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藏明代崇祯佛教冥途路引考释

2016-03-09 02:15燕亚东
文物天地 2015年10期
关键词:五台山菩萨佛教

燕亚东

路引,本义为古代通行证,起源于汉代,汉朝刘熙在《释名》卷六《释书契》中说:“过所,至关津以示之也。”汉代称“传”,《太平御览》卷五百九十八文部十四“过所”条补充说:“或日:传,传(转)也,转移所在。”秦汉交通站大体分为两种,以车为交通工具的称为“传”,以马为交通工具的称为“驿”,两者以传为主。传相当于近现代的车站,传中所备的车辆称为“传车”,所建的住房称为“传合”,进站和出站应检验的通行证称为“传符”。唐朝时期将该类文书称之为“过所”,从字面上讲是“度过(经过)之处所”,这是广义上对“过所”的解释,狭义的“过所”专指行人度过关津时的凭证,但它是从汉朝开始使用的。宋称“公凭”,即官方的证明文件。苏轼《论高丽买书利害札子》:“臣窃谓立条已经数年,海外无不闻知,而徐积犹执前条公凭,影庇私商,往来海外……。”

后来,路引被借用到丧葬仪式中,词义也随之转变为把死者导入天国的凭证,意即冥间路途的导引,也即进入西方天堂的凭证。1975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的168号汉墓中,发掘出一份竹牍,牍文为:“十三年五月庚辰,江陵丞敢告地下丞:市阳五大夫遂,自言与大奴良等廿八人、大婢益等十八人、轺车二乘、牛车一辆、驷马四匹。可令吏以从事。敢告主”(李均明、何双全《秦汉魏晋出土文献·散见简牍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大意为告诉地下丞,五大夫遂带领奴婢、车马等前往阴间报到,让地下的官吏按照遂的级别接待伺候。这是一封由阳间发往阴间的介绍信,也即“告地下官吏书”。这封江陵县丞写给地下官吏的冥间文书,写于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清楚地介绍了下葬的时间、墓主的籍贯、爵位、名字及随葬的奴婢和车马等。在湖南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文物》1975年第9期)、湖北省江陵县凤凰山十号墓(《文物》1981年第11期《江苏省邗江胡杨五号汉墓》)中都相继出现了这样的冥间文书,说明“冥间文书”早在汉代丧葬习俗中就已经广为使用了,其性质和格式均类似于汉代社会流行的通行证“传”。《居延汉简甲乙编》中有这样的简文:“永始五年闰月己巳朔丙子,北乡啬夫忠敢言之,义成里崔自当言为家私市居延。谨案:自当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谒移肩水关、居延县索关,敢言之”(谢桂华、李均明等《秦汉魏晋出土文献·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由此可知,二者一脉相承,汉墓中出土的这种“冥间文书”便是当时社会流传的“传”。这说明早在汉代人们便根据地上世界的官僚机构,虚拟了地下世界,下葬之时即移书地下,以期死者能够顺利通过地下“关津”。这个时期的“传”和“冥间文书”的发证机关,同是地方官吏。

明代,通行路引由地方行政官吏填发,而“冥途路引”则是由佛教或道教所填发。1978年在常熟虞山林场明墓中出土一件明代木刻朱印路引(清·王培荀《听雨楼随笔》卷六,巴蜀书社1987年版),即由道教所填发。而馆藏的这件明崇祯年间的空白冥途路引却是由佛教圣地——五台山南山寺所发。该路引纸质,木板拓本,长约50厘米,宽约30厘米;周边印有四行排列不规则的白点,中间印有文字和菩萨像及十殿阎王,上面盖有“山西五台山南山寺文殊师利菩萨摄授”篆文大印(图一,图二)。这是我馆目前征集到的与佛教有关的纸质文书。这张路引的中间图案为端坐莲花台上的文殊菩萨,菩萨头顶有华盖图案,左右两侧是其侍座或尊者,下边佛教画像为“十殿阎君”。文字如下(图三):

南赡部洲,山西五台山南山寺秉台。释迦如来遗教奉行沙门。今据奉佛三宝念佛信人 ,本命相生于月日时,受生发心持斋,自年月日,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千声为一卷,计一千八百八卷圆满,合用路引。给付念佛信人亲身收执,符五阳专给计随引路,投冥司往前查验证明,念佛功德讳送往生西方净土遵奉。佛勅施行,须至出给者。

