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艳杰,李忠友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从哲学的视角解析生态文化内涵
穆艳杰,李忠友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从哲学的形上视角解析生态文化内涵,能使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生态文化内涵的意指、所指和能指,并成为指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思想资源。笔者从本体论、价值论以及伦理学层面对生态文化的理论蕴涵进行阐释,认为生态文化更加注重和强调人、自然与社会的有机统一;世界万物和谐共生的主体价值;对自然万物的仁爱之心。
哲学视角;生态文化;生态文明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和理论基础,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生态文化的内涵。唯其如此,才能凝神聚力把生态文明建设好。然而,目前学术界对生态文化内涵的认知还没有达成共识,甚至可以说差异很大,以至于造成许多思想上的混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生态文化是一种新兴文化,正处在形成和发展之中。但是,如果我们把对生态文化内涵的各种理解模式融合为一体,就能使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生态文化内涵的意指、所指和能指,并使之成为指导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益思想资源或方法论工具。本文尝试从哲学的形上视角,对生态文化进行理论诠释,以期获得对生态文化内涵的理解和把握。
生态文化的根源在人类文化演进的历程中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原始文化和近现代以来的人本文化。古代原始文化立足于自然、社会的整体性视阈,倾向于从有机论出发看世界,将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视为生命和灵魂的存在,认为人是自然和社会整体的一部分,比如儒家的“天地之大德曰生”的有机论世界观以及道家的“与天为徒”、“道法自然”的整体自然观等,都表明在世界观方面,“儒家与道家都将整个宇宙看作一个生生不息的创生万物的过程,在这一运动转化的过程中形成了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和人类社会的等级次序”[1]37;近现代以来的人本文化则立足于个体、立足于人的主体性视阈,主要从机械论出发看自然,将自然万物看作满足人们物质利益需要的工具,强调的是人的目的和价值,承认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是为了实现人自身的目的,比如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人为自己立法”[2]45是这种视阈文化的充分体现。这两种视阈的文化合理性与局限性并存,古代原始文化将世界万物看作按一定秩序结合在一起的系统整体,承认世界一切事物的共同生命特性和内在价值,重视自然与社会的和谐与整体价值,它为矫正现代文化单方面夸大人自身价值,无视自然内在价值,漠视社会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有助于从新的视角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帮助解决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人自身精神与肉体的失衡带来的生态危机、生存危机和精神危机,但古代原始文化处于人类文明演进的最初阶段,极度夸大自然对人的控制,忽略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从而人的潜在本质力量的挖掘受到了束缚,如荀子主张的“不与天争职”,“不求知天”[3]72;近现代以来的人本文化揭开了自然神秘的面纱,充分发挥了人的理性认知能力,对自然因果必然规律有了较充分的认识,从而克服了自然对人的束缚,改变了人依附于自然的被动地位,使人获得了独立、自主、解放,但它又过分强调人的认知理性,对世界的认识局限于因果必然规律,遮蔽了对世界万物的有机联系及有机运化过程的认识,它还将人的理性凌驾于自然万物包括人的肉体之上,导致了人性的异化,以至于引起日渐危急的生态安全问题,对人本身的存在构成直接威胁,同时还造成人类自身的信仰危机,进而导致各类社会危机的出现。
生态文化是对古代原始文化和近现代以来的人本文化的辩证发展,是整体性视阈的古代原始文化与主体性视阈的近现代以来的人本文化的有机结合。两种视阈的文化结合,一方面,克服了近现代以来人本文化主体性视阈所导致的人类中心主义片面发展的偏颇,重视人、自然和社会整体的内在有机联系及生态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对人的实践活动的制约。另一方面,这种克服不是对古代原始文化整体性视阈的简单回复,而是以整体性的和谐限制主体性的偏颇表现,以主体性的进步摆脱自然对人类的束缚与控制,提升整体的活力,推动整体社会全面进步。
生态文化的整体性视阈是在生态学和系统论、自组织演化理论等复杂性科学思想的基础上,对古代原始文化整体性视阈的继承和发展,也就是在当代生态科学、复杂性科学理论与古代直观整体论统一的基础上,把包含人和社会在内的大自然的存在确认为本体,把世界视为由互相关联的人、自然和社会协调演化而形成的复合生态系统。
生态文化的整体性视阈阐释了人与自然、社会生态系统的存在性联系,展示了人与自然、社会所固有的有机联系。其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表现为,立足于自然理解“人—社会—自然”之间的关系,珍视三者之间的生命关联,认为人能最大限度了解生态法则、自然资源对人的实践行为的约束,肯定人是生态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其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表现为,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凸显“类”整体意识,强调社会集体的进步、健康良性发展对个体、团体实践行为的限制和规范功能。其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强调人的社会属性是建立在自然属性基础上的,人是二者的统一,强调人性的全面、协调发展。
生态文化的主体性视阈是在生态科学和系统科学发展基础上,对肯定人的主体性的近现代文化的“扬弃”。一方面其强调人和自然具有差异性,认为人类在意识到人在自然界中的主动性、主导性、自主性等能动性时,还应注意到自然界本身的价值,即受动性的一面,也就是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作为主体,其主动性与受动性是并存的,体现为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另一方面,生态文化的主体存在于“人—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之中,主体是整个生态系统的调控者,对生态系统的存在状况、质量、未来发展起着协调作用,注重主体的道德天性。其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确定人与自然的二重关系:即人可以依照自身的价值标准有目的地对自然进行改造,同时人只能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去能动的、创造性地改造自然;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其肯定个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在人与自身关系方面,同样主张个体在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中发挥创造性的协调作用,注重个体的全面发展。
