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塞瑞 制图|柠语
权利的游戏
撰文|塞瑞制图|柠语
“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这是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的预言。如今,这个预言正在被逐渐印证。陆地资源不断减少,海洋资源大力开发,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在如今和平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海洋权益之争必定是世界舞台上的“重头戏”。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具有主权性质的权利和由此衍生的部分利益。其包括沿海国依法在管辖海域(领海及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包括对所属岛屿行使主权、管辖权和管制权;开发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在国家管辖海域外(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的各项自由和权利等。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海洋权益主要包括海洋政治利益、海洋经济权益、海洋科技权益、海洋安全权益等。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内容主要指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依法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海洋科技权益主要指海洋作为科学实验基地的研究价值。目前,海洋高科技在海洋油气和其他矿产开采、海水养殖、海水淡化、海洋交通运输、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利用、海洋空间利用和海洋工程等领域迅速发展,已成为不断发展和扩大的海洋产业群的推动力量。
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海洋作为国防屏障,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当前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围绕海洋权益的争夺日趋激烈,海洋对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影响越来越大。
海洋对人类如此重要,世界各国都在虎视眈眈地想要分走一杯羹,人们在海洋上的活动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各国对海洋提出的各种权利要求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规范,否则世界就乱套了。这些涉及海洋领域的规则规范所形成的关系就构成了海洋法。
20世纪中期以后,涉及海洋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日益完善,发展成为国际法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海洋法。国际海洋法是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航行、资源开发和科学研究活动的法律,是海洋环境保护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从这一角度看,海洋法本质上是规范各国用海权利的法律。
海洋法内容主要包括:划分各种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海域,如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群岛国水域和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等,其中包括各国在各种海域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制度。国际海洋法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科学、外交、军事等各个方面,不仅包括平时各国利用海洋的制度,还包括战时海上的作战规则、中立国的权利义务等战争法的部分。
国际海洋法作为国际法的部门法,它首先具有国际法的一般特征,并遵循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如维护国际和平,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另一方面,它又具有部门法特有的基本内容和体系,即有关内水、领海、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洋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