西方公据。崇祯年月 日。准此。冥途路引。五台山文殊师利菩萨摄授清凉境。

路引中所涉及相关文字内容释意

南山寺坐落在山西五台山台怀镇,是五台山中的一座大寺,为佑国寺、极乐寺、善德堂的合称。元元贞二年(1296年)创建,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重建,清代增修,将三寺合并,改称今名。整个寺院共有7层,分为三大部分:下三层名为极乐寺,中间一层名为善德堂,上三层称作佑国寺。南山寺,元代时谓大圣佑国,到明代时谓大圣佑国禅寺,清时则谓南山极乐寺。光绪三年(1877年)李自蹊的《南山寺碑文》说:抑知佛生西方净土,其国日极乐世界。兹则释迦牟尼佛原迹古刹,琳官梵宇,十方衲子登临皆清凉极乐。诸佛云集,众祖来临,罗汉湛寂,圣僧圆常。南山有台,北台有莱,乐只君子,施合资财,故日万圣佑国南山极乐寺也。”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正月,昭献元圣皇“太后幸五台山作佛事”,同年二月,又有“皇太子幸五台佛寺”。他们都到万圣佑国寺拈香礼佛,从事法事活动。延j右二年(1315年)夏天,英宗皇帝的“皇妹大长公主”,又至五台山,还“游礼五顶,见大圆光中有七级浮图”。至治二年(1322年)五月,英宗从燕京出发,“车驾幸五台山。六月丁卯朔,车架至五台山”,朝山拜佛,观礼灵迹,瞻仰了万圣佑国等寺。至治三年(1323年)四月,他又令“五台山万圣佑国寺,作水陆佛事七昼夜”,修福累功,求佛保佑,并敕修该寺,还敕建了大乘清凉戒坛,传戒后世。文宗致和元年(1328年)十一月、至顺元年(1330年)五月,两次遣使诣五台山万圣佑国诸寺作佛事活动,祈福安民。由以上资料显示,南山寺在元代就是祈福延祚、大作法事活动的皇家道场之一,当为五台山寺院佛事活动颇多的一座大寺。

“南赡部洲”,旧译“南阎浮提”,译为“秽树”、“胜金”,佛教名词,四大部洲之一。“阎浮”即“赡部”,树名:“提”意为“洲”。此洲盛产赡部树,位于须弥山南面成海里,故名。据《俱合论》卷十一,该洲形状如车,南边三由旬半,其余三边各两千由旬,中有金刚座,“一切菩萨,将登正觉,皆坐此座”。《西游记》第一回日:“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四大部洲:日东胜神洲,日西牛贺洲,日南赡部洲。”南瞻部洲有四座名山,号称佛国,九华、五台、峨嵋、普陀,管领这四座山的是地藏王菩萨、文殊菩萨、普贤菩萨、观音菩萨四位大士。

“文殊菩萨”,音译文殊师利或曼殊师利,意译妙德、妙吉祥,曼殊是妙之意,师利是吉祥之意,简称为文殊,中国佛教四大菩萨之一。相传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为释迦牟尼佛的左、右胁侍,他们合称为“释家三尊”。又此二菩萨与释迦牟尼佛的法身佛毗卢遮那如来在一起时被称为“华严三圣”,文殊菩萨智慧、辩才第一,为众菩萨之首,被称为“大智文殊菩萨”。顶结五髻,表示智慧锐利。山西省五台山是文殊菩萨的道场。

“佛三宝”,即佛、法、僧三宝,是佛教的教法和证法的核心。简单地说,三宝是指佛宝、法宝、僧宝。佛宝,是指已经成就圆满佛道佛教三宝的一切诸佛;法宝,即诸佛的教法;僧宝,指继承、宣扬佛教教义的僧众,这里代指佛的弟子。

“受生发心持斋”,受生即投生,投胎;发心,佛教浯,谓发愿求无上菩提之心,即发起要求解脱苦难、往生净土或成佛的愿望。《无量寿经》:“佛告阿难,其下辈者,十方世界诸天人民,其有至心欲生彼国,假使不能作诸功德,当发无上菩提之心。”持斋,古人于祭祀之前,沐浴更衣,小饮酒,不吃荤,以示诚敬,称为“斋戒”,是八关斋戒中一斋,佛教修行制度之一,是佛陀为在家弟子制定的、暂时的出家修行的戒律与斋法。八关斋戒,是指佛教男女信徒一昼夜中所必须遵守的八条戒律: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涂饰香及歌舞观听;七不眠坐高广华丽床座;八不食非时食。前七者为戒,后一者为斋,合在一起总称为“八戒斋”或“八斋戒”、“八关斋戒”。佛教认为在家的善男信女,于一日一夜能够修持斋戒,就可关闭诸恶趣门,可出离生死轮回,可证四罗汉果。