生态文化的整体性视阈是主体性视阈的基础,保护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是主体性发挥的前提。生态文化的双重视阈的有机整合,肯定了人、社会和自然的彼此相关、彼此影响及和谐演进的复合生态系统存在是世界本然的存在状态和存在方式,启示人类在当代社会文化条件下,要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存在具有关联性,人的主体性的表现须侧重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建设和改善,重视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是,人类也不能为此而片面地夸大人与自然之间的存在关联性,忽视人的主体性,稚嫩地希冀返回人与自然的原始和谐状态,而应在既有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体性,在当前人类面对的治理生态危机问题上取得创造性的突破。
本体论层面的生态文化解读决定了生态文化的价值是万物的和谐共生。由此决定,在价值论意义上,生态文化从系统论出发,将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人和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生命都看作是主体,两者统称为生态主体(生态学特定含义的生命主体)。在这个意义上,人作为价值主体,可以从四个方面加以分析。首先从主体的价值意识形成上来看,需要从两个角度来构建,一是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看,自然环境不但为人类生存供给物质资料,对人类有工具价值,而且就人的身体、性命、意识都源于自然而言,人与自然存在着本源性、本然性的有机联系,所以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对立统一体,自然条件的本质、状态直接决定着人类的存在状态与存在品质。就这一角度而言,人类应意识到自然条件对自身具有本源性价值,并使自己的存在行为遵从自然生态系统的自组织演变法则,限制人的活动范围,把人的行为强度控制在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限度之内。二是人类的生存活动是一种社会整体的行为,主体既是作为社会整体的、类的存在,同时又是作为个体的存在。因此,主体意识既是关注社会集体的进步、关注人类长远发展的群体性主体意识、类主体意识,同时也是满足个体主体需要的个体性主体意识,也就是应该把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价值观、长远利益和价值观置于个人利益和价值观之上,既要统筹所有人、各类层次、每个国家之间的利益,也要统筹现代人和子孙后代的生存需求,规范人类当下的实践行为,实现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其次,从主体的实践形式来看,人以双重的身份生存着,“一方面具有自然力和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4]105。由于环境对人的制约推动了人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所以人的主动性和被动性互相关联。这就需要主体在现时的社会实践行为中统一主动性和被动性,既不可把主体性行为视为仅仅契合环境变换的被动行为,也不可把主体性行为视为漠视环境系统限制的完全自立、自主的行为。要在“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审查主体实践行为,把主体性行为视为主动性和被动性的统一。第三,从主体活动规律来看,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既应从人与自然的本源性、本然性一体关系出发,承认环境的本源性价值对人的制约,又应从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出发,肯定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利用。环境的本源性价值是包括人在内的整体的价值,是更基本更长远的价值,环境的工具价值则是以人为主体的价值,注重对人的现时物质生活的满足。人类在改造和创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务必用环境的潜在价值观引领环境的工具价值观,在爱护生态环境,确保环境体系协调的条件下,借助环境资源,获取充足的发展自身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资料。第四,从主体的行为历程角度看,人的主体性行为是人的本质通过社会实践而在现实世界中对象化,是关联主体人与客体自然两方面的行为。从人的角度看,人的行为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地依照自己的内在尺度并在一定意志力支配下的自觉的能动活动,人作为拥有智慧的主体,能够依托科技的作用,掌握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自然的角度讲,整个自然界的变化过程有其自身的演变规则和动向,体现了自然的目的性。按照马克思的解释,人与自然之间是互为一体的,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和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自然进化规则制约和限制的存在物;而人已成为宇宙的全息元,人和天地自然大同小异,整个人体实际上是宇宙的缩影,人的身体蕴藏着宇宙的各种信息,所以,人能了解自然进化规律,并通过人的有意识的行为,调整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上述四个方面说明,人在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联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人发挥主导作用并不意味着人拥有超越自然之上的权力和力量,而是强调主体是人与自然关系的调节者,人能够使用潜在的才智发现自然运动规则,深入了解人与自然的关联,应用科技的正面效应调控人与自然的关系和演进趋向,推进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
