刘渡、襄安等6个乡镇林地占全县林地面积5%;其他11个圩区乡镇的沿江滩涂、荒地、沟、渠、路等造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15%。
我县自2007年8月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历时三年,完成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全县近50万亩林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集体林地面积35.8万亩,全县23个乡镇参加林改,涉及151个行政村,12530户,已确权10776户,占涉及户数的86%;外业勘界35.8万亩,占应勘界面积的100%;其中确权到户面积31.3万亩,全县到户率为87%,超过全省要求的85%。全县发证面积35.1万亩,林改发证率98%,已打印发放林权证3800本。全县调处遗留各类林权纠纷21宗,调处新发生林权纠纷5宗,尚未调处纠纷1宗,纠纷调处率为96%,符合省规定要求。群众对林改工作知情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均超过95%。县乡村三级林改档案归档符合要求。并于2010年12月通过省林改办验收组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全面验收。
(1)适时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经县编委批准,县林业局组建了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并充实了执法人员。全县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局站所等有五十名林业干部参加了省市行林业政执法培训,取得了执法许可证。
(2)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我局和县徽银村镇银行合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并首笔给造林承包大户周仁辉办理林权抵押贷款50万元,用于发展林业生产。
(3)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全县大户300余位营造林12万亩林地,并采取不同方式加大投入,白茆镇营林大户陆发枝,其个人投资造林达1200多万元,造林总规模达18000亩,目前林木资产折算价值达7000多万元。泥汊镇营林大户骆良艮个人造林也达5000多亩。石涧镇合法村的林地承包人鲁正法已投资200万元对承包的1126亩低产林进行改造和营造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承包大户赵成华承包山场,在石涧镇太平村已投资100万元,成片造林600亩,并办起了综合养殖场。
(4)促进和森林资源的合理流动。全县已成功流转161宗1.7447万亩,流转金额达1048万元。通过林改,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了村容村貌,我县实施的“村村通工程”,很多是利用林改流转资金建成的。同时促进了林业多种经济的发展。全县利用林下养殖野猪、七彩山鸡、蓝孔雀、土鸡、种鸽、山羊、菜牛等多种动物和林下种植食用菌、药材、蕨菜、香花菜、香椿头、竹笋等森林食品的农户有上百大户,林下经济蓬勃发展。
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县林业仍然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无论是资源还是产业,和先进县相比都存在很大差距,林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
(1)现行的林业管理体制和科技人才队伍与现代林业发展很不适应。目前全县仅有昆山、牛埠、鹤毛、严桥、开城、石涧等6个丘陵山区设立了林业站,且属乡镇管理,技术人员不足20人,人员少,年龄结构偏老化,技术力量较薄弱,重点山区尤为突出,全县森林资源管理网络尚不够健全,且管理体制不畅,不能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求。
(2)森林资源保护难。集体林权到户后,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经费筹集困难。一些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非常落后。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任务繁重。
(3)林权配套改革政策不力,具体操作不细。
因此,针对我县林业状况,对林改后续政策措施提出如下建议:
4.1 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金融对林业的支撑
①政府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建设的信贷支持,对符合市场运作规则和信贷原则要求的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企业实行中长期、低利息的信贷支持。对个人造林育林,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扩大面向林业职工和林农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②制定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办法,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新形势下林业融资渠道。③积极制定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森林保险的标的、险种、费率和政府补贴标准、补贴环节与机制,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4.2 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支持集体林业发展
①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的补助,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外,县级财政根据国家和省级对公益林补助标准,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益林补助资金,将公益林的管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坚持统防统治、集体实施为主的思路,采取轮流管护、统管、托管等多种方式,解决管护问题。②要建立符合实际的森林抚育经营补贴制度,加大营林抚育的投入,提升林分质重。③要将林业“三防”体系等基础设施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纳入政府基本建设规划,将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
4.3 完善林业管理体制
针对林权改革后产权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森林资源资本化、服务对象分散化的新情况,应强化政策指导、行政执法、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①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按照“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原则,加强县林业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林业部门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②科学设置乡镇林业工作站。林改之后,林政管理和服务的任务相当繁重,并且大量基础工作要靠乡镇林业工作站来承担。目前,我县乡镇林业管理站人员少、力量弱、装备差,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必须充实力量,强化职能。③完善林业保障机制。作为低山丘陵地带,森林资源的保护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引导林农和各类经营主体自觉承担管林护林责任,坚决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征林地等违法行为,守住不破坏生态的底线。④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搞好技术推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为农民经营林业、创业致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4.4 财政加大对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加快建立县林权服务管理中心,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为林权流转、行政审批、技术指导、政策法律宣传等,提供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场所。各乡镇建立林业行政服务窗口,做好林业政策咨询、信息服务、档案查询等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F326.2
A
1004-7344(2016)03-0186-01
2016-1-5
汪慧(1981-),女,工作于无为县林业局下属单位无为县木竹检查管理站,助理工程师,参加了全县林权证颁发、全省二类资源清查、各类林业重点工程作业设计编制,收到省、市领导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