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 “成都经验”
近期,中央政法委及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批示,对成都市从六个方面实招探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
去年2月以来,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现已构建起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撑为特色的庭审操作模式和工作推进体系,形成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经验,目前已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
219件难案实现“庭审实质化”精审 目前,成都法院对控辩双方在案件证据和事实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一审疑难复杂案件,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开庭审理,做到“难案精审”;对被告人全部认罪或控辩双方争议较小的案件,按照“轻刑快处”机制或简化程序开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办”。截至今年10月15日,全市法院共开实质化的试验示范庭219件。试点案件上诉率为4.57%,仅1件案件被改发,改革成效得到广泛认同。
通过29份规范性文件 实现有章可依 通过大量的庭审实践,成都提炼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操作规则,包括《刑事诉讼庭前会议操作规范(试行)》等12个重要规则,完整覆盖了审判阶段的整个诉讼流程。同时,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成都市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共计13份,并联合发文4份,对各自办案流程和沟通协调事宜进行了规范。通过以上29份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了从案内案件办理到案外沟通协调都有章可依。
另外, 今年以来,成都全市法院部署推进5大方面、26个板块、55项改革创新任务,引导激励全市法院善用新思路、新招数破解工作难题。目前,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截至10月底已圆满完成全省首批4个试点法院法官入额遴选、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等工作,其他18个基层法院已完成上报入额法官人选等基础,确保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