生物、生态系统的价值主体地位,从一定程度上看是人类感悟到而给予的。从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角度看,按照生态哲学的观点,自然事物特别是生物、生态系统的演化具有自身的无目的的合自然的目的性,换句话说,生物有机体作为生命主体,具有自身的生存目的,具有从自身生存目的出发评价环境事物工具价值的能力。如罗尔斯顿一再肯定“有机体拥有某种属于它自己的善,某种内在的善”[5]144,所以具有内在价值。耗散结构系统在外界负熵流一直输入的条件下,可以不断改善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系统趋于有序和持续升级。因此,生命和生态系统的自组织活动一直维系自身的平稳有序,并向更高的层次进化,显示出潜在的价值。目的性和进化这两个范畴与价值息息相关。生物在自组织的运动历程中,持续和周边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可独立摄取环境中的物质和能量。在环境整体产生新的状况时,生物可以契合变化了的环境,调整机体的构造效能,展露机体能动性,同时借助于环境,最大限度地从环境中摄取自己存在需要的物质和能量,显现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可以当作价值主体的雏形。同样,人的生存活动以及社会的持续进步也务必合乎生态环境的自然目的性和自身生存的目的性。人类和生态环境体系密切相关,人对环境自然目的性的遵从,并不仅仅是外在强制性的规范,同时也是人的内在本性的要求。因此,就这一意义而言,人要承认自然生态系统自组织演化的目的性和价值,认识到人的生存和发展要受自然生态系统的限制和影响,人不可只顾及人本身当前、个别的利益和需要,把人自身的生存目的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演进趋向及法则统一起来。
价值主体是从具体的实践活动来说的,是相对于他物、环境等客体来说的,属于认识实践范畴。生态文化价值观启示人类要重新认识主体性的内涵,建构生态主体论,将人、社会、自然视作相互作用、协同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结合社会生产方式考察人的价值和地位,使人类的生产方式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社会文化促进“人—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通过社会制度、生产方式的变革,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协调演进,促进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自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生态文化的价值论层面解读对于生物有机体的价值主体地位的肯定,决定了在伦理学的意义上,生态文化扩大了传统道德观的视野范围,把人看成是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人,以伦理道德规则处理人类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尊重与热爱自然万物,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对此,马克思进行了系统的探索。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是直接的。由于自然界既是人的“作品”和现实,又是对象性的人,所以在一定意义上看便是人自身。正如马克思所说:“伴随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处处变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变为人的现实,因此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他自身”[6]124。如此,人和自然界之间的联系便可当作人与自身的联系,人与自己的联系。那么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伦理关系,即人与人本身存在着伦理关系。大自然是对象化的人,是人类“本身”,所以人对于大自然必定存在直接的伦理关系。人类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过程中,使用物质力量作用于自然界,把自然界改造成为了人的自然界,所以,人对待自然界的态度,就是对待自己的态度;人与自然界的互往便是人与“人”、人与“自己”的互往,人友善对待自然界就是友善对待人自己。现实自然界不再是人之外且与人对立的自然界,而是内在于人的自然界,是人“本身”,那么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就转换成为人对“自身”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具有了人的意义,亦即有了伦理的意义,因此,人在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的同时,也必然把伦理关系对象化给自然界,给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打上伦理的烙印,因为伦理和伦理关系内在于人性,是人之为人不可或缺的部分。这样,随着自然界的“人化”,自然界获得人的意蕴,人与自然界之间也就建构起伦理关系[7]210-211。既然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自然界是人“自身”,所以人理应友善地对待自然界,像关怀呵护人类自身那样关怀呵护自然界,为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尽自己的道德责任。
但是,现阶段由于人以异化状态的方式存在着,真正的人类史并没有开始,正如马克思曾经所说:“人类历史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仅仅是人类的史前史”[8]459。因此,可以说现代人处于占有和统治自然界的状态,或者说处于被欲望所奴役的状态,这样的存在状态致使人类并没有把加工改造过的自然界看作是人本身,而是成为由人支配和控制的服务于人之欲望的客体或图像,而进行加工改造自然界活动的主体只不过是被异化了的人。就此意义而言,人与自然界之间确实不存在伦理关系,因为现实自然界仅仅被视为是资源和能源,也就是被异化为人类的私有财产,人类怎么处置它们都是合理的,根本不存在“应该”和“不应该”的问题。但是,这种被异化了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所导致的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使人类面临的挑战,而不只是怎样应用技术来解决自然生态破坏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求人类重新定位自我,真正找到人之为人的本质。随着人找回迷失的自我,即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自然界也就向人本身复归,此时人才能从现实自然界直观到自己人之为人的形象。正如马克思所说:“惟有在对象对人而言作为人的对象或者说作为对象性的人的时候,人才不致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9]304。人向真正的人复归,自然界向人本身复归,人与自然界之间的非伦理关系也就相应地转化为伦理关系。
