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霞
摘 要: 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作为地方性政策,既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化,又体现了地方特色。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具有自己的特点。然而,政策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自身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够,难以落到实处。三是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关键词: 中外合作办学 政策缺陷 建议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不足之处
(一)相关概念表述过于含糊。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中外合作办学政策都在强调“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但是都未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界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任林金辉教授认为,“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是指世界范围内具有较高水平和办学特色,具有一定领先优势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方法、教育管理制度、师资队伍、管理团队和质量保障体系等”[1]。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国家与地方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理解应该有所不同。国家层面的政策是宏观的、方向性的,而地方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实施者,应该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所界定。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对当前中外合作办学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做了解答。“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指:境外知名院校;具有优势学科专业的院校;具有境内急需学科专业的院校;具有突出特色、可填补江苏省弱势或空白学科专业的院校;在教学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水平、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等方面具有先进性的院校;江苏省职业教育方面急需建设的专业;对相关专业师资培养有极大促进作用的教育资源”[2]。浙江省则未向江苏省学习,对“国外优质教育资源”进行阐述。这将给一些唯利是图的人提供可趁之机,他们将与国外一些不知名、无优势学科专业的院校合作,举办一些低水平的合作项目,不利于优质资源的引进,不利于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的保障措施较为宏观,缺乏操作性。
无论是《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五年发展规划(2009-2013年)》、《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还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都提出了政策的保障措施。虽有提出部分具体措施,但是这两点措施对于提高管理水平,还远远不够,提高管理水平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与努力,需要更为具体的、细致的政策措施。此外,提出要增加经费投入,鼓励高校设立专项经费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国际化课程和专业建设。高校提取一定经费比例专项用于国际交流合作,这一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各高校难以把握经费的比例,将不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浙江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对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省教育厅将在招生计划、教师学生培养、对外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3]。省教育厅的政策倾斜与支持的幅度是多少,没有具体说明,较为宏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波动范围,对不同高校可能存在不同支持力度。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保障措施中存在一些较为宏观的表述,对于高校来说难以把握政策的支持尺度,这将不利于提高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与规模。
(三)政策执行力度不够,部分政策尚未落到实处。
2006年,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要求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密切结合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鼓励在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学、数控技术、环境保护、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软件技术等紧缺人才培养方面与国(境)外高水平的教育机构合作办学[4]。2014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再一次提到优先支持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急需紧缺专业(如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农业科技、环境保护、现代交通运输、工业设计、金融保险、物流管理、创意文化等)的合作办学。严控已有相当规模的商科、管理学科及国家控制布点学科的合作办学[5]。浙江省教育厅多次提到要发展省内急需紧缺专业的合作办学,然而,目前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仍然停留在一些商科、管理学科、护理学专业上,新材料、生物医学、环境保护、现代物流等专业暂未开展合作。政策虽已鼓励在急需、紧缺专业开展合作办学,但部分专业仍未开展,说明政策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二、完善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的表述,解释相关概念。
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未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为进一步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浙江省应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对相关概念作出明确规定,如:什么是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并不是所有的国外教育资源都是优质教育资源,也不是所有的国外教育资源都可以引进,要认真遴选与合作专业相关的优质的教育资源,所引进的教育资源能够从办学规模、学科结构、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有促进作用,尤其要在质量和效益两个方面有明显提升”[6]。只有明确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定义,才能够引导各类高校在合作办学中正确认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内涵和属性,找准各自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引进符合学校自身发展需要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7]。明确的概念可以使政策操作更加具体化,将政策落到实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出大批浙江省急需紧缺的人才,推动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可以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二)细化政策的具体保障措施。
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具体、细致的保障措施能够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也能够早日实现政策目标。然而,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中的保障措施表述过于宏观,不够具体,增加了操作难度。《浙江省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组织架构,提升管理水平;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物质保障等措施都是宏观层面的表述。如何完善组织架构,经费投入增加多大比例都不够具体,使得一些高等院校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难以把握政策的尺度,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保障措施,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政策落到实处。
合理、完善的政策是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前提,要想从根本上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关键要看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高校发展省内急需紧缺专业的合作办学,但目前为止,浙江省的合作办学项目仍然集中在一些旧有的专业上。政策鼓励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合作办学,然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合作项目时,仍然放宽了其他专业的合作办学。浙江省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执行力度,将政策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早日实现各项政策目标(如《浙江省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到的适时出台《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实施细则》、《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基金资助办法》、《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监测办法》)。
参考文献:
[1]林金辉.中外合作办学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问题研究[J].教育研究,2012(10):34-38.
[2]刘孙渊.江苏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考察[D].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63.
[3][5]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EB/OL].(2014-02-26)[2014-12-27].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4-02-26/news20140226172539.html.
[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EB/OL].(2006-11-16)[2014-12-26].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6-11-16/news 20061116151352.html.
[6]杜建慧,海然,等.教育信息化视阈下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与研究[A].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研究[C].2014:140-146.
[7]林金辉,刘志平.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研究[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23.
基金项目: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教育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生创新课题成果“中外合作办学研究”(JXYSSS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