“念阿弥陀佛一千声”,阿弥陀佛系梵文音译,佛名,密教称“甘一露王”,净土宗称他是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能接引念佛人往生“西方净土”,故又称“接引佛”。佛经云:“尔时佛告长老舍利弗: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佛……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极乐国土,七重栏楯、七重罗网、七重行树,皆是四宝周匝围绕,是故彼国名为极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持此名号。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乱。其人临终时念十声‘南无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与诸圣众,即现在其前。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阿弥陀佛,此四字佛名,每一课,以千声为率。要念得无首无尾。句句皆如一句。自然光明玲珑矣”(《佛说阿弥陀经》)。意思是说只要诚心斋戒,并一心向善,严格遵从上述修行制度,就能够“修业期满”,得到文殊菩萨发给冥途路引,并凭借这张路引“执之冥间,关隘无阻”(蒋伟国《明代木刻朱印路引》,《东南文化》2000年第8期),早日通过地狱,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冥司”,死者之魂迷行之处,即阎魔之厅也。((敦煌变文集·妙法莲华经变文>:“生前不成修移,死堕阿毗地狱。永属冥司,长受苦毒。”

明代冥途路引与明代路引制度的关系

明代佛教冥途路引的产生,与明代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制度是密不可分的。它是模仿明代实际通行的路引制度加以宗教化的产物。明开国皇帝朱元璋认为游民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实行里甲制与路引制度,“其法以一白‘一十户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者十人为之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十人,管摄一里之事。城中日坊,近城日厢,乡都日里”(《明太祖实录》)。“凡军民人等往来,但书百里者,即验文引,凡军民无文引及内官、内使来历不明,有藏匿寺庙者,必须擒拿送官,仍许诸人告首,得实者赏,纵容者同罪”(《弘治会典》)。“凡无文引私度关津者,杖八十;关不由门、津不由渡而越度者,杖九十。若军民出百里之外不给引者,军以逃军论,民以私度关津论”(《明律·兵律》)。路引上必须注明持引者的姓名、籍贯、去向、日期、体貌特征等。由于官府对路引的高度重视,使路引变成人们实际生活必不可少的证件,同时也被人们引申到冥界中去。引中提到“投冥司往前查验证明,念佛勅施行,须至出给者”,皆为套用阳世实用牒移文书词汇而为之,为明代冥途路引所常见。如四川江安县夕家山民俗博物馆的“西方路引”中“如遇关津路口把隘去处,仅遵佛教,验宝放行。须至路引者”,“明万历四十三年丰都山冥途路引”中“若有善男信女发心请给路引,唪念太乙救苦天尊四万声……,须至引者”(张勋燎、白彬《中国道教考古》)。

从明代佛教的发展的历史来看,封建统治者一直都把佛教作为巩固政权的工具加以利用,这皆出于自明太祖朱元璋起明代诸帝对佛教的崇奉。明太祖认为佛教有化愚导顽、辅助王道、维护统治的作用,因此,即位之初便效法唐太宗于“交兵之处,为义士凶徒殒身戎阵者各建寺刹,招延胜侣”的做法,于洪武元年九月“诏江南大浮图十余人,于蒋山禅寺作大法会”,超度阵亡士卒,以示矜哀,笼络人心。“洪武六年,普给天下僧度牒,废前代的鬻牒度僧”(《释氏稽古略续集》),大开了出家为僧之门,没过几年,便“度僧尼道士至逾数万”。洪武十九年,又“敕天下寺院有田粮者,一应差役不许僧应”。同年,又发护持山门榜文,“禁治诸色人等,毋得轻慢佛教,骂詈僧人,非礼搅扰,违者本处官司约束”等一系列维护佛教发展的举措,使佛教在明代地位空前提高,为佛教创造了自由活动的有利条件。其中五台山的佛教更为明统治者所推崇。早在太祖抵达宜州时,就访寻元臣推荐的五台山壁峰禅师(《明史列传-异教类》)。成祖朱棣因“靖难之图实起于道衍”,故也尊信佛教。永乐六年(1408年),令僧俗人等至五台山修建寺宇,十八年(1420年),又“遣使赍《歌曲名经》往五台山散施”。天顺二年(1458年)敕谕护持山西五台山显通寺,诏日:“凡本寺及合山诸寺,不许一应官员军民人等侵扰,以沮坏其教,违者以法罪之。”对于五台山,宪宗认为:“五台山者,大圣所宅,感应灵异,振耀今日,举我国家吉祥福地”(明·释镇澄《清凉山志》卷五),所以,在位期间不仅三番五次地下诏护持五台山的佛教,而且建寺造像,大作佛事。在他临终那年,即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三月,还着钦差守备怀安等卫太监金公驻节其间,召圆照寺住持净澄孤月禅师出外募缘,新建寺宇。孝宗认为五台山是一座“灵山,具闻显迹,爰称内典,景切朕怀”(明·释镇澄《清凉山志》卷五),所以曾敕太监周辅至五台山祈佛,“祚我邦家,永膺多福”。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于狮子窝修建了洪福万寿藏经楼阁。次年,又于龙泉寺复建万圣阁。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又敕建了圣光永明寺(即显通寺)。建寺立塔,遂使五台山的寺庙焕然一新。四十五年(1617年),又着古心、承芳二师于五台山建龙华大会,且御赐锡仗、衣钵1250副,举行法会,敕赐供物。正因明历代皇帝对五台山佛教的尊崇,从而使其香火旺盛,法会不断,宗派繁衍,寺庙多达104座。五台山成了内地鲜有的汉藏佛教圣地(宋濂《重刻护法论题辞》)。这都成为五台山佛教冥途路引盛行于明代的主要原因。