还有,在中国古代,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就把“爱”的伦理原则推广到了泽被万物的自然界。比如,在儒家思想史上,特别推崇“仁者”,提出“仁者爱人”,其实质就是“爱万物”、“爱自然”的思想体系和“爱万物”、“爱自然”的道德原则。因为离开自然万物的滋养,人便没有发展的空间和基础,所以人只有珍惜物力、顺应自然,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根基。正如孟子所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10]226。就是说,人类呵护自然物的原因是因为物能满足人生存、成长需要,因此,爱物的目的是爱人。为实现爱人的目的,既要爱物也要爱人。在这里,孟子就把爱从爱人类扩展到爱自然万物。荀子也说:“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11]234。这“以类度类”就是行为活动要考虑和顾及“他类”,如动物、植物等,仁于万物。中国古代先贤还提出了“义”与“命”的哲学命题。他们把“义”看作是道德原则,把“命”定义为客观必然,强调顺“命”而守“义”,说到底就是强调君子之行既要“守义”(符合道德原则),又要“顺命”(遵从客观规律或自然法则)。总而言之,就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再有,依据海德格尔人在存在之澄明处照亮自身和天、地、人、神一体的人学思路,人应该以自然本性照亮自己的存在,使自身的本性得以澄明,从而在关爱生命这一本质上与天、地、神融为一体。
由上述分析可知:人类需要关爱自然界,人类拥有“爱”的本性,具有利他主义精神。但是,如果人类把爱仅仅局限在人与人之间,只强调爱人而不重视爱非人类生命和爱自然界,这仍然是人类这一物种自私自利的爱,这种爱仍然不是真正的爱,它是人作为“类”的精神失常的自恋。因此,人类要从动物界彻底超拔出来,从而成为真正的人,就必须将爱和利他主义精神贯彻到自然界,去关爱所有生命,伦理地对待自然界[12]72-76。这就是说,随着爱和利他主义精神向自然界扩展,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也势必扩展到自然界,从而建构起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自然界之间具有了伦理关系,人才不至于在自己的对象中丧失自身。这种尊重与热爱自然万物的生态文化伦理观告诉我们,人应当把自然固有的天性归入自我意识之中,并根据关怀生命的本性从事改造自然的行为。
综合上述可知:生态文化是以有机联系的系统论世界观为基础,以社会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生态主体的生态价值观为取向,以重视生命和挚爱自然的生态文明伦理观为原则,以寻求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为主旨的文化。它倡导从生态文化的深层,对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和伦理观进行崭新的构建,从而成为人类走向未来的一种理性选择。
[1] 陈红兵,唐长华.生态文化与范式转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 朱首献.文学的人学维度[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3] 陈光连.荀子“分”义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3.
[4]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 [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哲学走向荒野[M].刘耳,叶平,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 何越.“五位一体”建设总布局生态伦理思想探微[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8] 张国刚.中国社会历史评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 王金芳.孟子[M].北京:金盾出版社,2009.
[11] 陈章龙.当代中国思想道德体系论[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12] 周耕,韩广富.觉醒与跨越:中国文化现代化的独立性反思[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
An Analysis of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MU Yan-jie,LI Zhong-you
(School of Marxism,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12,China)
Ecological culture is the ideological and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Analyzing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ilosophy makes people more clear analyze the meaning, signified and signifier to th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culture, which becomes the beneficial ideological resources of the guidance to social and socialism ecology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theoretical implication of the ecological culture from the ontology, value theory and ethics and deem the ecological culture is more focus and emphasize the organic unity of people, nature and society, the subject value of symbiotic harmony of all things in the world, the heart of benevolence to natural things.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Ecological Culture;Ecological Civilization
[DOI]10.16164/j.cnki.22-1062/c.2016.04.015
2016-03-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5BMZ076);吉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013A03)
穆艳杰(1959-),男,内蒙古通辽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忠友(1968-),男,内蒙古通辽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Q988
A
1001-6201(2016)04-0093-05
[责任编辑:秦卫波]