从经济因素上看,明代的通行路引虽然有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但实际发放权掌握在地方官吏手中,持引人申办路引,需要交纳相当数目的“手续费”。《明孝宗弘治实录》卷二百载:弘治十六年(1503年)五月乙未,“巡抚江西都御史林俊奏:宁王累乞用琉璃瓦建造宫殿。有旨,于各府县路引钱内支二万两给换”。弘治八年辛未,“工科给事中童瑞以灾异呈六事……虽在异乡,而文引一年一换,有司贪图引钱,一概妄给……”,各地贪官污吏藉以路引敛财。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一些佛教僧侣贪财弄巧,利用各种名义以行聚敛,仿阳世路引而创为冥途路引骗取佛教信众引钱,自是情理中事。

当然,佛教冥途路引的产生固然要受政治、经济、文化等重要因素的综合作用,同样不能背离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和明代的现实社会需要。“十殿阎王”佛教画像在“路引”中的出现,即是统治阶级利用佛教的这种善恶报应说,来达到“以佛治心”之目的。“地狱”的概念大约在汉末到南北朝时期随佛教传播进入中国,也带来了轮回转世的概念,除非涅粱,否则就永远在轮回中听凭因果报应。所谓“六道轮回”,有享福的天道,也有受苦的畜生、饿鬼和地狱。人道在中间,善恶行为决定着人的未来。前世做恶的报应便是堕入地狱经历极度的肉体折磨。体现在地狱观上,则是“十殿阎王”形象的出现。根据《佛说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十位地狱最高行政长官分别是:第一“秦广王”、第二“初(楚)江王”、第三“宋帝王”、第四“五官王”、第五“阎魔王”、第六“变成王”、第七“太(泰)山王”、第八“平等王”、第九“都市王”、第十“五道转轮王”。亡者死后首七日到秦广王宫受审,以后,二七至初江王宫,三七至宋江王宫,如是依次过堂,七七日至太山王处,百日见平等王,一年见都市王,三年见转轮王。转轮王负责最后裁决,根据亡者业因,使其转世,重新轮回(图四)。统治者正是利用这一“因果报应”说,将一些单靠“阳教”不易处理或消解的社会现实问题或紧张关系,辅之以“幽远不测”的“阴教”来加以抑制或消解。朱元璋《宦释论》载:“佛之道云阴者何?举以鬼神,云以宿世,以及将来,其应莫知,所以阴之谓也,虚之谓也。其圣贤之道为阳教,以目前之事,亦及将来,其应甚速,稽之有不旋踵而验,所以阳之谓也,实之谓也。”对朱元璋佛教见解多有影响的大学士宋濂也颇多阐述,称佛教“历陈因果轮回之说,……有补治化之不足”,积极建议朱元璋“诏天下诸浮屠,是习是讲,将使真乘之教与王化并行,治心缮性,远恶而趋善”(宋濂《新刻楞伽经序》)。明成祖认为,佛教讲求慈悲利济和普度众生自然弘深广大,但其要在于使人为善去恶,积福修因(朱棣《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名称歌曲》,《御制感应序》),并渲染善恶报应“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不爽锱铢”,并反复申明“所谓为善者,忠于君上,孝于父母,敬天地,奉祖宗,尊三宝,敬神明,尊王法,谨言行,爱惜物命,广行阴骘,如是则生享富贵,殁升天堂,受诸快乐。否则,生遭重谴,死堕地狱,受诸苦报”(朱棣《诸佛世尊如来菩萨尊者神僧名经序》),用佛教的善恶报应说来威慑人心,用使人知畏的方式来达到劝善的目的。其因果报应说,就是维护和顺从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统治秩序和人伦关系。他们把利用剥削制度造成民众的苦难解释为合情合理的事情,宣扬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各种遭遇,都是自己前世所作“善业”或“恶业”的结果,是早就注定了的,无法改变的,以此说教作为统治广大劳动人民思想的工具,以佛教中蕴含的劝善惩恶的道德观来维护封建的三纲五常理论。

中国古代文献中关于“冥途路引”方面的资料记载很少,由于纸质文书的不易保存,所以能保存至今者甚少。明崇祯山西五台山南山寺佛教冥途路引的发现,为研究明代政治制度、佛教信众修行制度、明丧葬仪式及路引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料,因而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与文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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